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报告
华安证券:2020年6月财务数据简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财务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现披露公司2020年6月主要财务数据。
提请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范围: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母公司)”);
2、相关数据未经审计,且为非合并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华安证券(母公司)2020年6月主要财务数据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21年度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21年度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1.12.03•【文号】•【施行日期】2021.12.0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关于2021年度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要求,协会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目前已完成材料接收、材料审阅、得分计算、得分复议等工作。
现公告2021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
评价期及类别划分等遵循的评价原则主要包括:一是根据《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本年度评价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二是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经审计报表及证监会核准信息为准。
其中,项目数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项目为准。
三是对于同时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项目,以二者交易价格孰高原则计算交易金额。
四是配套融资金额均不计入交易金额。
五是在评价期内没有证监会核准项目的、或评价期内有核准项目但未提交评价材料的、或评价期内因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证券公司为C类。
六是评价期结束后、评价结果公布前,因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或投行业务风险尚未消除、业务开展受到限制的证券公司不得评为A类。
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
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21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注:本年度评为C类的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均无证监会核准项目。
华安证券公司发展现状
华安证券公司发展现状
目前,华安证券公司是中国领先的证券公司之一。
公司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深圳,是深交所成立的合作制证券公司。
华安证券经营业务涵盖了证券经纪、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领域。
华安证券公司在过去几年中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551亿元,净资本达到161亿元。
公司员工人数超过5000人,业务覆盖全国各地。
在业务拓展方面,华安证券积极布局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等业务板块,努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银行团队,参与了多项重大资本市场交易,并在债券承销、股权融资等领域有着较大的市场份额。
同时,公司积极拓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多样化的理财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不同的投资需求。
华安证券公司注重创新科技应用,加大信息技术投资力度,提升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公司不断优化交易系统和风险控制体系,提高交易速度和准确度。
同时,华安证券积极拓展线上渠道,推出手机APP、网上交易平台等,方便客户随时随地进行交易和查询。
华安证券公司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声誉。
公司获得了多个行业权威机构的认可和奖项,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特批证券业创新示范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综合
实力证券公司等奖项。
总体来说,华安证券公司在近年来取得了较为稳健的发展,不断提升业务实力和创新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证券服务。
未来,华安证券将继续推进转型升级,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成为全面实力强大、责任意识强烈的金融机构。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资本市场服务-其他资本市场服务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华安证券2020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华安证券2020年上半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一、负债规模测算
1.短期资金需求
该企业经营活动不缺少资金,不需要从银行借款,不但不需要,而且可以提供2,723,314.51万元的资金供长期使用。
2.长期资金需求
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1,434,320.45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
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4,157,634.96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
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2,723,314.51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2,853,234.2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0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
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3,462,835.57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3,527,795.42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3,657,715.1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753,155.38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
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
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有息负债。
但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负债端持续向好,保险板块中长期投资价值凸显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日均成交额环比下降200亿至1.12万亿,但仍保持在近期高位;两融余额(4.20)续升至1.65万亿。
年初以来权益市场企稳向好,成交额、两融余额等市场核心指标触底回升,有力提振券商业绩。
考虑到2022年一季度业绩的较低基数,行业23Q1净利润有望中两位数增长。
4月24日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将正式实施,其中港股通新增两个交易日(4月27、28日),沪股通新增一个交易日(5月25日)。
交易日增加叠加交易标的的逐步扩容有望推动成交量的上升和市场人气的修复,对证券板块构成利好。
保险:上市险企3月原保费数据披露完毕,各险企3月单月同比增速虽较2月略有放缓,但考虑到基数因素,3月负债端仍呈现强势复苏态势。
人身险方面,平安寿险表现相对突出;财产险方面,太平产险以近20%的增速领跑同业。
我们认为,伴随着国内经济的企稳向好,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均有望逐步增强,保险需求有望逐步释放,疫情影响弱化令以代理人渠道为主的各渠道加速复苏。
从上市险企2022年年报中可以看到,自Q3起负债端边际改善趋势已开始形成并得以延续,2022年的低基数有望缔造2023年的高增长。
受疫情、资产配置需求、产品竞争格局、政策等因素影响,居民对能满足保障、资产保值增值等多类型需求的保险产品的认可度持续提升;同时,伴随险企对于产品定位的高度精细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消费属性”有望显著增强。
而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金业务的相继落地将成为保险产品拼图的有效补充。
我们预计,伴随人身险和财产险的协同发力,2023年险企负债端有望持续复苏,进而使板块估值修复成为中期主题。
板块表现:4月17日至21日5个交易日间非银板块整体下跌1.14%,按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标准,排名全部行业10/31;其中证券板块下跌2.73%,跑输沪深300指数(-1.45%);保险板块上涨3.59%,跑赢沪深300指数。
个股方面,券商涨幅前五分别为东北证券(8.14%)、申万宏源(3.77%)、中泰证券(3.66%)、长城证券(3.30%)、东吴证券(2.43%),保险公司涨跌幅分别为中国人保(7.71%)、中国太保(7.29%)、中国人寿(6.61%)、中国平安(2.75%)、新华保险(1.83%)、天茂集团(-6.19%)。
华安证券及其历史沿革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安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于2001年1月8日注册成立的证券公司,前身是1991年5月成立的安徽省证券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金22.05亿元,总部设在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现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现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安徽省内各市设有26家证券营业部,在安徽省内设有43家证券服务部。
此外,公司还是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主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控股华安期货经纪公司和安徽华安新兴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200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8亿元。
截至2007年末,公司总资产121亿元,净资产20.18亿元,净资本17.45亿元。
2004年12月16日,公司对2004年度在信息工作方面比较突出的部门(营业部)和信息员进行了通报表彰,并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供稿单位的安庆龙山路营业部、淮北孟山路营业部、蚌埠胜利中路营业部及优秀信息员给予特别嘉奖。
2004年11月18日,公司党委副书记周农杰同志代表公司出席了祁门县彭龙乡历扬扶贫公路工程竣工典礼,此次捐助活动公司共投资15万元,是华安证券公司党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为贫困乡镇办的又一件实事。
2004年10月31日,公司集中交易系统经过设计、论证、开发、测试,春节后进入分步实施阶段,完成省内21家营业部上线工作。
在Unix Oracle的高端平台上实现集中交易并在短期成功上线,在业内属于第一家。
2004年10月17日,在公司党委倡导下,由工会、团委共同组织的华安证券首届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在安徽省体育馆举行。
2004年10月9日下午,公司党委召开在肥党员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文件精神,并对下一步深入学习了具体部署。
