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以后清朝统治时期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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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鸦片战争以后清朝统治时期的金融

第一节货币制度的危机

一、落后的银两制度

(一)实银两

实银两是交易时接受的现银。

1、实银的种类、名称、重量

实银种类繁多,形式不定。实银铸成锭,有的形似马蹄,有的状如纺锤,有的像馒头,还有不成形的散碎银。它们都各有其名,然可统称为“元宝”或“宝银”。宝银的重量不等,大锭有50两,中锭10两,小锭只有几两,碎银不足1两,使用时依重量计值。

2、实银的成色

成色是指含银的多少。从理论上讲,实银的成色是以纯银成色1000/1000作为标准,但实际上流通的宝银达不到这个标准,因而就按纯银的成色加以折算,即按其成色核定含银多少。全国统一的、公认的标准有:纯银、足银、纹银、标准银。

3、实银的称量

银两按重量计值,属称量货币。宝银的重量标准是“平”。全国主要的平有:库平、关平、漕平、市平4种。库平是政府征税使用的标准,关平是海关使用的平,漕平是征收漕银折色使用的平,市平是各地市场使用的平。

(二)虚银两

虚银是实虚的价值符号,是用于计算的单位,在账务处理上具有重要意义。虚银也有重量和成色(假设的),一锭实银要存入金融机构,先要根据所在地的实银标准推算了其升水或贴水,然后按照当地

使用的虚银标准计算其应记的数额才能入账。全国有影响的虚银有:上海的九八规元、天津的行化银、汉口洋例等。

(三)银两制度的落后性

银两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多缺陷,其落后性表现在:形状和重量不合用,名称和种类过于复杂,成色高低不齐,平法大小不一,铸造分散,流通极为不便。

二、自铸银元

一方面由于银两制度的落后性,造成流通不便。另一方面经咸丰、同治至光绪初年,外国银元大量流入中国,对中国金融危害甚大,清政府对此不能再行漠视。1887年(光绪十三年),清庭准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省设厂试铸银元。1889年开始铸造第一批银元,翌年流通于市场。这是近代中国正式铸造银元的开端。这种银元称光绪元宝,正面有“光绪元宝”的汉满文字,上方铸有“广东省造”字样,下方铸有“库平七钱二分”的重量标准,背面铸有龙纹图案,故俗称“龙洋”。这种银元含银9成,清政府下令作为中国的法币。

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将银元的铸造权收归中央,开始铸造“大清银币”,称为国币。

三、从制钱到铜元

(一)制钱的落后性

1、统治者对制钱贬值(减重、减色),以此人民实行超经济剥削。

2、分散铸造的政策,各地各自为政,私铸的现象无法杜绝,导致制钱纷繁杂乱。

3、各省各地划地为界,导致制钱流通有很大的局限性。

上述混乱状况致使制钱的流通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严重不相适应。制钱制度的封建性,表明它已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态。

(二)自铸铜元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两广总督李鸿章来广东市面闹钱荒之际,于6月开始试铸铜元,每枚重2钱,成色为铜九五、白铅四、锡一,名“光绪之宝”,当制钱10文。这种铜元由机器制造,花纹精致,式样美观,成色划一,很受欢迎,政府也大得铸造利益。1901年下令沿海各省仿铸,至1905年户部奏称开铸铜元已有17省,铸造局达20处。

1910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将铜元的铸造权收归中央,定铜元为2分、1分、5厘、1厘4种,这是企图将铜元作为银元的铺币,令1905年设立于天津的户部造币总厂铸铜元。第二年,清王朝被推翻,铜元陷入紊乱局面。

第二节金融机构的变化

一、典当业由盛而衰

典当业(当铺),如前一章所述,在明末清初十分发达。当铺的日常业务,就是存款、放款、签发银铺票。当铺的放款都是以物作押的个人放款。当铺存款的来源,一是官款,二是私款。在官银号成立之前,地方的各项库款多存放于当铺生息,这是当铺的主要存款来源之一。绅商富户的私款,也多交存当铺生息。而大官僚则以当铺作为营运资金的场所,借给当铺取利。当铺接当时,有时不付现钱,而是开给可随时兑现的银票、钱票,信用好的当铺所发的银钱票,能在市面流通,于是便成了信用货币。

除私当之外,还有“官当”,官当是直接以库款投资开办的当铺。

当铺的利率都很高。存款年利率大概在1分甚至1分以上。据《道光东华录》记载:江苏藩库拨银10万两发典生息,每年得利息12000

两,年利率为12%。这是官当的利率水平。私当则不会低于这个水平。放款的利息率自然更高。清政府规定,当铺取息每月不得超过3分。一般情况是视当物价值的大小和赎当时间的长短而定,价值越小,赎当时间越短,利率越高。当物到期不能赎取,就成“死当”,由当铺自行处理。当铺处理死当也有很大收益,因为接当时一般是按当物价值的一半贷款,有的甚至只有1/3。当铺处理死当物品就可获得高于贷款1倍至2倍的额外收益。

到了清末,典当业逐渐衰亡,其原因:(1)银行的兴起,钱庄、票号的发展以及官银钱号的设立,取代了典铺的业务;(2)当铺存款的主要来源——公款存放被上述金融机构取代,导致当铺的存款业务大大萎缩,失去重要的资金来源。但是当铺的本业——抵押放款却始终不衰。

二、钱庄的发展

(一)钱庄发展的原因

鸦片战争后,随着沿海沿江城市的陆续对外开放,中外交往日渐频繁,商品经济迅速发展,钱庄发展很快,数量和资本额大幅度增长、业务扩大,活动中心逐渐转移到上海。

(二)钱庄的业务

1、传统的银钱兑换,办理存款,发放贷款,签发银钱票。放款以信用放款为主,辅以抵押放款,押品有丝茧、花钞布、有价证券、房地产等。钱庄的惯例是给工商业户的长期贷款,最长为6个月,少有长于6个月的,到年终必须全部收回,只有少数殷实户可以跨年,因而,不少工商业者都愿意同钱庄保持资金融通关系。

2、庄票。庄票是由钱庄签发的载有一定金额并由其负责兑现的一种票据,分即期和远期两种,即期庄票贝票即付,远期庄票到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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