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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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发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管理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目标管理的原则。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杜绝发生伤亡事故。

二.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公司主管级别人员要与公司安全第一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班组长与主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员工与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安全生产目标层层落实,不留死角。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措施,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安环部应该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办法,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二.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主管领导应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应对安全工作负岗位责任。

三.安环部每年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该与职务晋升,评先,绩效,奖金挂钩。

四.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要依法进行行政、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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