党委书记高钟、党委副书记周农杰分别传达了有关文件并作了讲话,党委委员郑为建及在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学习。
2004年8月6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
财务顾问调查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本报告旨在通过对某企业财务状况的全面调查与分析,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服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评价、风险提示及改进建议等方面。
一、企业基本情况1. 企业名称:XX有限公司2. 成立时间:2005年3. 注册资本:1000万元4. 主营业务:XX行业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5.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6. 员工人数:100人二、财务报表分析1. 资产负债表分析(1)资产结构分析截至2020年12月31日,XX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000万元,非流动资产为2000万元。
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分别占流动资产的20%、30%和50%。
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60%和40%。
(2)负债结构分析截至2020年12月31日,XX有限公司总负债为3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000万元,非流动负债为1000万元。
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分别占流动负债的20%、40%和40%。
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60%和40%。
2. 利润表分析(1)营业收入分析2020年,XX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8000万元,同比增长1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7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
(2)成本费用分析2020年,XX有限公司营业成本为5000万元,同比增长5%。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
(3)利润分析2020年,XX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同比增长15%。
3. 现金流量表分析(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2020年,XX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0万元,同比增长20%。
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回收加快。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2020年,XX有限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固定资产。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华安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华安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22•【文号】证监许可〔2019〕2470号•【施行日期】2019.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华安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0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申请报告》(华安证字〔2018〕44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0号令,以下简称《境外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华安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金控),注册资本为港币5亿元。
华安金控的注册登记等事项,应当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和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备的外汇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系统,依法办理外汇资金进出相关手续。
三、我会对徐强担任华安金控董事长、王霁担任华安金控合规负责人无异议。
四、华安金控应当依法从事金融业务或金融相关业务,不得从事与金融无关的业务;不得从事放债或类似业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在境内从事经营性活动,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后台支持或辅助等我会认可的活动除外。
五、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境外办法》的要求,做好华安金控及其下属机构有关事项的报备、报告等工作。
六、你公司应当充分履行股东职责,依法参与华安金控的法人治理,健全对华安金控的风险管控,形成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制衡有效的管理机制。
七、你公司应当督促华安金控严格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华安证券2020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华安证券2020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一、负债规模测算
1.短期资金需求
该企业经营活动不缺少资金,不需要从银行借款,不但不需要,而且可以提供2,623,902.68万元的资金供长期使用。
2.长期资金需求
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1,467,335.97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
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4,091,238.65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
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2,623,902.68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2,770,642.54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0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
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3,208,570.24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3,245,255.2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3,318,625.14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900,971.83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
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
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有息负债。
但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600909华安证券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华安证券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1,114,486.53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245,955.3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0.55%。
企业对外投资业务所取得利润分配或收益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大项目,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0.1%。
但投资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已被用于新增投资。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992,022.79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011,820.5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96%。
表明企业属于知识密集型企业。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6.62%。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所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有所下降。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华安证券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6,336.72万元;经营活动需要资金217,977.39万元。
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均需要投入资金。
筹资活动所筹集的资金能够满足投资和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2023年上半年华安证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6,777.85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3,836.0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35,063.5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47.32%。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17,977.39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64,920.12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现金净亏空,亏空217,977.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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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财务顾问二零一九年二月目录第一节序言 (1)第二节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2)一、财务顾问承诺 (2)二、财务顾问声明 (2)第三节收购人财务顾问意见 (4)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4)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4)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8)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9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10)七、收购人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10)八、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 (11)九、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被收购人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12)十、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13)十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 (15)十二、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5)十三、第三方聘请情况说明 (15)十四、财务顾问意见 (16)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说明: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单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序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华安证券接受收购人之委托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对本次收购行为及相关披露文件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出具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经过审慎的尽职调查,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收购行为的基础上,就本次收购行为及相关披露文件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
