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素质学分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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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素质学分认定规则
1、常规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参照《学院人文素质教育活动项目安排》。
2、
特殊项目(班级大讲堂、班级阳光体育活动等)参照相应项目规定。
1)活动超时,学分可按时长定。常规活动按每次1.5小时计,每超时1.5小时加
0.1分,当加分超过0.5分时,应向校团委书面申报说明。
3、比赛获奖认定标准(超时不加分)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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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
(1) 学科竞赛获奖级别参照教务处的内报奖励级别。
(2) 获奖名次与等级对应。一等奖=第1名,二等奖=第2、3名,三等奖=第4~8名。
4、 学生干部、干事的学分认定方法及标准
1) 职务录入。由各部门按学期将干部、干事、社员职务录入系统“学生组织成员管理”模块;班干部录入“班干部管理”模块,期末由校团委导出后统一录入。 2) 职务复制功能。职务录入系统后,每学期可按上一学期的内容复制导入。 3) 名单维护。部门应及时将不合格或辞职学生的职务从系统中清除。 4) 职务考核结果认定。
合格。在一届任期内,考核确定为“合格”者,由团委录入系统。 优秀。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等则根据奖学金评定系统由学生处或团委录入“各
类荣誉”。
5) 学分认定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以学生处或团委发布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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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检查类的学生干部,如生活部干事、纪律部干事等,因工作量较大,可额外加分,但额外加分最多不可超过0.5分。操作方法:事先报备校团委审批后,在学生干部项目中新建“生活部干事加分”等活动。
5、新闻写作
1)校园速递栏目,主编0.2分,参编0.1;
2)学院要闻,主编0.4分,参编0.2;
3)校外媒体,主编1分,参编0.5。
4)微博、微信,由二级学院宣传部每学期每班评出1名“优秀微博操盘手”得1
分,“优秀微信操盘手”得2,被评为“优秀微博宣传班级”的,其微博操盘手
再加1分,被评为“优秀微信宣传班级”的,其微信操盘手再加1分。
6、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资助团队成员人文素质学分由学院团委负责录入,分值为
每人2分。各二级学院团队成员及个人形式参加实践学生的人文素质学分由各二级
学院负责录入,团队形式每人1分,个人形式每人0.2分。
7、各类荣誉
1)
2)竞赛获奖不分等级,默认为该级别的二等奖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