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质量问责制度
单位问责工作制度

单位问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单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单位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问责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为准绳,分清责任,公正问责。
第三条单位问责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公开透明、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问责工作对象包括全体工作人员,问责内容包括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害群众利益等。
第五条单位问责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民主集中制、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问责工作制度,明确问责主体、问责程序、问责方式等。
第七条单位应当将问责工作制度纳入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问责工作进行总结,对问责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问责工作。
二、问责主体和职责第九条单位问责工作主体包括单位领导、职能科室、监察机构等。
第十条单位领导对单位工作负总责,对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职能科室负责对本科室的工作进行问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监察机构负责对单位问责工作进行监督,对问责不力或者滥用问责权的行为进行问责。
三、问责程序第十三条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决定、执行、反馈等五个阶段。
第十四条启动阶段:对涉嫌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初步核实,认为需要问责的,启动问责程序。
第十五条调查阶段:对被问责对象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第十六条决定阶段:根据调查结果,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分清责任,作出问责决定。
第十七条执行阶段:对问责决定进行执行,对被问责对象进行教育、调整、处理等。
第十八条反馈阶段:对问责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对被问责对象进行跟踪教育和管理。
四、问责方式第十九条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停职检查、调整职务、降级、撤职等。
第二十条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被问责对象的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执行。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五篇)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一)高层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助理副总裁、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二)中层管理人员。
集团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各(分)公司、车间、仓库等单位的正副职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____、泄漏或窃取企业(商业、技术)____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事故的;(三)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造成质量事故的;(四)因失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五)对事故处臵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六)完不成“年度经济目标、工作目标和公共目标”的。
第七条责任问责追究方式:(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五)留用察看、辞退、开除;(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问责制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机制,它能够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有效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本文将从建立问责制度的必要性、制度的基本要素以及实施问责的原则与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立问责制度的必要性建立问责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问责制度能够倒逼责任意识的形成。
在没有问责制度的情况下,工作责任往往难以明确,相关人员可能会对工作敷衍塞责,导致工作无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而当问责制度建立起来后,工作责任将明确化,并能够通过明确的问责制度来检验和评价工作绩效,从而形成责任意识,促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真正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其次,问责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在问责制度的约束下,每个工作环节都将被追求高效、高质的结果所要求。
相关人员不仅要为完成工作负责,还要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负责。
这将推动工作人员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再次,问责制度可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问责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监督和追责,对于一些腐败行为,通过问责制度的实施可以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同时,问责制度也能够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反腐败斗争的效果。
二、建立问责制度的基本要素建立问责制度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明确责任主体。
要建立起有效的问责制度,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
无论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都应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工作任务。
2.明确责任标准。
问责制度需要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因此需要明确责任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是定性的,如是否按时完成任务;也可以是定量的,如是否达到一定的工作质量要求。
3.建立问责机制。
问责机制是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或单位的具体操作规范和程序。
问责机制需要有明确的程序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以确保问责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问责制度范例

问责制度一、目的与原则1.目的: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规范各级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确保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
2.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责任与权利相匹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2.本制度不适用于外籍员工和兼职员工。
三、问责内容与标准1.工作质量:员工因工作疏忽或不当导致的工作质量问题,如出现错误、延误、漏报等。
2.工作效率:员工因拖延、懈怠导致的工作效率低下,如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经常需要他人协助等。
3.职业操守:员工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接受贿赂等。
4.团队协作:员工因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导致团队工作效率下降,如不能与同事有效沟通、拒绝协助他人等。
5.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等。
四、问责程序1.投诉受理:员工或团队对其他员工或管理者的行为有异议,可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投诉。
2.调查核实: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请外部专家协助。
3.结果通报:经过调查核实后,将结果通报给相关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处罚决定: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公司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降职等。
5.执行处罚: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决定,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处理结果。
6.申诉渠道:责任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领导层申诉。
领导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裁决。
五、问责制度保障措施1.公司设立专门的责任追究小组,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律专家组成,负责处理员工问责事件。
