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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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区域划定方案

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区域划定方案

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区域划定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和技术,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我区生态建设规划要求,调整优化全区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

二、划分原则(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三、划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7.《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四、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如下:生猪养殖场(小区):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小区):年出栏10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小区):年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养殖场(小区):年出栏300只以上;蛋鸡养殖场(小区):年存栏25000只以上;肉鸡养殖场(小区):年出栏35000只以上;肉鸭养殖场(小区):年出栏15000只以上;肉鹅养殖场(小区):年出栏5000只以上;家兔养殖场(小区):年存栏能繁母兔400只及以上。

五、区域划分的类型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区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限制畜禽养殖数量,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三)适宜养殖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区域,可作为畜禽养殖适度养殖区。

六、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界限(一)禁止养殖区域梨园社区(1-12组)华园社区(1-9组)(二)限制养殖区域华园社区10组(原下店子村5组)(三)适宜养殖区域。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地区区分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调整X 镇畜禽养殖家产布局,加速推动畜牧业转型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例,本着求真求实的原则,兼备保护与发展,联合X 镇实质状况,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范围。

一、基来源则(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联合的原则;(二)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的原则;(三)坚持保护民众合法权益,改良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四)坚持考虑现状、尊敬事实、突出要点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五)坚持切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六)坚持切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城乡整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原则。

二、区分种类(一)畜禽养殖禁养区是依照法律、法例、行政规章等规定依法划定的地区,禁养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二)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依照法律、法例、行政规章等规定,在必定地区内限制畜禽养殖数目和规模,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地区。

(三)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之外地区,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

三、畜禽养殖区分类区分范围(一)禁养区1.X 河:起点, X;止点, X。

离河岸 200 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2.X 河:起点, X;止点, X。

离河岸 200 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3.X 河:起点, X;止点, X。

离河岸 200 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4.库塘地区区分:(1)X 村 X 水库: 200 米之内为禁养区。

(2)X 村 X 坎水库: 200 米之内为禁养区。

(3)X 村高炉沟水库: 200 米之内为禁养区。

5.X 居民区区分XX村 X 及规划区 200 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二)限养区1.X 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 200 米-X 米范围内为限养区。

2.X 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 200 米-X 米范围内为限养区。

3.X 河:起点,X;止点,X。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的增加,畜禽养殖业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也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和卫生安全隐患。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各地纷纷开始制定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以控制和规范畜禽养殖的范围和规模。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为了有效治理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农田、水源和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原则:科学合理、分类管理,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三、划定依据1.地理信息:划定畜禽禁养区的依据之一是相关地理信息,包括农田、水系、居民区和重要自然保护区的分布情况。

2.环境承载能力:根据当地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综合考虑土壤、水源、空气等方面的情况。

3.农产品安全:重点考虑畜禽养殖对当地农产品安全的影响,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四、划定范围和标准1.划定范围: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将根据具体地理和环境情况,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划定禁养区。

2.区域划分:根据地理信息和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结果,将禁养区划分为若干不同级别的区域,包括严禁养区、限制养区和管控养区。

–严禁养区:对畜禽养殖的规模和种类都进行严格限制,禁止一切形式的大规模养殖,只允许小规模的农户养殖。

–限制养区:对畜禽养殖的规模和种类有限制要求,但相对宽松一些,允许一定规模的养殖,但需要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管控养区:对畜禽养殖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规模和种类有一定限制,但相对宽松,允许规模适度的养殖。

3.标准制定:划定方案将根据地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划定标准,包括养殖规模、种类、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将制定相应的养殖管理政策,以保证划定标准的有效执行。

五、推行计划1.方案制定:制定方案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并征求相关专家、学者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科学合理。

2.试点推行:在制定方案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地区进行试点推行,测试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3.扩大推行:在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方案推行范围,推广到更多的地区。

2024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

2024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

2024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____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畜禽养殖业是我国农业产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粮食供给和农产品市场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在长期的发展中,由于规模扩大和管理不善等原因,畜禽养殖业也带来了环境污染、水资源浪费和畜禽疫病传播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

为了解决畜禽养殖业的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合理划分畜禽养殖区域,统筹考虑环境、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因素,采取科学且可操作的措施,确保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环保、可持续和效益。

因此,制定____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对于推动畜禽养殖业的转型升级,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根据国家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合理划分畜禽养殖区域,促进畜禽养殖的规模调整和优化布局,提高畜禽养殖业的环保水平和经济效益。

