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技能人才引进条件办法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4.29•【字号】珠劳社[2008]41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劳社〔2008〕41号)各区劳动保障局、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引进所需技术技能人才,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珠办发〔2006〕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具备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工人。
第三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我市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等有关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劳动保障局)受市劳动保障局的委托办理区属用人单位引进高技能人才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引进高技能人才包括招工(含农转非招工,下同)和调工。
(一)在珠海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且在本市已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技能人才,按调工办理;(二)市外户籍城乡劳动力,在本市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且在本市已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技能人才,按招工办理。
用人单位可委托珠海市劳务市场服务中心代理高技能人才招调工手续。
第五条市外户籍城乡劳动力,在本市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和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男年龄在40周岁、女年龄在35周岁以内,且属于《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范围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可向珠海市劳务市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代理招调工手续。
申请人劳动人事关系挂靠在珠海市劳务市场服务中心,原有的身份可在档案中保留;珠海市劳务市场服务中心提供办理集体户口、职业介绍、人才派遣、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代存档案等“一站式”服务,并免费托管档案2年。
《大连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大连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坚持高技能人才和用人单位双认定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
参加选拔的高技能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在我市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在我市工作。
第三条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
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三)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办人;(四)创新工艺流程成效显著、形成制造技法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四条申报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原则上收入(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2倍。
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内全职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且每年在连工作不少于6个月。
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三)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四)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五)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六)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明确责任目标,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优势,打造特色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总体发展目标和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引进高层次人才。
2.高层次人才引进与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相结合,充分考虑学历、年龄、学缘等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
3.注重学术、德才并重。
既要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业务能力,更要注重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4.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对高层次人才要明确工作任务,实行目标任务管理,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
5.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建立灵活多样、规范高效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一)范围1.特聘人才;2.急需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人员;3.急需专业的高技术技能人才;4.博士。
(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2.适应学校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特聘人才包括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前三名),或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持人等,来校后能承担学校重大改革项目,社会知名度较高、业绩突出的领军人物;正高级职称人员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行业(企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高技术技能人才为掌握精深专业知识,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博士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应与学校发展相符。
4.正高级职称人员、高技术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随着人才引进政策的不断加强,各类企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办理人才引进已成为多数地方的政策支持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但是,想要成功引进人才还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同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程序和申报材料。
本文将对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进行详细介绍。
一、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1、跨地区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应为行业领军人物,具有较高的学历、职称等级和科研成果。
2、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具备高素质,且所引进的人才发挥作用所需的信息技术、设备和软件已具备完善的保障条件。
3、个人引进人才,应具有高学历、技能、资历和技能等方面明显的优势。
4、引进人才应为国内外具有影响力和表现突出的实验室、企业、团体之一,其成果和知识产权在全国范围内应具有重大意义。
5、在聘用期间,企事业单位需要积极配合引进人才在信息技术、设备和软件等方面实现全面保障,形成良好的研发及生产条件和平台。
二、程序及申报材料1、申请单位填写《引进人才意向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引进人才名单、计划引进时间、待解决问题等。
意向书要详细说明使用引进人才后的计划效果。
2、单位向人才提供工作、住房、生活等保障及奖励条件。
同时,还要与人才签订合同并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合作愉快、坚定且长期。
3、单位提供介绍信、职称证明、评选荣誉等材料,并配备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用于人才的接待及安排行程。
4、由各类业务公司和翻译公司,对管理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次的人才提供非常完善的服务。
同时还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设计出更加灵活的奖励方案,以吸引更多的人才。
5、人才本人需要证明其身份、学历、职称、家庭状况等信息。
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犯罪记录核查、家庭成员证明、收入证明等。
在申请入职时,人才应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信息全部真实可靠。
6、针对企业及机构类入职人才,还要进行背景核查。
通过信用评价、信用承诺备案和档案收集,审核入职人员的数百位信息。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改变我市高层次人才短缺状况,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为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经市政府同意引进,能为我市解决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和科研攻关项目,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人才。
