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第七章再保险定价与准备金评估
《再保险准备金评估》课件
数据不足
总结词
数据不足是再保险准备金评估中常见的问题,由于再保险业 务的复杂性和数据收集的困难,往往缺乏充足的历史数据进 行分析。
详细描述
在进行再保险准备金评估时,充足的数据是至关重要的。由 于再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如分出分入业务、赔付时间、赔付 金额等数据可能难以获取或存在缺失。这可能导致评估结果 的误差,影响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决策。
维护市场秩序
合理的准备金评估有助于维护市场秩 序,防止因不正当竞争导致的市场混 乱。
02 再保险准备金评估方法
传统方法
历史成本法
根据再保险公司过去的赔 付和费用记录,计算出未 来的赔付和费用预期,以 此为基础评估准备金。
赔付率法
根据再保险合同的赔付率 ,结合再保险合同的期限 和保费收入,计算出准备 金的金额。
05 再保险准备金评估的未来发展
技术进步的影响
数字化技术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再保险准备金评 估将更加依赖于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效率。
自动化工具
利用自动化工具,如自动化评估模型,能够减少人为错误和主观偏 见,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云计算
通过云计算技术,可以实现数据存储和分析的云端化,方便数据的共 享和传输,提高评估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监管环境的变化
1 2 3
法规更新
随着金融监管政策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再保险准 备金评估需要不断调整和适应新的监管要求,确 保合规性。
透明度要求
监管机构对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再保险准备 金评估的结果需要更加公开和透明,以满足利益 相关方的需求。
风险管理
监管机构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再保 险准备金评估需要更加注重风险识别、评估和控 制,以降低潜在的风险。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21年)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21•【文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8号《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4月23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21年7月21日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发展再保险市场,加强对再保险业务的管理,实现保险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直接保险,也称原保险,是相对再保险而言的保险,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业务。
本规定所称转分保,是指再保险接受人将其分入的保险业务,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合约分保,是指保险人与其他保险人预先订立合同,约定将一定时期内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办理再保险,再保险接受人需按照约定分保条件承担再保险责任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临时分保,是指保险人临时与其他保险人约定,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逐保单办理再保险,再保险接受人需逐保单约定分保条件并承担再保险责任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比例再保险,是指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分出人自留额和再保险接受人分保额的再保险方式。
本规定所称非比例再保险,是指以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分出人自负责任和再保险接受人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再保险分出人,是指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人;本规定所称再保险接受人,是指承接其他保险人转移的保险业务的保险人。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种类pptx
分类保费再保险合同定价
分类保费再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其定价需要考虑不同类别的风险和 保费。
再保险合同的准备金评估
01
未结清保费的准备金
未结清保费的准备金是根据未结清保费的一定比例或未结清保费的某
06
再保险合同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再保险合同的风险识别与评估
潜在风险
分析和识别潜在的再保险风险,包括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
历史数据
收集和分析历史数据,评估再保险合同的风险概率和损失大小 。
风险关联
考虑再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关联性,以及可能产生的连锁反 应。
再保险合同的风险分散与转移
分散投资
通过投资于多种再保险合约和 资产,降低再保险风险集中。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种类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再保险合同的定义与分类 • 原保险合同的分类及特点 • 再保险合同的要素与约束条件 • 再保险合同的定价与准备金评估 • 再保险合同的税收与监管 • 再保险合同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01
再保险合同的定义与分类
何为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约定,对于由原保险人 承担的保险责任,由再保险人按照约定比例向原保险人提供 经济补偿的协议。
以英国为例,再保险合同的约束条件包括
