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迎接公安部检查准备的通知
安全检查通知范文
安全检查通知范文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我们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现将安全检查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安全检查时间为本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请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配合安排好检查时间。
二、检查范围本次安全检查主要针对公司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等各个区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安全出口、应急逃生通道等,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通道畅通。
三、检查内容1. 消防设施:检查火灾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完好情况,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2. 电气设备:检查各个区域的电路、插座、配电箱等电气设备,排查存在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安全出口:检查各个区域的安全出口标识、疏散指示灯等安全出口设施,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4. 应急逃生通道:检查各个区域的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堵塞、封闭等情况,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
四、检查要求1. 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本次安全检查,配合安排好检查时间,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2. 各部门要配合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检查合格。
3. 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五、检查总结本次安全检查结束后,将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跟踪,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希望各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检查准备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感谢各位员工的配合和支持!安全管理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切实做好迎检工作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迎检工作通知一、背景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单位将于近期迎来一次重要的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对于我们单位的发展和改进至关重要,对各个相关岗位的同志,更是一次重要的考验。
为了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单位决定全员参与,切实做好迎检工作。
二、迎检目标1.顺利通过此次检查,展示我单位的良好形象和发展状况。
2.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和解决我单位存在的问题,实现持续改进和发展。
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迎检措施及安排为了确保迎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 成立迎检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任命一名负责人,并结合各个部门的情况组建迎检工作小组,负责整个迎检期间的协调、安排和监督工作。
2. 制定迎检计划迎检工作小组将在一周内制定出详细的迎检计划,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3. 加强内部沟通迎检前,我们将组织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会议,明确迎检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和解决方案的制定。
4. 做好文件整理和资料准备工作我们将组织全员对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和摘要,确保文件的齐全和资料的完备,以便迎检期间的查阅和提供。
5. 加强培训和学习迎检前,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以提升大家的专业水平和对迎检工作的认识,做好应对检查的准备。
6. 开展内部督导在迎检期间,我们将加强对各个部门的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整改情况的跟进,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各岗位的职责为了达到迎检目标,各个岗位的同志需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 部门负责人担任迎检期间的阵地指挥者,负责协调安排迎检工作,确保各个岗位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 相关岗位人员按照迎检计划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自岗位的工作,确保文件的齐全、资料的准备和迎检期间的服务和协作。
3. 整改负责人负责迎检工作期间出现的整改问题的跟进和解决,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工作结果的合格。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7.10.30•【字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1554号)要求,部将于11月7日至18日组织有关省份对我省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为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迎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省在本次检查中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迎接本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3号)的部署安排,围绕省际互检评分标准和要求,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周密部署,充分准备,通过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提升公路治超执法管理水平,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成立全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彦民副组长:魏金立马会成员:徐磊王勇张诚李江江涛龚全武胡连东常鹏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江涛同志兼任,负责迎检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具体工作指导。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负责做好本辖区的迎检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明确责任,全面启动迎检工作。
各地要按照全省迎检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完善保障措施。
关于迎接教育局检查的准备通知
关于迎接教育局检查的准备通知各部门、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近日,我校接到教育局即将前来检查的通知。
此次检查对于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水平以及学校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充分展示我校的工作成果和良好风貌,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和范围教育局的检查预计将于具体日期进行,检查范围将涵盖学校的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校园安全、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
