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价值概述(演示文稿)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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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_法的价值
链接思考:夫妻家中看黄碟被捕,扫黄能否进家?
1、夫妻家中看“黄碟”是违 法行为还是个人隐私,警察执 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2、法律应否禁止夫妻在家中 看黄碟?
《夫妻家中看黄碟被捕,扫黄 能否进家》见《北方网》
第二节 法与秩序
一、法律秩序
1、秩序 又称次序,即常规、常度,是指自然界、人 类社会运作、发展、变化过程中的规律性现象,是各 种事物存在和运作中的一定的一致性、连续性、确定 性、规则性、均衡性的结构、过程、状态和模式。 秩序相对于无序,无序表明事物运动、发展是无连续 性的、无规律性的、变幻无常的,因而是无法预测和 理解的。
(一)法律自由的概念
法律上的自由与权利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即(法 律上)人的权利,自由权。 所谓法律自由,就是指一定国家的公民或团体在国家 权力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能力,是受到法律约 束并得到法律保障的、按照自己意志进行活动的权利 。
亚里士多德:“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和自由相对的)奴役, 法律毋宁是拯救。”
洛克:“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 自由。”
西塞罗:“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 康德:“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 就是自由的。” 卢梭:“自由与法律同命运,它要么因法律而兴,要么随法 律而亡。没有什么能比这一点更使我深信不疑。”
孟德斯鸠:“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 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迫去做他不应该做 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 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 了,因为其他的人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罗伯斯庇尔:“自由是人所固有的随意表现自己一切能 力的权利,它以正义为准则,以他人的权利为限制,以 自然为原则,以法律为保障。” 密尔把自由界定为“社会所能合法施于个人的权利。” 萨托利:“只有在普通法的法律体系之内,所有的人才 能同样享受我们的关系中的自由,而又不会使每个人去 损害他人。认为法律是对自由的违悖,这是一种误解; 没有法律,甲的自由可能最终会造成对已的压制。”
第十讲 法的价值(上、下)
8
(三)秩序对法的作用
1、就法律的产生而言:秩序要求社会必须由 规则来管理 2、就法律的确定性而言:法律要达到秩序的 要求,必须具有确定性; 3、就法律的稳定而言:秩序要求规则不能朝 令夕改,因此,法律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9
小结
本讲主要内容: 一、法的价值释义(理解) 二、法的价值体系(掌握) 三、法与秩序(掌握)
1、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人们 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 2、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着效益的 目的占有、使用或转让(交换)财产 3、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 使之更有效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4、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
21
小结
本讲主要内容: 四、法与自由 五、法与正义 六、法与效率
法的价值(上)
一、法的价值释义 二、法的价值体系 三、法与秩序
1
一、法的价值释义
(一)概念:
价值是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生存和发展需要的 一种性能。 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 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2
(二)特征
1.法的价值的客观性 是指法对主体的积极意义,不管该主体是否 认识到和如何认识,都是客观上存在的,这是因 为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主体如 何认识、认识到没有。 2.法的价值的主体性 是指法或同一法律制度对不同的主体或不同 时间、地点的同一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由此又 引发出法的价值的变异性、多维性。
10
法的价值(下)
四、法与自由 五、法与正义 六、法与效率
11
四、法与自由
(一)自由的含义 自由的法律含义是主体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的 统一,即主体可以自主地选择和实施一定的行为, 同时,这种行为又必须与法律规范中所规定的行 为模式相一致。
(三)秩序对法的作用
1、就法律的产生而言:秩序要求社会必须由 规则来管理 2、就法律的确定性而言:法律要达到秩序的 要求,必须具有确定性; 3、就法律的稳定而言:秩序要求规则不能朝 令夕改,因此,法律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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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本讲主要内容: 一、法的价值释义(理解) 二、法的价值体系(掌握) 三、法与秩序(掌握)
1、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人们 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 2、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着效益的 目的占有、使用或转让(交换)财产 3、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 使之更有效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4、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
21
小结
本讲主要内容: 四、法与自由 五、法与正义 六、法与效率
法的价值(上)
一、法的价值释义 二、法的价值体系 三、法与秩序
1
一、法的价值释义
(一)概念:
价值是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生存和发展需要的 一种性能。 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 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2
(二)特征
1.法的价值的客观性 是指法对主体的积极意义,不管该主体是否 认识到和如何认识,都是客观上存在的,这是因 为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主体如 何认识、认识到没有。 2.法的价值的主体性 是指法或同一法律制度对不同的主体或不同 时间、地点的同一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由此又 引发出法的价值的变异性、多维性。
10
法的价值(下)
四、法与自由 五、法与正义 六、法与效率
11
四、法与自由
(一)自由的含义 自由的法律含义是主体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的 统一,即主体可以自主地选择和实施一定的行为, 同时,这种行为又必须与法律规范中所规定的行 为模式相一致。
第一编第一章法的价值概述
法的 价值
第一章 法的价值概述
1
法的价值释义
法的价值概述
2
法的价值体系
法 的 价 值 体 系
法 的 价 值 冲 突
法 的 价 值 判 断 与 事 实 判 断
法 的 价 值 的 概 念
教 学 重 点
第一节
法的价值释义
1
价值的一般含义
2 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价值释义
3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C.为维护公共秩序,必要时可能会实行交通管制,但应 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少限制”,以保障社会 上人们的行车自由。这反映了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 D.就法的基本价值而言,其位阶顺序一般为正义大于 自由大于秩序