符合英国《保险公司条例》的规定,符合国际惯例和行业规范,合同必须经过注 册登记等。
04
再保险合同的定价与准备金评估
再保险合同的定价方法
比例再保险合同定价
比例再保险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再保险合同,其定价主要基于原保险合同保费、再保险合同 自留额、再保险保费等因素。
精算师如何进行保险赔付的定价和准备金计算
精算师如何进行保险赔付的定价和准备金计算精算师对于保险赔付的定价和准备金计算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作用。
他们需要利用数学、统计学和财务知识,结合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险产品提供合理的赔付定价,并合理估计和计算保险赔偿所需的准备金。
下面将从定价和准备金计算两个方面详细介绍精算师在保险赔付中的工作。
1. 保险赔付的定价保险赔付的定价是精算师的重要工作之一,它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精算师需要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和建模,预测保险产品的赔付频率、赔付金额以及赔付期限等因素,并基于统计模型进行定价。
为了准确评估风险,精算师还需要考虑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如自然灾害、经济变化等。
在定价过程中,精算师还需考虑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
他们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确定合适的保险费率,既要保证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又要满足客户的需求。
同时,他们还需进行定价方案的灵活性分析,以应对市场波动和客户需求变化。
2. 保险赔付准备金的计算保险赔付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赔付未来的理赔而提前设置的资金储备,用于弥补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精算师需要根据不同保险产品的特点和赔付经验,进行准备金的评估和计算。
准备金的计算通常包括两个方面: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保险合同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已发生但尚未报告的赔付和已报告但尚未结案的赔付,精算师需要基于历史数据和统计模型,预测未来的赔付情况,并计算相应的准备金。
保险合同准备金是指已发生但尚未报告和已报告但尚未结案的赔付金额,精算师需要结合风险因素和潜在的赔付金额,进行适当的估计和计算。
精算师还需考虑到准备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以及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在准备金计算中进行综合分析和披露。
他们还需要定期对准备金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准备金水平,以保证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持续经营能力。
总结:精算师在保险赔付的定价和准备金计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运用数学、统计学和财务知识,结合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险产品提供合理的赔付定价,并合理估计和计算保险赔偿所需的准备金。
再保险系统评估
再保险系统评估再保险系统是保险公司用来转移风险和分散风险的重要机制。
再保险系统评估是指对该系统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运行,为保险公司提供最佳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再保险系统评估的意义、过程和结果,以及评估中应关注的重点。
意义再保险系统评估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手段之一。
评估有助于保险公司了解其整个再保险系统的情况、强点和弱点,帮助其更好地调整风险策略,提高公司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
同时,评估也有助于监管部门了解保险公司的运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以确保市场稳定和公众利益得到保障。
过程再保险系统评估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步:明确评估目标和范围评估的目标可能是确定再保险系统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评估风险管理策略、检查再保险合同和条款等。
评估范围可能涉及再保险购买政策、再保险合同管理流程、再保险计量方法和资本管理策略等多个方面。
首先需要明确评估的目标和范围,以便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第二步:数据采集和分析收集相关的数据,如再保险合同、出险记录、再保外部数据、风险管理流程记录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以评估再保险系统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此步骤也可以借助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实施。
第三步:确定评估结果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确定评估的结论和建议。
这里建议包括风险管理策略、再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数额、再保险购买政策和再保资本管理策略等。
第四步:编写评估报告撰写评估报告,阐述评估目标、范围、方法、结果和建议,评估报告需要说明再保险系统的强点和可持续性,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
此报告也需要提交给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利益方以供参考。
重点再保险系统评估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第一,明确评估目标和范围:评估显示的范围应该明确,数据详细,程序以及策略清晰。
