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最新)

合集下载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喀署办发[2011]184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喀署办发[2011]18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行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1]55号),设立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地区人事局、原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出移交的职责1、将拟订地区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地区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地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29•【字号】乐府办发[2014]34号•【施行日期】2014.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府办发[2014]34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9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乐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乐委发〔2014〕16号),设立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挂乐山市公务员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将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原市公务员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最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最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商务部。

2.将国际职员服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3.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7.13•【字号】深人社发[2010]109号•【施行日期】201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9号)各区人事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及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就我市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总则1.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担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及其他服务工作职责,有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工作岗位。

2.事业单位的岗位根据工作及管理需要,设置为常设岗位、非常设岗位两种,两种岗位按相应的制度规范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要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岗定酬。

常设岗位设置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领导职数及编制员额内进行。

非常设岗位须按所核定的员额及岗位类别进行设置。

4.建立和实行岗位管理制度,要坚持配套创新,整体优化。

坚持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员编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兼县公务员局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组书记按 县委规定配备;股级职数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其他事项
(一)若尔盖县公务员局,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牌单位,正科级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 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3.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的考试录用工作。 4.按照公务员考核和惩戒制度,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工作。 5.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6.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 审核县直各部门(单位)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规划工作。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承担全县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 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秘、机要、档案、目标管理、信息、安全、 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机关制度运转、后勤保障以及机关财务和国有 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及离退 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共行政及事务工作;组织 办理单位史志、年鉴、大事记起草修订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市人事局的职责、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出移交的职责1、将技工学校及其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移交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2、将拟订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规定,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移交市商务局。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管理的职责。

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政策的职责。

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全市社会就业。

3、加强统筹全市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责。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经办服务能力.4、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

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

5、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和政策的职责.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6、加强统筹规划全市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职责.做好医疗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实施相关工作。

7、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协调的职责。

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8、加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统筹管理的职责。

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9、加强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职责.10、加强为“直通车"企业提供服务的职责.(四)取消的职责1、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2、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3、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3•【字号】台政办发[2011]195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98号),组建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新增的职责1.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将市教育局的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 增加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职责,组织拟定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1. 将负责我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2. 将公务员培训、录用考试等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3.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才开发职责,健全人才培养吸引激励机制,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我市人力资源优势;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创业到养老的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发展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丹政办发[2015]84号【发布部门】丹东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2.18【实施日期】2015.1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丹政办发〔2015〕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18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丹东市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5〕11号),设立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举办全市性人才交流会审批。

2.取消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估。

3.取消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评估。

4.取消市级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备案审查。

5.取消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6.取消劳动合同鉴证。

7.取消人才市场展位服务费。

8.取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免试证。

9.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10.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11.根据《丹东市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公务员科级职务调任中需由市级人社部门组织考察的下放至拟调任单位党委(党组)。

2.将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任下放至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

3.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下放至各用人单位。

4.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审批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

5.将参保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离休人员年加发生活补贴、特需费、护理费调整下放至社保经办机构。

定员定岗定编方案

定员定岗定编方案

定员定岗定编方案第1篇定员定岗定编方案一、引言为保证组织结构合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发展战略,制定本定员定岗定编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各部门职责、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及任职资格,为实现企业目标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内部规定,确保方案合法合规。

2. 精简高效:以业务流程为基础,合理设置岗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3. 公平竞争: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机制,激发员工潜能,促进人才成长。

4. 灵活调整: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岗位和人员编制,保持组织活力。

三、定员定岗定编标准1. 定员标准:根据企业业务规模、工作量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各部门的人员编制。

2. 定岗标准:以业务流程为主线,明确各部门职责,设置合理、必要的岗位。

3. 定编标准:结合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任职资格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

四、岗位设置与职责1. 岗位分类:按照工作性质和职责,将岗位分为管理类、技术类、业务类和辅助类。

2. 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确保岗位间协同高效。

3. 岗位任职资格:明确各岗位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技能等要求,为人才选拔提供依据。

