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词类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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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词类研究
本章教学内容:
一、汉语词类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
二、关于划分词类的依据
三、词类划分中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四、各家词类数目多少简析
五、关于词的兼类和难处理的词
第一节汉语词类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
一、汉语词类研究出现过三次高潮:
第一次是30年代文法革新讨论:
(1)究竟实行“一线制”还是“双轴制”?词类与句成分是两码事还是合二为一?
(2)划分词类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方光焘“广义形态说”
陈望道“功能说”
第二次是50年代关于汉语词类问题的讨论:
(1)汉语有没有形态?
(2)汉语有没有词类分别?
(3)如果有词类划分,其划分标准又是什么?
(4)划分标准是一个还是几个?几个标准中哪个是主要的?几个标准同时使用呢,还是一次以用一个为主?
传统语法词类观-结构主义词类观
第三次是80年代对汉语词类问题进行再认识:
(1)试图提出解决词类问题的新途径;
(2)建立起有层次的词类系统;
(3)提出确定词性的具体方法;
(4)对词类进行定量分析与研究。
二、词类问题为何仍是老大难问题?
第一、我们对词类的认识,来自西方印欧语言学。
汉语:
a词没有形态标记、形态变化,
b词类跟句子成分基本上是一对多
c不少句法结构关系难以判断
“容易
..掌握”
“便于
..掌握”
述宾还是偏正?
第二、共时平面上的词存在着不同的历史层次和领域层次。
“金”
日常用语无机化学专业书报
“金子”金不能跟这些元素化合
“金戒指”汞比金还重
“金的”加入0.01克金
区别词名词
第三、更根本的原因
在于以往讨论汉语词类问题时,大家都只举些典型例子,没有对汉语的词进行全面的考察。
第二节关于划分词类的依据
·词类:词的语法分类——按照其各自语法功能不同而分出来的类别。
·可是这一认识不是一开始就有的。
一、句成分标准
·即以词在句子中担任的职务作为划分词类的标准。
·马建忠《马氏文通》:双标制
字有定义,则有定类
字无定义,故无定类,
欲知其类,必依其句中位置来定。
·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双轨制
下定义用的是词类别义,分析时却全部改用句成分标准。
“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
词有定类只是词典上的词类,语法中的词类必须入句才能显示。
·傅东华:一线制
句成分与词类合二为一,全面对等。
本质上否认了汉语有词类
马氏→黎氏→傅氏
部分词全体词最为彻底
二、意义标准
·词的类别义作为划分词类的标准
·王力:
“实词的分类,当依概念的种类为依据;虚词的分类,当依其句中的职务为依据”
借来了“三品说”理论
·吕叔湘:
与王力的观点相当接近
建立“三级”说
·凭类别义给词分类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类别义本身的区分就是个麻烦,往往因人而异,导致词类数目不同;
对“死”,吕视为一种“不很活动的活动”,王视为“一个事件”,还有对实词和虚词的理解也不同。第二,即使类别义相同,不同的人进行分析完全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
同是表语气的,吕的范围就比王宽泛,还包括副词和叹词
第三,有不少词难于决断,即使同一个人,不同时候不同场合也会得出不同结论。
·凭类别义划分词类缺乏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三、狭义形态标准
·大前提:部分语法学家认为词类的划分必须以狭义形态为唯一的标准。
·小前提:
高名凯:汉语实词没形态,不能分类;
陆宗达、俞敏:汉语实词可凭狭义形态分类。
·现在:形态可作参考标准
“我们能够根据形态划分词类,是因为形态反映了功能。形态不过是功能的标志”
·狭义形态在汉语中既不具有强制性的,也不具备普遍性。
四、词汇、语法范畴
·根据词的意义和词的语法特点来划分的。
苏联学者谢尔巴等提出的原则
·1952年,苏联学者龙果夫《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首用于汉语词类研究。
·1956年《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接受了这一观点。
·问题在于:
这二元化的标准如何真正结合起来?
“词的意义”指哪一个层次上的意义?
这两个标准是平等的,还是有主次的?
如果按词义与按语法特点分类发生矛盾,如何处理?
更进一步说,这一办法也不适用于虚词的分类。
五、语法功能
·语法功能标准主要是指以词与词的组合能力来给词分类。
·方光焘“广义形态”说:
“词与词的互相关系,词与词的结合,也不外是一种广义形态”。
词性可以从词与词的结合关系上辨认,不一定要经过句子。
·陈望道:基本同意方氏的观点
只是建议以“表现关系”代替“广义形态”的提法,并概括为“功能”说。
·陆志韦:
第一个运用词与词的结合功能去作汉语词类划分尝试。
《国语单音词词汇·序论》(1938)
“红花”和“吃饭”:名词、动词和形容词。
另外一些格式规定三种指代词、两种副词以及作用词、杂词等。
·结构关系标准与句成分标准的本质区别:
第一:
句成分:考虑进入句子后词的“职务”
结构关系:考虑词可能有的结构关系
第二:
句成分:词随着其句中职务的变更而变更它的类;
结构关系:不受这个拘束,可以另外考虑变类不变类的条件。
·赵元任《国语入门》:
采用的也是词与词的结合关系
得出词类系统
·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按性质和用法”分类
·胡附、文炼:进一步作了理论上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