2.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问责教育,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问责意识。
3.公司将建立员工奖惩档案,记录员工的奖惩情况,作为晋升和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之一。
4.对于故意隐瞒或虚报事实的投诉人或调查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公司将对涉及问责的所有人员进行保密处理,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质量管理问责制度

质量管理问责制度质量管理问责制度是一个组织中确保质量管理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机制。
它明确了质量管理的责任与权限,并对质量问题进行问责。
本文将围绕质量管理问责制度展开,从其定义、目的、重要性、内容和执行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质量管理问责制度的定义质量管理问责制度是为了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它通过对质量责任的明确、质量目标的设定、质量流程的规范、质量问题的追溯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追责等方法,保障组织的质量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质量管理问责制度的目的1.提升组织质量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质量管理问责制度,可以明确组织中各个层级的质量责任与权限,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推进和实施。
2.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质量管理问责制度能够规范组织的质量管理流程,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稳定可靠,从而增强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3.有效防范和控制质量风险。
质量管理问责制度能够明确质量责任人的追责机制,使责任人在质量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追溯问题根源,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防范和控制质量风险,降低质量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质量管理问责制度的重要性1.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问责制度能够明确各级质量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按照标准和规程进行,从而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2.增强质量管理的执行力。
质量管理问责制度能够对质量责任人进行追责,促使其履行各级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的执行力。
3.提高质量管理的效果。
通过建立质量管理问责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提高质量管理的效果。
四、质量管理问责制度的内容1.质量责任的明确。
质量管理问责制度应明确各级质量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2.质量目标的设定。
质量管理问责制度应明确组织的质量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各级质量责任人,明确各自的目标和责任。
3.质量流程的规范。
质量管理问责制度应明确组织内部各项质量管理流程的具体规范,确保质量工作能够按照规程进行。
制造业质量问责制度范本

制造业质量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管理层、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质量问责制度。
第二章质量问责范围与对象第四条质量问责范围包括产品设计、生产、检验、销售、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第五条质量问责对象包括:(一)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对产品质量负总责。
(二)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产品质量负责。
(三)技术人员:负责产品设计、工艺改进、质量控制等技术工作,对技术质量负责。
(四)操作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操作,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章质量问责规定第六条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质量评审,对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的人员按照规程操作,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技术人员应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负责产品质量的改进。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参与质量改进。
第十条对于发生的质量问题,责任人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一条对于质量问题的整改,责任人应按时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给质量管理负责人。
第十二条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部门或个人,企业应进行问责,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质量问责流程第十三条质量问责流程分为:质量问题发现、质量问题报告、质量问题调查、质量问题整改、质量问责处理。
第十四条质量问题发现:各部门应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质量问题报告:发现质量问题的部门应立即向质量管理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六条质量问题调查:质量管理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第十七条质量问题整改:责任人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问责追责实施方案

问责追责实施方案为了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特制定本问责追责实施方案。
一、问责追责的基本原则。
1. 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对本单位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追责。
2. 问责追责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事实依据,尊重事实规律,确保问责追责工作科学、合理、公正。
3. 问责追责应当坚持分类指导、精准问责,对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进行明确,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精准问责,对实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二、问责追责的主要内容。
1. 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追责,包括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责任范围进行明确。
2. 对工作失误、工作瑕疵进行追责问责,对责任人进行规范教育、督促整改,并进行适当的约束和激励。
3. 对工作成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问责追责的程序和方式。
1. 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追责,应当依法依规,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事实依据,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 对工作失误、工作瑕疵进行追责问责,应当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对责任人进行规范教育、约束和激励。
3. 对工作成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应当及时进行评选表彰,激励其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问责追责的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问责追责工作机制,确保问责追责工作顺利进行。
2. 完善问责追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问责追责工作档案,加强问责追责工作宣传和培训,提高问责追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加强问责追责工作监督,建立健全问责追责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对问责追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问责追责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问责追责的效果评估。
1. 对问责追责工作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问责追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质量问责管理制度

质量问责管理制度一、质量问责管理制度的定义质量问责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员工行为,防范和纠正质量问题而建立和实施的制度。
它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一种监督、评估和激励员工的管理手段,是通过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一种管理机制。
二、质量问责管理制度的目的1. 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问责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保障客户的权益。
2. 提高员工责任意识。
质量问责管理制度将责任明确化,使员工在工作中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促使员工更加重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3. 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
