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与民法占有的比较
民法和刑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民法和刑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和刑法是两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共同维护着社会的秩序和公平正义,但在很多方面又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首先,从调整对象和范围来看,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比如说,我们日常的买卖交易、租赁房屋、婚姻家庭中的各种关系等,都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
而刑法所调整的则是犯罪和刑罚的关系,其针对的是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
在法律原则方面,民法强调的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
以签订合同为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并且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而刑法遵循的原则主要是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应的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则强调犯罪的轻重应当与所受刑罚的轻重相适应。
再看法律责任的性质和形式。
民法中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恢复被侵害的权利。
常见的民事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比如,某人损坏了他人的财物,需要赔偿损失来弥补对方的财产损失。
而刑法中的法律责任是刑事责任,其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
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
从法律规范的性质来讲,民法的规范大多是任意性规范,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比如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一些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而刑法的规范则主要是强制性规范,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来改变。
因为犯罪行为及其刑罚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容许个人随意变更。
在法律的适用上,民法具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则,除非有特别的规定,新的民法规定一般不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产生效力。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刑法和民法是法学领域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它们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两者的本质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一、刑法和民法的定义与特点刑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惩罚违法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主要通过规定犯罪行为及其构成要件、制定量刑标准等方式来实现对犯罪的预防、打击和惩罚。
民法是针对市民个体之间的关系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其主要目的是调整公民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民法主要规定了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合同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
二、刑法与民法的区别1.目的不同:刑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安全和公民安全。
而民法的目的是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市民个体之间的平等关系,促进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2.规范对象不同:刑法主要规范犯罪行为以及与之相关的民事侵权行为,其主体对象是侵害社会利益的犯罪分子。
而民法则主要规范市民个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体对象是市民个体。
3.责任类型不同:刑法强调的是刑事责任,即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罚的制裁。
而民法则主要强调的是民事责任,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方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利益。
4.标准不同:刑法的主要标准是违法与否,即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标准。
而民法则更注重的是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
三、刑法与民法的联系尽管刑法和民法在目的、规范对象、责任类型、标准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两者也有许多联系:1.刑法与民法同属法律家族,均是法律的一部分,都是法治社会的基础。
2.刑法和民法的制定都是为了调整和规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刑法和民法的适用范围相互交叉,一些行为既违反刑法又构成民事侵权。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概述:刑法和民法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分别针对不同的法律问题和法律主体。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1. 定义和目的: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旨在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
它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民法是一种处理民事权利和关系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个人、家庭和财产的权益,维护公平和正义。
2. 法律主体:刑法主要关注的是以个人为对象的犯罪行为,例如谋杀、盗窃等,它规定了犯罪行为的行为标准和刑罚。
刑法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判决机关等。
民法主要涉及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权益关系,例如合同、财产纠纷等。
民法的主体是个人、企业、非营利组织等。
3. 目的和手段:刑法通过制定明确的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它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对犯罪行为进行审判,以实现还原正义的目的。
民法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规则和合同来保护民事主体的权益。
它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以实现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4. 适用范围:刑法适用范围较广泛,包括国家层面的犯罪行为,例如反叛、贩毒等,以及个人行为,例如故意伤害、盗窃等。
刑法适用于整个社会。
民法适用范围较为局限,主要适用于个人和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财产权益等民事事务。
民法适用于私人领域。
二、联系:1. 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刑法和民法都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框架的完整性。
两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作用,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2. 法律意识的培养:刑法和民法都对法律意识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
刑法通过规定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让人们意识到违法的后果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民法通过规定合同、权益等法律规则,让人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培养公民的法律素养。
