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集合】(2)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对疑难病例
1、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或以上)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历讨论。
2、各病区疑难病例可以每周进行1次,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
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科主任委托值班医师主持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二、对危重病例
1、对危重症治疗难度大,风险高的患者,应组织危重病例讨论。
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组织,主管医师和相关医务人员参加,讨论内容主要是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主管医师认真执行讨论意见,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3、必要时,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或相应科室参加的全院讨论。
三、讨论记录另立专页。
记录格式、内容、主持人等请参照《201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详解》(科学出版社)要求。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一、引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是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救治、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组织专家对疑难、危重病例进行讨论,可以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为患者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诊疗方案。
本制度旨在规范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和报告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二、疑难、危重病例的定义及范围1. 疑难病例:指诊断不明、病情复杂、治疗难度大的病例。
2. 危重病例:指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病例。
3. 疑难、危重病例的范围:(1)罕见病、罕见症状、罕见并发症的病例。
(2)多器官功能衰竭、严重感染、严重创伤等病情危重的病例。
(3)诊断不明,经多次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
(4)治疗难度大,疗效不佳,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组织与实施1. 讨论组织:(1)成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小组,由相关科室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组成。
(2)讨论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会。
(3)讨论会邀请相关科室专家、护士、技师等参加。
2. 讨论流程:(1)病例筛选:各科室将符合疑难、危重病例定义的病例提交给讨论小组。
(2)病例病例报告人详细汇报病例的病史、诊断、治疗经过及目前状况。
(3)讨论:参会人员针对病例提出疑问、分析原因、探讨治疗方案。
(4)总结:讨论小组对病例进行总结,形成讨论意见。
(5)反馈:将讨论意见反馈给病例所在科室,指导后续治疗。
3. 讨论要求:(1)讨论会应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发言。
(2)讨论内容应真实、客观、全面,避免主观臆断。
(3)讨论会应做好记录,包括病例报告、讨论内容、讨论意见等。
四、疑难、危重病例报告制度1. 报告对象:各科室发现的疑难、危重病例。
2. 报告流程:(1)病例所在科室应及时向讨论小组报告病例。
(2)讨论小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纳入讨论。
(3)纳入讨论的病例,按照讨论流程进行讨论。
(4)讨论结束后,讨论小组将讨论意见反馈给病例所在科室。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的出现是医疗工作中常见的情况,对于医院而言,如何高效地解决疑难病例,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医院需要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下面,我们将介绍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背景和意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医院为提升医护人员解决疑难病例能力而制定的重要制度。
通过疑难病例的讨论,可以促进医护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经验分享,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更好地服务患者。
此外,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还可以推动医护人员的专业成长,促进团队协作和沟通。
二、制度内容和要求1.讨论时间和频率:医院应设定固定的讨论时间,例如每周一次,确保医护人员可以与会。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讨论频率。
2.讨论形式:疑难病例讨论可以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医院可以规定讨论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
也可采用线上讨论平台或其他协作工具,方便医护人员进行讨论和交流。
3.参与人员:疑难病例讨论应邀请相关科室和专业领域的医护人员参与,确保不同角度和专业的意见可以得到充分表达和讨论。
4.讨论内容:讨论内容应紧密结合疑难病例本身,包括病例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方案等。
同时,医院还可以向与会人员提供相关研究成果、最新临床指南等,为讨论提供参考和依据。
5.主持人和记录员:每次疑难病例讨论应指定专人担任主持人和记录员,确保讨论的有序进行和重要信息的记录。
6.保密与匿名:疑难病例讨论涉及患者个人隐私,医院应强调保密原则,确保讨论内容不外泄。
在讨论中,可以采用匿名方式,保护医护人员不受压力和影响,自由表达意见。
7.成果与总结:针对每次疑难病例讨论,医院可以编写讨论纪要或会议总结,向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反馈。
同时,医院应建立长期追踪机制,跟踪讨论结果的落实和病例的最终结局。
三、制度操作指南1.明确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以增强医护人员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核心制度
1.疑难病例:包括诊断困难、治疗方案复杂、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例。
2.典型病例:具有代表性、教育意义的病例。
3.危重症病例:病情危重,需多学科联合救治的病例。
四、疑难病例讨论组织形式
1.定期讨论:各科室定期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原则上每月至少1次。
2.临时讨论:遇到紧急、危重的疑难病例,可随时组织讨论。
二十四、疑难病例讨论的监督评估
1.内部监督:设立监督小组,对疑难病例讨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2.评估机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讨论效果、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反馈渠道:设立反馈渠道,广泛收集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讨论制度。
二十五、疑难病例讨论的持续优化
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评估与改进
1.定期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建立反馈机制,广泛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制度。
3.加强对疑难病例讨论成果的总结和推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八、疑难病例讨论的参与人员
1.病例汇报人:由主管医生或主治医生担任,负责病例的收集、整理和汇报。
3.全院讨论:针对涉及多学科的疑难病例,由医务部门组织全院范围内的讨论。
五、疑难病例讨论流程
1.病例筛选:由各科室负责人或指定的病例筛选人负责筛选疑难病例,并提前将病例资料发送给参与讨论的人员。
2.讨论准备:参与讨论的人员提前熟悉病例资料,查阅相关文献,做好讨论准备。
3.讨论过程:由病例汇报人详细汇报病例,随后进行讨论,各抒己见,达成共识。
1.制度更新:根据国内外医疗发展趋势,及时更新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保持其前瞻性和实用性。
