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生长受限与死胎的关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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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宫内生长受限与死胎的关系探讨

发表时间:2018-07-27T15:50:44.937Z 来源:《中国蒙医药》2018年第5期作者:李明月1 钟柳英2(通讯作者)

[导读] 胎儿宫内生长受限(fetal growth restriction,FGR)是指胎儿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

1.湖南省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南邵阳 422000;

2.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广东省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

【摘要】目的:探讨死胎的发生与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关系。方法:回顾性分析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确诊为死胎住院分娩的患者147例的临床资料。结果:147例死胎的临床资料中,死胎主要原因依次为: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47例)、胎盘及脐带异常(36例)、双胎(36例)、羊水因素(15例)、胎儿因素(12例)、不明原因(14例),其中合并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者例68例,占死胎的46.3%。结论:妊娠过程中死胎的发生与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有密切的关系,应加强对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管理,及早干预,可以避免及创造条件可以避免绝大部分死胎发生。

【关键词】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死胎

胎儿宫内生长受限(fetal growth restriction,FGR)是指胎儿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如遗传、环境、营养、疾病等因素,未能达到其潜在所应有的生长速率。当妊娠达37w以上,胎儿体重不足2500g,或未达37w体重在同期妊娠胎儿平均体重的第10百分位以下或低于2个标准差。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病因学较为复杂,可导致胎儿缺血、缺氧,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是死胎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就本院147例官内死胎患者病例资料分析,探讨死胎与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关系,以加强高危人群监测,降低围生儿死亡率。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确诊为死胎住院分娩的患者147例的临床资料,对每例死胎产妇情况进行个案调查。

1.2 纳入病例均满足

①诊断明确;②排除因社会因素要求终止妊娠者;③临床资料完整。宫内死胎诊断标准:孕周达到或超过20周后胎儿死亡,或孕周不详者娩出死胎体重达到或超过500g。对发生死胎的孕妇情况、发生相关因素进行统计分析。

1.3 统计学处理数据采用百分率、构成比检验。

2.结果

2.1 孕妇年龄18-42岁,平均年龄27.6岁

本地孕妇67例(45.6%),外来务工人员80例(54.4%)。文化程度小学以下(包括文盲)61例(41.5%),中学文化57例

(38.8%),大学及以上文化29例(19.7%)。经产妇65例(44.2%),初产妇82例(55.8%);单胎妊娠111例(75.5%),双胎妊36例(24.5%)。

2.2 产前检查

在孕期从未接受产前检查者50例(11.11%),不定期接受产前检查者69例(59.26%),定期接受产前检查者28例(29.63%)。不定期产前检查者检查次数均<4次。

2.3 死胎原因

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47例)、胎盘及脐带异常(36例)、双胎(36例)、羊水因素(15例)、胎儿因素(12例)、不明原因(14例),部分因素为两重原因或多重原因,其中合并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者例68例,占死胎的46.3 %。见附表1。

2.4 死胎孕周

20-28周64例(43.5%);28-36怕周57例(38.8%),≥37周26例(17.7%)。见附表2。

3.讨论

3.1 死胎与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关系分析

胎儿宫内生长受限(FGR)是造成围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其病因学较为复杂,与其发生及预后相关的临床因素亦较为复杂。成功的妊娠依靠一系列胎儿及胎盘发育的生物学过程,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发育受到遗传、营养、子宫-胎盘血液灌流量及胎儿-胎盘功能等多因素的影响,任何因素影响了母-儿血循环及物质交换均可导致发生胎儿宫内生长受限,严重者导致死胎的发生。本研究对本院近2年的死胎病例进行统计,147例死胎病例中,存在FGR者为68例,占46.3%,为死胎的主要原因。而导致FGR的死胎病例中,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者(以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为主)为27例,占39.7%,为主要致病因素,与杜岚报道的不一致[1],可能与本院为孕产妇救治中心,转诊的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等危重孕妇多有关。由于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患者,血管内皮损伤变性、血管收缩、血浆容量减少或胎盘循环障碍、子宫胎盘血流量明显减少等,均可使胎儿营养物质供给不足或缺血、缺氧而引发FGR,严重者致死胎发生。而36例双胎死胎的患者中,合并FGR者为18例,占死胎的26.5%,主要原因为双胎输血综合征,由于绒毛底部的动-静脉交通支存在,产生血流动

力学不平衡,供血儿则出现贫血、FGR,二者均可能死亡。

3.2 FGR致死胎的预防

围产儿死亡率的高低是一个地区经济、文化及医疗水平的体现,是衡量产科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死胎是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降低胎死宫内率,是降低围产儿死亡率的重要措施。规范的孕期保健是保障母儿安全的重要措施。如能按照医生的嘱咐,定期产检,以便及时发现母儿的相关问题,尽早进行干预,能降低死胎的发生[2]。孕期经过治疗的FGR病例与未经治疗相比,不良结局有所改善[3]。该研究中,以外来务工人员及文化程度低者为主要人群,孕期保健意识薄弱,依从性较差。有的孕妇孕期只产检1-2次,个别孕妇甚至孕期未做过产检。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患者,应加强高危妊娠胎儿监护,积极治疗原发病,能改善胎儿宫内情况,减少胎死宫内几率。而双胎输血综合征患者,如能及时处理动-静脉交通支,减少双胎输血的发生,能避免部分胎儿死于宫内。

3.3 发病孕周与妊娠结局

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孕妇,孕期尽早诊断对其治疗及预后有其重要的临床意义。通过改善母体自身营养状况或行静脉支持治疗均可促进胎儿的宫内生长。妊娠29~32周治疗效果较为显著[4]。本研究中,68例合并FGR的死胎患者中,孕周大于28周者共37例。如孕妇能定期产检,自计胎动,经过积极治疗、干预,部分胎死宫内是能够避免的。

从预防宫内死胎发生的目的出发,加强高危妊娠的监护和管理,作好孕期及围生期的保健工作是关键。及时发现FGR,及早干预,积极干预,评价干预效果,可能有助于早期发现并降低宫内死胎发生率,提高产科质量。

参考文献:

[1]杜岚、杨瑾、许璐洁等.死胎461例临床分析,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16,6:563-565.

[2]张美卿、汪素.不同产检模式对死胎发生率的影响--1O5例死胎临床分析.浙江预防医学,2016,9:573-576.

[3]宋晶,陈奕.289例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病因分析及妊娠结局.中国病,2015,11:91-94.

[4]申艳.胎儿宫内发育迟缓112例临床治疗分析镇江医学院学报,2000,10:24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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