3. 保护社会和个人权益:刑法和民法目的不同,但都是为了保护社会和个人的权益。
刑法通过处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民法通过保护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浅谈民法和刑法上财产占有概念的比较

浅谈民法和刑法上财产占有概念的比较一、民法上财产占有的概念从现代民法的发展来看,占有制度最早起源于罗马法的规定,其他国家的民法占有制度多借鉴了罗马的占有制度。
民法上的占有注重的是权利,民法对占有的保护的本意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它本身就是所有权中的一个权能。
在日本的民法典中,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的占有,在民法规定上既是继承,又可以让他人行使代理占有。
而有些国家或者地区把民法的占有看作是一种事实,例如我国的物权法、德国、台湾地区,在罗马法中的占有也定义的是事实的占有。
不过无论占有是不是权利,民法都是以保护权利为目的。
我国台湾的民法立法承认占有是一种权利,支配性和排他性是其本质的体现,享有权利的人被叫做占有权者。
二、刑法上财产占有的概念对于刑法上的占有概念的用语,不同的国家理解也不相同。
日本刑法对于“占有”在学说判例多以“所持”、“管领”的字样出现,只要对物以支配的意思行使事实上的支配就构成刑法上的占有。
从事实支配来说,是根据物的性质、时间、地点和社会习惯等要素表明占有的存在与否。
我国刑法称为“占有”,但是我国大陆刑法理论对刑法占有概念的界定多依据个案中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占有。
不过有学者认为,现实握有不是事实支配的必要条件,他人占有物是依据主体对物的支配力、物的形状和性质来认定事实上的占有。
在德国,有学者提出了占有的三要素,即事实支配财物的现实要素、根据社会生活原则进行事实支配判断的社会要素、占有的意思的精神要素。
有些台湾学者认为,刑法上占有的事实支配关系包含了客观和主管支配要素这两个方面。
具有客观上的事实持有状态称为客观的支配要素,它要求人和物的空间与时间应该接近,物的形状、性质和存在的时间、场所关系着该的松紧程度。
占有人主观上占有或者支配即是主观支配要素,这种事实上对物的支配意思是不论占有人是否具有特殊的意义或者连续的支配意识,都是对物的主观支配。
从这个意思上来看,不管占有人是不是声明了对该物的持有,只要在具体情况中能够证明其存在就可以了。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法律的两个重要领域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法律的两个重要领域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而刑法和民法是法律的两个重要领域。
二者在涵盖的范围、目标、适用对象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区别与联系。
本文将对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进行探讨。
一、刑法与民法的区别1. 法律范畴刑法是指规范和制裁各种犯罪行为的法律体系,主要涉及犯罪、刑罚和刑事诉讼等方面。
而民法是指调整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主要处理财产权益、合同法、婚姻法等方面的问题。
2. 目标与目的刑法的目标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刑罚来维护社会安全和公正。
其目的是惩罚犯罪、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并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
而民法的目标是通过调整民事关系、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
3. 适用对象刑法主要适用于犯罪行为的主体,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而民法适用于一般公民之间的民事关系,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
4. 法律制度刑法采用的是国家强制力的手段来实施刑罚,确保刑法的有效执行。
民法则注重自愿性和平等原则,主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
二、刑法与民法的联系1. 衔接关系刑法和民法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着衔接关系。
例如,刑法中的盗窃罪涉及财产侵权,与民法中的财产权益保护有联系。
当有人因盗窃行为被刑事诉讼追究刑责时,同时也可以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被盗财物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2. 法律共同性刑法和民法都属于法律的范畴,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而存在的。
尽管二者在目标、适用对象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依赖于法治原则,以法律的制度和规范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3. 司法实践联系在司法实践中,刑法和民法往往会相互影响,并产生一定的联系。
例如,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法庭可能需要参考民法的相关规定,例如合同权益、证据收集等。
反之亦然,在民事案件中,法庭可能会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依据刑法进行判断。
总结起来,刑法和民法作为法律的两个重要领域,虽然在范畴、目标、适用对象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但二者又是相互联系和互相补充的。
民法上的占有与刑法上的占有实务中...

民法上的占有与刑法上的占有实务中...
民法上的占有与刑法上的占有
实务中我们在理解非法占有目的时,应注意把刑法上的非法占有与民法上的占有加以区别。
这种区别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占有的依据不同。
民法中的占有只能根据物权法加以确定,而刑法中的占有不仅包括现实的物理管有、支配,更强调社会一般观念上的财物管有、支配。
民法上的占有辅助者并未在民法意义上占有相应物品,但在刑法中,仍然可以基于对该物品的事实性支配而实现对其占有。
贪污罪的侵吞行为,行为人常常只是公共财物的占有辅助者(如财物的管理者、保管者、经手者),但由于对该财物具有事实性的支配,其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仍构成贪污罪。
二是占有的含义不同。
民法上,占有是财产所有权的权能,是与使用、收益、处分并列的所有权四项权能之一,实际上是指“对财产的事实上控制的权利”。
在民法上,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让非所有人合法占有财物,即所有权与占有权可以有条件地分离,所以,民法上占有他人财物,并不等于取得财产所有权,所有权人照样可以行使财产所有权的其他权能(如收益、处分)。
刑法上的非法占有,是指对所有权权能的全面侵害,虽然不能合法取得他人财产所有权,但非法占有行为必然使所有权人的全部权能都无法行使。
这是因为,在物权法中,对第三人而言,财物的占有者对占有物行使的权利,推定为合法享有。
因此,财物一旦被非法占有,行为人不仅侵害了受害人对财物的民法上的占有权,而且侵害了受害人对财物使用、收益、处分权。
行为人在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行使对他人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在这个意义上,刑法上非法占有与非法所有并没有区别。
法律体系中的刑法与民法区别

法律体系中的刑法与民法区别在法律体系中,刑法和民法是两个重要的法律分支,它们在适用范围、目的、适用对象、法律关系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区别。
本文将就刑法和民法在不同方面的区别展开讨论。
一、适用范围的区别刑法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制定的对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和惩罚的法律规范。
刑法适用于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并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和刑罚的裁决来维护社会正义。
民法则是调整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法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法的适用范围相对广泛,包括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各种民事法律分支,并通过对民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维护个人和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目的和性质的区别刑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对犯罪行为的预防、惩治和改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而民法的目的则是保护个体之间的合法权益,调整和保护个人与个人、个人与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从性质上讲,刑法属于公法范畴,它规范的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以国家的权力为支配对象;而民法属于私法范畴,它调整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以自由意志为支配原则。