2. 原则(1)科学性:依据环境、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因素,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决策模型,确保划分结果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可行性: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特点和产业发展需求,确保划分方案能够落地实施。

(3)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开展工作,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划分结果能够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

(4)环保导向: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创新引领:鼓励创新技术应用,提高畜禽养殖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划分标准和评估指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现状和政策规定,制定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标准和评估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环境容量、畜禽养殖规模、设施条件、技术水平、饲料供应等因素。

2. 评估畜禽养殖现状和需求对全国范围内的畜禽养殖现状和需求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各地的畜禽养殖规模、结构和特点,掌握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为划分畜禽养殖区域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第一章总则1.1任务由来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精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各地抓紧组织开展禁养区划定工作。

省环保厅也制发了《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为此,市委、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牵头成立了哈尔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区市(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成果的基础上,与技术咨询单位配合,对所辖区域内禁养区情况进行整理、融合、对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结合各区市(县)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成果和我市实际,最终拟定《哈尔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1.2工作目标1.2017年上半年完成区县(市)禁养区方案划定,在此基础上,下半年全面完成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总体划定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省环境保护厅、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2.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切实解决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

1.3划定依据1.3.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04.2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第588号令);《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第474号令)。

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随着我市畜禽规模养殖业的发展,畜禽规模养殖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

为切实减轻畜禽规模养殖业污染,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论为指导,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社会效益,以保护生态环境、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为出发点,以全面推进“美丽X·生态乡村”工作、改变城乡风貌为落脚点,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工作目标,以推进禁养区、限养区划定为手段,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推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划定原则及依据(一)划定原则。

1.坚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城乡饮用水源安全的原则。

2.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3.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4.坚持执行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二)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X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X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X)、《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X年第7号)、《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

三、划定区域(一)禁养区范围。

实施方案:全区畜禽禁止限制和适宜养殖区划定和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全区畜禽禁止限制和适宜养殖区划定和实施方案

全区畜禽禁止限制和适宜养殖区划定和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X—2020年)的通知》(武政〔201X〕2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XX市畜禽禁止限制和适宜养殖区划定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X〕18号)精神,为科学划定畜禽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以下简称“三区”),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畜禽养殖要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的总体要求,科学划定“三区”,开展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三区”划分范围及要求(一)禁止养殖区1.区属范围内,沪渝高速(XX外环)以北所有区域。

2.人口集中区域。

沪渝高速以南的各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居民区及周边500米范围,学校、科研(种养殖试验场除外)、医院、疗养院、敬老院以及其他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边界向外延伸500米、村湾居民区及周边100米的区域范围。

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金口龙床矶水厂、梁子湖水厂、山坡水厂、法泗水厂、舒安水厂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500米区域范围内。

4.重要水质功能区。

梁子湖、斧头湖、牛山湖、鲁湖、上涉湖、后石湖(金水)水域水体及水域最高控制水位线向外延伸200米的陆域范围。

5.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区、自然保护区。

XXXX安山国家湿地公园(安山街)、XX上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安山街、法泗街)、XX江夏潴洋海省级湿地公园(梁子湖风景区)等区域,以及其物理边界向外延伸500米的范围。

6.其他区域。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和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经批准饲养的除外)。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畜禽养殖业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和肉类供应至关重要。

但是,也面临着环境污染、动物疫病传播等问题,若管理不当就会给环境和人民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禁养区域的划定成为保障禽畜养殖健康发展和防止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

二、目的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业,保障社会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三、划定原则1、科学准确禁养区的划定必须通过科学的测算、数据统计,确保划定的区域不会对周边环境和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2、合理分类根据不同的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养殖企业划定不同的禁养区域,划分成小区域穆然有效。

3、依法依规禁养区的划定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和规定,确保合理、科学、公正,符合国情和地方实际情况。

四、划定管理1、划定时限相关部门应在最短的时限内将禁养区的划定方案完成,并向公众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2、公示公开禁养区的划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开透明度,划定方案也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3、资源调查划定禁养区之前,相关部门应在区域内进行资源调查,对其环境因素、土壤质量、水质状况等进行科学评估、数据统计,准确掌握有关环境和资源信息。

4、考虑实际情况禁养区的划定必须考虑到具体情况,包括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土地利用情况、人口流动等因素,做到精准、量化的划定。

五、落实措施1、政策制定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配套的政策规定,如:禁养区的标识、高度等,确保划定方案的有效落实。

2、安全检查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对禁养区的企业和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管,防止禁养区域的禽畜养殖从业人员越界施工或侵害禁养区域的环境生态。