答案:D
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 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 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 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 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 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 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 原则? (2011年单选) A.个案平衡原则 B.比例原则 C.价值位阶原则 D.自由裁量原则
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 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于人的需要 的满足,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主体:人——具有社会性的个人、群体、人的类 的统一 客体:法——广义的法,或法的现象或法律现象
广义的法
1 法的制度, 作为制度的 法及其规范
2
以社会状态存 在的法,包括 法行为和其他 法现象
3 比例原则
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的价值必须侵犯另外一种价值时, 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第四条规定: 在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命并经正式宣布 时,本公约缔约国得采取措施克减其在本公约下所承 担的义务,但克减的程度以紧急情势所严格需要者为 限,此等措施并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负有的其他义 务相矛盾。
第一章 法的价值概述
1
法的价值释义
法的价值概述
2
法的价值体系
法 的 价 值 体 系
法 的 价 值 冲 突
法 的 价 值 判 断 与 事 实 判 断
法 的 价 值 的 概 念
教 学 重 点
第一节
法的价值释义
1
价值的一般含义
2 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价值释义
3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C.为维护公共秩序,必要时可能会实行交通管制,但应 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少限制”,以保障社会 上人们的行车自由。这反映了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 D.就法的基本价值而言,其位阶顺序一般为正义大于 自由大于秩序
答案:D
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 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 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 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 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 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 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 原则? (2011年单选) A.个案平衡原则 B.比例原则 C.价值位阶原则 D.自由裁量原则
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 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于人的需要 的满足,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主体:人——具有社会性的个人、群体、人的类 的统一 客体:法——广义的法,或法的现象或法律现象
广义的法
1 法的制度, 作为制度的 法及其规范
2
以社会状态存 在的法,包括 法行为和其他 法现象
3 比例原则
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的价值必须侵犯另外一种价值时, 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 。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第四条规定: 在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命并经正式宣布 时,本公约缔约国得采取措施克减其在本公约下所承 担的义务,但克减的程度以紧急情势所严格需要者为 限,此等措施并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负有的其他义 务相矛盾。
法理学(第五版)课件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
The end
法理
第二节 法的价值体系
三、 法的形式价值体系 ➢ 法的形式价值是指法律制度在形式上或表层上所具有的
优良品质。 ➢ 对于实现法的目的价值而言,形式价值的确具有无以复
加的重要性: • 法的权威性; • 法的普遍性; • 法的统一性; • 法的完备性。
第二节 法的价值体系
四、 法的评价标准体系 ➢ 法的评价标准也就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物进行价值判断
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体系的阐发和法治价值体系的 建构,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为 主要内容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凝练与提出,增进了法治 领域的价值共识,释放出推进法治文明进程的巨大动力。
➢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 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 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 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 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 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 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 权利保障法治化。”
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1870—1964), 美国法学家。
Roscoe Pound in China
第一节 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价值体系 第三节 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
本章导言: “法律是人类的作品,……一
个无视人类作品价值的思考是 不可能成立的,因此对法律的, 或者对任何一个个别的法律现 象的无视价值的思考也都是不 能成立的。……法律只有在涉及 价值的立场框架中才可能被理 解。”因此,法的价值问题是 法理学最根本的问题之一,它 涉及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期待以 及对法律的目的、正当性和理 想图景的思考。在讨论具体的 法的价值之前,要明确法的价 值的概念、法的价值体系以及 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等一般 性问题,要把握社会主义法治 的核心价值。
第13章法的价值
讨论分析
1.案情:四川省双流县发生了一起村民激愤杀人案件.被杀害 者张万安患有精神分裂症,不时打骂母亲和家人,还先后强奸 母亲与大嫂.此外,张万安在村上不务正业,村上不少女孩在放 学路上被他调戏过,他还经常打骂周边群众,使四周不得安 宁.2004年8月24日,张万安的母亲及两个哥哥张万成、张万明 预谋打死张万安。当晚9时许,张万成,张万明在双流县太平镇 碰见弟弟,用扁担,木棒将其打死。此后,三人被捕关押。检察 院认为,3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 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当地村民得知此案开庭审理的消息后 称,张万安死有余辜!村民认为,张万安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杀死 他是为民除害,也是替大家雪恨。村上的人对3被告人都很同 情,希望法院能判轻些。 问题分析: (1)村民们所持的是什么样的法的价值,如何看待这些法的价 值。 (2)检察院的意见与村民们的观点有什么样的价值冲突?
