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泰国旅游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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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泰国旅游管理法律制度

陈国林

摘要泰国是东南亚较为发达的国家之一,旅游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快而且发展规模大。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对

外贸易和旅游事业不断扩大,泰国的旅游业不仅在东南亚国家当中跃居首位,而且在世界旅游业当中也占据重要地位,旅游

业成为推动泰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泰国旅游立法起步较晚,但旅游法规己有较完整的体系,与旅游相

关的法规也比较完备。木文通过对泰国旅游管理法律进行分析,以期对我国旅游管理法律的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泰国旅游管理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0592(2008)09-382-02

一、泰国旅游管理立法的发展

(一)旅游法的产生

旅游业是伴随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旅游业

的发展,同时也为旅游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

高、经济的增长及近代工业革命发生,旅游逐渐成为一些人经常性的

活动,并与社会经济结合起来。19世纪40年代,欧洲、北美出现了专

门从事旅游活动的组织和经济机构一一旅行社,这标志着旅游活动进

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旅游者与旅游服务行业之间的联系,建

立在全社会基础之上,旅游的规模、范围迅速扩张,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也日益复杂。少数法制传统浓厚的国家,试图用法律于段解决在旅游

活动中所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但专门的旅游法律还未出现。第二次世

界人战结束后,旅游业成为发展最快的产业,在世界经济中占有越来

越重要的位置。与此同时,旅游业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新兴行业的出现。旅游业的发展对社会既有积极作用和又会生产消极影响,形成了

复杂的社会关系。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些旅游业发展较早,法制比

较健全的国家,认识到旅游立法的迫切性、重要性。人约在20世纪

50年代末至GO年代初提出了旅游法这一概念。这些国家还制定了

专门的旅游法,来促进旅游业进一步发展。

(二)发达国家旅游立法的发展

从旅游业发达国家的情况看,旅游法律的建设是与旅游业的发展

紧密结合的。发达国家的旅游业起步较早,因此,相适应的旅游立法

也发展较早。尤其是第二次世界人战后,全球旅游业如雨后春笋般的

J决速发展,旅游业日益成为一个国民经济的主要和独立的产业,无论其形式、规模和内容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出现了不少需要规范的

新矛盾,一些旅游发达国家提出“旅游法”这一概念,旅游法作为一个

新兴的法律部门在旅游发达国家应运而生了,成为源于民法、商法等

法律体系而又相对独立的部门法。目前,世界上已经有GO多个国家

颁布了《旅游法》。比如日本在1963年制定了《旅游基本法》.1967年韩国制定了《旅游振兴法》.1969年英国制定了《旅游发展法》.1979年美国颁布了《美国全国旅游政策基本法》、等等。发达国家旅游法制体系的相对健全还体现在对旅游业相关方而立法的全而和执法的严格

上。

(三)泰国旅游立法的发展

1959年泰国政府成立了“泰国旅游业促进机构”,开始发展旅游

事业。GO年代初泰国的旅游业才起步,经过70年代的发展,80年代进入了空前繁荣的时期。目前,泰国旅游业是亚洲发展中国家的

佼佼者,2000年泰国接待外国旅游者近1000万人次,外l_收入超过70亿美元。2006年泰国国际旅游接待人数接近1400万人次。泰

国旅游业收入占泰国GDP的7%以上,是泰国最人的外l_收入来源。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的头儿年,世界范围内不断发生天灾人祸,

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1年“9·11”恐怖事件、2003年美伊

战争和亚洲地区的SARS疫情、2004年泰国南部地区暴乱及禽流感的漫延,到2004年底的东南亚发生的海啸,这些都给泰国旅游业带来了巨人的挑战,但泰国旅游业总能战胜困难,一直以较高速度增长。泰国旅游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十分迅速。

现在泰国的旅游业不仅在东南亚国家当中跃居首位,而且在世界旅

游业当中也属佼佼者。更重要的是旅游业成为推动泰国经济发展

的重要产业。旅游业健康快速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旅游法律环境。

泰国政府先后制定的一系列旅游管理法律、法规来推动和规范旅游

业的发展。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立法在社会生活中所占的位置日益重要。泰国政府重视对旅游业的管理,不断加强旅游立法,适时地对法律进行修改。逐渐形成了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障其实施。

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泰国旅游立法起步较晚,与旅游相关的法规已

比较完备。有《旅游法》、《全国环境质量提高与保护法》、《旅馆法》、《旅游与旅游导游法》等,还有关于旅游景区的管理法规都明确了政府

部门、旅游企业、地方社区和旅游从业者在旅游业发展中的责任和义

务。1992年通过和实施《旅游和导游执业法》是泰国管理旅游业最重

要的法律,并成立了国家旅游和导游委员会作为泰国旅游业最高管理

机关。

二、泰国旅游法律的特色

(一)泰国政府对旅游业的管理采取集权式的管理体制

旅游业是泰国的支柱产业,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泰国政府对旅

游业的管理也在不断加强,管理职能山单一的市场促销逐渐扩展到行

业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了一套集权式的旅游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

主要适应在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的条件下,政府通过制定、补充、修改、

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对旅游企业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i1_和纠

正。一般采取这种管理体制的国家,主要是市场经济尚不成熟、旅游

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又处于重要地位的国家。而这种管理体制可

以将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政府力量的强制性}几预,促使旅

游业实现快速增长。实行这种旅游行业管理体制的国家旅游业发展

水平直接取决于政府的组织与决策能力。

泰国旅游业最高管理机关是国家旅游委员会,它是国家设立的主

管旅游业部门。泰国政府对旅游业实行高度集中的宏观管理,设立人

区办事处集中管理全国各地的旅游经济活动。国家旅游委员会山国

家旅游部部长担任委员会主席,民众联络厅长、艺术厅长、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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