3、宣传教育政府、媒体等应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环保意识,提高公众对禽畜养殖行业禁养区的认识和认同,从而凝聚共识,实现划定禁养区的目标。

六、总结本方案旨在规范禽畜养殖行业,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禁养区是保障禽畜养殖健康发展、防治疾病传播、对提高我国畜牧业水平和保障公众健康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

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实施方案(最新)

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实施方案(最新)

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调整X区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畜牧业提档升级转型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兼顾保护与发展,结合X区实际情况,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二)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四)考虑现状、尊重事实、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六)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原则。

二、划分类型(一)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区域,禁养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二)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和规模,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区域。

(三)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

(四)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标准1.规模养殖场(小区)年出栏量:生猪500头及以上,肉牛100头及以上,肉羊300只及以上;肉鸡3.5万羽及以上;肉鸭3万羽及以上;肉鹅1万羽及以上。

存栏量:奶牛100头及以上;蛋鸡2.5万羽及以上;能繁母兔400只及以上。

2.养殖专业户年出栏量:50头≤生猪<500头;10头≤肉牛<100头;150只≤肉羊<300只;X羽≤肉鸡<3.5万羽;X羽≤肉鸭<3万羽;1000羽≤肉鹅<1万羽。

存栏量:5头≤奶牛<100头;500羽≤蛋鸡<2.5万羽;40只≤能繁母兔<400只。

其他畜禽按猪的养殖量折算。

三、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区域划分(一)禁养区1.X区X渠X饮用水水源地、X饮用水水源地和双溪水库备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

畜禽养殖环境和区域分管方案

畜禽养殖环境和区域分管方案

畜禽养殖环境和区域分管方案一、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畜禽粪便、恶臭气体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我国政府提出了畜禽养殖环境和区域分管方案,旨在实现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二、方案目标1.提高畜禽养殖业的环保水平,减少环境污染。

2.优化区域分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3.提高养殖业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方案内容1.畜禽养殖环境治理(1)加强畜禽粪便处理。

采用生物发酵、有机肥生产等技术,将畜禽粪便转化为无害化产品,减少污染物排放。

(2)治理恶臭气体。

采用除臭剂、生物滤池等技术,降低恶臭气体排放,改善周边空气质量。

(3)加强水资源保护。

合理规划畜禽养殖区域,确保水资源不受污染。

2.区域分管优化(1)划分养殖区域。

根据地形地貌、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合理划分养殖区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实施分区管理。

对不同养殖区域实施差异化政策,提高管理水平。

(3)建立监管体系。

加强对养殖业的监管,确保养殖区域的环境质量。

3.经济效益提升(1)推广高效养殖技术。

提高畜禽养殖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发展循环经济。

将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经济效益。

(3)培育新型养殖主体。

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养殖,提升养殖业整体水平。

四、方案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

对养殖区域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养殖现状、污染源、生态环境等信息。

2.制定方案。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区域分管政策。

3.组织实施。

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4.监测评估。

对方案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

五、预期成果1.畜禽养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污染物排放减少。

2.区域分管合理,资源利用效率提高。

3.养殖业经济效益提升,农村经济发展加快。

4.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1.畜禽粪便处理不当可能引发二次污染。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17号)和省农牧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顺利推进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我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防治结合、减少污染”的总体要求,参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加强环境监管,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促进畜牧业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统筹兼顾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目的和畜牧业生产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边界范围。

(二)因地制宜、协调一致。

各县区根据环境保护特点和畜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应与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

(三)以人为本、依法依规。

以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基础,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管控措施。

三、划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X)、《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X)、《X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X省规模养殖场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等。

肥城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

肥城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

肥城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一、背景介绍畜禽养殖业作为肥城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环境污染和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已经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市决定对畜禽养殖进行整治,并划分“三区”,分别为禁养区、限养区和示范区,以达到环境友好、高效养殖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禁养区划分禁养区是指那些与城市、水源、公共机构和居民聚居区相距较近的区域,禁止任何畜禽养殖活动。

禁养区划分应遵守以下原则:1. 与城市用地、水源保护区距离不能小于500米。

2. 与公共机构(学校、医院等)和居民聚居区距离不能小于300米。

3. 农田面积不宜小于100亩。

4. 距离交通干线和村道距离不宜小于200米。

5. 没有明确的用地规划和养殖环境容量。

禁养区的划分需要与城市规划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协商,确保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合理有效。