三、适用对象的区别刑法的适用对象是个人和法人,并针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如盗窃、杀人等,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而民法则主要适用于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法人之间的关系。
比如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物权法规定了个人对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等。
四、法律关系的区别在法律关系上,刑法是以国家(公诉机关)对个人(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为主,即公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为被告,进行刑事诉讼,最终形成刑事法律关系。
而民法则是以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为主,调整和维护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成。
总结起来,刑法和民法在适用范围、法律目的和性质、适用对象以及法律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刑法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约束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而民法则是为了调整个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

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民法和刑法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分别负责调整民事关系和刑事关系。
虽然两者在目的、适用范围和责任形式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它们又不可避免地有着一定的联系。
本文将探讨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
一、民法的特点及作用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其目的是通过明确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
民法主要以解决民事纠纷为主,旨在保护个人和社会成员的权益,鼓励合同自由、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
民法主要适用于民事关系,如合同纠纷、财产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纠纷等。
在处理民事纠纷时,民法通过清晰明确的规定,使得争议双方能进行交流和协商,避免过度干预,尊重自愿和平等原则。
二、刑法的特点及作用刑法是调整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其目的是通过制定法律规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刑法主要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为主,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与安全。
刑法适用于刑事关系,如谋杀、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
刑法通过构建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通过量刑等手段,使得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起到威慑和警示的作用。
三、民法与刑法的区别1. 目的不同:民法旨在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关系的和谐,而刑法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2. 类型不同:民法主要涉及民事关系,刑法主要涉及刑事关系。
3. 责任形式不同:民法对违约行为采取违约责任或民事责任形式,而刑法对犯罪行为采取刑事责任形式。
4. 痕迹不同:刑法的处罚记录将留在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中,可能影响社会声誉和就业机会,而民事纠纷不会被列入个人信用档案。
四、民法与刑法的联系1. 相互影响:在实践中,民事纠纷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行为,两者相互影响。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可能涉嫌欺诈行为,引发刑事调查和追责。
2. 共同遵循法治原则:民法和刑法都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都遵循法治原则,确保公正、平等、公正和法律效力。
3. 共同体现社会价值观:无论是民法还是刑法,都体现了法律体系的价值观,如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等。
民法与刑法上财产占有概念之比较

仅 表现 为对 物 的事 实上控 制 与 支配 , 包括通 过 法律 关 系的间接 控 制与 支配 。刑 法 占有作 为一种 单 纯的 事 实支配 也 状 态, 法律手段 对 财 物的控 制 与支 配看 重的是 占有人 对财 物的现 实控 制 与 处分地 位 。 丽案是 民 法上 的 占有 , 其 梁 不
者临时受让的方式) 从另一方获得 的占有仅仅构成 自然 占
有 , 是 这 种 瑕 疵本 身也 只 是 相对 的 , 瑕 疵 的 占有 对外 但 有
马法 的占有 (ossi) p s s 制度与 日耳曼法 的占有(e ee制 e o g w r) 度交互作用的结果 。罗马法 中的 “ 占有” p ses ) 词是 ( oss o- i 由 ‘os”权力、 ' se( p 掌握) “eee( 和 sdr”设立 、 保持) 二字合成 , 即 对 物件设有权力 , 也就是对物件的事实上支配与管理。 罗马法 中的 占有是事实而非权利 , 不管有无所有权 或其它
刑法与民法从法律责任与法律效力角度比较两者

刑法与民法从法律责任与法律效力角度比较两者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法学是研究法律的科学。
刑法和民法作为法学的两个重要分支,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责任与法律效力的角度比较刑法和民法,并探讨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一、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违背法律规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刑法和民法在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对象和方式上存在着明显区别。
1. 刑法的法律责任刑法的法律责任主要以惩罚为目的,通过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量刑和刑罚,实现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刑法中对犯罪构成要件有明确规定,如主观方面的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的非法行为和社会危害性等。
同时,刑法对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以量刑和刑罚为主要手段,如刑法规定的罚金、有期徒刑、死刑等。
2. 民法的法律责任相比于刑法,民法的法律责任更加多样化,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劳动法责任等。
民法的法律责任更加注重损害赔偿和利益保护,力图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交易和合理利益的平衡。
民法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较为灵活,常见的有合同的履行责任、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等。
此外,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民法对法律责任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损害赔偿、撤销权利和违约金等。
二、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对特定主体产生的法律约束力和生效效力。
刑法和民法在法律效力的范围和程度上存在差异。
1. 刑法的法律效力刑法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上。
刑法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的特点,其规定对全体公民都有约束力,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刑法规定的原则和规范。
