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日期】2010.11.09

【实施日期】2010.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区养犬管理工作和市民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倡导“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

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养犬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协作、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本着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促使“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提升养犬人的素质,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我区养犬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四个100%、三个没有、两个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即实现养犬登记率100%,登记犬只预防狂犬病疫苗接种率100%,入户宣传率100%,发现无主犬的捕捉和收容处理率100%;实现城市区无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一户养多犬现象,街面没有大型犬、烈性犬,市场、商店、商业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没有违规遛犬现象;基本解决遛犬不栓链、犬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问题,基本解决非法犬类交易市场、无照售犬以及动物诊疗单位、宠物用品商店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使犬只伤人、扰民问题明显减少。

三、组织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领导,管委会决定成立洛阳高新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郭建龙(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杜倩(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

蔡三军(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张弟(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

杨世运(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张大勇(区财政局副局长)

叶峻岭(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牛旭红(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胡毅(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高保军(孙旗屯乡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胡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世运、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高清刚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养犬管理工作的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