限养区是指那些具备一定条件的区域,可以进行畜禽养殖活动,但需根据养殖规模和环境容量进行限制管理。

限养区划分应遵守以下原则:1. 与禁养区相距一定距离,距离在500米至2公里之间。

2. 具备基本的防疫设施和养殖设备。

3. 具备养殖环境容量,可以根据不同养殖模式和规模,采取不同限制措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4. 具备合理的规划和用地管理,确保养殖场的可持续发展。

限养区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环境容量、防疫条件等因素,确保限养区的规划合理有效。

四、示范区划分示范区是指那些具备较好养殖条件和管理水平的区域,可以发展现代化、绿色养殖业,为其他区域提供示范和借鉴。

示范区划分应遵守以下原则:1. 具备现代化设施和管理模式,能够实现智能化、高效化养殖。

2. 具备完善的环境监测和防控体系,确保养殖过程中环境不受污染。

3. 具备示范作用,能够为其他区域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4. 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能够为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提供经验和借鉴。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10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10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10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10篇【篇一】一、工作思路以保障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环境安全、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标,以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协调一致为基本原则,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保护地、城镇人口聚居区等区域为重点,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

以提高环境质量和维护环境安全为核心,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加大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管理力度,促进我县畜禽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禁养区划定和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xx 号)要求,20 xx 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二)工作任务。

按照《xx 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xx 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xx 环函〔20 xx〕67 号)要求,依法落实畜禽禁养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补偿措施,确保 20 xx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

具体任务是: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由畜牧兽医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湿地局、林业局、旅游局、水务局、交运局、各乡镇配合,具体负责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绘制禁养区划定图。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调查摸底由畜牧兽医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林业局配合,按照我县禁养区划定的范围和省市界定的畜禽规模场标准逐一调查统计,并形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汇总表。

制定养殖场关闭搬迁具体政策由财政局牵头,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各乡镇配合,按照不同畜种、畜舍面积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关闭搬迁政策和补偿标准。

2023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

2023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

2023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摘要:本文提出了一种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旨在合理规划和管理畜禽养殖业发展,提升养殖效益,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该方案主要包括区域划分原则、划分步骤和划分结果等内容。

一、引言畜禽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但由于规模扩大和不合理布局,导致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

因此,合理划定畜禽养殖区域是实现畜禽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区域划分原则根据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相关政策,制定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原则如下:1.生态优先原则: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避免对环境的进一步破坏。

2.资源合理利用原则:依据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合理配置畜禽养殖区域。

3.限制外来养殖原则:限制外来养殖企业的投资,保护当地养殖业的发展。

4.科学规划原则:根据畜禽养殖特点和发展需求,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区域。

三、划分步骤1.收集相关资料:收集当地养殖业的数据和发展现状,包括养殖企业的数量、规模、地理分布等。

2.编制评估指标体系: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土地资源利用、环境容量、社会承载能力等指标。

3.确定划分依据: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依据。

4.划分畜禽养殖区域:依据确定的划分依据,将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宜养殖区。

a.禁养区:划定在水源保护区、城市居民用地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严禁畜禽养殖。

b.限养区:划定在农田和农村集中居住区以外的地区,限制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

c.适宜养殖区:划定在农田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内的地区,允许发展规模适当的养殖业。

四、划分结果根据上述步骤,可得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果。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包括:1.加强禁养区管理:对禁养区内的违法违规养殖进行整治,确保禁养区的生态环境安全。

2.合理规划限养区养殖规模:根据限养区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合理限制养殖规模和密度。

3.支持适宜养殖区发展:对适宜养殖区域内具备发展潜力的养殖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最新)为进一步减少我市畜禽养殖污染,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全市畜禽养殖业科学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畜牧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畜牧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大力倡导清洁健康养殖,努力形成生产布局优化、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良好的畜牧业发展新格局。

二、畜禽养殖布局原则(一)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

(三)生态环境、经济现状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三、畜禽养殖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年第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年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年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年第28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年第643号)、《X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11年X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根据2015年X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修订)、《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X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X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枣政办字〔2016〕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畜禽养殖布局类型X市畜禽养殖布局划分为三个区域: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合养殖区。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调整X镇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兼顾保护与发展,结合X镇实际情况,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范围。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二)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三)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四)坚持考虑现状、尊重事实、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五)坚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六)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原则。

二、划分类型(一)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依法划定的区域,禁养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二)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和规模,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区域。

(三)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

三、畜禽养殖区分类划分范围(一)禁养区1.X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2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2.X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2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3.X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2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4.库塘区域划分:(1)X村X水库:200米以内为禁养区。

