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作为问责制度
员工失职问责管理规定
员工失职问责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岗位在岗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期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高效、良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第三条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二、谁主管、谁负责;三、“四不放过”: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教育与惩罚相结合,问责与改进相结合;五、对问责追究对象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管辖的部门与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拖延履行,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安全事故、工作效能低下、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六、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七、责任核定要过程与结果并重;在问责事项发生后,不单看事情的后果,还要看员工处理事情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及时、努力和负责;第四条问责追究机构和权限由公司董事长任问责组长,副总经理、行政部经理与董事长秘书为组员,组成问责追究核查小组,全面负责问责追究核查工作,代表公司对各部门或员工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分别给予相应处理;问责小组组长负责总体的领导、指导、指示、决策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责任事项的日常核查、核实、督办、促办、情况汇报、处罚建议上报、处罚结果落实等具体工作;第五条主要定义一、失职行为——主体是指:1、在岗人员对本职工作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不尽职尽责,不正确履行职责,不符合要求、标准、规定时限的行为;2、拒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的作为行为;3、无意但违反规章制度的作为行为;4、应该作为而没有作为、应该检查而没有检查、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作为行为;5、故意不作为的作为行为;6、故意违反规章制度的作为行为;7、滥用职权行为;8、各主管领导发现所辖各岗位在岗员工未尽职尽责而不做处理的行为;二、责任追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行文办事超过上级规定的合理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客户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三、问责——是指公司对各部门全体员工在所管辖、负责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和计划目标的实现,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或者损害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六条管理职责一、各岗位的主管领导负责对所辖岗位在岗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二、公司每位员工都有向公司问责小组成员据实反映他人工作失职行为的责任;三、公司各级领导对主管的各岗位在岗人员的工作失职行为有处罚处理责任;第七条责任划分一、个人责任:按照各岗位职责明确个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责任;二、领导责任: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责任和下级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的损失应负的领导连带责任;第八条失职问责追究内容一、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对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包庇、袒护、纵容的;二、拒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明确顶撞、不尊敬领导;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三、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怠慢工作效率,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以致丧失再次办理机会的;四、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管理责任,导致各项计划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失损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五、不认真落实以公司会议决议、文件、批示、指示等形式交办的工作任务,又无合理、正当理由未在规定合理时限内办结的;六、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七、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八、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九、办公经费不能专款专用,奢侈挥霍、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十、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和出卖公司利益,收取个人好处的;十一、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十二、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委、扯皮,延误工作,影响办事效率、错失办事机会、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的;十三、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造成难以完成公司各项目标的;十四、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企业机密,或投标中出现重大疏漏或偏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十五、工作不负责,严重破坏办公环境整洁、安全保卫有关制度,发生火灾、财物被盗窃、被毁、触电、中毒、医疗、交通等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十六、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七、置公司利益于不顾,站在自身利益出发,搞小团体、小帮派,发布一些不利于团队团结的言论,对公司领导或员工搞背后恶意议论,诋毁,不正面反映意见,经公司查证属实的;十八、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问题上,由于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得当、处理不及时等情况造成重大损失的;十九、在工作中,对领导、同事有污辱、打骂行为,不服从管理,影响员工团结,或有其它越轨行为的;二十、采购工作管理不严导致价格明显偏高或货不符合要求的;二十一、不按公司规定业务流程严格履行流程程序,致使工作进展受阻,相关部门业务或工作无法推进或低效、无效推进的;二十二、工作关联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一线部门之间、各员工之间在工作上要相互配合,对工作推诿拖延、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乃至带来损失的;二十三、泄露公司秘密者秘密包括经营、经济、技术、财务、人事劳资等;二十四、不限于上述情形外其他违反公司纪律、公司规定、工作作风、效能低下、损害公司利益和他人利益、违背道德规范应当问责追究的行为;二十五、失职构成犯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失职问责追究处罚方式一、总体方式: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2、通报批评;3、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按损失比例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4、给予警告、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5、留用察看、调离岗位、辞退、开除;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7、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二、失职性经济处罚细则不包括赔偿性处罚,赔偿性处罚由问责小组根据实际公司损失情况另行出具赔偿处罚额度:1、失职行为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影响程度、损失情况由公司问责小组确定为:轻度失职、中度失职与严重失职三类级别;2、失职责任人经济处罚范围及额度:轻度失职:20元—200元/次;——量罚范围:临时性任务工作、OEC规定工作出现未完成或者工作失误;非主观意图的无心失职造成的