从法的价值的准则来看,法的价值冲突表现为 自由与平等的冲突,自由与秩序的冲突,秩序 与正义的冲突,平等与正义的冲突,秩序与人 权的冲突,秩序与理性的冲突,等等。
二、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方式
相关的平衡价值冲突的规则。在这个方面, 可以采纳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价值位阶原则。 第二,个案平衡原则。 第三,比例原则。
二、法对自由的保障与限制 自由的法律保护,主要是从立法和执法方 面采取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法律制度,来实 现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诸种自由。 法律对自由的限制,严格说来,就是法律 为人们行使自由权确定技术上和程序上的 活动方式和活动界限。
第四节 法与平等
一、平等的含义
所谓平等,从广义上讲就是指社会主体于相 同的情况下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中处于同 等的地位,具有相同的资格(人格)、相同 的发展机会和相同的待遇。 具体言之,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资格(人格)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待遇平 等。
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概述课件PPT
其二,事物的客观属性是主体进行价值评价的必要参照, 价值既反映主体的主观情感和意向,也反映客体呈现给 主体的客观属性。总之,单纯地把价值归结为主观现象 或客观现象都是不正确的,客体的价值既决定于客体的 性能,也决定于主体的需要。客体离开主体的需要就没 有价值。需要的变化是价值变化的客观基础。
2021/3/10
第二,法的目的价值的有序性。法的目的价值系统具有 某种内在的统一性,法所追求的诸多目的价值是按照一 定的位阶排列组合在一起的,当那些低位阶的价值与高 位阶的价值发生冲突并不可兼得时,高位阶的价值的就 会被优先考虑。
2021/3/10
9
(三)目的性法律价值和工具性法律价值
法律的工具性价值是指法是中介自由、正义、秩 序等的一种工具,由此体现法律价值的要求。
意义上的法的价值,称为法的“形式价值”,它与法的目的价值
不同,并不是指法律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和社会理想,而仅仅是指
法律在形式上应当具备的那些值得肯定的或“好”的品质。
2021/3/10
5
四、法的价值分类
(一)群体法律价值与个人法律价值 群体法律价值是指某一社会群体对法律的要求及法律对该
社会群体的实际效应。 个人法律价值是指作为主体的个人对法律的要求以及法律
一种法律制度有无价值、价值大小,既取 决于这种法律制度的性能,又取决于一定 主体对这种法律制度的需要,取决于这种 法律制度能否满足一定主体的需要及满足 的程度。
2021/3/10
4
三、法的价值的概念
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这一术语的含义可因以下使用方式不 同而有所不同其一,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 价标准。如刑法学中的“犯罪价值论”问题的探讨,并非暗示犯 罪行为可能具有某种价值,而仅仅从价值判断的角度来研究犯罪 问题。
《法理学》课件(第三章:法的价值——正义与利益)
A.废除户籍制度等限制公民正当的自由权利的法律, 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暂时保留户籍制度,以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的良好 秩序与治安,保持城市现阶段的繁荣发展与稳定。
2019/4/25 2
◆这里有几个问题:
1、户籍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产生社会争议的原因 在于此制度所联系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强烈的冲突,以至 于社会要求在冲突着的法律价值之间有所取舍。如户籍制 度所体现的:保护自由以实现正义还是保障安全以体现秩 序。 2、那么什么是价值?什么又是法律价值?法律价值 又有哪些? 3、法律的这些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否存在一个 法律价值体系? 4、法律的价值之间孰轻孰重? 5、法律价值之间的冲突是否必然发生,冲突的解决 原则又是什么?
