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第三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1)
四.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 1.时间的顺序性 2.原因的客观性 3.必要条件规则——反证检验法(but for)、剔除 法、替代法 4 .实质要素的补充检验
五.原因的分类 1.主要原因:是指对损害事实发生起主要作用的原 因。 次要原因:是指对损害事实发生起次要作用的原因。 注意:主次原因区分与过错程度区分不同。 2.直接原因:是指与损害最近,直接引起损害发生 的原因。 间接原因:是指与损害较远,一般不会引起损害发生, 但由于其他因素介入而造成损害的原因。
道路绿地案:甲开车过失导致车祸,阻塞道路,丙不 耐烦久等,驾车跨过乙门前绿地,致使绿地受损。 问:甲的行为与乙的损害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二.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争议 1.条件说——凡是对损害结果发生起重要作用的条 件行为,都是该损害结果法律上的原因。 2.必然因果关系说 ——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内在的、 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时,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 .相当因果关系说 —— 某一原因仅在现实发生某结 果,还不能确定有因果关系,须依一般观念,在有同 一原因存在通常就能发生同一结果,才能认定具有因 果关系。 4 .法规目的说 —— 相当说以可能性为判断标准,但 在判断因果关系是否具有相当性时,应考虑法规的意 义和目的。在确定责任归属时,应依法规目的加以判 断。
问题:不作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1)不作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特殊性 A.行为人必须负有作为义务; B.必然存在外界因素作用于受害对象。
2)学说 积极说 ——又分为他行为说、先行为说、他因利用 说、无形因果说等 消极说 无形因果说(有力说):造成损害的原因包括起果原 因、防果原因,如果行为人不实施积极行为以防止损 害发生,反而压抑防果原因,以至于实现起果原因的 效果,则不作为构成损害的原因。
民事侵权责任是怎样
一、民事侵权责任是怎样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的权益的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事侵权责任是怎样二、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是确定侵权责任的首要的必要的条件。
所谓损害,是指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性而导致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该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的客观后果;该损害是确定的,是已经发生、真实存在且能够认定的,包括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性;该损害具有法律上的补救性,即补救的必要性--在量上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和补救的可能性--能用一定的形式填补权利人所遭受的缺损。
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人格损害和精神损害。
(2)因果关系;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是导致损害的原因,损害是行为的必然结果,所要解决的是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的问题。
其表现形式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四种。
至于如何确定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大陆法系多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即“无此行为,虽不必生此损害,有此行为,通常即足以生此种损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
无此行为,必不生此种损害,有此行为,通常亦不生此种损害者,即无因果关系。
”同时,当因果形式是多因一果或多因多果状态下,在确定因果关系时,还要充分考量损害的原因力,即哪些行为是损害的主要原因,哪些是次要原因,哪些是直接原因,哪些是间接原因,唯有如此,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
(3)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包括形式的违法和实质的违法。
所谓形式的违法是指行为与法律的明文规定相抵触。
所谓实质违法是指行为不是从形式上而是从实质上违法,这种行为虽然不能确定违反的具体法律规则,但它却违反了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
(4)过错;过错作为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一种主观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的主观态度。
民法中的侵权责任与损害赔偿
民法中的侵权责任与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与损害赔偿是民法中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其目的在于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定义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损害赔偿的形式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侵权责任的定义侵权责任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被侵权人给予赔偿的责任。
侵权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是指在侵权行为下,侵权行为人需要根据民事法律关系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侵权责任的主体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侵权行为中会以不同方式承担责任。
2.客体要件:侵权行为针对的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对他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性损害。
3.过错要件:侵权责任是基于过失责任原则建立的,行为人应具备过失行为,即在没有故意的情况下,由于疏忽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4.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必须与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被侵权人的损害必须是行为人侵权行为的直接后果。
三、损害赔偿的形式1.经济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行为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精神赔偿: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带来的精神损害,行为人应当赔偿其精神损失、精神痛苦及其他精神后果。
3.名誉恢复和道歉:对于诽谤、侮辱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行为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名誉损失,并恢复其名誉,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4.停止侵权行为: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侵权行为的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侵权责任与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侵权责任与损害赔偿适用于民事纠纷中,如合同履行中的违约、交通事故等。
同时,侵权责任与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一些特殊领域,如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纠纷。
在适用侵权责任和损害赔偿原则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确定赔偿的范围和方式,并考虑到公平和社会效益的因素。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现如今在现实⽣活中侵权⽅⾯的事件常常发⽣,对于⼀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很多⼈都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类事情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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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兴趣的话,就⼀起看看吧。
⼀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1,违法⾏为。