工作失误与遗漏;犯错情况影响较小,延伸性影响较小的;中度失职:300元—500元/次;——量罚范围:轻度失职量罚范围内的工作错误被其他部门领导重复指出与提示,错误情况仍未得到明确改善与解决的情况;未造成明确经济损失的,但失职犯错情况情节较严重,延伸性影响较大的;严重失职:800元—1000元/次;并视具体情况可给予降职、降薪或辞退等更加严肃严厉的处理;——量罚范围:有明确经济损失的但额度不是很巨大的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失职情况短期内累计出现多次的,失职犯错情况情节较严重,延伸性影响很大;注:如出现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失职错误行为,由问责小组就实际情况出具惩罚措施;3、中度、严重失职情况下,失职责任人直属管理领导与越上一级主管领导不含董事长附带连带管理责任处罚额度为:直属管理领导经济处罚额度为失职责任人经济处罚的50%,越上一级主管领导经济处罚额度为失职责任人经济处罚的30%;注:即轻度失职情况的处罚,适用于部门内部管理工作,只涉及失职责任人本人,领导不进行连带管理责任处罚;第十条处罚执行流程、权限及应用表单一、处罚执行流程、权限要求:1、轻度失职处罚,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即经理级管理人员填写任务下达单内容,注明处罚金额,并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与被处罚责任人均签字后,转财务部,即可生效执行;如被处罚责任人不认同对其的处罚,可写明“不认可”,但必须签字,否则以加重失职处罚情节论处;财务部接到被处罚责任人不认同处罚情况的单子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问责小组明确反映此情况,由问责小组执行下一步的调查、核实以及后续处理工作;2、中度、严重失职处罚,由问责小组组员结合行政部起草处罚通报,由问责小组长即董事长签字审批后,转财务部,方可生效执行;行政部将处罚通报进行公示;3、失职经济处罚于次月发当月责任人薪酬时,由财务部统一执行;4、各部须将任务下达单“存根联”全部留存备查;实施处罚的任务下达单“存根联”原件转财务部,本部留存复印件即可;问责小组成员将对各部留存的任务下达单“存根联”进行不定期抽查;二、应用表单:第十一条对反映工作失职行为的投诉人、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污辱、陷害的以及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工作失职而恶意诬告的,经问责小组核实确认后,给予责任人500元—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视具体情况给予降职、降薪或辞退等更加严肃严厉的处理;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问责工作的以及问责小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拖延受理、不受理的,经问责小组长核实确认后,给予责任人1000元以上/次的经济处罚,并视具体情况给予降职、降薪或辞退等更加严肃严厉的处理;第十二条问责追究程序问责小组对公司所有的失职行为均有权进行督察、复验;当出现中度以上程度失职情况时,方可启动问责追究程序:问责事项发生→核查小组介入调查、了解、分析→督办并汇报核查事项进展情况→检查结果、问题分析→与问责对象沟通,听其陈述→汇总评价→结合其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处理建议上报→执行并通报最终决定→处理决定告知问责对象并张榜公示→结束→处罚情况由行政部单独记录存档备查;注:被问责追究的相关责任人有陈述和说明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做出处理决定的问责小组或公司董事长提出陈述和说明;复核、复查决定应当在7个工作日之内作出;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自生效之日起,凡不符合本修订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或重新修订;。
部门履职问责制度模板
部门履职问责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
第三条问责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对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问责对象为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五条问责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
二、问责内容第六条各部门及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一)不履行职责:拒绝、放弃、推诿、拖延、不完全履行职责等;(二)不正确履行职责: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公司管理程序、流程和要求履行职责;(三)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泄露公司机密:未经许可,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客户信息等;(五)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六)其他应当问责的行为。
三、问责程序第七条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核实、处理、反馈、整改等环节。
(一)启动:对涉嫌问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司问责领导小组提出问责申请;(二)调查:问责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开展调查;(三)核实:调查组应当全面收集证据,核实事实,查明责任;(四)处理:根据核实结果,问责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五)反馈: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被问责部门及员工;(六)整改:被问责部门及员工应当认真整改,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四、问责实施第八条问责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被问责部门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问责决定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被问责对象、问责事由、问责方式、问责期限等。
第十条问责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问责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1年。
第十一条被问责部门及员工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五、问责后的管理和教育第十二条被问责部门及员工在问责期间,应当接受公司指定的培训和考核。
员工行政问责制度范本
员工行政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问责,是指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故意或过失、不履行职责或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少作为、滥作为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情况下,由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行政问责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行政问责范围包括员工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出现的失职行为。
第五条行政问责坚持以下原则:(一)谁受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二)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层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实事求是、权责对等的原则;(四)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程序第六条行政问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举报:任何员工都可以对身边同事的失职行为进行举报;(二)调查:相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三)问责:根据调查结果,对失职员工进行问责;(四)处理:对被问责员工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理;(五)反馈:将问责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六)整改:对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七条问责过程中,相关部门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