五、人员编制与调整1. 人员编制:根据定员定岗标准,合理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编制。

2. 人员调整:根据企业发展战略、业务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适时进行人员调整,包括岗位调整、晋升、降职、辞退等。

3. 人员补充:根据岗位空缺和业务需求,通过内部选拔、外部招聘等方式补充人员。

六、实施与监督1. 方案实施:明确方案实施时间、步骤和责任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2. 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持续优化: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不断调整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提高组织效能。

七、附则1. 本方案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最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最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x 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 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 办发〔x〕72 号)精神,设立x 市x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牌子),为x 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 统筹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2. 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3. 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x 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承担区政府奖励和表彰相关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待遇审批工作。

(四)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和人事调配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职称资格初审、申报、继续教育和人员聘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指导初级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备案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协调处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11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11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11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责(精选篇1)1、负责在公司内部推行全面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办理新职工审查、录用和新工种、新岗位的培训工作,负责安排外单位职工的代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安排好职工业务培训。

2、负责编制年度劳动计划、工资基金计划和季、月度工资基金调整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3、负责办理职工调动,以及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归口办理使用临时工、季节工、外包工的各项手续及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职工晋级、工资调整和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工作。

5、牵头制定岗位定员和劳动定额,完善劳动组合,提高劳动生产率,抓好企业两级劳务市场管理,安置好富余人员。

6、负责办理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作。

7、负责督促执行《考勤制度》等厂规厂纪,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提出违纪职工的处理意见,并执行公司决定。

8、负责审核各项假别的审批手续,并做好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审核工作。

9、会同安全、技术管理等部门制定、修改营养费的发放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患者的劳动鉴定,并积极做好岗位调整安置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公司一般管理干部的考核、聘用和任免。

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按规定办理接转、阅档工作。

12、审批技术工种、特殊工种、关键要害岗位的人员变动,并配合做好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好退休职工,做好职工因工死亡的抚恤工作,以及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待遇工作。

14、负责公司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等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中层后备干部队伍的建立、考察、培养和使用。

15、负责编制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的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公司的各种培训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牵头办好各类型的培训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职称管理,负责外出培训、进修和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在职职工的管理工作。

人社局科室职责

人社局科室职责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作者: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14:40:5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共东海县委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10〕25号),设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任务与目标一、主要职责1、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型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管理全市职称工作。

编制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出国(境)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8、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9、负责机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规划1、2015年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工作总体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树牢“情系民生、造福百姓”核心理念,开拓创新,务实求进,全面推动社会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公平就业,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不断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全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科学发展,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唐山贡献正能量。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6.20•【字号】津人社局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3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部门,各专业主管部门:现将《天津市职称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为推进我市职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018年6月20日天津市职称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8〕7号)精神,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职称工作管理机制,推进我市职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对我市职称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主要职责明确如下:一、综合管理部门市人力社保局是职称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市职称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拟定全市职称工作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全市职称评审、考试工作进行部署推动、过程管理和违规处置。

(三)确定职称专业主管部门,核准各专业主管部门分管专业领域的年度职称评审总方案、新增专业设置及评审方案。

(四)落实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职称评审的政策、标准、程序、结果,以及职称评审机构等内容。

(五)备案评审结果,管理职称证书。

二、专业主管部门主要是指由综合管理部门确定,负责全市行业领域内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其日常工作一般由内设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是:(一)按照综合管理部门的部署,负责相关专业职称评审、考试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修改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修改版]

第一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规章、政策,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

3、制定促进区域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范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促进就业、自主创业服务体系;制定企业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区域被征地劳动力开发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贯彻实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规则;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贯彻实施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规范并实施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6、综合管理区域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人技术考核工作和就业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劳动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征地劳动力培训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和表彰工作。

7、对区域用人单位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区内各类企业搞好内部分配;制定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格,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制订全区最低工资标准。

8、组织实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制定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征地人员保养和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各类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