刑法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上,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究,确保社会安宁和公平正义。
2. 民法的法律效力民法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上。
民法的法律效力相对灵活,所涉及的主体较为广泛,包括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等。
民法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的调整上,例如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进行经济赔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与刑法的基本区别

民法与刑法的基本区别民法与刑法是法律制度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它们在法律适用的对象、目的和效果上存在着基本区别。
民法主要规范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保护个人的权益,而刑法则主要规范社会公共秩序,保护社会的利益与安全。
一、法律适用的对象民法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即指具有生命的个体,而法人则是指具有法律人格的组织或单位,如公司、社团等。
民法通过对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权益关系进行界定,确保社会成员在合同、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护。
刑法的适用对象则主要是自然人,也就是普通的个体,而不包括法人。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保护社会的法律秩序。
二、法律的目的民法的目的在于维护个人之间的平等与自由。
它通过建立合同法、物权法等来保护个人在财产、婚姻、劳动等方面的权益,确保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和合作能够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刑法的目的则在于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责任和处罚,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法律的效果在法律效果方面,民法主要具有私法性质,即民事主体可以自行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刑法则具有公法性质,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将受到国家机关的追究和处罚。
刑法的效果是通过国家的力量来保护社会的法律秩序,而不是个人行为主体自行维权。
总结起来,民法与刑法在法律适用对象、法律目的和法律效果等方面存在着基本的区别。
民法主要关注于保护个体的权益,维护个人之间的平等自由;而刑法则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惩罚违法犯罪行为。
这两个法律分支各自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共同构建了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了社会的正常运行。
刑法上占有和民法上占有的区别

刑法上占有和民法上占有的区别选⾃最⾼⼈民法院《⼈民法院报》占有是民法的基础概念,如何理解占有在刑法中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学界对财产犯罪以及刑民交叉案件研究的不断深⼊,近年来有学者提出:应当打破刑民对于占有认定的藩篱,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占有的认定统⼀起来。
诚然,刑法对于占有的保护需根植于民法上的占有以及其背后所保护的法秩序;然⽽由于刑法和民法反映不同的价值取向、具有不同的法制功能,加之两者在内容上也存在较⼤差异,故笔者认为应当在对刑民占有理论进⾏区别研究的基础上,将刑法上的占有做出有别于民法的理解,其主要区别如下:⼀、刑法上的占有仅承认现实的占有民法上存在间接占有、占有辅助等法律拟制的占有,⽽刑法上的占有更强调占有的现实性。
原因如下:⾸先,刑法的⽬的是保护占有背后有关的财产法秩序,但财产法秩序的构建是以⾏为⼈现实管领、控制物为前提,是基于客观事实⽽产⽣的法秩序;⽽民法上明确拟制占有的效⼒旨在厘清物权⼈和占有⼈在占有、使⽤、收益、处分的权能,以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进⾏。
刑法上对占有被侵夺的判断基于的是客观现实,倘若依据观念上的占有认定占有的侵夺有违主客观相⼀致原则,对于认定犯罪并⽆意义。
其次,民法和刑法是在不同的层次解决法律问题,对于司法裁判结果的得出应当具有其独⽴性。
对于占有的认定是区别取得型财产犯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倘若刑法上承认民法中观念上的占有,则会出现司法的冲突。
具⾔之,侵占罪的构成是以⾮法占有为⽬的将他⼈所有⾃⼰占有的物变为⾃⼰所有,如若刑法也承认间接占有,则会出现⾏为⼈既侵犯所有权⼈的占有同时⼜侵犯其物权,造成法律适⽤的混乱。
⼆、刑法上的占有⽆需明晰的占有意思刑法中对占有保护的实质是维护占有背后所保护的财产秩序,使物的权属与变动保持相对的稳定,⽽这种稳态的实现基于的是⼈的⾏为对物形成⼀种实际的⽀配与控制⼒⽽⾮⼈通过主观意思表⽰,也⾮源于观念上的管领与⽀配;只要⾏为⼈客观上对物形成⼀种控制状态,即使⾏为⼈占有意思并不明晰乃⾄⾏为⼈处于⽆意识状态,在刑法上仍然可以认定⾏为⼈占有该物。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规范和法律知识无处不在。
作为一个公民,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在法律中存在着不同的领域和分支,本文将重点讨论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与联系。
一、民法的定义和特点民法是法律中的一大领域,它主要涉及民事关系,即个人、家庭和财产的法律规范。
它的目的是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民法具有以下特点:1. 个人权益保护:民法重点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
通过规范合同、赔偿、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2. 合同自由原则:民法注重合同的自由订立和自愿履行原则,即个人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合同关系,并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 民事责任:当个人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民法规定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赔偿措施来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二、刑法的定义和特点刑法是法律中的另一大领域,它主要涉及犯罪行为和刑事处罚。
刑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治安秩序,保护社会的稳定。
刑法具有以下特点:1. 刑事责任:刑法主要通过规范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来维护法律的权威。
当个人犯罪时,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以达到威慑和纠正的目的。
2. 公共权益维护:刑法关注的不仅是个体的权益,更注重公共权益的维护。
通过规范犯罪行为,刑法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
3. 刑罚构成:刑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以适应不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三、民法与刑法的区别尽管民法和刑法都属于法律的范畴,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 立法目的不同:民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刑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治安秩序。
2. 法律关系不同:民法主要涉及个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即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而刑法主要涉及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刑事关系,涉及犯罪行为。
3. 法律后果不同:民法主要针对违反合同等行为进行民事赔偿与责任追究,其法律后果通常是经济赔偿;而刑法则涉及犯罪行为,其法律后果为刑事处罚,对个人自由进行限制或收缴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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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上财产占有的概念从现代民法的发展来看,占有制度最早起源于罗马法的规定,其他国家的民法占有制度多借鉴了罗马的占有制度。