第八条被问责员工对问责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申诉程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问责措施第九条行政问责措施包括以下几种:(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级;(六)撤职;(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问责措施根据员工失职行为的严重程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第十三条公司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发布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对本制度产生影响,按新的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执行。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或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不论其职位高低,均应公平公正地进行问责。
2. 权责一致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3.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在问责过程中,既要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也要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员工改正错误。
4. 实事求是原则:在问责过程中,要全面了解情况,避免主观臆断,确保问责的准确性。
第二章问责范围第五条以下行为属于问责范围:1. 工作失职: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或造成不良后果。
2. 泄露公司秘密: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
3. 弄虚作假:在报告、统计、考核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
4. 违规操作: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其他不良后果。
5.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
6. 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问责程序第六条问责程序如下:1. 发现违规行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给上级或相关部门。
2. 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3.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报告,公司领导层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
4. 问责处理: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
企业工作人员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公司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岗位不作为与不正确作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定、计划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恪尽职守、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管理与追究机制,更好地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工作计划失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问责对象(即被问责人)为公司各类各级工作岗位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第四条问责范围为公司所有决策、研发、生产、品质、采购、仓管、车间、销售、技术维修服务、行政、人事、安全等管理工作及保障服务活动。
第五条问责制坚持的主要原则1、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不得将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不得仅行使权力而不履行责任。
2、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任追究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评价,避免主观臆断和冤假错案。
3、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被问责人必须公平对待,实行同工同责,避免歧视和不公平现象。
4、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被问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进工作,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责任追究,激励公司人员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同时对公司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避免滥用权力和不作为。
第二章问责程序第六条问责程序分为初步调查、正式调查、问责决定、问责执行和问责结果反馈五个阶段。
1、初步调查: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正式调查。
2、正式调查:对被问责人的行为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真相。
违规问责管理办法
集团违规问责管理办法为了增强员工责任意识,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在遵循《集团反舞弊条例》的基础上,对员工日常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相关规定,特定本办法。
“违规问责”是指集团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制度/业务操作规范、五禁止六零容忍”等行为进行处罚,做到失职必查、违规必究。
1、“五禁止”新规
2、“六零容忍”新规
违规问题问责按下列标准分为一般问题与重大问题两个等级。
界定说明:
3.1 上述两个界定标准以满足其中一条即可定性的原则执行。
3.2 一般问题:以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为判定标准。
3.3 重大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采用通报、罚款、降薪、降职、直至辞退等多种处罚措施,造成损失的罚款以不低于损失额的10%,最高处罚上限为应发年度奖金(含绩效),并保留向相关责任人追回损失的权利。
3.4 处罚记录将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评优、调薪、升职、降职的参考条件。
因重大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原则上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4、其他说明
4.1 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存在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4.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法审风控中心所有。
4.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予以执行。
岗位追责问责制度内容范本
岗位追责问责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岗位,对员工在岗位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不作为、违规行为等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条追责问责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岗位责任第四条各岗位员工应当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员工应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损害公司利益。
三、追责问责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员工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规操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员工在追责问责过程中,如有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加重问责。
四、问责程序第十三条问责申请:当发现员工存在应追责问责的情况时,可以向上级领导提出问责申请。
第十四条问责调查:上级领导接到问责申请后,应立即展开调查,核实事实。
第十五条问责决定:根据调查结果,上级领导应做出问责决定,并将决定通知被问责员工。
第十六条问责执行:被问责员工应按照问责决定执行,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十七条问责记录:各级领导应将问责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员工考核、评价的依据。
五、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范本,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的岗位追责问责制度,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
部门员工问责制度