2.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辅助系统,提高病例讨论的效率和准确性。
疑难危重病病例讨论制度
4.建立风险应对机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意外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十七、伦理审查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应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
2.讨论内容涉及伦理问题时,应邀请伦理委员会参与审查,确保讨论内容和决策的合规性;
3.对涉及人体试验、新技术应用等敏感问题,应严格按照伦理审查程序进行;
十九、制度建设与完善
1.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确保其适应临床需求;
2.建立制度修订机制,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医学发展和医疗环境的变化;
3.加强制度宣传和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对制度内容的熟悉和遵守;
4.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二十、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患者权益保障
1.在病例讨论过程中,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规定,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2.讨论内容涉及患者诊疗方案的变更时,应及时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充分告知和解释;
3.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对于涉及患者的重大决策,应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
4.建立患者投诉和建议机制,及时解决患者问题,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制定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纠纷等情况的处理;
2.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医务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建立应急物资和设备储备,确保病例讨论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进行;
4.加强应急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处理能力。
二十二、反馈与持续改进
1.建立病例讨论反馈机制,鼓励医务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鼓励各临床科室间分享讨论成果,促进学术交流,提高整体诊疗水平。
医院制度与职责: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
一、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历讨论。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历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
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处,以组织全员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二、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3、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具体细则1.疑难病例讨论会根据诊疗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可在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时进行。
2.讨论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史,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介绍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经过并提出有待解决的问题,由全体参加人员讨论分析,讨论分析内容应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以及预后的评估。
3.指定专人记录讨论内容,经主持讨论的上级医师审查后,记入病历。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保管:住院患者的疑难病例讨论记录除在本病区病例讨论本上完成记录,还应在住院病历中有讨论的主要内容。
5.存在医疗争议的讨论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医疗主管部门主持,医疗质量等相关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临床科室共同参与讨论,并组织实施。
6.医疗争议病例讨论应记录于科室专用本,其主要诊断治疗意见应在病历中体现。
篇二:1.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疑难病例是指门诊患者就诊3次未确定诊断者、住院患者入院7日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2.遇门诊疑难病例,应当由二级医师以上进行诊察,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3.遇住院疑难病例,由科室主任或三级医师以上人员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目的:规范疑难病例讨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范围:各临床科室。
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标准:(一)科室疑难病例讨论:临床科室每月至少组织2次疑难病例讨论。
1、病例选择:入院1周未明确诊断、住院1月治疗效果不佳、特级护理持续1周以上或一级护理持续2周以上时,均应组织科内会诊讨论,以尽早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
2、准备工作:主管医师须事先收集、完善病历资料,明确讨论目的,告知患者或家属,做好讨论前准备。
3、参加人员: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科室初、中、高三级医师、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参加。
4、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提出存在问题及讨论目的,并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提问,责任护士可给予病情补充。
主持人查阅病历资料、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及精神检查,其他医师可做补充检查,主持人将病史及检查结果进行归纳报告。
参加讨论的医师及护士按职称、年限由低到高分别发言,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
总结发言应包括病史特点、症状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治疗意见及需进一步完善的检查等。
5、记录:主管医师负责将讨论内容记录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并审阅、签名。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及职称、参加人员姓名及职称、讨论目的、具体讨论意见(发言人应注明职称)、主持人总结意见、记录者等。
讨论结果应记录于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
(二)全院疑难病例讨论:1、病例:各临床科室提供疑难或罕见病例,由医务科甄选一例进行全院疑难病例讨论。
2、准备工作: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征得其同意与配合,并整理完善相关材料,作出书面摘要,科主任审核后报至医务科。
讨论前1〜2天,由医务科负责将病历摘要发给参加讨论人员。
参加人员应提前了解病历,查阅资料做好发言准备。
3、参加人员:讨论由医务科主持,并指定相应专业主任医师任主检。
全院临床医师、药师及相关医技人员参加。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模板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提高我国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务人员对疑难病例的诊疗水平,特制定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通过疑难病例讨论,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共同探讨和解决临床诊疗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组织形式1. 各临床科室应设立疑难病例讨论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疑难病例讨论工作。