2019/4/25 18
4、法律秩序价值的实现方法
★注意确认秩序和创设秩序两者的完好结合
其一,从经验中去寻找某种能在无损于整个利 益方案的条件下使各种冲突的和重叠的利益得到调 整,并同时给予这种经验以合理发展的方法。 其二,按照一定时间和地点的文明的法律假说 来进行评价、用这种假说作为尺度来划定利益关系 的界限的方法。 其三,以公认的、传统的权威性观念作为解决 法律问题的依据的方法。
2019/4/25 10
(四)法的形式价值系统
法的形式价值是指法律制度在形式上所具有的优良品质, 尽管这些品质并不直接反映法的社会理想和目的,但是,却构成 了“良法”或“善法”在形式上所必须具备的特殊品质。 对于一个正在走向法治的社会而言,法的诸种形式价值中, 有四种价值显得特别重要,这就是法的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 和完备性: 1、权威性指的是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法律的 支配,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2、普遍性指的是不因人设法,用一般性的规则来调控所有 人的同类行为; 3、统一性指的是保持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谐一致,消除矛盾 和混乱; 4、完备性指的是实现有法可依,在应由法律加以调整的行
十一法价值概述
形成价值评价体系。
4
韩昭侯兼罪典衣与典冠
• 昔韩昭侯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 君之上。觉寝而悦。问左右曰:“谁加衣者?” 左右对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其 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 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
• 《韩非子·二柄》 • ◆ 请思考:《韩非子》中的这则故事体现了怎
9
案情
• 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
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
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
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
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元—300 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
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
一组与法的创制和实施相关的价值所组成的 系统。 • (2)从价值主体上看,法的价值体系是由 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集团所持有的一组价值所 组成的系统 • (3)从价值体系的结构上看,法的价值体 系是由法的目的价值、形式价值和评价价值13
• 二、法的目的价值体系 • (1)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 • (2)法的目的价值的时代性 • 三、法的形式价值体系 • 类似富勒法律的内在道德 • 四、法的评价标准体系 • 生产力标准、人道主义标准、现实主义标准、历史
属性说
7
1、法促进的价值
是指法的本质与目的问题,取决于统治阶级的意志, 是一种不具有普遍性、统一性的价值。其具体内容包 括正义和利益两种名目。
2、法本身的价值
是指法本身就有的某些性质、属性。它“实质上是指 法不仅是实现一定目的的手段,同时它本身也有特定 的价值”,任何社会的法,总意味某种理性和秩序, 而与非理性主义、无政府主义是对立的:现代社会的 法,一般地说,总意味某种民主、自由与平等,而与 专制、独裁是对立的。 也就是说,这种价值与统治者 是谁无关,是法所具有的某种统一的、普遍的性质、 属性。
4
韩昭侯兼罪典衣与典冠
• 昔韩昭侯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 君之上。觉寝而悦。问左右曰:“谁加衣者?” 左右对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其 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 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
• 《韩非子·二柄》 • ◆ 请思考:《韩非子》中的这则故事体现了怎
9
案情
• 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
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
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
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
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元—300 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
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
一组与法的创制和实施相关的价值所组成的 系统。 • (2)从价值主体上看,法的价值体系是由 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集团所持有的一组价值所 组成的系统 • (3)从价值体系的结构上看,法的价值体 系是由法的目的价值、形式价值和评价价值13
• 二、法的目的价值体系 • (1)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 • (2)法的目的价值的时代性 • 三、法的形式价值体系 • 类似富勒法律的内在道德 • 四、法的评价标准体系 • 生产力标准、人道主义标准、现实主义标准、历史
属性说
7
1、法促进的价值
是指法的本质与目的问题,取决于统治阶级的意志, 是一种不具有普遍性、统一性的价值。其具体内容包 括正义和利益两种名目。
2、法本身的价值
是指法本身就有的某些性质、属性。它“实质上是指 法不仅是实现一定目的的手段,同时它本身也有特定 的价值”,任何社会的法,总意味某种理性和秩序, 而与非理性主义、无政府主义是对立的:现代社会的 法,一般地说,总意味某种民主、自由与平等,而与 专制、独裁是对立的。 也就是说,这种价值与统治者 是谁无关,是法所具有的某种统一的、普遍的性质、 属性。
《法的价值的释义》课件
秩序与自由的冲突
秩序和自由是相互依存的,但在某些情况下,秩序的维护 可能限制个人的自由,例如在维护公共秩序时对个人自由 的限制。
解决价值冲突的原则
价值位阶原则
根据价值的重要性程度,优先满 足更重要的价值,例如在个人自 由与社会秩序之间,社会秩序更
为重要。
个案平衡原则
在特定情况下,综合考虑各种价 值的重要性,寻求平衡点,以满
手段。
02
法的价值的重要性
保障人权
自由价值
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包括言论、信仰、结社、迁移 等自由,确保个人不受非法干涉
和限制。
平等价值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 地位、财富如何,每个人都应受到 公正对待,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
尊严价值
法律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尊严,不 容许任何形式的侮辱、虐待和不人 道待遇,维护人的价值和尊严。
权利保障
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防止权力滥用和非法侵 害,确保个人权利得到有 效保障。
道德支持
法律与道德相互支持,通 过立法和司法实践弘扬社 会正义和良好风尚,促进 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03
法的价值的具体体现
自由
自由:指法通过制度保障个人 或群体的自主行为,不受他人 干涉。
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保 障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广泛 的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自 由等。
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平衡。
法律通过制裁违反秩序的行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稳定。
04