部门员工问责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员工敬业尽职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确保公司、部门决策事项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员工问责的对象:部门全体员工.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问责是指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活动包括工程管理内业和外业的各个环节当中,各级员工对本部门或本岗位应承担的工作,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影响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工作时机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一不履行职责包括:无正当理由拒绝、放弃、推诿、拖延、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二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公司管理程序、管理制度、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情形.第四条对部门员工问责坚持以下原则:一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二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层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实事求是、权责对等、公开透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回避原则,与被问责事件有关联的人员不参与调查、处理决定等工作.第二章问责事项第五条按过失性质将部门问责事项划分成以下情形,员工出现任何一类情形时,必须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其直接领导问责.一、员工不认真履行公司规定的职责,执行部门做出的工作安排,工作部署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一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公司明确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或未认真执行部门交办事项的;二工作效率低下、办事迟缓、经常拖期、相关部门反映强烈的;三工作质量差、多次返工、致使工作拖期的;四工作中回避矛盾和问题、推卸责任,导致不能及时解决,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五工作监管不严、发现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纵容的;六对下属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知情不报、不制止或不处置的;七作风不务实、不严谨、工作粗疏、敷衍塞责、拖沓,效能低下,不能认真执行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致使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影响部门整体工作部署的;八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个时期的某项重要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九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发生一个月内三次以上违犯公司劳动纪律的,由部门进行问责,做处分或罚款处理.二、员工违反规定擅自决策,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一超越部门权限擅自决策、审批或没有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权限、程序进行决策、审批,制定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文件、决定或者命令的;二违反公司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工作的.三、员工发生不作为、滥作为或行为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一违反规定泄漏公司秘密或者职务工作秘密,不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或资料泄密、损毁、丢失,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二在管理、协调、服务工作中,对外来子公司、其它部门或外单位办事人员态度蛮横,故意刁难,甚至“吃、拿、卡、要”的现象,损害公司利益或企业形象,造成投诉或其他不良影响的;三弄虚作假或指使、授意他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的;四工作时间擅自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而耽误工作的.五上级对工作任务没有布置清楚,下级没有理解和掌握工作目标和方向,导致任务没有完成的上下级员工.第三章问责组织及问责程序第六条问责组织工程管理部暂按四个科室,每科室抽调一人,加上部门经理,成立五人问责小组.问责小组由部门经理任组长,组织领导部门问责工作.问责小组的职责是:(一)监督问责制度的实施;(二)研究问责事项;(三)对被问责事项进行调查;(四)负责形成调查报告并向部门经理报告;(五)提出问责建议;(六)执行问责小组的决定;(七)接收并反馈被问责人的申诉;(八)起草问责处理报告,报部门经理批准后下达问责处理决定文件;(九)修订问责制度.第七条问责程序对员工问责按下述程序进行:一公司或部门领导发现有关人员或接到有关方面子公司、职能部门或相关人员的信息,反馈有本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时,提出问责建议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后启动问责程序.二启动问责程序后,问责小组对需要调查的事项予以登记立项,由问责小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三问责小组对调查过程中的访谈应形成现场笔录,要求被调查人核实后签字确认,对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书面证据材料,要求出据材料的单位领导确认并盖章.四问责小组调查结束后,将调查结果书面告知被调查人,征询其对调查事实是否持有异议,并根据调查结果,出据调查报告,做出问责处理意见或建议.五部门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问责处理决定,并根据决定下达处理文件,报主管领导备案.协助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处理文件落实问责处理意见.六过失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诉,报部门经理审核、复查.第四章责任认定和责任处理第八条员工被问责有过错或过失的,其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根据其在问责事项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少或带来的不良影响大小或延误的工作时间长短由问责小组认定,原则上分为责任较小、责任较大、责任重大三个等级,按下述标准划分:一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为责任较小: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下的;2、延误工作时间15天含以下的;3、不良影响较小.二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为责任较大: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含的;2、延误工作时间15-30天含的;3、不良影响较大.三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为责任重大: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含的;2、延误工作时间30天以上的;3、不良影响重大或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第九条员工被问责有过错或过失的,根据问责事项的成因,原则上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一直接责任:指在业务活动中负有经办、主持、牵头、组织等职责,并导致事项发生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二间接责任:指在业务活动中负有参与、协助、辅助等职责,而导致事项发生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三直接领导责任:指直接或间接行为人的直线上级领导应承担的责任;本制度所称直接领导为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四主管领导责任:指直接或间接行为人所在部门经理应承担的责任;五主要领导责任:指直接或间接行为人所在部门主管领导人应承担的责任.第十条员工被问责有过错的,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责任处理,责任处理分为经济责任处理和行政处分两类.一对员工经济责任处理控制在50元以上,但最多不超过本人年度绩效工资.二对员工行政责任处分按轻重依次为:通报批评、取消先进称号、降低季度及年度考评档次、部门警告、部门记过.第十一条受到部门警告后年度考核只能为一般及以下;受到部门记过后年度考核只能为待改进.第十二条对主观故意和渎职行为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给予部门警告和记过,并加重经济处罚;对不作为、失职或过失行为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降低季度及年度考评档次、给予部门警告,并进行适度经济处罚;对能力不够或努力不够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取消先进称号、降低季度及年度考评档次,较轻的经济处罚;对主观善意因素或因外部不可控因素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称号,免于经济处罚.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对涉及政治事件、党风党纪或非常重大的违纪行为需要更深入的调查,由问责小组报部门经理同意后,转由公司审计部门或纪委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十四条问责小组的人员发生问责事项的,依照本办法规定追究其责任.第十五条在实施处罚时,应根据错误性质、情节和员工平时表现以及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全面考察决定,使处罚恰当合理.对于主观故意、渎职等情节严重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工程管理部.第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