2. 疑难病例讨论可采用定期会议、学术沙龙、工作坊等形式进行。
3. 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疑难病例讨论,提高自身诊疗水平。
四、病例选择1. 疑难病例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诊断困难、治疗方案不明确或疗效不佳的病例。
2. 疑难病例可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确认后纳入讨论范围。
3.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疑难病例的识别标准和管理流程。
五、讨论流程1. 科主任确定疑难病例讨论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通知相关医务人员。
2. 经治医师准备病例资料,包括病史、体检、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并在讨论前提交给参加人员。
3. 讨论会上,经治医师介绍病例特点、诊疗过程及遇到的困难,其他医务人员发表意见和看法。
4. 科主任或邀请的专家对病例进行分析和点评,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
5. 讨论结束后,经治医师根据讨论意见,修改诊疗方案,并进行跟踪观察和反馈。
六、记录与归档1. 讨论会应有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讨论过程、专家意见等。
2. 经治医师负责整理讨论记录,科主任审核后归档。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疑难病例讨论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七、考核与评价1. 医疗机构应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考核机制,对医务人员参与疑难病例讨论的积极性、病例质量等进行评估。
2. 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培训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能力。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症医学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重症医学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早期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二)入科室治疗后未确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病人,由副主任医师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
(三)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科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四)疑难病例讨论时,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五)管床医生应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记录在记录本中,结论性意见记录在病历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査。
2、全科每月至少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历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临床医师、放射科、病理科、护士等人员参加。
手术病例的术者必须参加,病历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参加人员、各人发言、结论,并由主持人签名。
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二线值班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注:1、三次门诊诊治仍未能明确诊断,由诊治医师建议患者就诊上一级医师及讨论。
2、患者入院后,7天内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上级医师应组织科内讨论,必要时应安排科内、科间会诊或全院会诊。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一、引言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提高医疗质量和救治成功率,确保患者安全。
本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明确了会诊讨论的组织、流程、责任和监管等内容。
二、组织架构1. 会诊讨论组织:设立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小组,由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管理部门等组成。
2. 会诊讨论小组职责:a.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的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工作。
b. 对全院的疑难、危重病例进行会诊讨论,制定救治方案。
c. 对会诊讨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d. 对会诊讨论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会诊讨论流程1. 提交会诊申请:临床科室在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时,应及时提交会诊申请,并明确会诊目的、病例简要、初步诊断等信息。
2. 会诊通知:会诊讨论小组收到会诊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发出会诊通知,明确会诊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
3. 会诊准备:临床科室应提前准备好病例资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并在会诊前分发至参会人员。
4. 会诊讨论:a. 会诊讨论由会诊讨论小组组长主持,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
b. 临床科室负责人汇报病例,包括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经过等。
c. 各参会人员针对病例进行讨论,提出诊断和治疗方案。
d. 会诊讨论小组成员根据讨论意见,形成会诊讨论纪要。
5. 会诊结论:会诊讨论小组根据讨论结果,形成书面会诊结论,包括诊断、治疗方案、注意事项等。
6. 会诊执行:临床科室应根据会诊结论,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安全。
四、会诊讨论制度实施1. 会诊讨论组织:各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会诊讨论制度,定期组织本科室内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
2. 会诊讨论频率: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1次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
3. 会诊讨论质量:会诊讨论应注重质量,参会人员应认真负责,充分发表意见。
4. 会诊讨论记录:会诊讨论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参会人员、讨论内容、会诊结论等。
医疗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是医疗过程中常常遇到的挑战,对于这些病例的正确诊断和治疗,通常需要多名医生的集思广益和共同讨论。
为了提高疑难病例的解决率和医疗质量,医疗核心制度中的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应运而生。
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意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意义在于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通过医疗团队成员之间的互动和讨论,能够更加全面地理解病例,找到最佳的治疗方案,降低误诊率和漏诊率,提高疑难病例的解决率。
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操作流程1. 提交病例医疗团队成员在遇到疑难病例时,将病例资料整理后,提交给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管理人员。
病例资料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2. 组织讨论会议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管理人员根据提交的病例资料,组织医疗团队的讨论会议。
会议可以采用线下或线上形式进行,以便不同科室的成员都能参与其中。
