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岗创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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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文明岗创建计划

为了继续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我市“巾帼文明岗”,充分发挥妇女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扬公积金人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围绕中心工作大局,以提高女职工业务素质为重点,推动“巾帼建功”活动的创新发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立足本职工作,再创新的业绩。

二、创建目标

(一)切实做好党建工作

1.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党的基层组织全部建立,基层党的工作和活动经常开展。

2.提高基层组织能力。强化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实行“双带头人”计划,开展“一定双评”活动;强化党组织班子建

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双育”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立足岗位,争创一流”活动;开展“党员服务明星”争创活动;推进部门职能资源进社区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双认领”,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4.落实基层组织保障。落实中心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项目清单,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激励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照中心党组和纪检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

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和内容,并抓好贯彻落实。

2.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保证各类活动部门人员出勤率。同时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和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做到有学习、有记录、有反馈。

3.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落实中心党组的重大决策,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和《廉政准则》、《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格执纪监督,规范本部门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发现问题对当事人要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迅速反映上报并协助查处。

5.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行为实行问责的暂

行办法》,通过深化治庸问责,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6.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析研究本部门所涉业务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岗位、流程,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通过建立完善和从严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各类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重点关注、有效解决、及时回复。保证回复满意率95%,办结率100%。

(三)争创巾帼文明岗的目标任务

1.岗位成员自觉模范遵守“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中的各项言行规范准则,践行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实现零投诉。

2.岗位成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姿态、出色的工作成绩,塑造女职工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勤奋实干、建功立业的形象,以“优美环境、优质服务”满足广大客户及质量管理工作的需求,实现服务满意度100%。

3.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努力创新,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展示女性工作人员的风采,以贡献体现自身价值,至少推出1-2服务新举措。

4.关心女职工健康状况、事业发展、家庭幸福,促进个人、集体与家庭多方面的和谐发展。开展1-2次健身文体活动。

5.以实际行动争创武汉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四)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1.确保完成中心党组下达的年度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

额51亿元,力争52亿元。确保完成中心党组下达的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255000人,力争258000人。

2.确保每月上门缴存单位提供公积金政策宣传服务1-2次。

3.确保完成中心党组下达的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发放任务29亿元,力争30亿元。

4.加强住房公积金逾期催收及贷款风险管理,个贷逾期率控制在3‰以内,力争控制在0.1‰以内。

5.确保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5.3亿元,力争5.4亿元。

6.继续做好公积金宣传、服务和公积金短信服务开通工作。

7.规范审贷办理时限,提高办贷服务水平。

8.按时完成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及时做好季度、年终的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拨付各项结算资金。

9.做好公积金业务大厅窗口服务,卫生纸缴存单位和个人提供贴心服务,实现零投诉。

10.及时处理相关部门转办投诉事件,落实职工维权工作。

11.及时上报政务信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2.坚持不懈地抓好分中心内部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分中心业务和工作效能。

13.确保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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