(2)X村X坎水库:200米以内为禁养区。

(3)X村高炉沟水库:200米以内为禁养区。

5.X居民区划分XX村X及规划区2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二)限养区1.X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200米-X米范围内为限养区。

2.X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200米-X米范围内为限养区。

3.X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200米-X米范围内为限养区。

4.密集人口聚集区(1)X新村:聚集区周边200米范围内为限养区。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畜禽产品需求不断增加,畜禽养殖业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然而,由于畜禽养殖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如果管理不善,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

因此,畜禽养殖区域的划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必要性1. 确保环境保护: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可避免畜禽养殖区与生活区紧密相邻,减少养殖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2. 优化养殖结构:科学合理的畜禽养殖区划分可推动养殖场规模化、集中化发展,提高养殖效益和产品品质。

3.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合理划定畜禽养殖区域可打破传统分散式养殖模式,推动养殖业与农作物种植的协调发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原则与方法1. 原则:(1)生态原则:尊重自然生态规律,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2)人文原则:考虑农民的生活需求和畜禽养殖的市场需求,合理划定养殖区域范围。

(3)科学原则:充分调研,科学依据,制定合理的养殖区域划分方案。

2. 方法:(1)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养殖场规模、养殖品种、废弃物处理能力、耕地资源等因素,评估划定养殖区域的适宜程度。

(2)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利用GIS技术对土地利用、地貌、水体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确保划定的养殖区域与环境的协调性和可行性。

(3)决策支持系统(DSS):利用DSS技术对不同方案进行模拟计算和评估,选择最优方案。

四、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的实施步骤1. 数据采集与分析:搜集相关的土地利用、地形地貌、环境水质等数据,进行分析与评估。

2. 制定划定方案: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和相关原则,制定合理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

3. 公众参与与意见征集: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取专家评议等方式,广泛征集意见,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公开性。

4. 方案实施与监测:根据划定方案,逐步实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并建立监测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

五、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的挑战与对策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修订,推动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的实施。

肥城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

肥城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

肥城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养殖业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产业,而畜禽养殖一直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也给人们带来了丰富的食品和经济收益。

但由于畜禽养殖业的不规范,很容易导致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等问题,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态环境和健康,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对畜禽养殖业进行管控。

肥城市作为山东省的一个县级市,其经济主要依靠农业,其中畜禽养殖业作为支柱产业之一,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环境和健康问题。

为了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和规范,市政府提出了“三区”划分方案,以达到全面管控和监督的目的。

二、“三区”划分内容1.保护区保护区主要是指人居区、村庄周边的区域,其范围包括城镇区和农村居民点周围500米的范围。

该区域内禁止养殖牛、猪和鸡等大型禽畜,只允许养殖兔、水禽和小型家禽等规模较小的畜禽。

该区域要加强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以保证人们的健康和居住环境的美观。

2.限制区限制区主要是指城乡结合部、园区和一些生态区、环保区,其范围包括保护区周边500米到1000米的区域。

该区域允许养殖规模较大的猪、鸡等畜禽,但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如安装脱臭设备、消毒设备等。

该区域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3.开发区开发区主要是指城市周边和农村的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其范围包括限制区周边1000米到2000米的区域。

该区域允许养殖规模较大的禽畜,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严格标准,同时也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保障人们的生态环境和健康根据“三区”划分方案,禁止在保护区养殖大型禽畜,可以有效地减少噪音、异味和粪便的污染,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在限制区和开发区,则要求养殖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采用环保技术和管理措施,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和人们健康的危害。

2.规范畜禽养殖行业“三区”划分方案是我国畜禽养殖行业的一个重要制度,其实质是对养殖行业进行规范和监管。

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前言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国畜禽养殖行业蓬勃发展,在保障食品供应和经济增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饲养密度大、粪污处理不及时等因素,会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为此,不少地区纷纷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对畜禽养殖进行了限制和管理。

本文将围绕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展开讨论。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1.1 划定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的规定•环保部门开展环境评估的结果1.2 划定范围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环境承载力,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划定:•保护生态环境•较为人口密集的区域•集中式养殖场周边范围1.3 划定标准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养殖场进行划分,比如规模养殖、散养、户养等。

