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防护设施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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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设施有什么作用?
车辆碰撞时吸收碰撞能量,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1 一般规定
一、二、三、四级公路上应用的护栏标准段、护栏过渡段和中央 分隔带开口护栏的防护等级按设计能量分为八级。
防护等级

代码
C
设计防护能量(KJ) 40
二三四五六七八
B
A SB SA SS HB HA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C级护栏(新增)
碰撞条件:
防护等级 C
碰撞能量 (kJ)
40
碰撞车型
小型客车 中型客车 中型货车
车辆总质量 碰撞速度 (t) (km/h)
1.5
50
6
40
6
40
碰撞角度 (°) 20
20
20
缓冲功能、导向功能、 护栏最大横向动态变形 值、护栏最大横向动态
位移外延值。
阻挡功能、导向功能、 护栏最大横向动态变形 值、护栏最大横向动态 位移外延值、车辆最大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5)曲线外侧距离路肩较近范围内有民居。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6)路侧有一定宽度的净区(≥3m),边坡坡度较缓(≤1:3), 车辆驶出路外后可以自行驶回公路,或即使不能驶回公路,一般 不会产生严重事故的,可以不设路侧护栏。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防护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设计
2015-3
目录
01 防护设施 02 视线诱导和警示设施 03 减速丘及减速路面 04 避险车道 05 边沟及路肩 06 其它
01 防护设施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防护设施包括哪些?
一、二、三、四级公路上用的防护设施包括护栏、护栏端头、防 撞垫、护栏过渡段和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等。
动态外倾值。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C级波形梁护栏
结构设计
实车碰撞试验
小型客车:1.5t,50km/h,20° 中型客车:6t,40km/h,20° 中型货车:6t,40km/h,20°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C级混凝土护栏
结构设计
实车碰撞试验
小型客车:1.5t,50km/h,20° 中型客车:6t,40km/h,20° 中型货车:6t,40km/h,20°
70 160 280 400 520 640 760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2006)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1 一般规定
一、二、三、四级公路上应用的护栏标准段、护栏过渡段和中央 分隔带开口护栏的防护等级按设计能量分为八级。
防护等级

代码
C
设计防护能量(KJ) 40
二三四五六七八
B
A SB SA SS HB HA
70 160 280 400 520 640 760
《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C级护栏(新增)
护栏安全性能应采用实车碰撞试验进行 评价。
安全性能评价指标:符合《公路护栏安 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 的规定。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3)在长直线尽头的小半径曲线外侧,尤其是路面抗滑性能不足 的小半径曲线外侧,宜设置路侧护栏。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4)陡坡路段平曲线外侧,尤其是长下坡直线路段尽头、急弯路 段的外侧,宜设置路侧护栏。
设计速度(km/h) 100
80
60
中间带宽度(m)
9
5
3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11)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开口处的活动护栏可以结合公路 线形和运行速度选用防护等级B级或A级;运营公路曾发生过车辆 穿越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事故的路段,宜进行活动护栏改造,改 用防护等级更高一级的活动护栏。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8)路侧净区宽度较小(≤1.5m),边坡坡度较陡(大于或等于1: 1),车辆驶出以后不能驶回公路,事故严重程度较重,可以结合 公路线Biblioteka Baidu和运行速度设置B级、A级或更高等级的路侧护栏。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9)公路上跨铁路,应在公路桥梁上设置钢筋混凝土护栏和防护 网。护栏防撞等级应在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 级或设置更高等级的护栏。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10)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等于表 5.3-3规定的宽度时,应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大于表5.3-3规定的 宽度时,应分路段确定是否需要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一级公路 作为集散公路时,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等于表5.3-3规定的 宽度时,宜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护栏如何设置?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应满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的规定。
边坡坡度、路堤高度与设置护栏的关系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1)在发生过车辆驶出路外交通事故的地方,宜进行公路线形、 交通环境、气象环境等的综合分析,找到主要风险因素,采取针 对性措施。需要设置防护设施时,可考虑设置防护等级高一些的 路侧护栏。
提高防护等级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最大程度地利用旧护栏结构,采取 多种措施提升在用护栏防护等级:
93kJ → 160kJ 160kJ → 280kJ
通过实车碰撞试验验证后使用。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2)急弯或连续急弯,特别是连续下坡路段小半径曲线的外侧, 宜设置路侧护栏,急弯或连续急弯的弯道内侧,路侧危险程度不 高时,可不设置路侧护栏,宜适当修整边坡、边沟或改善视距。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5.3.2 设置原则——护栏
(7)路侧净区宽度较小(介于1.5~3m之间),边坡坡度较陡(1: 3至1:1之间),车辆驶出以后不能驶回公路,会产生事故,事故 严重程度较轻,可以结合公路线形和运行速度设置B级或A级路侧 护栏,三四级公路还可设置C级护栏。
第5章
5.3 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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