3. 讨论病例在讨论会议中,医疗团队成员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对病例的分析和建议。
可以通过投影仪或电子屏幕展示病例的影像和检查结果,以便更好地讨论。
4. 达成共识医疗团队成员在讨论过程中,共同商议并达成对病例的共同认识和治疗方案。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团队成员之间应保持开放和尊重,听取不同意见,并通过充分的讨论和交流来达成最佳的共识。
5. 汇总讨论结果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管理人员将讨论会议的结果进行汇总,并起草讨论报告。
报告应包括疑难病例的患者信息、讨论的过程和结论,以及最终的治疗建议。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能够利用多个医疗团队成员的多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针对病例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讨论,提高病例的诊断和治疗质量。
此外,讨论的过程还能够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2. 挑战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需要医疗团队成员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自学能力,以便能够充分参与讨论和提出合理的建议。
2021年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以下是整理的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欢迎大家参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 1、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
2、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3、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专用“疑难病例讨论本”中,并将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历中。
4、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织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5、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三线值班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 一、根据病情决定参加人的.范围,可以由本科室、有关科室、院内或校内进行病例讨论。
二、多科室病例讨论,会前通知有关人员,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参加,由主治医师准备病历和有关材料。
三、由科主任或医务部派人主持。
主治医师报告病历,上级医师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
四、经治医师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做好每位专家的讨论记录,主持者根据讨论的意见,对于诊断、治疗方针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主治医师将讨论内容精炼,准确地记录病程记录中。
五、各级医师认真执行会诊意见。
六、病情追踪记录,指对病情处于治愈、好转、危重或死亡阶段时对病例讨论总结意见的补充或反馈。
应由经管患者的主治医师或教授负责填写。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讨论病例由患者主管医师提出,或由科主任、主管职能部门指定。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及特殊院内感染的患者等均应组织疑难病例会诊讨论。
二、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参加讨论的医师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及相关情况发表意见,主持人进行总结性发言,确认经过讨论达成的诊断、检查和治疗等小结意见内容。
五、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及病历中。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对疑难病例讨论的小结意见和执行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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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
重症医学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危重、疑难病例讨论:
1、入院三天经入院讨论后仍不能确诊的病例或在诊疗过程中
出现的疑难问题,必须及时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2、讨论目的必须明确,提出尽早解决诊断治疗问题上的意见。
二、术前病例讨论:
1、对难度较大和开展重大新手术的病例,均应做好手术前讨
论。
2、讨论中要拟定手术方式,麻醉选择、术中、术后可能出现
的意外及需采取的措施、观察要点、注意事项等,以及护理要
求,手术分工。
三、死亡病例讨论:
1、凡死亡病例均应讨论,一般病例于死亡一周内完成,特殊病
例及时讨论。
2、讨论力求明确诊断、死亡原因,提出可靠性依据,实事求
是总结经验教训。
四、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主持,有关医护人员、
本科进修、实习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科室参加,必要时院领导和医务科派员参加讨论。
五、经管医师必须做好讨论前的各项准备,重点介绍病史、体检、
诊断要点和治疗经过,对死亡病例提出死亡原因,对疑难、危重及术前病人提出初步意见。
六、主持者要综合讨论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七、讨论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
论记录本内,记录讨论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病例报告人、发言人、总结意见、科主任及记录人签名(均须签全名)。
一式二份,医务科、科室各一份,并将病例讨论摘要记录于病程录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为保证我院的疑难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疑
难重症病例。
2、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室行政主任及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或应患者家属请求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3、疑难病例讨论程序: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主任医师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当前临床辅助检查结果。
参会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
4、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治方案,经治组医师必须认真记载在“专家会诊讨论记录”中,对有争论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
5、疑难病例分紧急情况与非紧急情况,对紧急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医务科规定半个工作日内或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48小时内组织讨论。
6、各科主任要精心过问本科室疑难讨论后的患者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医务科对疑难重症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追踪。
重症医学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早期明确
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2、入科室治疗后未确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病人,由副主任医师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
3、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部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4、疑难病例讨论时,总住院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5、住院医师应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另立专页,夹入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