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排水协会国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办法

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是国家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中央明确提出国家要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作为污染物集中治理单位,在国家的污染物减排战略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各级政府的密切关注点。

为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的功能,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水平,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决定2008年开展一次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绩效评比活动,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

一、评比范围

凡从2007年1月1日以前投产并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新厂运行满一年可参加评比),未发生重大事故,且处理量不低于设计水量6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城镇水质净化厂,均可报名参加评比。

二、申报程序

1、参加评比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水协会申

报,未成立排水协会的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2、填写《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申报表》,经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排水协会或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参评单

位。

三、评比依据:

1、《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

3、《城镇污水处理泥质标准》(CJ247-2007)

四、评比重点:

评比将从污水有效处理量、污水污泥处理质量、运行成本和污水处理单耗、生产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考核。强调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高效、经济、稳定运营,并着重考核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水平。

具体评比标准见附件2

五、评比组织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是评比活动的主要组织者。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将组成“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委员会”,聘请评委若干名。

评委由两部分人员组成:

1、行业内从事工艺、设备、监测等方面的污水处理专家。

2、从参加评比的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理部门中选取一定比例

的高级管理人员。

六、评比程序

1、培训:开展评比前(数日)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

员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水协会或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参评的有关单位进行培训,学习《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办法》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标准》。统一认识、明确要求、了解标准。

2、自评:各城镇污水处理厂,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

办法》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城镇污水处理厂评比申报表》,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排水协会或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办法》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标准》审核后确定参评单位。

3、复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水协会或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组

织对申报单位进行申报资料审核及现场复评。

复评后对达到要求的填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申报表》,报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委员会”。

4、复核: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组织复核工作。

由“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复评资料进行复核。

对复核中提出有疑问的单位要进行现场复核,对各类污水处理厂前十名单位进行现场复核。

5、确定:评比复核结果经“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委员会”

讨论通过后,正式报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批准。

七、评比纪律

1、申报单位、复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和复评工作,要实事求是,

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申报单位、复评单位,要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参评资格。

2、参评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视其情节轻

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评审资格。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评比工

作,严格按《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办法》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标准》进行,实事求是上报复评结果。4、在进行现场评审时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请客送礼,评审组一律吃工

作餐。

八、奖励办法

通过评比评选出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优秀运营单位、先进运营单位,授予奖牌、奖杯和证书。

并组织全国污水处理厂学习、参观和交流活动。

附件1.《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办法》

附件2.《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标准》

附件3.《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申报表》

附件4.《运行成本分析一览表》

附件5.《运行单位耗电一览表》

附件2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评比标准

一、规模划分及先进运营单位分数的确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按照规模的不同分为三类:

第一类:大型污水处理厂≥40万吨/日(含)

第二类:中型污水处理厂10万~40万吨/日(不含)

第三类:小型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不含)总分85分以上为先进运营单位(数量不限),每类污水处理厂总分前十名为优秀运营单位。

二、有效处理量(20分)

1、污水处理量(8分)

按设计处理水量为准,处理水量低于设计水量60% 的单位不得参加评比。超过设计水量时,按设计处理量统计。

每年按365天计。

计分办法:得分=8*全年实际处理量/(设计处理量*365)2、COD削减量(8分)

得分=8*(实际COD年平均进水浓度-实际COD年平均出水浓度)/(设计COD进水浓度-设计COD出水浓度)

最高得分为8分

3、污泥处置量(4分)

以污泥安全处置率为准考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