质量问责管理制度可以通过设定标准、建立考核机制等手段,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控制,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4. 提高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问责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提升自身的形象和竞争力,从而赢得更多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三、质量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1. 制定制度标准。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质量问责管理制度标准,明确各项政策和规定。
2. 落实责任。
企业领导要对质量问责管理制度充分重视,确立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推动制度的落实。
3. 宣传教育。
企业应该通过内部培训、宣传教育等手段,使员工充分了解和认识到质量问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 建立考核机制。
企业应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行为表现进行评价,将质量管理要求纳入员工考核体系中。
5. 改善完善。
企业应该不断改善和完善质量问责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四、质量问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质量问责管理制度是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可以明确责任,规范员工行为,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
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

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团队合作,特制定本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以便实施与落实。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任何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合格或者表现不佳等情况的员工均应按照本制度进行问责。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工作问责的种类、流程、标准、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对工作问责制度的实施与执行,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问责。
第二章工作问责种类第五条工作问责分为正面问责和负面问责。
正面问责指对具有突出贡献、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
负面问责指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合格或者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处罚,以警示其及其他员工,引以为戒。
第六条正面问责的奖励包括金钱奖励、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
负面问责的处罚包括警告、降级、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七条员工的问责行为应当符合公司的工作规范、职责清单以及公司的工作要求。
第三章工作问责流程第八条工作问责流程包括发现问题、调查核实、责任追究、奖励或处罚等环节。
第九条发现问题: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出现问题,员工主管或者同事应当及时发现并上报。
第十条调查核实: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确定问题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经调查核实后,对工作不合格或者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对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或处罚:根据责任追究的结果,对员工进行正面奖励或者负面处罚,实行激励与惩罚并重的原则。
第四章工作问责标准第十三条工作问责的标准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四条工作态度:员工应当认真、负责、敬业、主动,积极参与团队合作,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五条工作质量: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六条工作效率:员工应当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司目标的实现。
学校工作问责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范围1.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2. 教职工;3. 学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
三、问责内容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2. 违背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3. 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4. 贪污、挪用、侵占学校公共财物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5. 损害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6. 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四、问责方式1. 警告;2. 记过;3. 留职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5. 降职、撤职;6. 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五、问责程序1. 发现问题:学校各部门、教职工和师生员工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
2. 调查核实: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情况。
3.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4. 问责决定: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根据责任认定结果,作出问责决定。
5. 实施问责: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按照问责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问责期限1. 一般情况下,问责期限为自发现问题之日起3个月内;2. 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问责期限。
七、问责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实施问责或实施问责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 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学校工作问责制度,强化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三篇)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或玩忽职守,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责到底。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不能端正工作态度,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2、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3、工作不负责,严重违反安全、质量等有关规定,管理不当,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质量隐患或发生安全、质量等事故,生命财产损失的;4、在处理应急____问题上,由于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得当、处理不及时等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5、在工作中,对领导、同事等有打、骂行为,不服从管理,置公司利益于不顾,做影响员工团结,或有其他越轨行为的;6、所属业务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的。
对工作消极怠慢、积极性差,缺少团队精神,经常私下讨论一些____人心的言论的;7、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厉行节约,铺张浪费;8、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问责程序若出现以上范围内的问责情形之一,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公司在调查清楚事实的情况下,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失误,讨论补救措施、应对策略以及问责方案。
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为增强责任意识,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失职问责”,是在日常工作中对应予问责事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应根据失职行为产生原因、造成后果、责任人的认识反省程度及其以往工作表现等,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对失职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标准,最低应该赋予批评的行政处分并至少扣罚个人当月工资的 5%(未转正员工最低扣罚 100 元);失职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或者责任人屡次浮现失职行为的,应赋予警告、降职(调岗)、撤职(待岗)、开除等处分。
