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方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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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分析报告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鲁食药监发[2014]44号)的精神,对其中县级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中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分析报告如下:
一、我县食品检验能力现状
食品检验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基本处于空白,所有样本都到省、市送检,根本达不到监管要求。食品药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没有必需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无法保证基本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二、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对象现状。
食品生产企业家,小作坊家;食品流通企业家;餐饮企业家;农贸市场个。综上所述,食品药品监管对象达家以上。药品企业产值万元,食品工业产值万元。为了更好的对全县食品药品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需要成立一支检验能力较为齐备、检验技术较为专业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队伍。
三、建设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法律基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和《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均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和药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保障。
四、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及现场快速检验检测能力
按照文件要求,在食品检验检测方面,应具备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等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快速检验检测能力,能够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和基础技术保障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和我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特点,我们制定了本县检验检测机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检验项目计划(共131个参数),申请进行资质认定,大力开展快速检测项目的开展,快速检测项目涉及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现场检测。
五、食品检验检测需装备的仪器设备
按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和《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验能力建设情况,所需检验仪器设备共计98台套,具体目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