第二节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一、财务顾问承诺(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收购人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财务顾问已对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的披露文件进行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三)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收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收购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本财务顾问在担任收购人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除收购方案操作必需的与监管部门沟通外,未泄漏与收购相关的尚未披露的信息。
二、财务顾问声明(一)本报告书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收购人及被收购人提供,收购人及被收购人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出具本报告书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均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二)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旨在就收购报告书相关内容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内容仅限收购报告书正文所列内容,除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要求,并不对与本次收购行为有关的其他方面发表意见。
(三)政府有关部门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报告书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同时,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不构成对华仁物业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书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财务顾问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意见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六)本报告书仅供本次收购事宜报告作为附件使用。
未经本财务顾问书面同意,本报告书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也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三节收购人财务顾问意见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的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财务顾问根据对收购人编制收购报告书所依据的文件材料进行认真核查以及对收购报告书所披露事实的查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收购人已向本财务顾问出具关于所提供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承诺为本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提供的一切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分析和安排,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5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对公众公司收购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要求。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华仁物业的股份。
本次收购由收购人通过受让华仁物业股东梁福东、常巧娥、徐梦、中民优家所持股份的方式完成。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直接持有华仁物业89.6643%的股份,成为华仁物业的控股股东。
收购人在其编制的收购报告书中对其收购目的进行了描述:收购人收购华仁物业后,将有效整合资源,寻求具有较好盈利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并拓展其业务规模及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雅生活服务于青岛区域的市场影响力及竞争力。
最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升盈利能力,提高雅生活服务的总体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的收购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本次收购对被收购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风险。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一)收购人提供了本次收购信息披露所要求的必备证明文件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收购人提交收购报告书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收购报告书及收购人提供的必备证明文件进行了审阅及必要核查。
本财务顾问履行上述程序后认为,收购人已经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第5号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了必备的证明文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二)对收购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的核查1、收购人基本情况2、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三条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133,333.40万元人民币,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西路营业部于2018 年12 月28日提供的《合格投资者证明》:雅生活服务已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具有参与公开转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资格,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有关规定。
根据收购人出具的承诺并经核查信用报告、合法合规证明等资料,收购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存在利用收购公众公司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收购人已出具承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下列情形: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2、收购人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3、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有关规定,通过查阅收购人的征信报告,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search/)、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证券期货监管信息公开目录(/pub/zjhpublic/)、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onestypub/)、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WS01/CL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newpage/)等官方网站,并取得收购人及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收购人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不得收购挂牌公司的情形,收购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收购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具备收购公众公司的主体资格。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收购人符合《投资者管理细则》关于合格投资者管理的规定,具有受让公众公司股票的资格;收购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公众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公众公司的主体资格。
(三)对收购人是否具备收购的经济实力的核查本次收购的股权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133,580,565.32元,支付方式为现金。
经核查收购人的财务状况,收购人具有履行相关付款义务的能力。
同时,收购人已出具承诺函:“本公司此次收购华仁物业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支付方式为现金,不涉及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情况,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华仁物业的公司资源获得其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
”综上,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具备收购的经济实力。
(四)对收购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被收购人的管理能力的核查收购人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控制要求的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运行良好,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了解了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具备规范化运作华仁物业的管理能力。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具备规范化运作公众公司的管理能力。
同时,财务顾问也将承担起持续督导的责任,督促收购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切实履行承诺或者相关约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和其他法定义务。
(五)对是否需要承担其他附加义务及是否具备履行相关义务的能力的核查经核查,本次收购中,除已按要求披露的情况外,收购人不存在需承担其他附加义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