第二,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评估的结果主要依赖于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所以需要保证所采集的数据符合当前的标准和规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1.12•【文号】保监发[2012]7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的通知(保监发〔2012〕7号)各财产保险公司:为规范财产再保险市场,促进财产保险公司提高再保险业务管理水平,实现财产再保险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会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财产再保险市场,促进财产保险公司提高再保险业务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实现财产再保险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8号)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主体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
对于本规范有明确规定适用再保险交易双方和再保险经纪人的内容,也适用于再保险公司和再保险经纪人。
三、本规范所称直接保险、再保险、合约分保、临时分保、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再保险分出人、再保险接受人、分出业务、分入业务、再保险经纪人等概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相一致。
第二章再保险战略管理一、再保险是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是公司经营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转移风险、稳定经营、提升技术和扩大承保能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财产保险公司应从公司发展战略层面确定再保险在公司经营中的地位,正确发挥再保险在风险管理、资本融通和技术传导方面的作用,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开展再保险业务,合理分散风险,优化业务结构,实现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学]再保险电子教案
再保险电子教案第一章:再保险概述1.1 再保险的概念与分类1.2 再保险市场的功能与作用1.3 再保险的基本流程1.4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二章:再保险合同与定价2.1 再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2.2 再保险合同的履行与解除2.3 再保险定价的基本原理2.4 再保险费率的确定与调整第三章:再保险分出业务管理3.1 再保险分出人的权利与义务3.2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风险管理3.3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操作流程3.4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第四章:再保险接受业务管理4.1 再保险接受人的权利与义务4.2 再保险接受业务的风险管理4.3 再保险接受业务的操作流程4.4 再保险接受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第五章:再保险经纪人与监管5.1 再保险经纪人的角色与职责5.2 再保险经纪人的服务内容与收费方式5.3 再保险市场的监管机制5.4 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六章:再保险合同的司法解释与适用6.1 再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解决途径6.2 再保险合同法律适用的问题与实践6.3 再保险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6.4 再保险合同案例分析与启示第七章:再保险市场的国际惯例与规则7.1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组织与运作7.2 再保险交易中的国际惯例7.3 国际再保险合同的范本与条款7.4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监管与合作第八章:我国再保险市场的现状与发展8.1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概况与特点8.2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8.3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战略与政策环境8.4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挑战与机遇第九章:再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应用9.1 再保险产品创新的动力与趋势9.2 创新型再保险产品的设计与推广9.3 再保险产品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9.4 再保险产品在未来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第十章:再保险电子化与技术应用10.1 再保险电子化的意义与影响10.2 再保险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与运营10.3 再保险电子化技术应用的案例分析10.4 再保险电子化未来的发展趋势与挑战第十一章:再保险与风险管理11.1 再保险在风险分散与转移中的作用11.2 风险评估与再保险策略的制定11.3 再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11.4 风险管理体系的优化与再保险第十二章:再保险与资本市场12.1 再保险与资本市场的联系与互动12.2 证券化再保险产品及其在资本市场中的应用12.3 资本市场的变化对再保险市场的影响12.4 再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与投资策略第十三章:环境变化与再保险13.1 气候变化对再保险市场的影响13.2 极端天气事件与再保险风险评估13.3 环境政策变动对再保险业务的影响13.4 绿色保险与再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第十四章:再保险与金融科技14.1 金融科技在再保险领域的应用14.2 区块链技术在再保险交易中的潜力14.3 与大数据在再保险风险管理中的应用14.4 金融科技对再保险业务模式的影响与挑战第十五章:再保险的未来趋势15.1 全球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15.2 跨边界经营与再保险市场整合15.3 数字化与创新在再保险领域的趋势15.4 再保险行业面临的新风险与应对策略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1.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分类、功能和作用。