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价值冲突的表现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可能存在冲突,例如 个人自由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平衡问题。
自由与平等的冲突
秩序和自由是相互依存的,但在某些情况下,秩序的维护 可能限制个人的自由,例如在维护公共秩序时对个人自由 的限制。
解决价值冲突的原则
价值位阶原则
根据价值的重要性程度,优先满 足更重要的价值,例如在个人自 由与社会秩序之间,社会秩序更
为重要。
个案平衡原则
在特定情况下,综合考虑各种价 值的重要性,寻求平衡点,以满
手段。
02
法的价值的重要性
保障人权
自由价值
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包括言论、信仰、结社、迁移 等自由,确保个人不受非法干涉
和限制。
平等价值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 地位、财富如何,每个人都应受到 公正对待,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
尊严价值
法律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尊严,不 容许任何形式的侮辱、虐待和不人 道待遇,维护人的价值和尊严。
权利保障
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防止权力滥用和非法侵 害,确保个人权利得到有 效保障。
道德支持
法律与道德相互支持,通 过立法和司法实践弘扬社 会正义和良好风尚,促进 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03
法的价值的具体体现
自由
自由:指法通过制度保障个人 或群体的自主行为,不受他人 干涉。
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保 障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广泛 的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自 由等。
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平衡。
法律通过制裁违反秩序的行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稳定。
04
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价值冲突的表现
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可能存在冲突,例如 个人自由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平衡问题。
自由与平等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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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的价值(三版20-25章)
• 立法例:
Values of Law
• 宪法有关规定 • 监狱法第47条 • 79刑法与97刑法对盗窃罪最高刑的对比——生命与财产秩序的博弈
• 执法例:
• 执法人员对救人但违章者的不同态度——生命与秩序的价值冲突 • 对运送地震救灾物资车辆免收通行费——生命与效率的价值冲突
• 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区分例证
•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2题
• (三)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关系
• 1. 二者的区别
Values of Law
• A 结构要素不同:主体、客体、主体的需要/主体、客体 • B 信息需求不同:客体状况、主体需要/客体状况 • C 主观程度不同
− 价值判断:判断者的知识、好恶、观念、兴趣等,都可能影 响其判断的结果。 − 事实判断:客观性是其最基本的属性。事实判断的关键是避 免主观性的介入
Values of Law
作业
• 思考、讨论并提交网络作业:
•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各自的意义和缺点 是什么?截止时间:5月26日
• 普遍性
• 与法相伴随 • 在不同历史时代:一定的共同性;在同一时代
− 例:生命、秩序、正义
• 不同的法律之间:一定的共同性
Values of Law
(四)法的价值与法的作用的关系(补)
• 1.法的价值与法的作用的联系
• 法的价值指导着法的作用,法的作用实现着法的价值
• 2.法的价值与法的作用的区别
(二)法的价值的概念
Values of Law
• 由价值概念的纷繁复杂性决定,法的价值目前没 有一个较为统一的定义 • 1.教材中‚三合一‛的定义——采用沈宗灵先生
观点
• (1)目的价值: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 够保护和助长哪些值得期冀、希求的或美好的东西
• 结合后文,思考:‚能够‛还是‚应当‛?拟或二者 兼有而强调‚应当‛? • 法的主要目的价值——法的基本价值有哪些? − 人权、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生命、平等、人 的全面发展
Values of Law
• (一)法的价值判断 • 一般含义:法的价值判断是法的评价的结果,是指评 价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衡量法律是否满足了主体的 需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主体的需要的一种判 断——对法进行的价值评价
• 这种判断所关心的是法律应当是怎样的,以及现实的法律 与应然的法律有何差异,在怎样的程度上实现了应然的法 律。 • 例如,对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评价结果
• 实然性
• 转化为客观现实的必要性 • 转化为客观现实的可能性 • 在法律现实中不同程度、或好或坏的实现
• 思考: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律家? • 二者关系:指导、方向和目标/表现、过程和实现途 径。
Values of Law
• 4.特殊性和普遍性
• 特殊性
• 法的价值不同于法的本质、功能、作用以及法的制定、实 施等法律现象 • 法的各种价值之间相互区别,相对独立
Values of Law
• (5)法的价值是法对人的意义
• A 法的价值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
• 立法,表达人的需要 • 法的实施,体现人的需要被满足的程度,即法的积极作 用和效能
• B 法的价值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 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是法的价值的第一层次表现, 表达了法与人的关系的应然状况 • 法的价值总是高于法和法的价值的现实状况,法和法的 价值的实现状况总是无限地接近于理想的状态 • 法的价值在满足人的需要的同时,作为一种绝对超越指 向,在指导人类的同时,又评价着人类的法、人类社会 的法律现象以及人类的相关思想与行为。 • 法的价值的超越指向意义,使人类在法上的前进步伐永 不停歇。
Values of Law
重点推荐:拉德布鲁赫《五分钟法哲 学》,体会法的三种价值
• 法的安定性 • 法的正义性 • 法的合目的性——法最终对民众的有益性, ‚法应有利于公共利益‛ • 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强调重点,法律 所在的那个社会的基本观念决定了它们的 位阶关系。
Values of Law
第一节 法的价值概述
• 一、法的价值释义 • (一)价值的概念——理解法的价值概念的基础
• 1.价值的概念的纷繁复杂性
• 价值概念的多样性,另参阅卓泽渊《法的价值论》P7-11页
• 2.教材:‚关系说‛P360-361 • 3.参考定义 • 参考定义1:价值产生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之中,是指客 体所具有的为主体(人)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 用。 • 参考定义2:价值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包括客体对 于主体需要的满足和主体关于客体的绝对超越的指向两个 方面——卓泽渊《法的价值论》P11
Values of Law
• (2)形式价值: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 求的品质和属性
• 法的最重要的四种形式价值——权威性、普遍性、统 一性、完备性——教材P367 • 思考:教材所称法的形式价值应否属于法的价值范畴?
