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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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培训制度(试行稿)
2014.3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外出培训学有所获,让全体教师共享优质资源。同时也为了规范、完善学校外出培训管理,促进全体教师按照学校制度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一、培训原则: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经学校统筹考虑,由校长室按安
排并登记。教师外出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及时合理安排,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2.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按对应年级安排,
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师能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
培训,轮流指派。
二、培训流程:安排——学习——汇报三、具体细则:(一)安排
1.人员安排。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学校的相关培训通知,经学校同意后,由教师发
展处转发至相关负责人处。教学类培训由各学科负责人协同相关人员统筹安排;德育类培训由德育
处与各学科负责人协调统筹安排;管理类培训由校长室统筹安排。
2.课务安排。外出培训教师的教学课务,应先与本班或年级组同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或者
代课;若协调不了,由教务管理处统筹安排。
3.时间、费用安排:外出培训教师需以《培训通知》为准,合理安排外出培训时间、费
用。
(二)学习
1.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
交流讨论。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3.
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务管理处登记备案,登记后可再行借出。
4.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三)汇报
为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外出培训的教师超过两人的,于学习结束后一周内,选一名培训代表将学习情况向相应学科教研组进行汇报讲座,学校发给讲座证明。(新教师培训、校长培训等针对性强的培训除外)其余培训教师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交教师发展处。
若培训时间在一周(及一周一上)者,则全体受训人员还应每周传两份培训心得到学校网站。
(四)审批
1.外出培训前,教师需填写完整《备案表》,交至每次培训活动的带队人员,由带队人员
交至相关负责人审批。另外,外出培训的教师还需将个人汇报材料的电子稿及时上传,以便学校汇总。
2.所有外出培训,由带队人员于培训结束后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经过相关人员审批后,准
予报销。
四、其他方面:
本规定经行政会讨论,并经教师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附件:
《晋江市华泰实验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备案表》
晋江市华泰实验小学
二零一四年三月
晋江市华泰实验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备案表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篇二: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
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
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
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
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
核。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
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
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
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
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
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篇三: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是提升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为了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维护教师研训机会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 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培训。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学习的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参加。
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培训人员,人员未定的培训由教科室协同教研组推荐。
2.推荐:外派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遵循教师以学科教研组、备课组为单位轮流外出的原则。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和请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个人先向教科室领取《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外出学习、培训教师调、代课通知单》,填写相关内容并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教学和工作岗位事宜。
若因外出学习,本人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的一切教学影响,由本人负责。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科室进行登记,做到教师外出培训
有据可查,总务处要对相关的费用进行认真复印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