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类施保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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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区 一.保障户数(户) 二.保障人数(人) 同上季度比增、减(+/-) 分 农业人口数(人)
【农村】汉中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情况统计表(2014年第
汉台区 南郑县 城固县 洋 县 西乡县 勉 县 宁强县 略阳县 镇巴县
季度)
留坝县 佛坪县 开发区 合计
分类人数占保障人数比例(%) 保 障 对 象 情 况 三.分类对象人数 ①70周岁以上老年人 ②儿童 ③重度残疾人1 ④重度残疾人2 ⑤重病患者 ⑥单亲未成年人(离异) ⑦单亲未成年人(去世) ⑧哺乳期妇女 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四.1-本月分类对象累计支出(万元) 五.本月人均发放保障金(元) 六.本月分类对象支出(万元) ①70周岁以上老年人 ②儿童 资 金 ③重度残疾人1 情 ④重度残疾人2 况 ⑤重病患者 ⑥单亲未成年人(离异) ⑦单亲未成年人(去世) ⑧哺乳期妇女 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说明】①此表止季度末月30日。人口数为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②全市农村低保标准2020元/人年,自2012年10月起执行。③分类施保对象增发比例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20%,儿童30%,重读 残疾人1(指盲人、严重底视力及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一级肢体残疾对象)50%,重度残疾人2(指言语、听力、肢体残疾三级以上的残疾对象)30%,重病患者50%,单亲未成年人(离异)30%,单 亲未成年人(去世)50%,哺乳期妇女70%,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0%。④本月人均发放保障金:是指本月人均享受包括分类施保增发保障金在内的所有保障资金。 填报单位: 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14年 月 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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