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储铜巨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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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一、事件经过
一位中国交易员以发改委下属的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的名义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
市场上陆续建立了约20万吨铜的空头头寸,合约的交割期为2005年12月21日。
由于该笔空头头寸过大,而市场不相信中国的国储部门能在指定的期限内实现交割,于是国际炒家乘机逼空。
截至11月18日,LME市场的铜期货价格已经连续涨升至4245美元。
据估计,这些空头寸建仓的均价在3200美元/吨左右(约为四五月间的价格),加上另一家与之协调行动的国有大型企业有色中金的空头头寸,总共达到35万吨。
照此计算,浮亏可能达到数亿美元。
由于这些交易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而且涉嫌违规操作,这笔交易被舆论评价为“伦敦版…中航油‟事件”。
巨额空单:可能是“流氓交易”?
“按照指定时间交割如此数量巨大的铜,显然不现实。
”11月20日,格林期货首席分析师于军礼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首先从时间上看,要想将铜装运到LME指定的仓库并完成注册,至少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而目前距离交割期限已只有一个月了。
如果届时无法交割,那么只有在交割期之前进行斩仓。
这样,就必然要在LME市场进行反向对冲,买进同样数量的期货铜。
国际基金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选择进行逼仓,推动行情上涨,迫使持仓人在更高的价格接盘。
此前的数个月,此次事件的肇事者刘其兵(音)一直在赌铜价将下跌,而铜价却出现了连续6个月的上涨。
据称,刘是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进出口处处长,长期代表该中心在海外市场的套期保值业务。
两年前,刘其兵在其他交易员还没有看清趋势之前就已经看涨期铜,从而在中国商品交易界一举成名。
他还以熟练的技术分析著称,传言其在投资交易的过程中,自建的“老鼠仓”就赚了过千万。
然而,据《中国日报》报道,国储官员称,刘所建立的上述期铜空头头寸并非代表政府,其损失完全与该交易员的个人行为有关,这些交易没有登记在公司的账户上,并不涉及中国政府。
刘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LME建立了大量空头部位”。
刘其兵把宝押在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将导致铜价走低上,但由于判断失误,当铜价持续上涨到每吨4000美元后浮动亏损加大,刘被解职并于10月中旬被“双规”。
有媒体披露,国储之所以公开表示与此事无关,是因为该单交易的手续并不齐备。
据说,与期货经纪公司的委托协议可能没有,或者是协议的关键部分,即将委托什么人来下单的部分并不存在。
可能因为刘其兵在国储做了10多年,那些经纪公司在缺乏协议的情况下仍旧自然认定其在为国储下单。
据悉,有8家经纪公司和基金为刘提供了交易通道和信用额度,他们分别是:斯迈尔能源下属的斯迈尔金属公司、瑞福期货、伦敦标准银行、巴克莱银行、曼氏集团、AMT、萨顿公司、以及一家总部在法国里昂的基金公司。
其中在斯迈尔的头寸最多。
如果刘其兵的交易确实未经授权,国家供给储备调剂中心拒绝承担交易责任,那么此次“伦敦抛铜事件”将是里森私自交易搞垮巴林银行以后,又一起国际重大的流氓交易行为。
其所造成的财务后果可能要落到上述经纪公司或是伦敦结算所的头上。
按照英国的金融监管法规,交易所,尤其是期货经纪公司负有对客户进行合规性检查的责任和义务。
抑制铜价:国储部门尽力“救火”
此前行事极为低调的国储部门,在过去两周内频频高调亮相,在铜市场抛售库存并大造空头舆论。
然而,在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前来采访“伦敦抛铜事件”的媒体记者,却都先后被保安请到了大门外。
10月份,国储部门开始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增加铜库存;10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文《抑制铜冶炼行业盲目投资,促进铜工业健康发展》;11月11日,一位被认为是国储资深官员的人士通过媒体声称,国储目前手上共掌握了130万吨铜;11月16日,国储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向国内现货市场抛出两万吨铜;当天晚上,国储发布公告称,11月23日将再拍卖两万吨铜现货。
16日晚,受“国储已向国务院申请要求出口20万吨铜”的传闻影响,LME市场铜价下跌了近100美元,至4055美元,但很快又涨回了原来价位。