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团队合作,特制定本工作问责制管理制度,以便实施与落实。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任何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合格或者表现不佳等情况的员工均应按照本制度进行问责。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工作问责的种类、流程、标准、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对工作问责制度的实施与执行,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问责。
第二章工作问责种类第五条工作问责分为正面问责和负面问责。
正面问责指对具有突出贡献、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
负面问责指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合格或者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处罚,以警示其及其他员工,引以为戒。
第六条正面问责的奖励包括金钱奖励、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
负面问责的处罚包括警告、降级、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七条员工的问责行为应当符合公司的工作规范、职责清单以及公司的工作要求。
第三章工作问责流程第八条工作问责流程包括发现问题、调查核实、责任追究、奖励或处罚等环节。
第九条发现问题: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出现问题,员工主管或者同事应当及时发现并上报。
第十条调查核实: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确定问题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经调查核实后,对工作不合格或者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对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或处罚:根据责任追究的结果,对员工进行正面奖励或者负面处罚,实行激励与惩罚并重的原则。
第四章工作问责标准第十三条工作问责的标准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四条工作态度:员工应当认真、负责、敬业、主动,积极参与团队合作,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五条工作质量: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六条工作效率:员工应当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司目标的实现。
员工职工工人失职问责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员工失职问责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岗位在岗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期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高效、良好的管理机制。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第三条原则一、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二、谁主管、谁负责;三、“四不放过”四、五、六、七、责任核定要过程与结果并重;在问责事项发生后,不单看事情的后果,还要看员工处理事情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及时、努力和负责。
第四条问责追究机构和权限由公司董事长任问责组长,副总经理、行政部经理与董事长秘书为组员,组成问责追究核查小组,全面负责问责追究核查工作,代表公司对各部门或员工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问责小组组长负责总体的领导、指导、指示、决策工作。
小组成员负责责任事项的日常核查、核实、督办、促办、情况汇报、处罚建议上报、处罚结果落实等具体工作。
第五条主要定义一、失职行为——主体是指:1、2、3、4、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作为行为;5、6、7、8、二、责任追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行文办事超过上级规定的合理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客户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三、问责——是指公司对各部门全体员工在所管辖、负责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和计划目标的实现,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或者损害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管理职责一、各岗位的主管领导负责对所辖岗位在岗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二、公司每位员工都有向公司问责小组成员据实反映他人工作失职行为的责任;第七条责任划分第八条失职问责追究内容容的;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管理责任,导致各项计划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失损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员工行政问责制度模板
员工行政问责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员工敬业尽职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议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问责的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问责是指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活动(包括投资融资、资本运作、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各级员工对本部门或本岗位应承担的工作,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不作为、少作为、滥作为,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影响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工作时机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理的活动。