违法⾏为是指公民或者法⼈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性规定⽽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侵害⼈⾝权的违法⾏为是指公民或者法⼈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性规定⽽实施的,以公民⼈⾝权为侵害客体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定的⾏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
这是构成这⼀民事责任的⾸要条件,只有当⾏为⼈的违法⾏为造成损害事实,⾏为⼈才承担民事责任。
这⾥的损害,从⼴义上讲,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上的损害即造成受害⼈在财产上或者⼈⾝上的不利益。
3,是因果关系。
作为构成侵害公民⽣命权、健康权的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为所引起的,⾏为⼈才承担民事责任。
确定因果关系就是要从客观现象中去寻找揭⽰他们之间存在的不依照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联系。
4,是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违法⾏为⼈只有在实施违法⾏为当时主观存在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就是违法⾏为⼈对⾃⼰的⾏为及其后果的⼀种⼼理状态,他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千⼀百六⼗五条【过错责任原则】⾏为⼈因过错侵害他⼈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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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是指在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以某种方式侵犯他人的权利的行为。
它是按照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合同依据禁止的行为。
侵权行为也是指某种不当行为,如构成诽谤、侵犯财产权、民事侵权或刑事犯罪等行为。
不久前,侵权行为也被称为侵权索赔。
一般来说,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项:第一,被侵权者必须有明确受到侵害的权利,即行为对象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权利。
通常来说,包括财产权、肖像权、隐私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在内的相关权利。
第二,这种行为必须给被侵权者造成损失,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动词,即不可能只有一些念头或意图,而必须给被侵权者实际上造成损失。
第三,必须有明确的对象,行为对象必须有明确的身份,如性别、年龄、职业等,以便根据具体的人造成的损失来赔偿。
第四,行为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动机,行为者必须有某种动机使他或她提出要求,要求更满足他或她的要求,以实现他或她的利益,或以侵犯他人的权利,或以达到一定的目的。
不同的动机可能产生不同的后果,也可能带来不同的责任。
第五,行动者必须是主观上故意和客观上实际可识别的,侵权行为必须是可以追溯到特定行为者的,而且该行为者在执行行为时必须能够预知到其行为将如何造成损失。
第六,行为者必须有造成侵权的能力,即行为者必须拥有做出足以造成损失的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该行为者必须知道其行为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第七,行为者必须有侵权的行为表现,在一般的索赔中,必须有可以支持索赔的行为表现,以证明损害是由行为者刻意或居然造成的,如构成侵权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威胁、文件传送、电话恐吓或其他言语、行为上的侵权表现。
本文以上述七项要件,综上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被侵权者必须有明确受到侵害的权利;行为必须给被侵权者造成损失;必须有明确的对象;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动机;行为者必须是主观上故意和客观上实际可识别的;行为者必须有造成侵权的能力;行为者必须有侵权的行为表现。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指的是要使侵权行为存在,必须满足下列三个要件。
第一,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犯权利人的权利,那么就必须有侵犯的行为。
侵权行
为包括:物权侵权,侵犯某人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人身权利侵权,指侵犯他人的身体、荣誉、名誉等人身权利;合法权利侵权,指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合同权利等;民
事侵权,指侵犯某人从事有民事行为所衍生的权利。
第二,过错,是指侵权行为人在侵犯权利人权利时,具备了一定的过错思考。
这里的过错有三种:(1)过失,指侵权行为人在判断时,因疏忽大意而导致的过失;(2)故意,指侵权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正当的,却故意违反法律规定;(3)重大
过失,指侵权行为人执行过错行为时,对法律法规、基本准则、行业惯例等司法观念的极
端漠视,这种过失也称为重大过失。
第三,必须存在损害的关联性,即:行为人的过失必须与权利人的损害存在直接因果
关系。
要构成侵权责任,必须确认这一关联性,这样权利人才可能以侵权责任的形式对行
为人索赔。
因此,要使侵权行为存在,必须满足上述三个要件:(1)侵权行为,也就是某人侵
犯权利人的权利;(2)过错,行为人在侵犯权利人权利时具有一定的过错思考;(3)必
须存在损害的关联性,以使权利人以侵权责任的形式对行为人索赔。
只有上述三个要件全
部满足,才能成立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他人侵权责任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侵权责任法律制度是保护民事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侵权行为日益复杂多样,侵权纠纷也日益增多。
为了明确侵权责任的承担,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典》对他人侵权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围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他人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他人侵权责任概述1. 定义他人侵权责任是指,因他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合同约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 特征(1)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2)侵权行为的侵害性:侵权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3)侵权责任的民事性:侵权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原状等。
三、他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 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是侵权责任构成的首要要件。
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
(2)违法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即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违反了合同约定。
2. 侵权事实(1)侵权事实是指他人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侵权事实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3. 因果关系(1)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侵权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2)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构成的重要要件之一。
4. 过错(1)过错是指侵权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2)过错是侵权责任构成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他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1. 赔偿损失(1)赔偿损失是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2)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赔礼道歉(1)赔礼道歉是侵权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2)赔礼道歉适用于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情况。
3. 恢复原状(1)恢复原状是侵权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2)恢复原状适用于侵权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况。
4. 精神损害赔偿(1)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2)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情况。
