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资源与环境容量的城市人口承载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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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资源与环境容量的城市人口承载力研究

摘要: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以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加快建设,城市发展不再过分强调做大规模,而是更加强调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环境品质的适宜性,这些内容也逐步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内容。本文以安徽省马鞍山市为例,综合考虑城市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绿色空间、水环境容量和大气环境容量等影响要素,采用多因子的资源综合平衡法,对限制人类活动的环境资源条件进行分析,得出马鞍山市域的综合人口承载力,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口规模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环境容量;人口承载力;马鞍山

引言

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思想已深入人心,未来的城市发展将不再以牺牲环境、牺牲秩序为代价进行盲目扩展,城市发展的本质将是追求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谐,城市发展重心将更多地关注结构优化和生态改善,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城市发展伴随着城市人口规模扩大和城市建设空间的拓展,而发展过程中的人口承载力和空间发展秩序将受到城市客观环境条件的限制。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1.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城市规划理念发生深刻转变

党中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促使传统的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也发生深刻变化,将更加注重城市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城市人口规模并非越大越好,而是应从资源环境等保障城市长期发展的角度出发,确立城市发展的适宜规模。

2.城市环境问题逐步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对资源、环境的过度开发与使用,导致城市各项资源供应与保障能力持续下降,城市整体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而城市过度追求发展规模的传统模式,进一步加大城市资源环境保护的压力,城市的舒适度难以得到保障,保护环境和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成为解决新一轮城市规划难点的重要切入点

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以城市资源环境为切入点,从资源环境容量的视角分析研究城市适宜的人口规模,为城市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也为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不同利益阶层承担城市生态保护责任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应用资源与环境容量计算城市人口承载力的方法

城市人口承载力的研究方法,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套成熟完善的方法可循,但是归纳起来一般有单因子分析法、资源综合平衡法、土地资源分析法和系统动力学分析法等几种方法可供借鉴。本文根据马鞍山市的特点,采用多因子的资源综合平衡法,即以资源为载体、以资源人均需求量为标准,利用多个因子进行平衡分析。该方法的主要特点是依照人口容量是资源最大承载能力的理解,根据某一资源所提供的生产量,按人均需求估算人口容量。

三、马鞍山市综合人口承载力的确定

1.土地资源的人口承载力

用土地资源指标来估算的环境承载力称为土地资源承载力,是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土地资源的生产力和一定生活水平下所承载的人口限度。

土地资源约束下的建设用地承载力分析,根据建设用地潜力和有关人均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即在确保地区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市域受保护地区面积的前提下,预测目标年末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再采用相应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来测算满足一定生活水平下的人口规模。

马鞍山市域总面积1685.74平方公里,计算得到2020年理论上可用作建设用地的面积约为446.62平方公里,若核减10%的工程地质条件等难以利用土地,实际可利用建设用地约402平方公里。基于节约用地的考虑,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在现状水平的基础上适当缩减,取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左右,则马鞍山土地资源可承载人口为365万人左右。

2.水资源承载力分析

以水资源来估算的环境承载力称为水资源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是在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维护生态良性发展为条件,以可预见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为依据,在水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并经优化配置的前提下,区域(或流域)水资源系统对当地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支持能力。

在不存在过境水资源或者过境水资源量较小的情况下,水资源量可能会构成城市人口规模的短板限制因子。但是由于马鞍山市位于长江下游,有长江大量的过境水资源,故水资源量不构成马鞍山市人口增长的限制条件。

3.绿色空间承载力

绿色空间承载力,是根据呼吸过程CO2-O2平衡计算,同时考虑工业耗氧量以及其它动植物的需要,在不考虑大气环流的情况下,保持碳氧平衡下所能承载的人口数量。

统计林地、耕地等绿色空间面积,根据换算系数换算为等效森林面积。依据《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研究报告》,至2030年森林覆盖率按约26971.8公顷;依据《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耕地的等效森林面积约为16052公顷;依据《马鞍山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建成区绿色空间面积为18810公顷。则2030年市域总等效森林面积约为61833.8公顷。按照现代城市每人必须拥有200平方米的绿色空间的基本要求,则马鞍山市绿色空间可承载的人口为310万人左右。

4.水环境容量

水环境容量是指在不影响水的正常用途和区域生态不致受害的情况下,水体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区域水环境容量,不仅要确定区域水环境容量的绝对数量,更要关注区域水环境容量的剩余可利用量。这样才能判断出区域水环境与人类活动的协调程度,了解区域水环境进一步支持经济发展的潜力。

依据《马鞍山市水环境容量核定研究报告》和马鞍山市环境状况公报,马鞍山市水环境容量的剩余可利用量为4.17万吨/年。由于马鞍山市大力发展钢铁等重工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大压力,因此水环境容量将成为人口规模的短板限制因子。

参照我国发达地区水平,人均综合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标准为12.3千克/人•年,则马鞍山市水环境容量可承载的人口为530万人左右。

5.大气环境容量

大气环境容量是指对于一定地区,根据其自然净化能力,在特定的污染源布局和气象条件下,为达到环境目标值所允许的大气污染物最大排放量总和。

根据《马鞍山市城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的分析,应用《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推荐的A—P值法中的A 法计算马鞍山城市控制区(市域范围)SO2、NO2、PM10三污染因子的理想大气环境容量分别为5.648、7.963和8.397万吨。

依据相关学者的研究,大气中三个主要污染因素SO2、NO2、PM10的人均综合排放标准指标,分别为24.7千克/人•年,23.3千克/人•年,9.0千克/人•年(钱征寒:《生态环境容量分析在城市规划研究中的应用》)。

以此测算,得出SO2、NO2、PM10三种大气污染物的人口承载力分别为230万人、340万人和930万人左右。采用短板因素限制法,则大气环境容量可承载的人口为230万人左右。

6.综合承载力

综上所述,考虑马鞍山市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绿色空间、水环境容量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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