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时,具体方式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遵循统一的档级标准:行政处分档级标准分为:第一档:批评;第二档:警告;第三档:降职(调岗);第四档:撤职(待岗);第五档:开除。
经济处罚档级标准分为:第一档:扣罚当月 5%的工资;第二档:扣罚当月 10%的工资;第三档:扣罚当月 15%的工资;第四档: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并至少降 1 级工资;第五档: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并至少降 2 级工资。
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所合用的处分方式:(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赋予开除处分:1、索贿、受贿、挪用、侵占公司财产的;2、扩散有损公司或者公司领导声誉的言论,破坏公司形象的;3、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4、组织、煽动、参预怠工或者罢工的;5、威胁、谩骂、企图要挟上级领导的;6、涉嫌犯罪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赋予撤职(待岗)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赋予开除的行政处分:1、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的;2、工作中徇私舞弊,指使、授意、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者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从事经营活动的;5、越权逾矩擅自对外发表言论,影响公司工作正常开展的;6、在其他公司以任何形式兼职的。
问责制度大全

问责制度大全篇一:责任问责制度第一条为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团队执行力,促使公司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基本要求,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符合实际工作职权,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或者损害公司目前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引发行为,需要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本款所称不履行工作职能,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组织工作职责,以及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罪责问责制度的基本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2、追究民事责任与责任相结合,责任追责改进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3、责任核定过程与结果并重。
在问责事项发生后,不单看事情的后果,取证还要看在处理事情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及时、努力和负责。
4、公开公正原则。
问责程序公开化,力求以事实说话,坚唯有维护和平维护问责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第四条问责第三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1、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或未就无法克服的向上级主管说明并获准而未能完成的。
2、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全面性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4、对重要工作不设置质量控制与成果检视点,或因过程管控不到位,导致工作出现明显严重问题或工作目标趋弱无法完成的。
5、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特权、程序和时限成功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工作贻误或损失的。
6、不按照集体决策执行,或违背组织程序越级干预工作,导致工作过错的。
工作问责制度

工作问责制度
一、为强化职责,促使各部门领导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廉洁、务实的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处领导班子,各科队长在质量标准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的工作范围内进行故意或过失不履行部门职责,影响工作效率或损害处或各科队的合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问责制度依照处领导及各科队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有下列情形的应追究责任:
(一)、经处党政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工作及落实要求,非因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二)、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目标工作未能完成,从而影响我处整体工作的;
(四)、在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职工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五)、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五、问责方式: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告诫谈话;
(四)、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五)、责令辞职;
(六)、承担相应的赔偿金。
以上方式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治安保卫处
2011年。
问责制度完整版

问责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约束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 问责原则:问责制度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员工的失职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
2. 问责范围:问责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况:
-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 工作失误、失职、渎职等行为;
-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 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行为。
3. 问责程序:问责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调查取证:发现员工存在失职行为后,相关部门应
立即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员工的责任和过错程度;
- 处罚决定:根据员工的责任和过错程度,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如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 整改监督:对受到处罚的员工,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接受监督。
4. 问责申诉:员工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四、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2.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文一、目标:为强化各层级员工的责任意识,降低工作失误对公司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业务接收到成品出货,以及客户使用整个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可见经济利益损失,以及对经营管理工作产生的潜在损失。
三、事故分类及损失计算:1、产品质量事故损失(金额超过____元):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疏忽导致的客户退货、生产过程中的批量不良、发货数量错误、操作不当造成的物料或产品损坏。
损失金额计算:外部客户退货或扣款按实际应收款价值计算;内部生产过程的不良按原料重量____元计算。
2、公司经济利益损失(金额超过____元):如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坏、遗失、额外成本浪费、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的可见利益受损,或大型设备验收后____个月未投入使用等。
损失金额由财务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隐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失误导致的客户投诉、任务延误、工作质量下降、潜在的公司利益受损,以及未按规定提交质量或安全事故检讨报告等。
损失无法量化,但对整体运营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责任赔偿规定:1、产品质量事故损失或经济利益损失:赔偿标准统一设定为损失总额的____%。
主要责任部门承担60%,次要责任部门承担40%(如存在两个次要责任部门,比例为4:3:3)。
2、个人责任赔偿上限为____元,对于实行集体计件工资制的责任单位(部门、车间、班组),赔偿上限为____元。
3、同一质量问题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____次,车间现场主管需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比例为此次损失的____%,最高不超过____元。
如问题长期存在,车间主管需承诺改善期限,改善期间暂不赔偿,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
4、隐性损失:当月内首次发生工作失误导致隐性损失,责任人需自愿捐赠____元/次;再次发生,责任人需捐赠____元/次。
请注意,以上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定。
