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度室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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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业务保安制度 (9)
初(末)次放顶煤业务保安制度 (11)
过地质构造业务保安制度 (16)
采煤面安装(拆卸) 业务保安制度 (18)
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制度 (22)
一、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2)
1、水害预报的年预报、月预报,由地质技术负责人编制,地测
科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 (22)
2、水害预测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的正规水文地质预报。
(22)
3、预报的内容应包括预报的地点、范围、预测灾害情况、对生
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22)
4、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误报,错报造成水
害事故。 (22)
5、必要时,应做出临时性预报,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 22
6、水害预测预报月报表,每月5日以前由矿地测科作出,矿总
工程师审查后,由矿地测科报送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各科科长,收到人签收。 (22)
7、重要水害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后,上报矿务局主管领导,
收到人签收。 (22)
二、探放水管理制度 (22)
(一)探水线的规定 (22)
1、井下各类积水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标出积水线和探水线位置,井下探放水必须从探水线开始,探水前进。 (22)
2、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的情况等因素确定。 (22)
3、对本矿井开采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为:在煤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 (22)
4、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23)
5、对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钻探控制可疑区,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 (23)
6、对已知断层的探水线,由断层所留设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为探水线。 (23)
7、石门将揭露含水层时,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水平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垂直距离应根据水压和隔水层的岩性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其最小距离。 (23)
(二)、探放水设计要求 (23)
1、说明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确定探水线。 (23)
2、介绍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23)
3、说明探放水巷道的位置、断面规格、支护形式、水沟及巷道坡度等情况。 (23)
4、确定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 (23)
5、确定探水钻孔的孔数;各个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孔径; (23)
6、水量较大时,钻孔要在钻进10m之前,按上灵活可靠的抗压能力在1MPa以上的水闸门,防止出水后水量难以控制。 (23)
7、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浆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不小于4MPa,稳定时间大于30分钟。 (23)
8、提供积水区平面图、探水钻孔布置图、探放水钻孔结构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 (23)
(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24)
1、探水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24)
(1)、探水前对排水设备进行彻底检查,探水过程中要有专人维护、保证正常排水。 (24)
(2)、探水前对水沟、沉淀池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水流畅通。 (24)
(3)、要有专人对钻场附近的顶板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发生冒顶
事故。 (24)
(4)、探水钻场后方必须有安全躲避峒室。 (24)
(5)、保证钻场的正常通风,并制定专项检查措施。 (24)
(6)、钻场附近要安装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24)
(7)、明确水害避灾路线,并认真贯彻至施工人员。 (24)
2、钻机运输、安装的安全措施 (24)
(1)、运输、安装钻机人员,要互相配合好,防止钻机反倒伤人和挤伤手脚事故发生。 (24)
(2)、钻场稳钻前,应清净浮煤。钻场巷道支护要符合质量要求,禁止有空帮、空顶现象。钻机要稳牢、稳平,底座垫上木梁,钻机稳固在底木梁上,四角要大好四根立柱,并用铁丝联在一起。将钻机稳定牢固后,方准开钻。 (24)
(3)钻具应统一放在钻场内,禁止在巷道内乱放。 (24)
3、钻机操作的安全措施。 (24)
(1)、钻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学习作业规程并持证上岗。 (24)
(2)、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的方位、角度、深度施工,严禁私自变更钻孔参数。 (24)
(3)、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钻孔、钻场瓦斯,若瓦斯达到1 %,应立即通知停钻撤人。 (24)
(4)、操作钻机人员,要由班组长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另一人跟前监护。钻机操作按扭,应设在距司机工作处不超过0.5m的
地方,确保能及时停送电。 (25)
(5)每班开钻前,钻机要先试正、反转。钻机开始运转后,任何人不准触摸钻杆及机器旋转部位,防止钻机绞人。 (25)
(6)、操作钻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钻进中,掌握好钻进速度,压力要适当,注意孔内水循环,禁止干钻,避免损坏钻机和发生卡钻事故。 (25)
(7)打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清孔内情况和钻机运转情况。 (25)
(8)、钻孔透水后,要详细观测和记录水情变化。起钻时,工作人员禁止站在钻杆的正后方向。钻杆全部起出后,立即关闭阀门,并向调度室汇报透水情况。 (25)
(9)打钻出水后,若水量较大,威胁到巷道内人员安全时,要通知巷道内所有人员和受威胁的其他人员,一并撤出,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25)
三、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25)
(一)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25)
1、探放水工程的施工目的; (25)
2、探放水工程的施工地点; (25)
3、探放水地点的水文地质概况; (25)
4、探放水各钻孔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25)
5、附图等。 (25)
(二)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经过以下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