主要包括:(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国家级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学者等国家级人才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三)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四)曾担任国家重点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能创新企业管理方法、解决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关键问题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五)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会展、金融、物流、信息工程、文化宣传和我市支柱产业、新型产业、重点工程等领域急需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相应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国家教育部认可,包括留学回国人员);(六)在某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其他具有特殊技术专长的高技能人才;(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能解决我市科研、管理方面相关难题的外籍专家;(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实施办法
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打造一支与我市产业体系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需求,培养、引进一批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奖励保障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高技能人才及项目引进奖励(一)高技能人才引进奖励对象:我市企业新引进的省“双创计划”高技能人才、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高级技师和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标准:对引进的省“双创计划”高技能人才给予每月6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8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市“东疆英才”资助对象、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者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者给予每月40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4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紧缺型工种高级技师给予每月25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紧缺型工种的技师给予每月1500元的生活津贴,购房自住的可给予8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紧缺型工种的高级工给予每月300元的生活津贴。
以上对象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二)高技能人才项目资助对象:高技能人才创新项目标准:经评审,给予3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三)高技能双休人才交通补贴对象:引进的利用假期来启工作的紧缺型工种高级技师。
标准:经认定,给予省内每人每年1万元、省外每人每年2万元的交通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条件:(1)符合我市紧缺型工种目录,紧缺型工种目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编制发布;(2)用人单位实际支付高技能人才年度报酬不少于10万元;(3)收入证明需提供银行流水或转帐支票复印件(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材料)。
(四)引进高技能人才交通补贴对象:来启工作的上海户籍(或长期在上海生活,以下统称上海户籍)高级技师标准:对全职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上海户籍高级技师,给予每人每年20000元的交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解读杭州市作为一个现代化美丽城市,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促进城市的发展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杭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条件。
一、人才认定及资格要求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中,对于申请人才的认定及其资格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申请人才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通常需要拥有博士、硕士等高级学位,并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或实践经验。
其次,申请人才需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能力,在所从事的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创新能力。
此外,申请人才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二、待遇和福利高层次人才在成功引进后,将享受到一系列的待遇和福利。
首先,他们将获得一定的职称和专业技术职务,并根据自身贡献和能力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
此外,杭州市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上升通道,以及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同时,高层次人才还享受到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
三、扶持和支持政策为了更好地服务高层次人才,杭州市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和支持政策。
首先,为了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杭州市将提供相关的住房补贴和支持,以及配套的住房租赁服务。
其次,为了支持高层次人才的创业和研发项目,杭州市将提供一定的创业扶持资金和科研经费,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税收支持。
此外,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交通补贴、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四、人才评价和退出机制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中,杭州市还规定了相应的人才评价和退出机制。
首先,通过对高层次人才的评价和考核,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在所从事领域的成果和贡献。
其次,如果高层次人才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达到相应的工作要求或达不到政策要求,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退出。
职业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XX交通运输职业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方法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和谐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引进原那么(一)公平、公正、公开;(二)专兼结合,“刚柔”并重;(三)急需实用,动态管理。
二、引进范围(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那么上不超过50周岁(符合“优先引进”条件者,年龄原那么上不超过55周岁),在某一专业领域取得公认技术成果和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好专业技术开展潜力,能够较快提升所在专业到达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优先引进: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人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或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等。
(二)专业骨干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那么上不超过45周岁,其学术成果在本学科、本专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受到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良好开展潜力的专业骨干。
(三)博士年龄原那么上不超过40周岁,我校急需学科专业且愿意补充到我校教学科研一线的博士。
(四)高技能人才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技术能手、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并获一等奖、省部级技术能手。
年龄原那么上不超过45周岁,掌握精深专门知识,操作技能精湛,能够在实践中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问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有关优惠政策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分“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类。
“刚性”引进:是指符合学校引进条件并自愿全职应聘到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考核合格后,学校按人员调动、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学校编外聘用程序办理有关录用、聘用手续,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或编外聘用的人员。
“柔性”引进:是指符合学校引进条件,兼职来我校参与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柔性”引进人才的政策另行制定。
