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与实务第六章商标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未注册商标使用管理
我国《商标法》采用自愿注册原则,企业的商标是 否申请注册,完全由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决定。
(一)未注册商标不得使用《商标法》第10条和第 11条所规定的禁用标志,这同注册商标是一样的
(二)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三)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
第三节 商标注册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
(一)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商标注
册原则。 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
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 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二) 申请在先原则与使用在先原则 分别适用原则
《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 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 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 相同或者近似的图案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 同或者近似的图案,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 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 经授权的除外;
4、同“红十字”、 “红新月”的标志、 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图案
5、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 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
3、必须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混同
(1)是指与他人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的 已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大体上相同。
(2)任何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即使是申 请注册商标是用于完全不同的商品上也是不允许的。
注意: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 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图案
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
外国地名(除具有其他含义及已注册使用的)
三、商标权的内容
(一)商标权人的权利 1.专用权 2.许可权 3.转让权 4.续展权 5.禁止权
(二)商标权人的义务
1.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 2.保障商品质量的义务 3.依法缴纳相关费用
二、商标注册的程序
(一)申请 (二)审查和批准
1、初步审定与公告 审查: (1)形式审查——法定条件和手续 (2)实质审查——实质内容的审查 公告 颁发初步审定核准书,将商标刊登于《商标公告》
上,3个月内,任何人可提出异议。
2.商标复审和商标异议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书
(四)商标的功能
1、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 2、促进销售的功能 3、保证商品品质的功能 4、广告宣传的功能 5、树立商业声誉的功能
第二节 商标权法律关系
一、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主体即享有商标权的人。 1、商标由申请人依法申请注册,经商标局
核准后,该申请人即成为该注册商标的商 标权人。 2、自然人和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 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3、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有权,并承担 相应的义务。
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 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 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 标。
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 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 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 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不服裁决 申
作出裁决

15天内 复
向法院起诉
百度文库
对复议决定不服 议
收到通知30天内
第四节 商标的管理
一、商标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一)商标管理的概念 (二)商标管理的意义
二、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1.标明注册标记 2.撤销注册商标 3.不得伪造或涂改商标注册证
4.不得非法销售自己的注册商标标识 5.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 6.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
二 、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 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
(一)申请注册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商标的构成要素是文字(包括字母、数字)、 图形,文字图形组合及色彩组合。
2、必须具备显著特征
商标的特征必须能使消费者区别商品的来源,即商品 生产者或经营者。

四、商标印制管理
商标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印制行为进行监督 和检查,并对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予以 查处的活动的总称。
商标使用人凭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可以委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定的商标印制单位印制 商标。
第五节 注册商标的保护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 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 近似商标 的”。
第一节 商标法概述
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 提供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由文字、图 形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 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二)商标的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2、商标具有识别性和表彰性功能 3、商标具有独占性 4、商标具有价值 5、商标具有竞争性 理想的商标应具备五种特性:识别性、传达
性、审美性、适应性、时代性。
(三)商标的分类
1、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 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 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的作用和功能可分为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
4、根据商标在相关市场上的知名度,可将 商标分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
(三)优先权原则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 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 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 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 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 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 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