保险学概论第7章辅导 再保险
保险学概论第7章辅导再保险本章教学要点要点:1.再保险的含义、作用及其市场组织形式;2.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3.临时再保险合同,固定再保险合同和预约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章教学内容概述:一、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是指保险人为了分散风险而将原承保的全部或部分保险业务转移给另一个保险人的保险。
在再保险中,转移风险责任的一方或分出保险业务的公司叫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承受风险责任的一方或接受分保业务的公司叫再保险人或分入公司;分出公司自己负责的那部分风险责任叫自留额,转移出去的那部分风险责任叫分出额。
分出公司所接受的风险责任还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再分摊给其他保险人,称为转分保。
分出公司在分出风险责任的同时,把保险费的一部分交给分入公司,称为分保费;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一定费用用以支付分出公司为展业及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开支,叫做分保佣金或再保险手续费。
当再保险合同有盈余时,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称为盈余佣金,也叫纯益手续费。
二、再保险的特征再保险与原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1.合同当事人不同。
原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保险人,即分出人与分入人,与原投保人无关。
2.保险标的不同。
原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或者具体为:被保险人的财产及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而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原保险人分出的责任,分出人将原保险的保险业务部分地转移给分入人。
3.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具有经济补偿性或者保险金给付性;而再保险合同具有责任分摊性,或补充性。
其直接目的是要对原保险人的承保责任进行分摊。
4.保险费支付不同。
在原保险合同中,除了奖励性支付外,是单项付费的,即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费;而在再保险合同中,保险人须向再保险人支付分保费,再保险人须向原保险人支付分保佣金。
三、再保险的作用再保险之所以能产生和发展是与其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分不开的,再保险的作用具体表现为:1.分散风险。
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流程
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流程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确保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未来可能发生的索赔责任。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的流程。
首先,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的第一步是确定需要评估的保险产品和合同。
保险公司通常提供多种保险产品,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等。
因此,评估的对象应该是公司提供的所有保险产品,并且需要考虑每个产品的不同合同和承保期限。
接下来,评估人员会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
这包括保险公司过去的索赔记录、保单数量、理赔额度、赔付率等信息。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评估人员可以了解过去的索赔模式和趋势,以及评估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据此进行准备金的评估。
在评估人员收集和分析数据后,他们会使用各种数学和统计模型来计算准备金的需求。
这些模型基于历史数据和统计概率,可以预测未来可能的索赔及其金额。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考虑,考虑到风险和潜在风险,提供一个准备金的最佳计算结果。
准备金计算完成后,评估人员将会对结果进行核对和审查。
他们将仔细检查模型的输入数据、计算过程和假设,确保准备金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任何潜在的错误或不一致性都将被纠正,以确保保险公司得到一个准确的准备金评估结果。
最后,评估人员将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提交评估报告。
这份报告将详细列出准备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并解释评估的依据和假设。
管理层可以根据这个报告做出决策,包括是否增加准备金、调整保险产品定价或变更投资策略等。
总结而言,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流程,需要准确的数据分析、合理的模型运用和审慎的决策。
通过这个流程,保险公司可以确保具备足够的资金来承担未来可能的风险,并保护保险承保人的权益。
因此,保险公司在进行准备金评估时应高度重视,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准备金评估