具体划定标准如下表:类型依据养殖场的养殖规模规模养殖散养周边环境对散养养殖场养殖密度的容忍程度、畜禽种类及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户养依据当地政策和环境要求1.4 禁养区实施措施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后,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管理:•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的生产资质•闭环式养殖场必须要配套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危害•对于在禁养区外的合法养殖场,应该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关闭二、畜禽养殖限养区划定2.1 划定依据畜禽养殖限养区的划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饲养密度等环境、生态影响因素2.2 划定标准畜禽养殖限养区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养殖场进行分类,比如规模养殖、散养、户养等。

具体划定标准如下表:类型依据规模养殖单位面积畜禽头数不能超过规定标准散养对养殖场饲养密度控制限制性户养对养殖场数量和周边环境进行限制,尽量将其分布在合适的位置上2.3 限养措施划定畜禽养殖限养区后,需要落实限养措施:•通过政府津贴等方式,引导养殖户将畜禽密度降到规定标准之内•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养殖技能,降低常见疾病的发生率•提醒养殖户定期进行兽医检测,及时发现和防控疾病的发生三、畜禽养殖适养区划定3.1 划定依据畜禽养殖适养区的划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的规划要求•农产品的产地要求3.2 划定标准畜禽养殖适养区应根据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等因素进行划分,具体如下表:等级依据Ⅰ养殖场所在环境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确保畜禽养殖排放对环境没有危害,并且符合同地区同类型养殖场的规模和装备水平Ⅱ养殖场达到当地政策和环保要求,确保畜禽养殖排放对环境没有严重危害,符合当地的环境承载才能Ⅲ养殖场所在环境达到基本环保要求,且符合当地政策和环保要求,在无其它可选项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养殖3.3 适养措施在畜禽养殖适养区的管理中,应强调科技创新和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保水平和乡村环境建设,强化养殖管理•推广绿色养殖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鼓励科技创新,实施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以及环保治理•实行勒索制度,鼓励质量养殖,引导农业向技术化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四、总结本文围绕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

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

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

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为进一步科学优化畜禽养殖业的布局和结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有效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重新划定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一、划定原则(一)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二)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四)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省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发〔X〕59号)《X省环境保护条例》《X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X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X〕99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X)、《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T338-X)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划分区域(一)禁养区范围1.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X市X供水站:X供水站取水口下游100米(即幸福村一组)至X供水站取水口上游1000米(即北至村二组)的水域,X供水站取水口下游100米(即X一组)至X供水站取水口上游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

(2)X市城南供水站:从新建取水口(X市太X)起,沿平通河下游100米至上游1000米,5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全部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沿两岸纵深50米但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的全部陆域。

(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X市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X府函〔X〕187号)文件规定的取水点及保护区范围: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从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渠道上从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范围内;2.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1)X供水站:X供水站取水口上游1000米(即北至村二组)至上溯2500米(即X入口)的水域,X供水站取水口上游1000米(即北至村二组)至上溯2500米(即X入口)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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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
为加强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优化畜禽养殖场所的空间布局、结构布局,保护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全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结合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优化全市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区域划分依据和原则
(一)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X〕17号);
7.《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X〕99号);
8.《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X年第7号);
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11.《XX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12.《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201X年12月31日XX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二)划分原则
1.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3.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4.坚持环境法制与提高生态文明相结合的原则;
5.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

三、划分类型
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指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存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二)限制养殖区: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

(三)适度养殖区:除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可作为规模化畜禽适度养殖区。

本方案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是指常年存栏量50头及以上的猪场、1500羽及以上的蛋鸡场、1500羽及以上的鸭场、750羽及以上的鹅场、3000羽及以上的肉鸡场、10头及以上的肉牛场、5头及以上的奶牛场、150只及以上的羊场、1500只及以上的兔场。

四、划分界限
(一)禁止养殖区范围
1.XX市城市、场镇建成区范围内;
2.XX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剑南春酒厂水源地、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
3.XX远河、石亭江、射水河、马尾河、干河子(白水河)、龙蟒河、灌耳河、付家河等河流及干、支渠两岸各50米范围内的水陆域;水库周边外侧50米水陆域;
4.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地质灾害区及文物和历史遗址保护区;
5.沿山公路、玫瑰大道、月季大道、S216大道、XX遵路两侧100米范围内;
6.经XX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范围内;
7.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划定的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范围
1.XX市城市、场镇建成区外500米范围内;
2.XX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剑南春酒厂水源地、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3.XX远河、石亭江、射水河、马尾河、干河子(白水河)、龙蟒河、灌耳河、付家河等河流及干、支渠两岸50米至500米范围内的陆域;以上河流及干、支渠的支流水系两侧50米范围内的水陆域;
4.各镇乡根据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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