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办法修订版
2023修正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 引言学生社团是学校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2. 学生社团的定义和分类学生社团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独立运作的团体,以实现共同志愿为目标,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的组织。
根据学生社团的性质和活动内容的差异,学生社团可分为学术科技类社团、文化艺术类社团、体育健身类社团等多个类别。
3. 学生社团的成立与注册3.1 成立条件学生社团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生社团具有一定数量的成员,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
- 学生社团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活动计划。
- 学生社团的活动内容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3.2 注册流程学生社团的注册流程如下:1. 学生社团成立后,需要向学校学生事务办公室递交申请书。
2. 学校学生事务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学生社团注册证书。
3. 学生社团在注册证书发放后,可以正式开展活动。
4. 学生社团的运作机制4.1 社团管理层学生社团的管理层由社长、副社长和部长组成。
社团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加入部门,并由社长任命。
4.2 社团活动管理学生社团的活动应当由社团管理层组织,社团全体成员可以参与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应当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且在活动前应当向学校提交活动计划和相关材料。
4.3 资金管理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社团管理层应当定期向学校财务部门汇报社团的财务状况。
4.4 活动宣传和报道学生社团应当及时宣传自己的活动,并向学校提交活动报道。
活动报道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发布。
5. 社团监督与评估学校学生事务办公室对学生社团进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学生社团的活动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学生社团后续发展的参考依据。
6. 学生社团的权益和义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享有以下权益:- 有权利选择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怎样写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管理办法篇1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全称为"__社团"。
第二条:__社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交流学习性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实践学习、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宗旨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实践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1.凡__学校高一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社团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社团。
2.学习成绩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会员平等地享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3.会员应执行社团的一切正确的决议。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6.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社团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各种不法行为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动言论。
组织制度1.社团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会员在会内无论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3.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社团经费来源1.本社团是立足校园,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2.捐赠和赞助。
3.社团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社团经费用途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内部管理1.社团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计算机水平为目的。
2.凡本社团成员都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一、序言学生社团是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运作和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社团组建及管理1. 社团组建(1)学生社团的组建应遵循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学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提出社团组建申请。
(2)社团组建申请需要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内容等信息,并由一名指导教师提供书面支持。
(3)学校相关部门将审核社团组建申请,合格的申请将得到批准,并进行公示。
2. 社团管理(1)社团应设立负责人,具体人数根据社团规模而定。
负责人应负责社团日常管理及活动组织,并与指导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配合。
(2)社团负责人应定期召开社团例会,讨论社团相关事务,集体决策。
(3)社团应定期报告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并接受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与监督。
三、社团活动1. 活动策划(1)社团活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涉及违法、违纪及危害校园安全的内容。
(2)社团活动策划应提前提交活动计划,并在获得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团活动应注重创新性和针对性,并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协作活动相衔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活动执行(1)社团活动执行时,应确保参与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活动过程中,社团成员应保持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并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3)社团活动应结合学生课程学习,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素养。
四、社团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社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渠道。
(2)社团财务管理应定期进行审计,并公示相关财务信息。
(3)社团不得私自转移、挪用、浪费社团经费,如有违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社团成员管理(1)社团成员应认真履行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互相尊重和理解。
(2)社团成员有违反学校纪律规定或违背社团宗旨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3. 社团解散(1)社团可以自愿申请解散,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解散申请。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XX]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
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
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
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章程;(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4)有规范的社团名称。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二、社团成立第四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由 5 名及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社团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不得与已注册的社团名称重复。
3、有明确的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和形式。
4、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相应的活动经费来源。
5、有至少 1 名本校在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程序如下:1、发起人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包括社团名称、宗旨、活动内容、组织机构、成员构成、指导教师等基本信息。
2、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发起人补充或修改。
3、初审通过后,社团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社团成立答辩会,由发起人对社团的筹备情况进行陈述和答辩。
4、答辩通过后,社团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社团正式成立。
三、社团注册第六条已成立的学生社团每年需进行注册登记。
第七条注册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
第八条注册程序如下:1、社团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提交上一学年的工作总结和本学年的工作计划。
2、社团管理部门对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社团进行整改。
3、审核通过后,社团注册完成。
四、社团活动管理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并提前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活动申请和策划方案。