准备金评估准备金评估是指对一个组织、企业或国家的准备金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准备金的充足程度和可持续性。
准备金是一个组织拥有的用于应对紧急情况或未来不确定性的资金或资源,包括货币、证券、固定资产等。
一个组织的准备金评估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组织在面临风险和不确定性时的应对能力。
为了进行准备金评估,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考虑准备金的类型和来源。
准备金可以分为货币准备金和非货币准备金两种。
货币准备金是指组织持有的现金、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而非货币准备金则包括证券、固定资产等。
评估准备金时,需要考虑这些准备金的种类、数量和获取渠道,以确定其可用性和可兑现性。
其次,评估准备金的充足程度。
准备金的充足程度反映了一个组织应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能力。
评估准备金的充足程度需要根据组织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来确定。
一般来说,准备金的充足程度应该能够覆盖组织可能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并确保组织能够持续运营。
第三,评估准备金的可持续性。
一个组织的准备金应该是可持续的,即能够长期维持其充足程度。
评估准备金的可持续性需要考虑准备金的增长速度、来源和可用性。
如果准备金的增长速度无法满足组织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增长,或者准备金的来源和可用性存在问题,那么准备金的可持续性就有问题。
最后,评估准备金的管理和利用情况。
一个组织的准备金需要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以确保其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评估准备金的管理和利用情况需要考虑准备金的规划、监控和分配情况,以及准备金的利用效果和效率等。
综上所述,准备金评估是一个对一个组织的准备金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以确定其准备金的充足程度和可持续性。
准备金评估需要考虑准备金的类型和来源、充足程度、可持续性和管理利用情况等方面。
通过准备金评估,组织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其在面对风险和不确定性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保险精算原理与实务
推动保险产品创新和风险管理水 平的提升,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 发展。
保险精算的历史与发展
早期发展
公元前3000年的古埃及人已经开始为死亡风险提供保障,而中国、 古巴比伦和古罗马也有类似的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记载。
现代保险精算的形成
17世纪以后,随着概率论和其他数学理论的发展,现代保险精算开始 形成。
保险精算的核心
风险评估和费率厘定。
保险精算的应用
保险产品设计、保险费率计算、准备金评估、风险管理等。
保险精算的重要性
01
保障保险公司稳健 经营
通过对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 定价,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盈利 能力。
02
保障消费者利益
03
促进保险市场发展
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 满足其风险保障需求,同时确保 费率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01
02
03
04
05
投资组合优化与 风险管理…
投资组合策略制 定
风险管理策略制 定
压力测试与情景 资资组合优化与风险管理 是保险公司实现资产与负 债匹配的重要手段。
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市 场环境等因素,制定合理 的投资组合策略。
通过对市场、信用、操作 等风险进行分析,制定相 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人寿保险精算实务
人寿保险精算概述
人寿保险精算是保险精算的一个重要分 支,主要研究人寿保险产品的定价、评
估、风险管理等。
保单价值评估
根据保单的具体情况,评估保单的价 值,包括现金价值、保险价值等。
寿险产品定价
根据生命表、利率、费用率等参数, 为寿险产品设定合理的价格,以实现 公司的盈利目标。
风险管理与准备金评估
保险精算原理与实务
第七章再保险《保险学》PPT课件
(3)保险合同性质不同。
§7.1 再保险概述
❖7.1.2 再保险的原则和职能 ❖ 1)再保险的原则 ❖ (1)大数法则原理 ❖ (2)最大诚信原则 ❖ (3)可保利益原则 ❖ (4)损失补偿原则
§7.1 再保险概述
❖7.1.2 再保险的原则和职能 ❖ 2)再保险的职能
第七章再保险
§7.1 再保险概述
❖7.1.1 再保险的含义 ❖ 1)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 再保险(reinsurance)是对保险人所承担的风
险赔偿责任的保险。相对于再保险,发生在投保人 和保险人之间的业务活动是原保险,也叫做直接保 险业务。 ❖再保险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责任保险。
2)再保险和原保险的比较
❖
§7.1 再保险概述
❖ (2)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是分出公司按每个风险单位确定自留额
,将超过自留额的剩余数额,即溢额,根据再保险 合同的约定分给接受公司,并以分出公司的自留额 和分出数额,确定每一风险单位的再保险比例。
§7.1 再保险概述
❖ 3)非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也称超额赔款再保险。这类再保险以
§7.2 再保险合同
❖7.2.3 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基本条款 ❖ 1)恢复条款
• 责任恢复就是在发生赔款使分保接受人分保责任减少或完 成后,原保险人为了获得充分保障,将再保险责任额恢复 至原有的额度。条款规定,当再保险接受人支付一定赔款 或赔足最高限额后,合同可自动恢复,继续有效,由再保 险接受人继续承担再一次的损失责任。非比例再保险中的 事故超赔有恢复次数的限制。有的规定恢复一次,有的规 定恢复两次,次数多少根据超额赔款再保险的具体成效和 市场情况而定。
后赔款净额,约定由再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责任限额 。