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文(二)责任追究制度第四条追究责任方式一、自我问责:涉及主动检讨、道歉、请求组织处理及请求辞职等行动。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追责问责工作,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责谁的原则。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合同、协议关系的第三方。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层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制度。
二、追责问责情形第五条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一)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行为的;(四)未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进度的;(五)其他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
第六条第三方在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有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合同、协议规定等行为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
三、追责问责程序第七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问题发现:各级管理人员发现员工或第三方有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应当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二)问题核实:上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的问题进行核实,确有应当追责问责情形的,应当启动问责程序。
(三)问责决定:问责程序启动后,上级管理人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作出问责决定,可以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
(四)问责执行:被问责人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问责决定照常执行。
(五)申诉处理:上级管理人员收到申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确有错误的问责决定进行纠正。
(六)归档:问责结束后,上级管理人员应当将问责决定和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四、追责问责后的处理第八条被问责人员应当在问责决定生效后,认真整改,如有再犯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九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保密,不得泄露问责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隐私信息。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中,建立健全的工作责任问责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工作责任问责制度是指企业为了加强员工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行为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通过制度的明确和执行的严格,能够使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制度建立的目的和意义1、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工作责任问责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使员工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从而更加专注和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2、促进员工职业成长:通过责任的明确和问责的执行,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让员工在工作中不断成长和进步,实现自身价值的提升。
3、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工作责任问责制度,可以使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减少工作任务的重复和纰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优化。
三、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明确工作职责: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职责范围,使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
2、设立工作目标:制度应当对员工的工作目标进行明确和设立,以便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3、建立考核机制: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从而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
4、强化问责措施:制度应当规定在员工工作不达标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例如警告、扣减绩效工资、调整岗位等,以强化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四、执行和监督1、制度的执行:制度应当由企业的领导层对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并且依法落实。
同时,领导层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指导和帮助,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监督和反馈:制度应当建立定期的监督和反馈机制,通过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调查、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促使员工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制度的优势和挑战1、优势:建立健全的工作责任问责制度能够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改善企业的内部管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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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问责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员工的责任心,减少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从业务接单到成品出货、以及客户使用的全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可见损失,或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带来的隐性损失。
三、事故分类:1、产品质量事故损失(1000元以上):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客户退货;各种原因产生的制程批量不良,产生返工、报废;仓库发货少数、多数;操作不当导致产品/物料受损等。
损失计算方法:外部客户退货或扣款损失,按实际应收款价值计算损失金额;内部生产过程的不良,按原料重量*0.8元计算损失金额。
2、公司经济利益损失(1000元以上):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公司财产损坏、遗失;成本额外浪费;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可见利益受损;大型设备验收1个月未投入生产等。
损失计算方法:财务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隐性损失。
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客户投诉;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造成交期或工作进度延误、影响总体工作质量;公司利益可能受损但被别人及时发现;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提交检讨报告等。
四、责任赔偿标准:1、产品质量事故损失或经济利益损失:损失的赔偿标准统一确定为损失总额的20%。
主要责任者(问题产生部门)和次要责任者(问题经手部门)分担比例为6:4;如有两个次要责任部门为4:3:3。
2、损失的赔偿,一般应追究到个人责任,最高赔偿不超过200元。
集体计件工资制的责任人为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全体员工,最高赔偿不超过500元。
3、同一质量问题,一个月内连续出现3次,则车间现场主管承担连带责任,按此次损失金额的5%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
如为长期存在的问题,车间主管应承诺改善完成日期,承诺期间暂不赔偿,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4、隐性损失。
当月内初次发生工作失误带来隐性损失,责任人乐捐50元/次;再次发生,责任人乐捐100元/次。
行政问责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良好氛围,形成执行顺畅、政令畅通的行政管理新局面,促使全乡工作人员按照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要求,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行政事项。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指示,特制定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一、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一)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镇直各站、所正副职和各办负责人,依照本实施细则对其进行问责。
(二)行政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调查处理问责事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在适用问责上人人平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2.独断专行、决策失误;3.滥用职权、违法行政;4.办事拖拉、推诿扯皮;5.不求进取、平庸无为;6.欺上瞒下、弄虚作假;7.态度冷漠、作风粗暴;8.铺张浪费、攀比享受;9.暗箱操作、逃避监督;10.监管不力、处臵不当。