民法上的占有注重的是权利,民法对占有的保护的本意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它本身就是所有权中的一个权能。
在日本的民法典中,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的占有,在民法规定上既是继承,又可以让他人行使代理占有。
而有些国家或者地区把民法的占有看作是一种事实,例如我国的物权法、德国、台湾地区,在罗马法中的占有也定义的是事实的占有。
不过无论占有是不是权利,民法都是以保护权利为目的。
我国台湾的民法立法承认占有是一种权利,支配性和排他性是其本质的体现,享有权利的人被叫做占有权者。
二、刑法上财产占有的概念对于刑法上的占有概念的用语,不同的国家理解也不相同。
日本刑法对于占有在学说判例多以所持、管领的字样出现,只要对物以支配的意思行使事实上的支配就构成刑法上的占有。
从事实支配来说,是根据物的性质、时间、地点和社会习惯等要素表明占有的存在与否。
我国刑法称为占有,但是我国大陆刑法理论对刑法占有概念的界定多依据个案中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占有。
不过有学者认为,现实握有不是事实支配的必要条件,他人占有物是依据主体对物的支配力、物的形状和性质来认定事实上的占有。
在德国,有学者提出了占有的三要素,即事实支配财物的现实要素、根据社会生活原则进行事实支配判断的社会要素、占有的意思的精神要素。
有些台湾学者认为,刑法上占有的事实支配关系包含了客观和主管支配要素这两个方面。
具有客观上的事实持有状态称为客观的支配要素,它要求人和物的空间与时间联系应该接近,物的形状、性质和存在的时间、场所关系着该联系的松紧程度。
占有人主观上占有或者支配即是主观支配要素,这种事实上对物的支配意思是不论占有人是否具有特殊的意义或者连续的支配意识, 都是对物的主观支配。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文明社会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规范,而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刑法与民法两大分支。
刑法和民法是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功能。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
一、定义及目的的不同刑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并实施的,用于规范社会成员之间行为的法律规定。
刑法是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的体系,其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惩罚违反法律的行为,并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而民法是调整个体之间关系和维护个体权益的法律规定。
民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个体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民法更侧重于维护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平等权益,法律主要通过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的不同刑法一般适用于犯罪行为,即在法律规定下,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刑法对于涉及人身伤害、财产侵犯、危害国家利益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具体的定性和定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而民法涵盖的范围更广,适用于个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系、婚姻关系、财产权益、知识产权等,旨在确保公民之间的交往和合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法律规制手段的不同刑法以刑罚为核心手段,主要通过惩罚措施对犯罪行为进行制约和打击。
刑事法律的特点是侧重于罪责追究和公共权力的实施,刑罚种类繁多,包括监禁、罚款、剥夺政治权利等,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正义。
民法主要通过民事责任的认定和权益救济来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
民法体系注重充分重视合同自由原则,强调契约精神和合同履行责任。
对于侵权纠纷和合同违约等民事事项,民法主张通过损害赔偿、返还义务等方式进行救济,以实现民事关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司法管辖机构的不同刑法的执行和刑罚的裁定由刑事司法机关负责,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
这些机关负责犯罪调查、公安管理、起诉、审判等职责,确保刑法的实施和公正。
民法与刑法的基本区别

民法与刑法的基本区别民法与刑法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法律分支,它们在内容和目的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本文将针对民法和刑法的基本区别展开讨论。
一、定义和内容民法和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义和内容有着显著区别。
1.1 民法民法是以调整个人、法人与其它个人、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为主要目的的法律分支。
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关系、继承等方面的规定。
民法的核心原则是保护个人权益,强调个人自由和平等的原则。
1.2 刑法刑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刑法规范了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类型、构成要件、刑罚种类等。
刑法的核心原则是罪责刑相适应,重点在于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社会责任的承担。
二、目的和效果民法和刑法在目的和效果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2.1 民法民法的目的是调整和保护个人的权益,同时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它通过建立和平衡个人间的权利和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民法的效果在于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并通过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2.2 刑法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它通过界定犯罪行为和刑罚,起到制约和威慑犯罪的作用。
刑法的效果在于打击犯罪行为,保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三、互动关系与侧重点民法和刑法在互动关系和侧重点上也存在着区别。
3.1 互动关系民法和刑法之间并不是完全独立的法律体系,而是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关系。
在一些违法行为中,可能既涉及到民事责任,也涉及到刑事责任。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规则可能既触犯了刑法,也会引起民事赔偿的责任。
3.2 侧重点民法注重解决个人间的权益冲突,以私权为核心;而刑法则注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以公权为核心。
民法主要侧重于保护个人权益的实现,调整个人间的关系;刑法则主要侧重于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对犯罪者的惩罚,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目的。
法学中的刑法和民法有何区别

法学中的刑法和民法有何区别在法学领域中,刑法和民法是两个重要的分支学科,它们在法律体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具有各自独特的特点和功能。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刑法和民法进行比较,探讨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刑法和民法在法律范畴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适用对象上。
刑法是规范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的法律规范,其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和惩治犯罪分子。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而民法则是规范个体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涉及私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如财产权、合同权、婚姻家庭关系等。