保险精算-第7章2-准备金
t
n| x
n| x
x:t |
5
7.1.3 几个特殊公式
P(A ) 1 , A 1 a
所以,
xa x
xt
xt
1 a ( 1 )a
xt
a
xt
x
a 1 xt
a a
x
xt
------①
a x
a x
或
1 A A A
V (A ) 1
xt
xt
x
-----②
t
x
1 A 1 A
6
x
x
利用剩余保费差的精算现值公式
2
缴清保险公式
责任准备金是部分给付的精算现值
实际收取保费占未 来应收保费的比例
3
责任准备金的其它方法
保费差公式(premium-difference formula)
责任准备金等于剩余缴费期内保费差的精算现值。
缴清保险公式(paid-up insurance formula)
责任准备金等于部分给付的精算现值。
*过去法(后顾方法)公式(retrospective method)
责任准备金是已付保费积累值与保险成本积累值之差。
4
选择公式的两条原则
(1)在持续时间超出缴费期时,用未来法方便
例如,t h时,hV ( A ) A
t
x
xt
*(2)尚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时的缴费期内,用过去法方便
例如,t n时,V ( a ) P( a ) s
1
a45 a35
a35 a25
0.28
18
7.3 半连续型寿险的责任准备金
死亡即付的半连续型纯保费有
求解半连续型责任准备金的方法有两种: (1)第7.1节给出的责任准备金公式中,
保险准备金评估的概念
保险准备金评估的概念嘿,朋友!咱今天来聊聊保险准备金评估这个听起来有点专业,但其实挺重要的事儿。
你说啥是保险准备金评估?这就好比你准备出门旅行,得先盘算好要带多少钱,才心里有底,能玩得踏实。
保险准备金评估也是这个道理,是保险公司估摸一下,为了未来可能要赔付的那些钱,得提前准备多少资金。
这准备金评估可不是随便弄弄的。
它就像裁缝量体裁衣,得精细准确。
如果评估少了,万一出了大事故,保险公司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赔偿,那不是闹笑话嘛!就好像你答应请朋友吃饭,结果到了饭店发现兜里钱不够,多尴尬呀!评估多了也不行。
保险公司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要是准备了太多的准备金,那资金闲置着,不就浪费了嘛,就像你买了一堆用不上的东西,占地方又费钱。
那怎么评估这保险准备金呢?这可就得考虑好多因素啦。
比如说,保险合同的条款,不同的条款规定了不同的赔付条件和金额,这可得看清楚喽。
再比如说,过去的赔付经验,就像你总结自己以前考试做错的题目,下次就能更有把握。
还有未来的风险预测,像是天气预报,虽然不一定准,但也得估摸个大概。
这评估过程中,数据的收集和分析那可是重中之重。
就好比做饭得有好食材,数据就是准备金评估的“食材”,质量不好或者不全面,做出来的“菜”可就不好吃啦。
而且,还得有专业的评估人员,他们就像是大厨,得有真本事,才能把这些“食材”变成美味的“佳肴”。
你想想,要是没有准确的保险准备金评估,保险公司不就像一艘没有指南针的船,在大海上瞎转悠,能不出事儿吗?咱们买保险,不也得心里有底,知道保险公司有足够的钱来保障咱们嘛。
所以说,保险准备金评估可不是闹着玩的,它关系着保险公司的稳定,也关系着咱们投保人的权益。
这就像是一座大楼的基石,基石稳了,大楼才能稳稳当当的。
咱们可得重视起来,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再保险准备金评估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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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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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准备金评估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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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根据下表的数据,分别应用链梯法和S-B方法估计再保险公 司的IBNR准备金。
事故年
已赚风险纯保 经调整的已赚 累积已报案赔 累积已报案赔
费
风险纯保费
款
款比例
(1)
(2)
(3)
(4)
(5)
2000
3000
3500
2500
100%
S-B方法的IBNR
S-B方法的 链梯法的 链梯法的 赔付率 IBNR 赔付率
(1)
(6) (7)=(4)的合计项/(6) (8)=[(4)+(7) (9)=(4)/(5) (10)=[(4)+
=(3)×(5) 的合计项*(3)*[1-(5)] ]/(3)
-(4) (9)]/(3)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合计
再保险准备金评估优秀课件
6
再保险准备金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择要考虑再保险业务的具体性质。 再保险业务根据其尾部特征可以划分为
短尾业务 中尾业务 长尾业务
再保险准备金评估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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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尾业务:可以很快理赔结案的业务。如大多数的财产再 保险业务。
可以根据已赚保费的某个百分比估计准备金。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最近发生的巨灾,应该给予特别 的关注,因为巨灾损失很难在短期内理赔完毕。
链梯法对最近两个事故年的赔付率估计偏高,而S-B方法的估计
结果更加合理。
事实上,对于尾部越长的保险业务,S-B方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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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S-B方法中的费率调整没有十足的把握,就可以应 用加权平均的方法把链梯法和S-B方法的估计结果综合起 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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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定价与准备金评估
第七章 再保险定价与准备金评估
❖7.1 再保险的类型 ❖7.2 最优自留额 ❖7.3 再保险形式的选择-最优再保险 ❖7.4 再保险定价 ❖7.5 再保险准备金评估