二、问责原则第四条员工问责坚持以下原则:(一)谁受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二)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层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实事求是、权责对等的原则;(四)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五)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问责范围与方式第五条员工问责范围:(一)不履行职责:拒绝、放弃、推诿、拖延、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二)不正确履行职责: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公司管理程序、制度、规定履行职责等情形;(三)工作失职:因工作失误、过错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影响公司形象等情形;(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情形;(五)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六条员工问责方式:(一)口头问责:对员工进行口头警告,提出整改要求;(二)书面问责:对员工发出书面警告,要求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经济问责:扣除员工奖金、工资或其他经济待遇;(四)岗位调整: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重新安排工作;(五)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触犯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问责程序第七条问责程序:(一)发现问题:各部门、各级管理者发现员工存在应问责情形的,应及时提出问责;(二)调查核实:对问责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三)提出问责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口头或书面问责意见;(四)问责决定:依据问责意见,作出相应的问责决定;(五)整改落实:被问责员工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六)跟踪监督:对被问责员工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最新企事业单位对党员员工不当履职行为实施问责规章制度模板
企事业单位对党员员工不当履职行为实施问责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规范党的问责工作,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严格自律、恪尽职守,杜绝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的问责工作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分级负责。
第三条公司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严肃开展党的问责工作,倒逼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常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x。
第二章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第五条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党组织受到问责处理的,应当根据履责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错误决策由集体决定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个人批准的,追究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七条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在查清当事人违规违纪事实的同时,应当查清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问责范围确定的必要前提。
第八条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问责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的,都要严肃问责。
对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一)对直接管理的下属违规违纪问题长期失察的;(二)任职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多人或者多次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处理的;(三)直接管辖范围内,同类违规违纪行为反复发生的;(四)需要整改的问题经多次督促仍未整改到位或短期内再次发生的;(五)其他需要问责的事项。
第九条对其他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当履职行为实行问责。
公司内部失职问责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失职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失职问责,是指对公司员工在职务行为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工作目标未完成等不良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内部失职问责制度坚持以下原则:(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责任与权利对等;(三)谁主管谁负责;(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二章问责范围与对象第四条失职问责范围包括:(一)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二)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造成公司损失的;(三)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四)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五)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六)违反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五条失职问责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章问责程序第六条失职问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线索发现:公司内部或外部人士发现员工可能存在失职行为,可以向公司举报;(二)调查核实:公司有关部门对失职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三)问责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公司管理层依据本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问责决定;(四)问责执行:公司将问责决定通知被问责人,并根据决定执行相应的问责措施;(五)整改与反馈:被问责人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公司反馈整改情况;(六)信息公开:公司对问责结果进行公开,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第四章问责措施第七条失职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级、降职;(六)解除劳动合同;(七)其他相应的问责措施。
关于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制度
关于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制度一、严格问责制度对于工作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单位应建立严格的问题问责制度。
明确各级干部和员工的责任,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失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应进行问责处理,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追究,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单位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各级干部和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对单位内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
三、强化考核评价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各级干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对于表现优秀、积极担当、认真负责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消极怠工、不作为的员工进行惩戒,以激励员工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改善工作作风单位应积极改善工作作风,倡导务实、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
员工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单位还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强团队协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五、提高服务意识单位应提高服务意识,关注客户需求,积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客户提供帮助和服务。
同时,单位还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六、推进改革创新单位应积极推进改革创新,鼓励员工提出新的思路和想法,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单位还应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单位应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有担当的员工队伍。