民法旨在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个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刑法和民法在法律性质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其规范对象和规范内容上。
刑法是一种强制性法律规范,其规范对象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具有强制性和普遍适用性。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对犯罪行为实施严格的惩处。
而民法是一种相对自由的法律规范,其规范对象是个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具有相对性和特殊适用性。
民法规定了个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强调自愿性和平等性原则,注重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刑法和民法在法律责任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其法律后果和法律程序上。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相应的刑罚,对犯罪行为实施严格的惩处,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刑法强调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制裁,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而民法规定了个体之间的民事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赔偿,强调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追究,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的来说,刑法和民法在法学中有着明显的区别。
刑法主要规范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民法主要规范个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其目的是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刑法和民法在适用对象、法律性质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但二者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为社会的正常运行和秩序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民法与刑法的区别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案: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一、概述民法与刑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分支,用以调节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
虽然二者都属于法律领域,但在对象、目的和实施方法上存在着显著区别。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一、定义与范畴;二、主要内容;三、适用对象和追求目标。
二、定义与范畴1. 民法民法是以保护公民个人权益和财产权益为核心的法律分支,主要调整私人间的平等自愿行为。
它规定了市场经济中合同、权利义务等私人关系,并规范了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非政府组织的相互关系。
2. 刑法刑法是国家为了惩罚犯罪行为并维护社会安全秩序所制定的法律规章。
它针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并设立刑事责任和处罚。
刑法旨在保护公共利益,使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并防止其他人再次犯罪。
三、主要内容1. 民法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权益、财产权益、家庭法等私人关系。
个人权益涉及自身的尊严、姓名、健康、荣誉等方面,而财产权益则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以及相关的租赁、转让和抵押等权利。
此外,民法还规定了婚姻、继承、遗嘱等家庭关系。
2. 刑法刑法主要规定了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和处罚。
犯罪行为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类型,例如故意杀人、盗窃、诈骗等行为。
根据不同程度的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刑罚措施。
四、适用对象和追求目标1. 民法民法适用于私人间的合同关系和日常生活中的各类纠纷。
它旨在保护市民个人权益和财产所有权,并倡导公平公正原则,以满足社会各方面利益均衡发展的需要。
通过公正地处理争议,保障个人和组织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2. 刑法刑法适用于犯罪行为,其追求目标是惩治罪犯、恢复社会秩序,并通过威慑力量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刑法采取实质性刑事责任和相应的刑罚措施,以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同时,刑法也试图通过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五、结论民法与刑法虽然属于法律领域,但在定义与范畴、主要内容以及适用对象和追求目标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应用

刑法与民法的区别与应用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刑法与民法是两个重要的法律领域。
尽管它们都属于法律的范畴,但在很多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刑法与民法的区别,并探讨它们在实际应用中的不同之处。
一、刑法与民法的定义与范畴刑法是国家通过制定刑律,针对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进行规范和制裁的法律体系。
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
它规定了各种刑罚,并明确了犯罪行为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法定刑。
民法是关于个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调整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家庭关系等民事关系,保护个人权利、财产权和合约自由等。
民法主要规范了合同、侵权行为、婚姻家庭、民事责任等领域的法律规则。
二、刑法与民法的区别1. 调整对象的不同:刑法主要调整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民法主要调整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私人利益。
2. 法律规则的性质不同:刑法采取强制性规则,即依法必须惩罚犯罪行为;民法则注重协商一致和自由意志原则,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意愿。
3. 调解方式的差异:刑法主要采用刑罚这种固定的强制措施,目的是惩罚和威慑犯罪行为;民法则更注重民事责任的认定和损害赔偿的机制,通过赔偿恢复受害人的权益。
4. 程度的区别:刑法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给予较为严厉的惩罚,包括剥夺自由、罚款、缓刑等;民法则更注重权利的救济,一般通过民事赔偿、合同解除、权利恢复等方式平衡当事人间的利益。
三、刑法与民法的应用在实际应用中,刑法与民法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1. 刑法的应用:刑法主要适用于犯罪行为。
当个人触犯刑法规定的犯罪罪名和构成要件时,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刑法的适用需要遵循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进行刑事诉讼程序,保障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
2. 民法的应用:民法主要适用于民事关系。
当个人发生名下财产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合同违约等问题时,可依据民法规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判决或调解解决争议。
民法的适用需要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自愿、协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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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与民法上占有概念的比较
1. 民法与刑法上占有概念的区别
民法与刑法上的占有,都是指占有人以占有意思对财产的实际控
制与支配,那么二者又有何区别呢?