7.1 再保险的类型
❖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的基础 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转嫁其所承担的风险和责 任的方式,也就是对保险人的保险。
R(i)
1
S I (i)
C
(i),
I (i) S
0,
I (i) S
❖ 分保赔款的期望与方差:
E(R)
I
(i)S
1
S I (i)
E[C(i)]
S 2
Var
(N
)
I
(i)S
1
I
(i)
Var[C(i)]
其中S:自留额,I(i):风险i的保险金额,C(i):总赔款。 ❖ 结论:溢额再保险一般能够有效削减原保险人赔款的变异性。
❖ 再保险与原保险比较:
相同点:都要计算保费,计提准备金 不同点:承保对对象不同,再保险承保的是原保险人
的责任,原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风险。
再保险的类型
❖ 1、按险种:
财产险再保险 责任险再保险 人寿险再保险 意外险再保险
❖ 2、按是否签订合约:
临时再保险 合约再保险 预约再保险
例7.2(溢额再保险)
一份溢额再保险合同,分出公司自留额为10万元,接受公 司分保限额为5条线,合同限额为50万元,合同容量为60万 元。在不同情况下双方责任分配如下表(单位:万元)。
原保险金额
4
自留额(自留比例) 4(100%)
分保额(分保比例) 0
其他
0
赔款
3
自负赔款
3
分出赔款
0
其他
0
15 10(67%) 5(33%)
❖ 原保险人确定的自留额称为“一线”,分保限额是自 留额的一定倍数,也称为“线数”。分出公司可根据 业务发展需要,在原溢额基础上,设置多层次的溢额, 作为对普通溢额(即第一溢额)的补充。
特点:分出公司可以自由决定自留额,相对于成数再保 险,比较符合分散风险的再保险原则。
溢额再保险
原保险人
❖ 自留赔款:
例7.1(成数再保险)
在一份成数再保险合同中,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限额为 100万元,分出公司自留30%,分出70%,则在不同情况 下,双方的责任分配如下表(单位:元)。
原保险金额 自留保险金额 分出保险金额
其他
40 000
12 000
28 000
100 000
30 000
70 000
500 000
再保险的类型
❖ 3、按再保费与总保费之比是否等于再保险人分 担的赔款与总赔款之比:
比例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
险位超赔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基本符号
❖ C:总赔款 ❖ N:原保险人承担的赔款 ❖ R:再保险人承担的赔款 ❖ I:保险金额 ❖ f(c):总赔款的概率密度函数 ❖ F(c):总赔款的分布函数
❖ 赔付以一次事故所引起的一次赔款为基础。
非比例再保险
❖ 非比例再保险,以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分出公司自负 责任和接受公司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 当分出公司的赔款超过约定的额度或标准时,其超出 部分由接受公司在一定的额度或标准内承担。
❖ 分类:
险位超赔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险位超赔再保险
❖ 险位超赔再保险(excess of loss per risk basis),也 称超额损失再保险,以每一风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金 额为基础来计算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分入公司的分 保责任。
N
(i)
S I (i)
C(i),
I (i) S
C(i),
I (i) S
❖ 自留赔款的期望与方差:
E(N)
S E[C(i)]
E[C(i)]
I (i)S I (i)
I (i)S
Var
(
N
)
I
(i
)S
I
S (i)
2
Var[C
(i)]
I
(i
)S
Var[C
(i)]
再保险人
❖ 分保赔款:
150 000
350 000
1 500 000
300 000
700 000
500 000
表中第4笔的保险金额为150万元,超过了100万元的合同限 额,则超过部分的50万元将列入其他合同或安排临时再保 险,否则仍由分出公司自己承担。
溢额再保险
❖ 溢额再保险(surplus reinsurance),指分出公司确定 出一定的自留额,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作为分出额, 并分别按照自留额与分出额对保额的比例来分配保费 和分摊赔款的再保险方式。
0 10 6.7 3.3 0
50 10(20%) 40(80%)
0 40 8 32 0
100 10(10%) 50(50%)
0 80 8 40 32
例7.2(溢额再保险)
当保险业务的保险金额为100万元,超过了溢额再保 险合同的容量,则超过部分的40万元将放入其他合同 或安排临时再保险。
上表中,由于每笔保险业务的保险金额不同,每笔保 险业务的分保比例也不同,双方的责任比例是变化的。
比例再保险
❖ 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 留额和接受公司分保额的再保险方式。
❖ 分出公司的自留额和接受公司的分保额是按保险金额 的一定比例来分配的,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对于保险 费分配及赔款的分配也按保险金额的同一比例进行。
❖ 分类:
成数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
❖ 成数再保险(quota share reinsurance),指原保险人 将每一风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约定的比例向再保险人 分保的方式。
❖ 不论分出公司承保的每一风险单位保险金额的大小, 只要在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内,都按照双方约定的比 例来分担责任、分配保险费、分摊赔款。分保比例是 事先约定、固定不变的。
特点:手续简便,节约成本。 适用范围:规模较小或新开业的保险人;缺乏业务经验
的保险人;同一资本系统的子母公司之间的分保。
成数再保险
原保险人
❖ 自留赔款:
N (1 Q) C
再保险人
❖ 分保赔款:
R QC
❖ 自留赔款的期望与方差: ❖ 分保赔款的期望与方差:
E(N) (1 Q) E(C) Var(N) (1 Q)2 Var(C)
E(R) Q E(C) Var(R) Q2 Var(C)
其中Q: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再保险的分保比例 ❖ 结论:期望和方差按比例分配,未减少保险人的相对变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