2023修正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doc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doc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 引言学生社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提供一个平台,让学生能够在兴趣爱好中发展自己的才能并增长经验。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2. 学生社团的定义学生社团是由学生自愿组成,因公益、学术、艺术、体育、科技、文化等兴趣或特长相同或者相近的人组成的组织。
学校将支持和鼓励学生社团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 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3.1 成立条件学生社团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社团名称:社团名称应当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
- 社团目的:社团目的应当明确,并符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 社团成员:社团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特长,并且愿意积极投入到社团的活动中。
3.2 注册程序学生社团的注册程序如下:1. 社团负责人提出社团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2. 学校社团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颁发注册证书。
3. 社团注册成功后,需要定期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报告社团活动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
4. 学生社团的权益和义务4.1 权益学生社团具有以下权益:- 享受校园场地、设备和资源的优先使用权;- 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和活动;- 申请学校的资金支持和奖励;- 在学校宣传渠道宣传社团活动和成果。
4.2 义务学生社团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学校和社团的相关规章制度;- 定期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报告社团的活动和成果;- 维护学校的形象和社团的声誉;-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5. 学生社团的管理5.1 社团归属学生社团归属于学校的社团管理部门。
社团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的社团事务,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5.2 社团指导教师每个学生社团必须有一名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团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XX大学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基于共同兴趣、爱好,为实现共同目标、促进共同发展自愿组成,经审核通过校团委和相应的挂靠单位的一年考核期后,正式登记注册并按照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设立“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管理、服务学生社团,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工作。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五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二)有明确的社团章程、规范的组织结构以及内部的详尽发展规划;(三)与现有学生社团相比存在明显的自身特色;(四)无跨校、跨地区性质;(五)鼓励社团有唯一挂靠单位、指导教师及其书面意见。
第六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一)《XX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报表》;(二)学生社团章程;(三)社团发展规划;(四)社团负责人简历及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的书面鉴定;(五)社团挂靠单位的书面意见、拟聘请的指导教师的个人简历及其书面意见;(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条学生社团章程须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社团名称;(二)学生社团性质、宗旨;(三)组织结构设置;(四)社团资金来源及财务管理办法;(五)社团管理层的产生方式、职权范围、任期及罢免程序;(六)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七)会员入会资格及程序;(八)章程的修改程序;(九)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程序:(一)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主要发起者或者主要组织者向社联提交申请材料;(二)经初审、社团答辩、民主推荐等程序,社联拟定批准成立名单,并报校团委审批。
社团管理制度修订
社团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团管理,促进社团健康发展,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注册的社团组织,包括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和学校组织指导设立的社团。
第三条社团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学校社团管理部门负责对社团进行审核、指导、监督。
第五条社团必须密切联系学校、服务同学,发挥引导、帮助、监督作用。
学校对社团有关工作应给予支持。
第六条学校充分尊重社团的独立性和创造性,保护社团合法权益,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七条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便于社团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社团必须执行社团管理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社团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社团的行为和事务负责。
第二章注册管理第九条社团注册管理分为首次注册和年度注册。
第十条新成立的社团须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成立。
第十一条每年上半年,社团应进行年度注册,提供相关材料、经费报告等必要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方可继续保留注册资格。
第十二条社团应当提交有关材料包括社团章程、社团干事名单、社团活动计划等。
第十三条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社团注册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团,学校有权拒绝其注册。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向社团颁发注册证书,经常性向社团颁布相关文件和通知。
第十五条社团注册完成后,应当社团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六条社团应当设立明确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干事团等。
第十七条社团主席团应当由社团主席和各部门主管组成,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策划。
第十八条干事团应当由社团成员中选举产生,负责社团各项具体事务的执行工作。
第十九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对社团工作负总责,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条干事团应当听从主席团的领导,认真执行主席团的决定,积极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对社团组织结构提出建议,并予以指导。
《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管理办法》2011年9月修订
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社团)的科学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依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团是指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会员不得少于30人。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湖北文理学院校团委是湖北文理学院社团的管理部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社团的指导部门,一般各院分团委是社团挂靠单位。
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和活动审批的管理办法社团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一)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申请成立、违纪处理等行政事物;(二)指导部门负责指导社团的工作及对主要学生社团干部进行指导培训,负责社团的登记注册、活动审批、财务监管、社团评估表彰,及其他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工作。
第五条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社团名称均要冠以“湖北文理学院”字样,社团组织活动或发放宣传品必须使用全称。
第六条社团会员应是我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不包括短期进修生。
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
第二章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七条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湖北文理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活动,负责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的学生组织,有社团负责人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会,即社联主席团,常任理事会对社团大会负责。
