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利益损失评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性损失,即,在合同履行前并不为当事人所拥有的,而为当事人所期望在合同全面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权利。通常情况下只要构成违约行为即可能导致对方可得利益的损失。

相关法律或规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在当前市场主体违约情形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中,因一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经营利润损失。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出卖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转售利润损失”。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生产利润损失评估:

如:因一方延期交付(或延期调试)设备、原材料或交付的设备、原材料质量不符合约定而导致另一方延误生产期间的损失;

2、经营利润损失评估:

如:因一方违约解除承包、租赁等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后不及时交接承包、租赁物(包括车间、厂房、生产用特种车辆等)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转售利润损失评估:

如:因一方延期交付合同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数量不合约定,致另一方向第三方转售的交易失败而受到的损失。

“众智评估”——大胆并不断创新出一批与诉讼相联系的特色评估服务产品—特别是将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贬值损失评估、停运损失评估、合同违约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评估等产品率先推向市场,填补了价格评估市场的一个又一个空白。

“众智评估”——以专业和创新能力郑重承诺:只要客观上具有现实市场交换价值的物、权利以及各类经济损失,我们“众智评估”专业团队都有能力做出论证缜密、结论客观、效力权威的鉴定报告!

同时又成为我们一项新的创新产品服务于社会!

“众智评估”——以涉诉讼价格评估专业团队,公正权威的价格评估报告,方便快捷的异地评估案件代理。车辆贬值损失评估、停运损失评估、经营损失评估、转售利润评估、生产利润损失评估等涉诉讼评估。。。把你的问题交给我们,我们会以专业负责态度为你解决价格评估方面的难题。搜索“众智评估”了解更多详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