首先从占有意思分析。
一般而言,刑法上的占有意思是概括的、一般的意思,它不需要有明确完整的意思内容,只需要潜在的,甚至推定的意思就可成立。
至于占有人是为自己占有还是为他人占有,是基于所有权人、用益权人的意思,还是暂时管有的意思,都在所不问,只需要足以表明占有人支配、控制财物的状况即可。
而民法上的占有意思虽存在诸多争论,各国立法所选定的立场也不同,但无论是以所有人意思,还是为自己的意思,都要有一定的具体内容。
虽然最近的民法学说也认为民法上的占有意思可以不必针对个别特定物,仅需具有一般的占有意思就行,如甲对投入其门
口信箱的自己的邮件,不管是否知道皆构成占有。
但是此种一般的占有意思,也需要甲知悉该邮件将会(或可能) 存在,且在此基础上有对其加以控制与支配的愿望为必要,否则将不会构成民法上的占有。
如果邮差误投邻居邮件于信箱内,或是逃犯将赃物藏于内,在甲不知悉的情况下,一般不认为其在民法上占有上述物品。
而此种情况却构成刑法上的占有,因为甲对误投于内的邮件或藏入的赃物,已具有潜在的或推定的占有意思。
可见,较之于民法上的占有意思,刑法上的占有意思更多规范的成份。
这与两种占有制度的功能有关:民法上的占有,主要在于评价占有人对物的地位,并以此形成较为持续稳定的财产支配秩序,占有本身具有财产
价值,因此在上述情况下,甲对于不知悉或没有预料到的物品也取得占有,
于理不合。
而刑法上的占有,主要在于确定财物与占有人之间事实上的控制支配关系,并以此评价占有人或夺取该占有的人的行为性质。
对占有人而言,如是基于所有或其它权源的占有,自无法律上的疑问,如是对他人财物的占有,在刑法意义上就主要涉及侵占罪的构成问题,而刑法上向来注
重主客观相统一的评价机制,因此在行为人还不知悉上述物品存在的情况下,对行为人的法律评价尚无意义。
而对于侵夺该占有的人而言,于此情况下,无论甲是否知悉其信箱内有邮件,也无论该邮件是否归甲所有,与法律对夺取行为的评价都应无关。
显然,小偷同是从信箱中盗取物品,我们不能因为该物品是否为甲预料到会投入信箱而异其性质,分别认定小偷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或盗窃罪。
其次,从占有的客观方面分析,虽然在表述上二者都是对财物的事实上控制与支配,但在实际内涵上却存在着重大差别:民法上的占有制度
主要在于确定占有人的地位,并以此明确占有人与其他人(包括本权人)
的权利义务界限,占有本身构成财产归属与控制秩序的一部分,是对财产
持续稳定的、明确的控制与支配。
而刑法上的占有,只在于确认财产被现实控制支配的事实,因此一时的控制支配也可构成。
也由于民法与刑法上占有的上述差异,民法占有可继承、移转,而刑法占有则否,且更易于消灭。
另外,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民法上的占有观念也已观念化和法律化,占有在客观方面不仅表现为对物的事实上控制与支配,也包括通过法
律关系的间接控制与支配,如在租赁、质押及设立用益物权等场合下,对财物的事实控制与支配虽然处于承租人、质权人及用益物权人之下,所有人仍然间接占有其财产。
此外,各国继承法都规定,在继承发生时,继承人虽然没有事实上管理支配遗产,仍取得占有。
而刑法上的占有则更为现实,虽然现代刑法一般也承认刑法上的占有不仅指单纯事实上的支配,还包括通
过存单、仓单等法律手段对财物的控制与支配,但该种支配不同于上述通过法律关系的支配,仍很看重占有人对财物的现实控制与处分地位,只是事实上的控制手段由于社会发展和现实需要而发生变化,借助于银行、保管人等机构代为管领财物,但占有人的支配处分地位并未因此受到影响,仍没有逃出事实支配的范畴。
再次,从占有的对象物来看,民法上的占有人对物享有较为稳定的、近似于权利的地位,因此对占有标的物的合法与否要求较严。
一般认为,除非在善意的情况下,对非法财产不能取得占有,而违禁物则一律不得成为占有的标的。
而刑法上占有只是行为人对财物的一种支配控制的事实或事态,并不涉及法律上的评价,标的物合法与否并不重要。
对违禁品或其它非法物品的管有支配也构成占有,对其的非法剥夺将各依客观表现分别构成抢劫、盗窃、诈骗等罪。
但占有上述物品拒不返还是否构成侵占罪,在学界则存有争论。
在我国刑法学中,占主流的的观点认为侵占行为是以合法占有为前提的,并将之作为区别于盗窃行为和诈骗行为的根本所在。
但占有人基于不法原因占有财产拒不返还的情况在现实中多有存在,一味坚持以合法占有为成立侵占罪的前提,会人为地限定侵占罪的成立范围,放纵犯罪。
我国刑法第270 条也没有明确规定侵占行为的成立以合法持有为前提,因此将侵占罪中的占有限定为合法持有并不妥当,而应只承认占有事实本身对侵占罪成立的意义。
2. 刑法与民法占有概念差异分析
根据查士丁尼法,盗窃是指对物的本身、物的使用或占有的夺取,这里的占有并不限于法律上的占有,也包括许多事实上的占有。
因为凡是对于保全某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哪怕不是物的所有人,都可以行使盗窃诉权。
因此,洗衣人对衣衫虽然没有所有权,也不构成法律上的占有,但对其
事实上占有的窃取也成立盗窃,同样这也适用于承租人、借用人等情形。
抢劫也是这样,并不以物属于原告财产的一部分为要件,只要是从某人那里取走的,不管是借用物、租赁物、担保物、甚至寄托物,也无论该占有是否为善意的,是否对于物有用益权或其它权利,只要对物具有利害关系,就构成抢劫。
而且,这里行使诉权的一般是占有人, 而不是所有人.