基本任务是: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第二课堂建设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学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校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联合、管理、协调和服务学校各类学生社团,以活动为舞台,促进其整体水平提高。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一、引言学生社团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活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以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二、社团组建与管理1. 社团的组建1.1 学生社团应具有明确的宗旨和目标,并在国家法律、学校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1.2 新社团的组建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准。
1.3 学生社团应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指导老师和主席等职位。
2. 社团成员管理2.1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在校学生,按照章程和选拔要求加入。
2.2 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利益。
三、社团活动与管理1. 活动策划与组织1.1 社团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社团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安排。
1.2 活动策划要与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相契合,注重学术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公益等方面。
1.3 活动组织要做到计划合理、安全可行,确保成员参与度高,活动效果好。
2. 活动经费与资助2.1 社团可通过学校组织的资助计划或自行筹集经费来支持活动开展。
2.2 对于筹集到的资金,社团应做好账务管理,并在必要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3. 活动场所与设备3.1 学校将为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支持,社团应合理利用并妥善保管。
3.2 社团在使用学校设施时,应遵守学校的使用规定,确保设备安全且不损坏。
四、社团成员权益与义务1. 权益保障1.1 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益,不受性别、种族、信仰等因素的歧视。
1.2 社团成员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社团应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并及时接纳与处理。
2. 义务要求2.1 社团成员应按时参加社团的例会和活动,尊重社团的章程和决议。
2.2 社团成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和有损社团形象的行为。
五、社团评优与退出机制1. 评优标准1.1 学校将定期对社团的活动进行评估,评选出优秀社团进行奖励。
学校社团及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学校社团及兴趣小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规范学校社团及兴趣小组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社团及兴趣小组。
第三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社团或兴趣小组,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
第二章注册与成立第四条社团及兴趣小组的成立,需由学生自发组织,并填写《社团/兴趣小组成立申请表》,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报学校团委审批。
第五条社团及兴趣小组的成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六条社团及兴趣小组的名称应当清晰、健康,不得使用易产生误导或不良影响的名称。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七条社团及兴趣小组开展活动,需提前向学校团委提交活动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社团及兴趣小组的活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九条社团及兴趣小组的活动不得涉及商业性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十条社团及兴趣小组的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资源支持第十一条学校为社团及兴趣小组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设备等资源。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社团及兴趣小组参与校内外比赛、交流等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对社团及兴趣小组的活动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社团或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学校团委对社团及兴趣小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其活动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社团及兴趣小组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监督与考核工作,及时提供活动相关的资料和报告。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社团或兴趣小组,学校有权进行警告、整改,直至撤销其成立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团委所有。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管理办法修订版
一、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修订版)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结合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社团基本情况,制定本办法。
总则一、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在校学生培养综合能力、提高综合素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阵地。
学生社团是本校在籍学生以共同兴趣和爱好为基础,按照章程自愿组织起来,并进行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各级团委和南阳理工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学生社团的注册与申请办法二、我校学生社团采取校院(部)两级管理,校团委对学生社团进行宏观指导,通过南阳理工学院社团联合会对各院(部)社团工作进行协调。
各院(部)负责本院(部)学生社团的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社团的注册与监管工作、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与审核工作、学生社团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未在各院(部)注册、校团委备案而擅自设立的学生组织不属于学生社团。
三、学生成立社团必须由发起人(全日制在校生、至少三人以上)提出申请并填写社团注册登记表(见附表,内容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章程、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指导教师),报相关院(部)进行注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挂靠院(部)指定此社团今后的具体负责教师及负责人,后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学生社团经所在院(部)批准成立起,30日内将社团成立材料报校团委备案,长期不备案的学生社团,将不予认可。
四、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由思想作风扎实、学习成绩良好、组织能力强、热心社团工作的学生担任。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社团重要岗位:1、大一新生。
2、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
3、曾担任过被注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管理规定五、各院(部)应设立本院(部)的学生社团管理机构,便于统一管理。
六、各院(部)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应在每月末把本院(部)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当月未开展活动的院(部)应上交情况说明,均由各院(部)分团委书记(或特定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报校团委备案。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活动和交流平台,对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拓展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和有序运行,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社团成立1、成立条件(1)有明确的社团宗旨和活动内容,符合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学生的发展需求。
(2)有至少 10 名以上的学生发起,且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
(3)有详细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活动计划、成员权利义务等。
2、成立流程(1)提交申请:发起人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社团章程等相关材料。
(2)审核: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3)公示:审核通过的社团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4)注册:公示无异议的社团进行注册登记,正式成立。
二、社团组织机构1、社团负责人(1)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一学年。
(2)社团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2、社团成员(1)学生自愿加入社团,遵守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
(2)社团成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同时应履行按时参加活动、遵守社团纪律、完成社团任务等义务。
三、社团活动1、活动计划(1)社团应在每学期初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等,并报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备案。
(2)活动计划应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符合社团宗旨和学校要求。
2、活动组织(1)社团活动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场所内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