Values of Law
• (3)价值评价标准:在法律上对各种事物(包 括实然法本身)进行价值判断时所遵循的准则
Values of Law
• 2.参考定义
• (1)法的价值,就是法这种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 积极意义,是法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及其程度,是法律 的存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美好的、正面的、积极的意 义——较为通俗的定义 • (2)法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客体)所具有 的为人(主体)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 它产生于主客体关系之中,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 所拥有的正面意义。法的价值既是指对实然法的认识, 更是指对应然法的追求——较为全面的定义 • (3)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法对于 人所具有的意义和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卓 泽渊——较为前沿的定义
本章讲授的主要问题及司考知识点
• 教学重点
Values of Law
• 法的价值概述:法的价值的概念、特征;法的目的价值和形 式价值;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补充) • 法的基本价值目标:法的生命价值(补充)、自由价值、正 义价值、秩序价值、人权价值(罪犯人权保障)、效率价值 • 法的价值冲突及解决 • 历届司法考试涉及法的价值的真题解析
Values of Law
• 4、价值概念的理解要点
• 价值的主体只能是人 • 价值的客体是物:哲学意义上的物 • 价值的前提是人的需要
• 价值的内容为‚对于人的意义‛,以实然意义为基础, 更侧重于应然意义。
• 价值首先表示客体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的实然状态 • 更重要的,价值更注重人对客体提出的应然性要求:评价 客体 • 价值还包括人的思想与行为在价值影响下的应然状态:以 价值反过来评价主体思想与行为 • 价值与‚作用‛有相似之处,但不等同于‚作用‛,代表 了人类的美好愿望,更多属于应然的范畴。
− 拥有不同法的价值观的人,是社会中的人,其价值观不可能 没有社会属性,人们的认识和判断必定会有相互影响的特点。
• 二者关系:社会性是属人性的延伸。属人性是基本的, 社会性是必要的。
Values of Law
• 3.应然性和实然性
• 应然性
• 在一般意义上,法的价值都是在应然意义上存在的 • 对人们行为终极目标的保障 • 对人们行为具体过程的保障 • 对人们行为具有评价的意义。Values of Law
• 对卓氏定义更深入的了解,参见卓泽渊《法的价 值论》P49-53 • 卓氏定义受到的批评——有客观唯心主义之嫌, 见网络课程参考资料
Values of Law
• (三)法的价值的性质(特征)(补充)
• 1.客观性和主观性
• 客观性
− 人的法律需要是客观的 − 法律现象是客观的
Values of Law
• 3.卓氏定义理解要点
• (1)法的价值存在的条件是人与法的关系,但这种 ‚关系‛本身不是价值。 • (2)法的价值客体是法——丰富的法的现象
• (3)法的价值以法的属性为基础
• 但这种属性本身也不是法的价值,属性为主体所用, 才能成为现实的价值。
• (4)法的价值主体是人
• 司法考试知识点对比
• 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判断 与事实判断的含义、两者的区别、区别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 判断的意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 自由、利益、正义); 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Values of Law
本章讲授内容重点参考及推荐阅读书目
• 1、卓泽渊:《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 2、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第三章(卓泽渊撰写) • 3、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01年版,第六章 • 网络教学资源:教学资料 >> 吉林大学国家精品课程 《法理学》教学参考资料 >> 第22章,法的价值
• 理解法的‚所以然‛,树立法律信仰,以法所体现 的价值作为首要的评价标准和行为标准,实现从人 治向法治的转变
• 理解法的‚应然‛,培养批判性思维,以理性、系 统的价值观作为评价法律的标准,促进‚良法之治‛ • 理解法的价值冲突,把握解决冲突的原则,理性分 析并合法、合理解决疑难案件,提高执法和司法质 量
• (1)对于整个法的意义不同
• 法的价值是法的信仰或精神指导,对于法的制定、实施都 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的作用一般只是指法的社会效果
• • • •
(2)在是否具有主观性上存在不同 (3)在是否具有应然性上存在不同 (4)与立法的先后关系不同 (5)在是否包含对法律及其实施状况的评价上不同
三、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三版增加)
• 主观性
− 法律规范本身具有主观性——国家意志的体现 − 人的需要及其满足途径具有主观性 − 法的价值目标的选择和法的价值状况的评价具有主观性
Values of Law
• 立法例:
Values of Law
• 宪法有关规定 • 监狱法第47条 • 79刑法与97刑法对盗窃罪最高刑的对比——生命与财产秩序的博弈
• 执法例:
