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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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
1、推行电子证书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推行电子证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广东省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已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批复文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东省推行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520号)。
2.本次实行电子证书的范围?
答:广东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统一启用电子证书。
3.纸质证书换发成电子证书后,原纸质证书是否能够继续使用?
答:纸质证书换发成电子证书后,如纸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且证书上有关信息并未发生变更的,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都可以使用。
启用电子证书后,如纸质证书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申请资质证书变更的,发证机关办理变更后直接发电子证书,不再发纸质证书;企业应当使用变更后的电子证书,不能再使用原有的纸质证书。
4.对于已有的纸质资质证书,如何申请换发成电子证书?
答:不需要企业提出申请。对于已有的纸质资质证书,由发证机关(即该证书上加盖公章的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筹换发电子证书,并直接发送到企业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账号中。
5.企业如何查阅电子证书?
答:企业获得电子证书后有两种查阅途径:(1)企业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后,按照业务事项申报平台——办事进度——查看办事结果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该次所申报资质(备案)的电子证书;(2)企业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后,按照企业信息库——持证情况——企业资质证书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该企业全部资质(备案)的电子证书。
6.电子证书的效力和使用范围?
答:电子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其电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承接工程和招投标等经营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再要求相关企业提供纸质证书,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网站查询,或扫描电子证书上二维码查验。
7.电子证书的样式如何?
答:电子证书采用PDF格式文件为载体,加盖证书审批部门的经数字证书颁发机构认证的电子签章,同时配套生成证书二维码,证书尺寸规格为A4(竖版),电子证书不设正副本。
电子证书的照面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机构备案)信息、验证二维码、发证机关、电子印章等信息。
8.电子证书的查验有何途径?
答:有两种查验途径:(1)官方网站查验。第一种官方网站查验: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验证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电子证书信息。第二种官方网站查验: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dop)”网站上的“企业资质信息”栏目,查询验证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等企业电子证书信息。
(2)微信公众号查验。通过关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进入“粤建办事”扫码查验,使用“证书查验”功能验证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等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信息。
9.电子证书如何监管?
答:企业资质信息或者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按规定向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企业资质或者备案资格被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将提示注销、吊销、撤销、撤回信息。任何企业、单位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一律无效,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