二、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为了统筹协调迎检工作,学校决定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迎检方案,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_____副组长:_____成员:_____三、具体准备工作及分工1、教育教学工作(1)教学常规管理教务处要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案、作业批改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2)课程设置与实施检查课程表的执行情况,确保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
整理相关的课程资料,包括课程方案、教材选用等。
(3)教学成果展示收集学生的优秀作品、考试成绩等教学成果,制作展示板或资料册,充分展示我校的教学成果。
责任人:教务处主任_____2、师资队伍建设(1)教师培训与发展整理教师参加培训的记录和相关证书,总结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2)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收集教师的师德承诺书和相关的表彰、处罚记录。
责任人:人事处主任_____3、学生管理工作(1)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确保学生在校园内遵守纪律、文明礼貌。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整理相关的评价资料。
(3)学生社团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和成果展示。
责任人:学生处主任_____4、校园安全工作(1)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检查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的演练。
(2)安全设施设备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电气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日期】2009.12.09•【文号】法〔2009〕382号•【施行日期】2009.12.09•【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犯罪和刑事责任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9〕3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党和国家的政权建设,是依法应当严厉打击的严重犯罪之一。
依法侦查、起诉、审判好此类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09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9年7月15日在北京召开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
会议总结了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所取得的经验,分析了当前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面临的严峻形势,研究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遇到的适用法律问题,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正确使用法律,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成了具体意见。
学校迎接上级检查准备工作通知
学校迎接上级检查准备工作通知提高警惕,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各位同事大家好,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都深知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这不仅关乎学校的声誉,也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我们要提高对迎检工作的认识。
上级部门的检查不仅是对学校的考核,更是对我们每个人工作状态和管理水平的检验。
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认真对待每一项检查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只有充分认识到检查的重要性,我们才能主动作为,全力以赴,确保顺利通过。
我们要梳理各项工作的细节。
无论是教学管理、学生事务、财务制度还是后勤保障,我们都要进行全面自查。
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不留死角。
我们还要对相关制度、台账、资料等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充实。
再者,我们要加强沟通协调。
迎检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我们要主动沟通交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衔接顺畅。
我们还要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确保师生员工都能充分认识到迎检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其中。
我们要提高工作效率。
时间紧迫,任务重,我们必须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
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我们还要积极主动,减少无谓的讨论和会议,集中精力抓好落实。
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团结协作,确保学校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为学校赢得一个良好的形象。
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都应该把迎接上级部门检查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
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主动作为、全身心投入,才能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圆满完成。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校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外交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核查遣返工作的通知-公边[2001]9号
外交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核查遣返工作的通知正文:---------------------------------------------------------------------------------------------------------------------------------------------------- 外交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核查遣返工作的通知(公边[2001]9号2001年6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外事办公室,各驻外使、领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1997年7月,公安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就我国非法移民的核查遣返工作下发了《关于核查遣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办(1997)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下发后,各地公安机关、外事部门和各驻外使、领馆根据《通知》要求做了大量工作。
近年来,我国公民偷渡国外活动屡禁不止,国外有关方面要求遣返我非法移民的数量有所增多。
同时,各地在执行《通知》的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如核查遣返渠道不畅,有些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核查速度慢等,影响了正常的遣返工作。
