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考勤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考勤制度
为严肃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学习纪律,确保培训的学习时间,使我镇的继续培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考勤制度。
一 、学校全体教师均系考核对象,由学校行政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考勤工作。
1、考勤要做到三点名(开始、中间、结出),并设有迟到席。
2、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3、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学校领导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4、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5、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6、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7、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教师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培训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考勤之列。
三、 培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学校行政审核,教师签名后再装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评优和奖惩制度挂钩。
四、培训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关闭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教育办公室
2006年9月15日
主题词:中小学 继续教育 考勤 制度
**教育办公室 2006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