(五)问责方式:1.诫勉谈话;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评;6.调整工作岗位;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责令辞职;10.建议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并用。
采用第6项至第10项问责方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问责情形及采取的问责方式: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问责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2、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问责人采用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
3.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问责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方式问责。
(七)从重、从轻、减轻问责以及免予问责的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1)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2)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3)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4)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
2.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可从轻、减轻问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1)因下级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2)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3)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八)问责程序1.问责反映渠道(1)乡党委、乡政府及其领导批示、指示和通报;(2)乡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3乡人大代表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4)其他各站所办等提出的意见建议;(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6)巡视(巡查)、工作检查或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意见建议;(7)新闻媒体的报道;(8)其他渠道反映的。
2.通过以上渠道反映有本实施细则(四)规定情形,经初步核实,反映情况存在的,由乡党委决定启动问责程序,并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在处理调查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被调查人应积极配合调查。
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提请暂停其职务。
4.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
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
5.调查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乡党委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
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
6.调查终结后,由乡党委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
问责情况应及时告知作出问责批示、提出问责建议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7.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乡党委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8.乡党委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复查,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1)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
(2)问责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
(3)问责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的,撤消原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9.被问责人对问责申诉决定不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调查组成员与被调查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依法回避。
调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作出的调查结论与事实出现重大偏差,致使乡党委作出错误的问责决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实施细则(一)全乡机关工作人员要规范服务行为,凡属我乡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服务内容要作出办理承诺,并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二)服务承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臵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三)对外服务应履行8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四)全乡人员要坚持挂牌上岗,对来人要求办理的属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能及时给予办理的,要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能办但一时无法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向其承诺办理时限,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在承诺时限内通知当事人;属部门职责,但因政策、资金、计划等限制不能办理的,应认真解释,充分说明理由。
(五)未按承诺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或者搞假公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考核的优秀等次;对站所办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当事人或办事人到本单位咨询、办理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
服务对象到本办各科室咨询或办理业务时,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
(二)首问责任制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到“四个一”、“四个声”,即:一张笑脸、一句文明用语、一把椅子、一杯水;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
(三)各站所办要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四)咨询或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且具备办理条件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五)咨询或办理事项属本单位其他站所办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并将当事人引导到相关站所办;若相关站所办人员不在,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责任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相关业务站所办。
(六)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并尽已所有给予指导和帮助。
(七)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部门其它站所办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八)违反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关站所办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考核的优秀等次;对站所办领导及其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1.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2.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或冷漠对待,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3.在规定期限内不给服务对象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的。
四、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一)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
(二)本办工作人员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行政事项。
(三)限时办结范围包含。
岗位职责内的工作事项;党委会、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事项;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四)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有关站所办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向乡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