• 执法人员对救人但违章者的不同态度——生命与秩序的价值冲突 • 对运送地震救灾物资车辆免收通行费——生命与效率的价值冲突
• 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区分例证
•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2题
• (三)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关系
• 1. 二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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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结构要素不同:主体、客体、主体的需要/主体、客体 • B 信息需求不同:客体状况、主体需要/客体状况 • C 主观程度不同
− 价值判断:判断者的知识、好恶、观念、兴趣等,都可能影 响其判断的结果。 − 事实判断:客观性是其最基本的属性。事实判断的关键是避 免主观性的介入
Values of Law
作业
• 思考、讨论并提交网络作业:
•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各自的意义和缺点 是什么?截止时间:5月26日
• 普遍性
• 与法相伴随 • 在不同历史时代:一定的共同性;在同一时代
− 例:生命、秩序、正义
• 不同的法律之间:一定的共同性
Values of Law
(四)法的价值与法的作用的关系(补)
• 1.法的价值与法的作用的联系
• 法的价值指导着法的作用,法的作用实现着法的价值
• 2.法的价值与法的作用的区别
(二)法的价值的概念
Values of Law
• 由价值概念的纷繁复杂性决定,法的价值目前没 有一个较为统一的定义 • 1.教材中‚三合一‛的定义——采用沈宗灵先生
观点
• (1)目的价值: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 够保护和助长哪些值得期冀、希求的或美好的东西
• 结合后文,思考:‚能够‛还是‚应当‛?拟或二者 兼有而强调‚应当‛? • 法的主要目的价值——法的基本价值有哪些? − 人权、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生命、平等、人 的全面发展
Values of Law
• (一)法的价值判断 • 一般含义:法的价值判断是法的评价的结果,是指评 价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衡量法律是否满足了主体的 需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主体的需要的一种判 断——对法进行的价值评价
• 这种判断所关心的是法律应当是怎样的,以及现实的法律 与应然的法律有何差异,在怎样的程度上实现了应然的法 律。 • 例如,对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评价结果
• 实然性
• 转化为客观现实的必要性 • 转化为客观现实的可能性 • 在法律现实中不同程度、或好或坏的实现
• 思考: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律家? • 二者关系:指导、方向和目标/表现、过程和实现途 径。
Values of Law
• 4.特殊性和普遍性
• 特殊性
• 法的价值不同于法的本质、功能、作用以及法的制定、实 施等法律现象 • 法的各种价值之间相互区别,相对独立
Values of Law
• (5)法的价值是法对人的意义
• A 法的价值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
• 立法,表达人的需要 • 法的实施,体现人的需要被满足的程度,即法的积极作 用和效能
• B 法的价值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 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是法的价值的第一层次表现, 表达了法与人的关系的应然状况 • 法的价值总是高于法和法的价值的现实状况,法和法的 价值的实现状况总是无限地接近于理想的状态 • 法的价值在满足人的需要的同时,作为一种绝对超越指 向,在指导人类的同时,又评价着人类的法、人类社会 的法律现象以及人类的相关思想与行为。 • 法的价值的超越指向意义,使人类在法上的前进步伐永 不停歇。
Values of Law
重点推荐:拉德布鲁赫《五分钟法哲 学》,体会法的三种价值
• 法的安定性 • 法的正义性 • 法的合目的性——法最终对民众的有益性, ‚法应有利于公共利益‛ • 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强调重点,法律 所在的那个社会的基本观念决定了它们的 位阶关系。
Values of Law
第一节 法的价值概述
• 一、法的价值释义 • (一)价值的概念——理解法的价值概念的基础
• 1.价值的概念的纷繁复杂性
• 价值概念的多样性,另参阅卓泽渊《法的价值论》P7-11页
• 2.教材:‚关系说‛P360-361 • 3.参考定义 • 参考定义1:价值产生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之中,是指客 体所具有的为主体(人)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 用。 • 参考定义2:价值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包括客体对 于主体需要的满足和主体关于客体的绝对超越的指向两个 方面——卓泽渊《法的价值论》P11
Values of Law
• (2)形式价值: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 求的品质和属性
• 法的最重要的四种形式价值——权威性、普遍性、统 一性、完备性——教材P367 • 思考:教材所称法的形式价值应否属于法的价值范畴?