通过培训学习、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同时还应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建设,为员工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八、倡导勤政务实单位应倡导勤政务实的工作态度,鼓励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工作、敬业奉献。
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要求;员工要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团队要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通过勤政务实的精神推动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员工问责制度样本
员工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增强员工敬业尽职的责任意识, 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 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议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问责的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问责是指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活动( 包括投资融资、资本运作、招投标、专业管理) 的各个环节当中, 各级员工对本部门或本岗位应承担的工作, 由于故意或者过失,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或者不作为、少作为、滥作为, 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影响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工作时机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由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理的活动。
一、不履行职责包括: 拒绝、放弃、推诿、拖延、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二、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 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公司管理程序、管理制度、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情形。
第四条对员工问责坚持以下原则:一、谁受理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二、一级对一级负责, 上级对下级层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实事求是、权责对等、公开透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回避原则, 与被问责人为亲属, 或与被问责事件有关联的人员不参与调查、处理决定等工作。
第五条员工问责制度与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行, 符合专业管理问责条款的, 可按照相关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凡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无法处理或问责的, 按照本制度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行政部是员工问责的决定部门, 职责是:一、根据问责需要指定相关部门( 子公司/工厂) 人员组成调查小组, 并指定牵头部门及小组负责人;二、负责布臵具体任务;三、审议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第七条调查小组是员工问责的实施部门, 职责是:一、根据行政部部要求, 组织相关人员对被问责对象的问责事项进行调查;二、负责对调查事项涉及的任何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取证( 可要求相关当事人写出书面经过材料) 和核实;三、负责接收并反馈被问责人的申诉;四、负责形成调查报告并向公司总经理( 或公司分管领导) 报告;五、负责起草问责处理报告, 并报公司总经理( 或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 送行政部下达问责处理决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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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西科工贸有限公司员工不作为问责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理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问题、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
(一)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中层管理人员:部室负责人及下属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完不成年度业绩目标、工作目标,并不认真总结和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三)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
(四)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造成产品质量事故的;(五)因失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六)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七)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第七条责任问责追究方式:
(一)未完成年度业绩目标、工作目标,并不认真总结和采取相应措施的,按照签定的责任书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二)责令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五)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
(六)留用察看、辞退、开除;
(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第八条生产经营管理造成损失责任程度的界定及处理:
(一)直接与间接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级”;
责令事故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辞退处分。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并分别处以罚款、
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
违反国家法规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直接与间接损失在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内的,为“重大级”;
责令事故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辞退的处分。
并分别处以罚款、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
(三)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以上至10万元以内的,为“严重级”;
责令事故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辞退的处分。
并分别处以罚款、部分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处罚。
(四)直接与间接损失在5万以下的,为“一般级”。
责令事故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的处分。
并分别处以罚款、一次赔偿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安全或火灾事故责任程度的界定及处理:
按照国家、集团及公司相关规定界定执行;
第十条质量事故责任程度的界定及处理:
按照国家、集团及公司相关规定界定执行;
第十一条对设备、材料、辅料等管理不严,发生失窃偷盗现象的。
责令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对当事人处通报批评、留用察看、辞退或开除。
第十二条所有责任问责事件,在责任问责查处终结以后,都将书面通报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第十三条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健康部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负责责任追究实施监督检察。
并做好日常工作情况收集、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