(2)活动组织应注重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社团应积极邀请专业教师或相关人士进行指导和支持。
3、活动总结(1)每次活动结束后,社团应及时进行总结,包括活动效果、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学校社团管理部门。
(2)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活动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社团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目标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内的学生社团活动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的良好发展。
1. 学生社团的设立与管理1.1 学生社团的设立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经过学校批准方可正式成立。
1.2 学生社团应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包括纪律委员会、财务部门等,以确保社团内部秩序和财务透明度。
1.3 学生社团应定期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社团活动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活动申报与审核2.1 学生社团在进行各类活动前,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申报,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预算等。
2.2 学校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对学生社团的活动申报进行审核,确保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
2.3 审核结果应及时向学生社团通报,对不符合规定的活动需给予合理的解释和指导。
3. 活动安全与责任3.1 学生社团在活动中应确保参与人员的安全,合理安排活动场地和设施,做好应急准备措施。
3.2 学生社团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对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3.3 学生社团应妥善保管活动期间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学校管理部门并承担相应责任。
4. 外部合作与资金管理4.1 学生社团与外部单位合作举办活动时,应与合作单位明确合作内容、责任与义务,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4.2 学生社团应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管理活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合规。
4.3 学生社团应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供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包括收支明细和相关凭证。
5. 违规处理与纪律惩处5.1 若学生社团违反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纪律惩处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处分、暂停活动资格等。
5.2 对于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社团,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其社团资格。
6. 法律适用与补充规定6.1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
6.2 对于本办法未涉及的情况,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社团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社团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成员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社团指由自愿组成,志趣相同,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民间团体。
第三条社团管理遵循合规经营、平等互利、自愿参加、民主自治的原则。
第四条社团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利益,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
第五条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依法维护社团正当权益,支持社团依法开展活动。
第六条社团成立应当遵循合法程序,取得社团登记证书,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第七条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利益。
第八条社团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社团的成立、管理和活动等方面。
第二章社团管理机构第九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包括社团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
第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社团的重大事务、选举社团领导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社团的执行机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社团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社团的财务和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社团的行政机构,负责社团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社团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社团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章社团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社团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责。
第十六条社团应当在社团章程中明确社团的宗旨、任务、组织形式以及成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包括成员管理、财务管理、活动管理等方面。
第十八条社团应当制定社团活动方案和计划,确保活动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性。
第十九条社团应当执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透明和规范。
第二十条社团应当加强对社团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成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机制,提高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章社团活动管理第二十二条社团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的规定,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最新修订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最新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组织能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依据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所有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并执行本章程。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由本校学生自愿组建的学生群体,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并为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做出积极贡献的团体。
第四条学生社团范围包括学生学术科技、学生文体艺术、学生志愿服务、学生爱心公益、学生社会实践等兴趣方向。
第五条本校学生社团必须自觉维护学校荣誉,维护社团声誉,增强社团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社团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民主参与、责任担当、务实创新。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宗旨是围绕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社会实践服务等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学生不同需求。
第八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校园管理规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维护社团团体荣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九条学生社团的组成形式包括学生社团理事会、学生社团委员会、学生社团下设分支机构等。
第十条学生社团理事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委员等组成,对学生社团的基本方针、政策、事务进行领导和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委员会是学生社团的执行机构,由学生社团理事会选举产生,对学生社团的具体工作进行实施和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下设各类分支机构,根据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协助学生社团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委员会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分工,严格执行社团章程,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委员会要定期向学生社团理事会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确保学生社团的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社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最新
最新社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坚持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注册社团。
第四条组织机构(一)社团管理部门:负责社团的登记、备案、年检等工作。
(二)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活动审批、社团成员的培训等工作。
(三)社团指导老师:负责对社团的指导工作,提供技术、物资等方面的支持。
第五条社团登记(一)社团登记实行自愿原则,社团应当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章程、组织机构等相关材料。
