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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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目的】
第一条为适应目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编制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架构体系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控股公司职能部门。
第二节人员编制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编制管理原则】
第三条有利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第四条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有利于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编制管理内容】
第六条人员编制管理包括:编制预算、编制变更、编制审批和编制控制。
第三节人员编制管理作业流程
【编制预算流程】
第七条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确定本部门各岗位的人员编制预算,填写《人员
编制预算(变更)审批表》并详细填写“人员编制预算(变更)说明”,经部门负责人提
报、主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3月1日前提交人事文化中心审批。
第八条新增或新设部门时,由提出部门
将将岗位设置及其编制预算提交人事文化中心。新部
门的设立涉及原有部门编制变动的需一并提出相关部门编制变动方案。
【编制变更流程】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因实际工作开展与年初预计有较大偏差,需要增加或减少本部门人员编
制时,需提出编制预算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人事文化中心。
人事文化中心。
提出编制变更申请,并经该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营总人事文化中心。
提出编制变更申请,并经该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营总人事文化中心。
第十一条当组织结构调整需要撤并部门时,取消被撤并部门的人员编制,并入部门需根据实际业务变化
情况提出编制变更申请,并经该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营总人事文化中心。
【编制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营总人事文化中心在收到各部门提交的年度人员编制预算后,应在3月15日前完成复核,并提出
复核意见后报营总人事文化中心总经理审批。非年度人员编制预算或编制预算变更申请,营总
人事文化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报营总人事文化中心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营总人事文化中心总经理在收到经营总人事文化中心复核的年度人员编制预算后,应在3月20
日前完成审批,并提出审批意见提交营总总经理核准。非年度人员编制预算或编制预算变更申
请,营总人事文化中心总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提交营总总经理核准。第十四条营总总经理在收到经营总人事文化中心总经理审批的年度人员编制预算后,应在3月30日前完成
核准。非年度人员编制预算或编制预算变更申请,营总总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
第十五条营总总经理核准后的《人员编制预算(变更)审批表》由营总人事文化中心通知相关部门,并存
档。
【编制控制流程】
第十六条人员编制预算必须经营总人事文化中心总经理批准并经营总总经理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没有提出人员编制预算或提出预算但未获得营总人事文化中心总经理批准和营总总经理核准的部门一律不得招聘新员工。
第十八条没有编制预算或超预算提出的人员需求人力资源部一概不予受理,没有编制预算或超预算引进的人员营总人事文化中心一概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第十九条营总总经理对人员编制有绝对控制权力。
第四节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营总人事文化中心起草与修正,营总总经理签批后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营总人事文化中心。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人员编制预算(变更)审批表》
附件二:《人员增补计划申请表》
第二十三条修改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