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国家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那么,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
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如没收违法所得,尽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由于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
二、法律责任构成要素中的损害事实如何划分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侵权责任知识点总结
侵权责任知识点总结一、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侵权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因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内容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妨碍、恢复原状、公开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是指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3.刑事责任是指因侵权行为构成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包括拘留、罚款、有期徒刑等。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主体、损害结果和法定责任等。
1.侵权行为是构成侵权责任的基本要件。
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一般而言,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即侵权行为主体具有侵权行为的主观能力,并对侵权行为的结果负有责任。
2.侵权行为主体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重要要件。
侵权行为主体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主体,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侵权行为中,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的公民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对于那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对自己的机关、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3.损害结果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重要要件。
损害结果是指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
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法定责任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重要要件。
依法对侵权行为主体规定的责任,包括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消除妨碍的责任、恢复原状的责任等。
三、举证责任在侵权责任的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举证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要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不能举证的后果是自负不利。
侵权责任中的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损害结果的举证责任和法定责任的举证责任。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般具有四个要件:⾏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性、因果关系和⾏为⼈的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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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般侵权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为的违法性。
是指⾏为⼈实施的⾏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不法⾏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引起损害事实的发⽣是由于不法⾏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不法⾏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权。
4、⾏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只要⾏为⼈主观上有过错,⽆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般过失还是重⼤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百七⼗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式】承担民事责任的⽅式主要有:
(⼀)停⽌侵害;
(⼆)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
(⼋)赔偿损失;
(九)⽀付违约⾦;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式,可以单独适⽤,也可以合并适⽤。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当某一方在行为上有违反法律规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害时,由此产生的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四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侵权责任也就是指这种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是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侵犯他人财产权、财产权等。
二是侵权行为的确定性。
侵权行为的确定性指的是侵权行为的存在和内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能够明确证明是哪一方所为的行为。
三是侵权行为的原因性。
也就是要明确证明,侵权行为是由于特定行为而引起的,不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引起的。
四是侵权行为的后果性。
也就是要明确证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和损失,并且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能够明确证明损害和损失的程度。
五是侵权行为的直接原因。
也就是要明确证明,侵权行为是由于特定行为而直接引起的,不能因为其他原因而间接引起的。
六是侵权行为的分担责任。
也就是要明确证明,侵权行为是由双方共同行为引起的,每一方都有责任,应当分担责任。
以上是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有满足这些要件,侵权行为才能产生民事责任,而一方才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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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链接: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定金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责任形态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保证合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受归责原则影响,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①违法行为;②损害事实;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
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各不相同,举证责任分配亦有区别,难以一概而论。
例如,无过错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三:①违法行为;②损害事实;③因果关系。
(一)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和加害行为两个要素:①违法。
指行为在客观上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悖,且不具有违法阻却性(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无因管理、正当竞争、依法执行职务等均为违法阻却事由)。
②加害行为。
指受意志支配的身体动静,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例一】甲川菜馆生意兴隆,日进斗金,乙在对面新建川菜馆,致使甲的生意一落千丈,难以为继。
①乙故意给甲造成纯粹经济损失,具有加害行为。
②如果乙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则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构成侵权。
【例二】甲川菜馆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对面的乙川菜馆经营惨淡。