Values of Law
• (3)价值评价标准:在法律上对各种事物(包 括实然法本身)进行价值判断时所遵循的准则
Values of Law
• 2.参考定义
• (1)法的价值,就是法这种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 积极意义,是法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及其程度,是法律 的存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美好的、正面的、积极的意 义——较为通俗的定义 • (2)法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客体)所具有 的为人(主体)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 它产生于主客体关系之中,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 所拥有的正面意义。法的价值既是指对实然法的认识, 更是指对应然法的追求——较为全面的定义 • (3)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法对于 人所具有的意义和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卓 泽渊——较为前沿的定义
本章讲授的主要问题及司考知识点
• 教学重点
Values of Law
• 法的价值概述:法的价值的概念、特征;法的目的价值和形 式价值;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补充) • 法的基本价值目标:法的生命价值(补充)、自由价值、正 义价值、秩序价值、人权价值(罪犯人权保障)、效率价值 • 法的价值冲突及解决 • 历届司法考试涉及法的价值的真题解析
Values of Law
• 4、价值概念的理解要点
• 价值的主体只能是人 • 价值的客体是物:哲学意义上的物 • 价值的前提是人的需要
• 价值的内容为‚对于人的意义‛,以实然意义为基础, 更侧重于应然意义。
• 价值首先表示客体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的实然状态 • 更重要的,价值更注重人对客体提出的应然性要求:评价 客体 • 价值还包括人的思想与行为在价值影响下的应然状态:以 价值反过来评价主体思想与行为 • 价值与‚作用‛有相似之处,但不等同于‚作用‛,代表 了人类的美好愿望,更多属于应然的范畴。
− 拥有不同法的价值观的人,是社会中的人,其价值观不可能 没有社会属性,人们的认识和判断必定会有相互影响的特点。
• 二者关系:社会性是属人性的延伸。属人性是基本的, 社会性是必要的。
Values of Law
• 3.应然性和实然性
• 应然性
• 在一般意义上,法的价值都是在应然意义上存在的 • 对人们行为终极目标的保障 • 对人们行为具体过程的保障 • 对人们行为具有评价的意义。Values of Law
• 对卓氏定义更深入的了解,参见卓泽渊《法的价 值论》P49-53 • 卓氏定义受到的批评——有客观唯心主义之嫌, 见网络课程参考资料
Values of Law
• (三)法的价值的性质(特征)(补充)
• 1.客观性和主观性
• 客观性
− 人的法律需要是客观的 − 法律现象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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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卓氏定义理解要点
• (1)法的价值存在的条件是人与法的关系,但这种 ‚关系‛本身不是价值。 • (2)法的价值客体是法——丰富的法的现象
• (3)法的价值以法的属性为基础
• 但这种属性本身也不是法的价值,属性为主体所用, 才能成为现实的价值。
• (4)法的价值主体是人
• 司法考试知识点对比
• 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判断 与事实判断的含义、两者的区别、区别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 判断的意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 自由、利益、正义); 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Values of Law
本章讲授内容重点参考及推荐阅读书目
• 1、卓泽渊:《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 2、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第三章(卓泽渊撰写) • 3、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01年版,第六章 • 网络教学资源:教学资料 >> 吉林大学国家精品课程 《法理学》教学参考资料 >> 第22章,法的价值
• 理解法的‚所以然‛,树立法律信仰,以法所体现 的价值作为首要的评价标准和行为标准,实现从人 治向法治的转变
• 理解法的‚应然‛,培养批判性思维,以理性、系 统的价值观作为评价法律的标准,促进‚良法之治‛ • 理解法的价值冲突,把握解决冲突的原则,理性分 析并合法、合理解决疑难案件,提高执法和司法质 量
• (1)对于整个法的意义不同
• 法的价值是法的信仰或精神指导,对于法的制定、实施都 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的作用一般只是指法的社会效果
• • • •
(2)在是否具有主观性上存在不同 (3)在是否具有应然性上存在不同 (4)与立法的先后关系不同 (5)在是否包含对法律及其实施状况的评价上不同
三、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三版增加)
• 主观性
− 法律规范本身具有主观性——国家意志的体现 − 人的需要及其满足途径具有主观性 − 法的价值目标的选择和法的价值状况的评价具有主观性
Values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