国储部门抛铜给国际买家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可惜只是昙花一现。
相反,这些高调的言行似乎更坚定了国际炒家的做多信心。
国际铜价不降反升,并不断创出新高。
沪铜的多个合约小幅度振荡后也创了新高。
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信息中心主任童乐申表示,国储此次拍卖行动在行业反映很好,但是按照我国年消费铜370万吨来计算,但2万吨铜只够用两天,平抑铜价的目标远未达到。
同样因为巨大的空头持仓而成为国际基金逼仓的“猎物”,同样是交易员违反规定进行操作,同样导致了巨大的损失。
距“中航油”在新加坡衍生品市场巨亏5.54亿美元仅仅一年,国家物资储备部门就爆出类似的事件,这不能不说类似事件的发生存在某种必然因素。
我国是铜进口大国,而且作为国家物质储备部门,在海外期货市场也应该是以套期保值业务为主,
为什么会出现因为交易员个人看空就大肆做空的情况呢?为什么未经允许可以下单?一个交易员就能有这么大权限,而受不到相应的约束和监管?
“市场是残酷的,谁不规范就赚谁的钱。
”中航油事件爆发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期货证券研究室主任廖英敏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此类风险事件的根源所在。
“因为是一些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不懂金融、完全外行的官僚们在管理企业和政府部门。
”一位期货从业人员措词激烈地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如果因为交易员给企业或部门赚了钱,就放任纵容其冒险,从而导致监管缺失、风险失控,中航油不就是前车之鉴吗?如果拿国家的筹码去赌,赌赢了自己能名利双收,输了却由国家买单,这种“赌博”行为还要出现多少呢?这不能不说明相关政府部门在管理上存在巨大的漏洞。
学者反思:风险管理缺位
“类似事件的发生,显然是国内企业及政府部门长期忽视风险管理的后果。
”美国康奈尔大学金融学终生教授黄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黄明教授长期研究行为金融学、衍生工具和信用风险。
二、启示
1、完善内控所有的前车之鉴都无一例外地表明之所以发生且损失巨大,内控不严格是直接的导火线。
就期货等衍生产品的交易而言,与交易员的胆大妄为和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及上级单位监管不力有直接关系。
1997年株冶事件发生时,株冶已经从事了两年多的锌套期保值。
由于监管松懈,具体经办人员逐渐开始越权交易,在出现亏损后没有及时汇报,领导也没有及时发现,并且大胆到继续加仓,导致亏损不断加大。
中航油也存在多头交易、分散交易、管理混乱的问题,内控到后来就成为了纸面上的规定。
规则如果不被尊崇,实际上就形同虚设。
在国储铜事件上,同样是普通的调节中心的交易员,一边为中心做交易,一边为自己建立了多达20万吨的头寸,严重被套且长时间没人发现,其巨额保证金从哪来?至少有冒用单位授信额度谋私利之嫌,单位监管不力是肯定的。
但是个人的行为肆无忌惮却得不到应有的约束,本身说明了企业对交易行为控制力量的薄弱,从而使个人行为信马由缰、无法受控。
或许真的如里森《我是这样搞垮巴林银行的》里所写到的:"对于没有人来制止我的这件事,我觉得不可思议。
" 只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权力形成的有效分配和制衡,公司才可能及时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也只有这样,公司才可能正常运转。
2、强化监管所谓监管,就是将政府的管理建立在法律的规范之上,使监管的规则明确、
权利明晰、责任确定。
境外期货市场监管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对境外期货市场的监管最主要是通过对经营主体资格以及行为的规范而得以实现的。
具体使用的手段有二:其一是设定准入门槛,政府发牌。
根据有关规定,必须是持证企业,也就是说只有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才可以进行交易;其二是持续监管。
规定要求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持证企业应将上月境外业务中已占用的期货交易保证金,持仓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持仓方向、浮动盈亏金额,期货交易平仓合约品种、月份、数量、买卖方向、价位、平仓盈亏金额等于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
3、甄别行为规则命令持证企业在境外期货项下只能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所谓套期保值是为抵冲现货价格风险而进行的期货合约买卖。