乙于是在甲餐馆旁开设一花圈店,将花圈摆在甲菜馆的周围,致使甲的生意一落千丈。
①乙的行为属于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式加损害于他人,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②甲遭受的虽为纯粹经济损失,因乙为故意,构成侵权。
2.不作为侵权的特点:不作为,即“当为而不为”。
不作为侵权以加害人具有作为义务且行为人具有作为能力为前提,行为人违反作为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作为义务的来源有四:①法律规定。
例如:《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疾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在法律的世界里,侵权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形式,其构成要件是非常重要的。
在特定情形下,如果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依法就不能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构成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要件是什么呢?1. 侵权行为首先,构成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就是存在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权、财产权等。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侵权行为的标准,即具有主观故意或过失,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2. 侵权结果其次,构成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要件还需要有侵权结果的发生。
侵权结果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或侵害结果。
对于构成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必须导致了一定的实际损害或侵害结果,否则无法认定侵权责任的存在。
3. 超脱控制除此之外,构成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要件还需要证明行为人对侵权结果是无法控制的。
行为人必须证明侵权结果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的行为或被侵权人的过错等原因所致,与其行为无关。
只有在行为人无法控制侵权结果的情况下,方可构成无过错侵权责任。
4. 公序良俗最后,构成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要件也需要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即侵权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能违背道德观念。
如果侵权行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即使行为人主张无过错,也不能构成无过错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构成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要件包括侵权行为、侵权结果、超脱控制以及符合公序良俗。
只有在以上要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行为人才能主张无过错,从而免除侵权责任的承担。
法律在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时,一定要平衡各方的权益,既要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行为人的权利,以实现法律责任的公正与合理。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知识产权侵权是指个人或机构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形成侵权
行为,侵权责任则是指当另一方提出侵权权利时,当事人承担的一种
责任。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一般有以下几点:
一、侵犯了主权保护规定和知识产权规定。
主权保护规定指不允
许任何人侵犯其他人、单位、机构或国家所有的财产权利,其中包括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持有人有权利控制其作品的使用与流通,以及
获取相应经济利益。
二、恶意侵权。
一般来说,恶意侵权表示当事人有鉴定其他人知
识产权的能力,并且干意地侵犯该权利,故意损害其他人的知识产权
或妨碍其正当的利益。
三、造成的损失。
知识产权侵权后,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损失一般包括在销售中损失的利润、鉴定出知识产权侵权所花费的巨
额费用、合法宝贵的商誉受损等。
四、赔偿金额。
当证明损失后,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的
金额,这种金额一般按知识产权的类型和受侵权的程度来确定。
例如,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受害者可以获得专利价值的赔偿金额,在作品版
权侵权中,受害者可以有权获得以版权所在国家版权法定的费率估计
的赔偿金额。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行为需侵犯主权保护规定及知
识产权规定,具有恶意行为,造成损失及赔偿相应金额。
第五讲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法》第6 条第1 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该条款中可以推知,我国法上的普通侵权责任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 、存在加害行为。
没有加害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彻底与人无关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海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也会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如保险法上保险赔偿金的给付、国家的救灾行为等,但不发生侵权责任的问题。
2、他人的民事权益被侵害。
加害行为人侵害的是他人的民事权益,而非自身的民事权益。
如:汽车的所有人因操作失误而损坏汽车,虽然也有损失,但他伤害的是自己的权益,只能自认倒楣,不发生侵权责任的问题。
3、加害行为与民事权益被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虽然有加害行为,但是民事权益被侵害的后果并非是因该加害行为所致,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如受害人故意),则行为人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4、行为人具有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或者过失。
否则,即便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存在因果关系,原则上也不产生侵权责任。
“行为”,是指受意思支配而表现出来的活动。
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加害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受意志支配的、人的行为。
1、加害行为必须是受到意思支配的人的行为。
若是由于地震、海啸、台风、泥石流导致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因未涉及人的活动,不会产生侵权责任;如因梦游而刺伤某人、驾车途中突发心肌梗塞导致车祸,因不能被人的意志所支配,也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加害人创造一种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则依然存在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33 条第2 款规定:“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故意识或者失去控创造成他人伤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加害行为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包括人身和财产权益。
【案件事实】原告金德管业公司诉称:在北京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中不断发现有损金德公司良好形象的词语,并且数量不断激增,特殊是当网络用户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金德、金德管业、金德招聘”等词汇时,在百度搜索下方就会浮现“金德骗子、金德管业骗子、金德管业招聘黑幕”等严重影响金德集团公司良好形象的词汇,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名誉权。
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侵权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经常出现的法律话题。
侵权责任构成,则是指行为人因为侵权行为而造成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构成有四个要件。
那么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都是什么呢?律图小编为您解答。