(二)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第六条社团备案(一)社团应当在成立后30日内向社团管理部门备案,提交备案申请书、章程、组织机构等相关材料。
(二)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备案。
第七条社团年检(一)社团应当在每年年底前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年检材料,包括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报表等。
(二)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年检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通过。
第八条社团活动管理(一)社团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社团开展活动应当报社团联合会审批,未经批准的活动,社团不得擅自开展。
(三)社团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九条社团成员管理(一)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二)社团成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
(三)社团成员退会应当提前通知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最新版)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XXXX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积极健康、蓬勃有序地发展,活跃校园文化,加强第二课堂建设,根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团是指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学生社团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第四条社团工作由我院党委统一领导,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团委履行我院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能,切实承担起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注销、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作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社团一般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发起和成立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条件:(一)由10名以上、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发起,发起人必须具备有开展社团活动所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学习成绩优良且均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并自愿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有专门的筹备组,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和完善的组织机构,有规范的规章制度(章程)。
第七条发起学生社团,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学生社团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包括:名称、类别、目的和宗旨、活动场所、会员资格及权利义务、组织机构及其产生程序、负责人任职条件和权限、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财务制度、组织管理制度等。
(三)学生社团发展规划(长期及短期)。
(四)拟任负责人、组织机构人员及全部发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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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结合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社团基本情况,制定本办法。
总则
一、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在校学生培养综合能力、提高综合素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阵地。
学生社团是本校在籍学生以共同兴趣和爱好为基础,按照章程自愿组织起来,并进行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各级团委和南阳理工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学生社团的注册与申请办法
二、我校学生社团采取校院(部)两级管理,校团委对学生社团进行宏观指导,通过南阳理工学院社团联合会对各院(部)社团工作进行协调。
各院(部)负责本院(部)学生社团的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社团的注册与监管工作、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与审核工作、学生社团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未在各院(部)注册、校团委备案而擅自设立的学生组织不属于学生社团。
三、学生成立社团必须由发起人(全日制在校生、至少三人以上)提出申请并填写社团注册登记表(见附表,内容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章程、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指导教师),报相关院(部)进行注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挂靠院(部)指定此社团今后的具体负责教师及负责人,后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学生社团经所在院(部)批准成立起,30日内将社团成立材料报校团委备案,长期不备案的学生社团,将不予认可。
四、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由思想作风扎实、学习成绩良好、组织能力强、热心社团工作的学生担任。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社团重要岗位:
1、大一新生。
2、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
3、曾担任过被注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管理规定
五、各院(部)应设立本院(部)的学生社团管理机构,便于统一管理。
六、各院(部)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应在每月末把本院(部)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当月未开展活动的院(部)应上交情况说明,均由各院(部)分团委书记(或特定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报校团委备案。
七、校团委将综合学生社团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材料上交情况、出席例会情况等标准进行评定,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进行表彰并给予经费支持,对全年度开展活动较少或未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所在院(部)要上交情况说明,无正当原因者,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注销。
八、凡需收取会员费用的学生社团,应经所在院(部)书记签字批准后,将详细收费标准报校团委审批后方可进行。
九、下列活动除指导教师、责任教师、挂靠单位批准、校团委同意外,还需上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备案。
1、社团活动有外联活动时(如涉及外校人士社科领域、思想意识形态方向的讲座、报告等)。
2、社团募捐、献爱心的活动或社会新闻媒体采访等活动。
十、学生社团不得擅自组织会员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一切校外活动,如有开展活动确需外出,必须向所在院(部)报批后方可进行。
十一、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必须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各类活动,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
十二、社团活动要立足校内,面向会员,面向学生,切实按照本社团活动宗旨和活动范围开展工作。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向相关院(部)提交申请,活动开展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或以各种名义在校内经商获利。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十三、学生社团的章程、登记、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挂靠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自核准之日其生效,并报校团委案。
十四、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注销登记;
1.不能实现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十五、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向挂靠单位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指导教师意见书。
挂靠单位在受到注销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对其进行注销审核工作,工作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经审核同意变更或注销的学生社团,5日内以公告形式宣布,并报校团委备案。
第四章学生社团成员权益的监管
十六、为保证学生社团成员权益,各院(部)具体负责教师需对社团内收费性项目及各项其它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学生有疑问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查。
十七、南阳理工学院社团联合会接收各学院学生社团会员的各项投诉,并对投诉事件与所在学院进行回访交流。
第五章附则
十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十九、校团委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附表:
南阳理工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社团名称
成立时间社团类别
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社团负责人姓名性别
所在学院及班级联系电话
学生社团简介(宗旨、章程、活动内容)
指导教师意见
年月指导教师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
挂靠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校团委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