“刚性”引进全职来校工作的各层次人才,除按相关政策和规定, 享受正常的国家档案工资和校内分配等福利待遇外,学校另行给予以下待遇:(一)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引进人员:1.提供30万元的安家费;2.提供工作所必须的办公用房及实验室,并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在20万元以内,人文社科类在10万元以内;3.在符合事业单位进人条件的前提下,其配偶可随调并在校内妥善安排工作;假设不符合,学校协助安排社会工作。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定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定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定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定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对定州市提出的实现“三个当好”、建设京津冀开放型现代化节点城市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中的重要作用,吸引高技能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聚集一批大国工匠,为定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在定州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在定州市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自主培养或采用刚性、柔性方式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刚性引进是指采取调动、聘用等方式从市外引进高技能人才,并将其人事劳动关系等转到我市;柔性引进是指从国内外以兼职、技术攻关、定期服务等方式引进高技能人才。
各类职业院校需要引进从事实习指导或技能操作训练指导高技能人才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本办法所称刚性引进高技能人才指:1.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人员或属于我市汽车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食品医药、清洁能源、再生资源等九大产业发展所需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2.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定州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
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3.具备以上两条规定条件的,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包括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2)国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3)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4)大型企业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2.03.20•【字号】青人社办发[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发〔2012〕13号)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分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根据《青岛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高技能人才引进的重点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突出蓝色经济引领作用,加快产业转型步伐,强化创新和人才支撑”。
高技能人才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今后一段时间,要根据我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的目标要求,大力引进高端装备制造、机电技术、生物工程、海洋开发与利用、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农业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现代物流、文化创意、金融、科技信息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提供人才支撑。
重点引进以下人才:(一)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一、二、三等奖的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我市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具体引进工种目录见附件)。
2022北京市高技能人才入户条件是什么
2022北京市⾼技能⼈才⼊户条件是什么
历年来,“北京户⼝”总是与“象征着⾝份”、福利、以及幸福感安全感挂钩。
更有很多年轻⼈把能在北京落户作为追求⽬标。
2018年7⽉30⽇,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步推进户籍制度改⾰的意见》,公安部相关负责⼈也指出,北京将会及时出台积分落户制度。
下⾯店铺⼩编就来向⼤家介绍⼀下关于2022北京市⾼技能⼈才⼈户条件。
根据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表明,中华技能⼤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技能⼈才,以及世界技能⼤赛铜牌以上获奖选⼿及其教练组组长、国家和市级⼀类技能⼤赛第⼀名获奖选⼿,可按规定直接办理⼈才引进,其配偶及未成年⼦⼥可⼀并随调随迁。
条件:1、引进的⼈才应⽆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般应在聘⽤单位⼯作满两年;2、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45周岁,“三城⼀区”的可放宽⾄50周岁。
其他,个⼈能⼒突显的可进⼀步放宽;3、引进⼈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可随调随迁。
夫妻投靠、⼦⼥投靠应符合相对应的办理条件;4、引进⼈才本⼈签署诚信声明,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书⾯承诺。
市⼈⼒社保局对拟引进⼈才相关材料进⾏审核,审核通过才可办理引进落户⼿续。
⼩编觉得,这⼀政策出台⽆疑是对众多北漂⼀族宣告了⼀个好消息!还为更多对北京这座城市向往、有梦想的年轻⼈提供了机会!有梦就去追,万⼀实现了呢?不要浪费国家的好政策,下⼀个引进⼈才或许就是你。
相信到这⾥⼤家对2022北京市⾼技能⼈才⼊户条件有了⼀定的了解,如果还有其他困惑、疑虑的,可以来店铺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9.21•【字号】成人社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工作局,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工作局,市级有关部门:《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9月21日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按照《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和《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并取得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见附件)条件之一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指由市教育部门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职学院,市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院校,获评的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一、办理范围与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企业或者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如需引进人才,其所学专业在XX省年度重点进展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5周岁下列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二、办理程序(一)由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引进申请。
(二)区人力社保局考察、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完整档案及申报材料。
(三)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三、申报材料(一)主调人材料1.单位关于引进xx的报告(含电子版);2.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有关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全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原件及复印件;6.工作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7.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函(西部地区还需出具省级人事部门同意调出函);8.接收函与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9.在京工作期间在现聘用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0.社会保险缴存证明;11.房产证或者租赁房屋证明;1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3.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组织鉴定;14.本市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15.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16.《诚信声明》;17.《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18.《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1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调人员材料1.全部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全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原件及复印件;3.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4.在京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与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结婚证(再婚者需出具离婚证书或者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9.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组织鉴定原件及复印件;10.本市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11.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12.《诚信声明》;13.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出具在校证明或者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14.《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15.《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1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地纷纷开展人才引进政策,以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到建设和发展中来。