日耳曼法上的占有为权利的外表,权利与占有不可分离,一般不承认事实上的占有,但由于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在占有与真实权利不一致的场合,通过诉讼程序推翻该占有前,事实上占有仍受保护。
因此,日耳曼法所保护的占有,除拥有真实权利的支配外,还包括单纯的事实支配,如侵夺者对侵夺财产的支配。
受到日耳曼法所保护的占有,实际上包括了今天刑法上的占有,只是当时的法律并未对其作出区分,而是予以统一的法律保护。
现代民法上的占有同时继承了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占有制度,在主客观构成要素方面,都与现代刑法所确立的占有制度存在着前述的重大差别。
这种从各自制度发展源流就存在的差别,与民法与刑法两大法律部门本身的功能差异及两种占有制度在各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密切相关。
概念无疑有其客观性,应当真实全面地反映对象的性质与特征,但是任何概念的形成又离不了基于价值判断的人为加工与拟制。
毫无疑问,法学概念的形成,也包含了法学家及立法者的价值评判与选择,他们往往基于社会的需要,人为地把某类事物归属或排除于某一概念之中。
当然,在作出此种判断与选择时不是任意的,而是要根据该概念在自有范畴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与功能,参照社会需要与社会观念来确定。
刑法与民法上的占有概念无疑也是如此,它们必须符合各自法律体系的需要。
民法上的占
有是指依一定意思对物的现实管领与支配,法律对之予以确认和保护,使占有人取得相当于物的权利人的地位,并且只有在真正的权利人提起确权之诉时才能被打破,占有的物也成为财产的一部分,占有状况本身构成财产归属与支配秩序的一部分,所以自罗马法以来,占有就与所有权一起,构成了私有财产和物权法的基础。
对此,各国民法典都设专章予以规定,对占有的概念、效力和保护方法,以至得失变更、移转予以专门规制。
而刑法上占有不像民法上的占有制度有专章规定,也没有形成专门的制度体系,其只是一种事实上的财产控制状态,对财产犯罪的认定和解释有着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首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明白规定为自己占有,占有形态为犯罪构成要件的重要因素,以与其它犯罪相区别;其次,盗窃、抢夺、抢劫、欺诈、毁损他人财产的犯罪,对他人占有的财产也同样适应,因此占有意义的广狭,对上述各罪的成立极具影响;此外,占有归属于谁,对认定上述犯罪的受害人也很有意义。
民法上占有制度的功能,一方面在于确定占有人的地位,以明确占有人与真正权利人的权利义务界限,并对财产的现实支配状况予以法律化;另一方面在于保护该占有,以维护社会和平与秩序。
而刑法上的占有本身不构成财产归属与支配秩序的一部分,只是对物的一种事实支配状态,其一方面在于保护该占有状态,另一方面在于根据该占有确定占有人或侵夺该占有的人的行为性质。
就对占有的保护而言,民法上的占有本身就构成保护的理由,占有诉讼也仅止于对占有的保护,而不涉及真实的权利,要实现对真实权利的确认与保护,还有赖于其它的诉讼。
而刑法上的占有作为一种事实上的支配状态,本身并不构成保护的理由。
刑法保护之所以不以所有权为限,对占有也予以同等的保护,根本原因就在于维持一个有利于保护所有权的法律
秩序。
随着财产关系的复杂化,占有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象日益增多,为了保护财产权,首先就必须保护对财物的占有本身,否则必然造成财产关系的混乱。
而且,就犯罪人而言,不管其侵夺的是所有还是占有,也无论其侵夺的占有是合法的占有还是非法的占有,对其行为的否定性评价都不应当受到影响,而这种否定性评价的存在,无疑是保护所有权所必须的。
这就决定了民法与刑法上占有必然有所区别:刑法占有作为一种单纯的事实支配状态,必然比民法上占有更为现实,也排除通过间接的支配取得占有,而民法占有作为或近似于一种权利样态,则具有更多法律化与观念化的因素;同样,作为一种单纯的控制支配财物的事态,刑法占有只要求占有人具有一般的、概括的意思,而刑法占有人要成为近似于所有人的权利主体,则需要较为明确具体的占有意思;民法占有的权利性质,也决定了占有对象物不能是违禁物等非法物品,而刑法上占有则无此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