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公安机关常用公文写作与处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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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又称缓急时限、处理时限,
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限制。紧急程 度分为特急件和急件。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 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 两字间空一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 保密时限,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 角第一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 角第二行。
• (三)发文机关标识
• 三、公文的语言特点
• A.严密的解释和周密的限制,确保读者的理解 完全符合作者的要求。
• B.大量使用介词结构,使文意的表达更加明确、 严密。
• C.多用联合词组作句子成分,以增文势。 • D.多用肯定或否定判断句式。 • E.外在形式多条例化,如几要、几不准等。 • F.语言质朴无华、真切庄重。
• 平行文常用的结尾词语有:在致函中,向对方提出要 求、希望时,常用"望早日见复"、"盼予函复"、"请大力 协助为荷"等;在复函中常用"此复"、"特此函复"等。
第三章 公安文书的格式及行文规则
• 一、 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公文的书面格式、 公文的用纸格式、公文的印装格式。
• (一)公文的书面格式,由眉首、主体、版记组成。置 于公文首页红色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线 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 题词以下的各要求统称版记。
签署准予印发的机关首长。上报的公文应当注明 签发人。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 三、公安行政文书的主体部分

(一)标题
行政文书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公
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公文标题
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有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
• (二)公文的用纸格式,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 (210mm×297mm),左侧装订。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 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 (三)公文的印装格式,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正 文用3号仿宋字体,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 二、公安行政文书的眉首部分
• (一)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简称密级,指公安秘密程度
的等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保 密期限指文书的保密时间。未标明或未通 知保密期限的,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30 年、机密级20年、秘密级10年认定。
•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一般同时标注,用 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秘密等级两个字之间空一个字。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国 家行政机关公文种类包括:命令(令),议案,决定,指 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 会议纪要,共12类13种。
通常按行文方向将以上文种分为三类:上行文——请 示、报告、议案;平行文——函;下行文——命令、决定、 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会纪议要。

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
化简称。
• (四)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编排的文件代号,又
称发文号,文号。

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在
发文机关标识下发标明。年份、序号使用阿拉伯
数码标识,年份使用全称,序号不编虚位。
• 如:湘公交高[2010]12号
• (五)签发人 签发人指对即将发出的文稿进行最后审定并
恰当。标题一般用方正小标宋2号,不加粗。

(二)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文件的主要受理机关,也是发文机关要
求办理或答复这份文件的对方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
范化简称。“命令”和“决定”一般没有主送机关,
“请示”和“批复”只有一个主送机关。主送机关的排
列按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密切程度排列,关系密切的在前,
关系一般的在后;密切程度相同的,按级别高低排列。
• 四、公文中约定俗成的惯用语
• 1、开头词语:常用的有"依照"、"遵照"、"根据 "、"据查"、"经……批准"、"为了"、"鉴于"、" 由于"等,用以表明行文的依据、目的、原因。 如:"根据×发[2003]×号文件精神,我处已建 立了×个指纹远程查询站""经中央批准,今后县、 乡两级选举的日常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 标注时应当注意,一要顶格写,二当单位不是一个性 质时,要将顿号改成逗号。主送机关于标题下空一行用3 号仿宋体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 后标全角冒号。如主动机关名称过多,公文首页不能显 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主题词之下、抄送 机关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常用公文写作与处理
**大队内勤业务培训班
第一章 公安文书的概念及特点 第二章 公安文书的格式及行文规则 第三章 几种常用公文的写法及范例
第一章 公安文书的概念及分类
一、公安文书的概念: 公安文书是各级公安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管理
和业务管理工作,依法撰制的内容真实、表述平实、语言 庄重、结构稳定、格式规范,又具有极强的政策性、法律 性和强制性的公务文字的材料。 二、公文的分类:
第二章 公安文书的特点及作用
一、公安文书的特点:
(一)内容上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政策性。 (二)格式上具有特定性和惯用性。 (三)作用上具有辅助性和参考性。 (四)应用上具有广泛性 。
二、公安文书的作用:
(一)领导与指导作用。 (二)规范约束作用。 (三)公务联系作用。 (四)凭证依据作用。 (五)宣传教育作用。
• 2、引叙词语:批复、复函等答复性公文,在开 头引叙来文的发文文号、标题或主要事由时,经 常使用"前接"、"近接"、"收悉"、"谨悉"等词语, 如:"你处×铁公办[2003]×号请示收悉"(南铁 公安局)
• 3、承启词语:用于前言的最后,起有承接上文、提领下 文的承上启下作用。

下行文常用的承启词语有“现批复如下”、“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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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情况通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答复如下”等。
• 上行文常用的承启词语有"现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如下"、"我们的意见是"等。
• 4、结尾词语:下行文常用的结尾词语有“特此公告”、 “此令”、“请贯彻执行”等。
• 上行文常用的结尾词语有“特此请示”、“妥否,请 批示”、“请批复”、“特此报告”等。主要作用是请 求上级机关对“请示”或“报告”事项给予答复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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