人力资源部部长职责职权

人力资源部部长职责职权

人力资源部部长职责职权人力资源部部长是企业中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职责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确保政策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契合,并能够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企业的整体发展。

2. 招聘和人才引进: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确定企业的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类招聘活动。

同时,还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寻找和引进具有特殊技能和能力的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 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需求,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制定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企业的岗位匹配和人员配置合理。

4. 员工培训与发展: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组织和实施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等,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员工的个人发展,为员工提供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5. 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包括设定目标、制定考核制度、进行绩效评估等,为企业员工的产出和贡献进行评价和激励。

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制度、奖励制度、晋升机制等,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6. 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管理企业的劳动关系,包括与工会的沟通协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劳动纠纷的处理等。

同时,还要关注员工的权益和福利,确保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和稳定发展。

7. 员工关怀和企业文化建设: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类员工关怀活动,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同时,还要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总之,人力资源部部长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责任人,需要具备广泛的管理知识和能力,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判断决策能力,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全面支持和保障。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30•【字号】凉府办函〔2015〕195号•【施行日期】2015.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凉府办函〔2015〕19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30日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凉山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4〕29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14〕22号),设立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州人社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挂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务员局(简称州公务员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代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州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8.09•【字号】沈人社发[2011]103号•【施行日期】201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沈人社发〔2011〕103号)各区、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为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沈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11〕1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主体岗位类别的确定问题(一)事业单位的主体类别和设置岗位,应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量和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由单位确定主体岗位类别。

根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合理界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后,单位的主体岗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及数额,原则上不做调整。

确因单位社会功能变化、职责任务调整、人员编制增减等原因,需要调整的,须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调整理由,经核准后方可调整。

二、关于岗位设置基数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为基数。

对因政策性安置人员、引进人才等,经组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超编用人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暂以在编在册在岗正式职工数为基数,超出编制数部分设置的岗位,须逐步予以核销。

三、关于管理岗位设置问题(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时,五级、六级普通管理岗位设置数额之和仅有1个的,只能在六级普通管理岗位设置;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时,七级、八级普通管理岗位设置数额之和仅有1个的,只能在八级普通管理岗位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98号)和《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石柱委发〔2009〕34号),设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的职责1.划入原县人事局、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2.划入由县卫生局负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

3.划入由县财政局负责的规范公务员津补贴职责。

4.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职责。

5.增加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放的职工失业证和城镇失业人员证发放、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工程技术建筑专业中级职务评审、高级技工考试评定、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合同鉴证、工伤证核发、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审批、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审核报批等9项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已由国家、重庆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
方案
根据《x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办发〔x〕72号)精神,设立x市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牌子),为x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家、x、市和x区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统筹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2.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3.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x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承担区政府奖励和表彰相关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待遇审批工作。

(四)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和人事调配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职称资格初审、申报、继续教育和人员聘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指导初级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备案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协调处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九)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准入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负责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指导、协调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承办x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行政岗位5个。

(一)综合管理岗位。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做好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文书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政务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岗位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发展纲要的制定,承担拟订部门总结、计划、方案、请示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本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和后勤等行政事务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岗位。

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干部任免事宜;负责行政机关、乡镇(街道)公务员
中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管理和考核、培训等工作;负责公务员招考计划上报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年报统计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岗位。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人员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职务聘任、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资格审核申报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聘用编制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审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初级评审委员会开展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推荐和选拔工作。

(四)工资福利岗位。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时制度、休假制度的落实;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审核和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五)劳动监察仲裁岗位。

贯彻执行国家、x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衔接制度和流程;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置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用工备案;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及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工伤认定举证通知及工伤认定结果送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访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x市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行政编制9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农村劳动力(含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的职责分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区x水务局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职责分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区x水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体育局、林业和生态建设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和乡镇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三)农民工工资清欠的职责分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建立完善处置突发群体性讨薪机制;建设、信访、公安、法院、司法、工会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