人才引进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也能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提升人才竞争力。
人才引进是一项复杂而又繁琐的工作,申报人员在申请过程中必须要了解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条件程序1、人才条件首先,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
人才引进招聘主要依据专业技能和经验等,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高等学历、执业资格证书等。
人才引进分为两种:一是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指高技术人才、院士等;二是引进专业人才,主要指各类技术人才。
2、申请流程一般情况下,人才引进由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并推荐;工商管理部门联合人事部审批后,向区、市局政府部门推荐;最后,由市政府和省政府颁发人才引进待遇。
二、申报材料1、个人简历个人简历是申报人员必须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和社会活动经历等,要体现出申请人的学习、工作和实践经验。
2、学历证书如今,在办理人才引进过程中学历证书是必不可少的申报材料。
当申请人员具备相关的学历证书,他们将被视为在相应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
3、工作经验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可以让办理人才引进的申请者更具有优势。
此材料需要详细概括申请人过去几年的工作经验、业务范围、职位和职责等相关情况。
4、技能证书技能是我们厘定一个判断申报者是否选择人才引进的重点要素之一。
一个所拥有的技能证书越多,他/她就被视为更具吸引力的人才。
结论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十分复杂,需要申请人员充分了解并合理准备。
同时需要注意一些细节和技巧要点,提高申请政策成功率。
最终,办理人才引进申请材料是如何经过审核和推荐的,上述的信息提供了基本参考,希望对于申报时间办理者有一定的帮助。
公司高技能人力管理办法
高技能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技术精湛、行业领先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开发的梯级模式和技术工人“比、学、赶、帮、超”的激励机制, 根据《xx公司高技能人才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专业技能水平并在公司同专业(工种)处于领先地位,在公司生产以及重点技改项目攻关、解决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推广使用新技术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经评选产生的优秀操作技能人才。
主要包括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企业技能专家和集团公司技能专家。
第三条高技能人才的选拔、管理,坚持德才兼备、突出技能;严格标准、注重业绩;规模适度,确保质量;有序更替,动态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组织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的选拔、评审、审批、聘用、聘期考核与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程序推荐两级技能专家人选,并配合完成年终(聘期)考核和年度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室、二级单位配合完成高技能人才的日常管理工作。
并按规定程序向公司推荐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的建议人选。
第三章评选第六条高技能人才队伍实行分级管理、逐级选拔。
首席技师在高级技师中评选产生,企业技能专家从首席技师中评选产生,集团公司技能专家从企业技能专家中评选产生。
第七条技师、高级技师是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技师为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为职业资格一级。
本办法所指技师、高级技师是操作、服务人员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的人员。
技师和高级技师实行鉴定考核认定,申报条件执行《公司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参加公司高技能人才评选,由公司根据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从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中选聘。
第八条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除具备《公司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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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高技能人才引进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加快学校紧缺师资的配备,保证教学工作需要,同时规范新聘用教师的条件、使用和工资待遇标准等问题,制定本规定。
一、高技能人才聘用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能为人师表。
2、参加全国、省(市)组织的技能大赛或比武,并获得省(市)三等奖以上奖励,具有中高级技术职务。
3、对所授课程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课程发展前沿的状况,指导学生参加全国、省(市)组织的技能大赛或比武并获奖。
4、懂得职业教育规律,专科(或相当于专科)以上学历,在职业院校或以上院校担任过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且是目前我校紧缺的专业课教师(一体化),教学效果良好、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规定的课题教学及课时量。
二、高技能人才(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1、由系部根据学校的发展和专业技能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教师缺编或超工作量的前提下,提出聘用高技能人才(以下简称教师)申请,填写申请报告,提交教务处汇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并报学校办公会议研究。
2、经学校研究后,由系部填写《聘用人员申批表》报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系部与教务处组织面试、审查有关证件资格。
3、面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批准聘任的外聘教师的聘任由相关系部到人事处统一签订协议书(协议一般为一年)。
4、被聘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若更换,必须在学生上课两周前提出并经教务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重新启动聘用程序。
5、聘用期满须再行聘用者,可续签协议。
三、高技能人才(外聘教师)的管理
1、高技能人才(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由相关系部负责。
2、相关系部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外聘教师提供学校教学管理规定、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教材,以利其充分备课。
3、受聘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系部要有专人负责外聘教师的联系与管理。
4、受聘教师应该对工作认真负责,如有迟到早退及误课等行为,按我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采取相应措施。
如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质量或教学态度等问题,学生意见大的,可按协议有关规定采取解聘等措施,有关系部负责做好课程的后续安排。
学校统一发放基础工资的由系部按月填写《聘用人员考核表》报人事处。
5、受聘教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承担授课任务,必须由所在系部提前提出申请,并做好后续安排后,经教务处批准方可解聘。
6、因受聘教师违规给学校造成损失、产生教学事故及不良影响,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和酌情扣发当事人课时费。
7、受聘教师与我校专职教师一样是教学质量评估的对象,评估结果可作为续聘与否及计算课时费的依据。
四、高技能人才(教师)薪酬的规定
1、高技能人才(教师)的薪酬有两种形式,一是课时薪酬,按照《临沂市高级技工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二是基础工资加课时薪酬补助。
2、基础工资根据获奖情况确定,获得省(市)技能大赛或比武三等奖的每月1600元、二等奖的每月1800元、一等奖(国家三等奖)每月2000元、国家二等奖的每月2300元、国家一等奖的每月2600元。
3、课时薪酬补助为每月完成的总课时除去基本课时后,按每课时费15元计发,对于短缺专业教师课时费标准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0元/课时。
六、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