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是: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不过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第四个要件即主观过错,是实行推定的,首先不要受害人自己举证证明,其次要实习举证责任倒置,即加害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自己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能够证明的,免除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或者证明不足的,推定过错成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构成则只须具备前三个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不必具备第四个要件即主观过错的要件。
一、违法行为关于行为的违法性,德国法规定了检验违法性的三个法定标准:即违反法定义务、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和故意违背善良风俗加害于他人。
特定的法定作为义务的来源,为以下三种:一是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
二是来自业务上或职务上的要求,三是来自行为人先前的行为。
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
不作为的违法行为亦构成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
两种行为方式,均可构成侵权行为的客观表现方式。
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而为之,是作为的违法行为。
反之,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之,即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三种样态:第一种是自己的行为。
自己的行为是直接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构成的违法行为样态。
行为人自己实施行为,无论作为还是不作为,均构成一般侵权责任,即直接责任。
第二种是自己监护、隶属、管理下的人所实施的行为。
这是间接行为,构成特殊侵权行为,应由行为人承担的侵权责任,称为替代责任。
第三种是自己管理物件的不当行为。
对于自己管理、控制的物件,应妥善处置,管理不当,物件致辞人损害,虽然不是自己的直接行为,却为间接行为。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在涉及侵权行为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才能认定其构成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具体规定,为法律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保障。
本文将从物权、合同权及侵权行为三个方面探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
物权方面在民法中,物权是指个人对于特定物体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侵害他人物权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构成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包括侵害他人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内容。
例如,他人未经许可占有、使用他人财产,即视为构成侵权责任,应承担法律责任。
物权方面提供了对侵权责任的明确法律依据。
合同权方面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一种重要的合法行为形式,合同主体在合同关系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侵犯合同权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根据《合同法》,当他人侵犯他人签订的合同权利,导致合同权利受到损害时,构成侵权责任。
例如,未经许可窃取他人合同文件内容,损害他人合同权益,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权方面为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提供了具体规定。
侵权行为方面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姓名权、荣誉权等。
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侵权行为具有重要地位。
依据《侵权责任法》,侵犯他人人身权、姓名权、荣誉权等,构成侵权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他人恶意中伤他人名誉,损害他人荣誉权益,即构成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方面为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提供了具体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涵盖了物权、合同权及侵权行为等多个方面,为维护民事法律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法律主体在侵权责任问题上应当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尊重他人的权利。
只有在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才能有效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调与稳定。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
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备构成要件,则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欠缺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可能会导致一般侵权责任的不构成。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受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影响。
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
无论在哪种归责原则下,都需要有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构成要件。
同时,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无论有无过错”,也要建立在过错概念的基础上。
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
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
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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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实施了侵权行为
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
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2、存在侵权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
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
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4、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我国民法通则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
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为疏忽大意的情况;而一般过失则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
在我国民法上,一般将故意和重大过失相提并论。
法律对行为人提出了较高的注意义务,而行为人没有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但却达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此时就认为构成一般过失;加上行为人不仅未达到较高的注意义务,同时连一般人的注意义务都没有达到,就认定成为重大过失。
二、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一)概念区别
1、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了民事义务(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可以分为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
2、侵权责任一般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多于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二)承担责任方式的区别
1、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侵权行为的特征
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
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
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
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