中国是铜净进口国,从套期保值的目的出发,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出现如此巨额的空单。
在发生国储铜事件后,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对境外期货交易资格审查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选择具有风险分散与规避能力的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通过主体监管从源头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才为实现有效监管的正确路径。
4、强化系统风险意识,及早防范和化解在金融领域,建立风险预防机制历来是很重要的环节。
没有预防,就很容易产生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就像病毒入侵,其造成的结果是瘫痪性的。
随着修订后的《证券法》的实施,我国在金融业务监管上,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仍采取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
其目的就是通过业务隔离以减少金融业务的内部风险。
对于境外期货业务而言,通过业务风险监督与隔离健全风险预防机制是避免潜在隐患的一剂良药。
在高端的金融领域与国际接轨,当然需要如履薄冰、谨慎从事,要遵循国际公认的规则行事。
为隔离风险起见,要及早砌好“中国墙”。
参考图表
(2)多空对决
(3)有关新闻报道
2005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下属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下称国储调节中心)进出口处处长刘其兵,因在伦敦铜期货市场上擅自违规交易,给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造成了6.06亿美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近日,市一中院判处刘其兵有期徒刑7年;他的上司、国储调节中心原副主任吕嘉范获刑6年。
刘其兵今年40岁,湖北省黄陂县人。
1998年,国储调节中心通过伦敦金属交易所进行自营期货业务,具体工作由刘其兵负责实施。
因为自身的职务关系,刘其兵成为了中国铜期货界的顶尖人物,在伦敦金属交易所亦是“明星交易员”。
刘其兵入道之时,恰逢国际铜价从低至高的上扬时期。
价格从1000多美元涨到3000美元,刘其兵一度盈利颇丰。
但在铜价创出3000美元新高后,刘其兵转而认定铜市见顶,开始反手做空,但国际铜价一路上涨,2005年“十一”长假后,国际铜价已突破4000美元/吨,而刘其兵的账面亏损已达6.06亿美元。
刘其兵此后留下一份遗书失踪。
当时该事件被称为“国储铜期货巨亏事件”。
10个月后,有关部门在云南将刘其兵抓获。
近日,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因刘其兵违反国家对国有单位进行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擅自将该中心的资金用于境外非套期保值的期货交易,导致发改委物资储备调节中心损失人民币9.2亿元,获刑7年。
刘其兵的顶头上司、国储调节中心原副主任吕嘉范,明知国有单
位的相关规定,仍同意刘其兵进行上述期货交易;并且在离任时,故意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继任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刘其兵的犯罪行为,酿出了这起惊天大案,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判决披露,刘其兵失踪后,国储调节中心成立了应对小组,通过实物交割、平仓、展期等多种方式止损,将原有的6亿多美元损失降低到了1.44亿美元;扣除刘其兵此前在国内期货账户1.89亿元人民币的盈利,累计亏损数额为9.2亿元人民币。
06年1月24日,国储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严禁下属单位“以储备物资、储备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进行投资,严禁从事期货交易、买卖股票外汇、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金融衍生品或进行金融风险投资和境外投资”。
该文件的签发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正好与引发国储铜事件的关键交易员失踪时间吻合。
期货分析人士称,储备物资严禁进行期货等金融风险投资,此前早有明文规定,但国储局此次再次高调发出“禁令”,或许是为去年发生的“国储铜”事件作出弥补与警示。
“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表示,国储局默认了在国储铜事件中发生的失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