核查遣返工作是打击非法移民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核查遣返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遣返原则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在打击非法移民方面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对于偷渡到国外的我国公民,凡有关国家要求遣返的,我都予以积极配合。
凡使、领馆不能确认被遣返人员为中国公民身份的,必须报国内核查后再实施遣返。
对整批、整船从陆地边境或海上偷渡出境的(含利用集装箱偷渡,以下同),坚持整批、整船遣返的原则。
二、核查分工和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负责对持因私护照、伪假护照和无证偷渡人员的身份核查工作。
外交部领事司及地方外事办公室负责对持因公护照人员的身份核查工作。
各驻外使、领馆负责与驻在国有关机构联系,搜集拟遣返人员身份资料并及时向国内发回核查电函。
电函要尽可能详细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境时间、方式、口岸或地点、使用出入境证件名称和号码、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及家庭详细住址、家庭主要成员的姓名。
做好交叉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优秀范文五篇)
做好交叉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做好交叉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石民发…2011‟195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全市低保工作检查准备的紧急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重庆市民政局于近期将组织对区县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按照安排,渝东南片区检查组于下周到我县进行检查,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查能够真实反映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实绩,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近年来,经过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的努力,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各项硬性指标在考核圈15个区县中排名前列,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
这次全市交叉检查将充分反映我县近年来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检查结果将直接运用到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 1府考核实绩中,事关我县经济社会综合完成指标在全市的排名位次。
请各乡镇领导和民政干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决不能有丝毫懈怠。
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落实专人统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抽调人员力量限时做好自查、弥补,督促村(居)委干部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检查中不丢分不扣分,获得检查组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良好的评价。
二、全力自查、充分准备(一)各乡镇要于本周内,认真对照《重庆市社会求助明察暗访工作统计表》(附后)上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涉及乡镇民政办、村(居)委会和低保对象的检查项目进行逐项自查。
一是自查要仔细,不放过任何细节,不留任何死角。
要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经得起看、经得起问、经得起查。
二是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在本周内落实专人限时完成弥补,决不能隐藏问题或心存侥幸,更不能试图用各种“理由”搪塞检查组以求“过关”。
(二)各乡镇要督促村(居)委会切实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督促低保对象张榜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保持清晰完整。
二是督促听证评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确保资料齐全、内容完整。
三是督促低保审批表、册整理归档,确保不错、不乱。
四是督促按要求填发《低保证》,确保低保对象人手都《低保证》,且填写规范、记录项目不错、不漏。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迎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安全⽣产百⽇督查专项⾏动”迎检⼯作的通知四川省⼈民政府安全⽣产委员会办公室川安办函…2008?19号关于做好“安全⽣产百⽇督查专项⾏动”迎检⼯作的通知攀枝花、乐⼭、南充、⼴安、达州、⼴元市和凉⼭州⼈民政府:2008年6⽉5⽇—6⽉20⽇,国务院安委会“安全⽣产百⽇督查专项⾏动”第⼀督查组将对我省及你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产百⽇督查专项⾏动”⼯作进⾏督查,请认真做好迎检相关准备⼯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督查⽇程安排2.督查的内容3.督查组⼈员名单⼆○○⼋年六⽉四⽇抄送:相关市(州)安监局。
附件1:督查⽇程安排6⽉6⽇上午11:00乘机到攀枝花;下午3:00听攀枝花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产⼯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件、记录和资料;6⽉7⾄8⽇上午:盐边县检查尾矿库;6⽉8⽇下午:到攀钢集团矿业公司检查;6⽉9⽇上午乘车⾄凉⼭州会理县;下午检查尾矿库;6⽉10⽇上午在会理县继续检查尾矿库;下午3:00乘车到西昌;6⽉11⽇上午检查凉⼭州泸沽铁矿(地下矿⼭);下午3:00听凉⼭州政府、相关部门及⽣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产⼯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件、记录和资料;6⽉12⽇上午由西昌乘机回成都;下午到乐⼭;6⽉13⽇上午听乐⼭市政府汇报,召开安全监管⼈员、企业主要负责⼈、安全管理⼈员、技术⼈员及⼯⼈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由乐⼭市做好参会⼈员准备;下午检查⼤为⽯膏矿;6⽉14⽇上午检查旅游安全;下午回成都;6⽉15⽇⾄17⽇上午检查中⽯油西南油⽓⽥分公司(川庆钻探公司)龙岗⽓⽥和⼴安⽓⽥;6⽉18⽇⾄20⽇检查中⽯化川⽓东送建设⼯程指挥部⼴元元坝⽓⽥和达州普光⽓⽥。
附件2督查内容及重点⼀、综合内容1.各地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产⽅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安全⽣产监管责任,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关于迎接上级领导检查的通知
关于迎接上级领导检查的通知在组织单位的工作中,上级领导的检查是常态化的工作安排。
作为普通员工,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此次检查工作,以确保顺利通过并获得上级的好评。
以下是我对此次检查准备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思考。
做好思想准备作为普通员工,我们首先要做好思想准备。
上级领导的检查,虽然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一定压力,但我们不能存有畏惧和抵触的态度。
相反,我们要主动接受检查,并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配合工作。
上级领导的检查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是一个难得的学习和提升的机会。
我们要转变观念,主动迎接检查,并以此来推动自己和单位的不断进步。
做好工作准备在检查前,我们要全面梳理和准备好本职工作。
我们要仔细检查自己负责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底稿,确保各项工作都按要求完成,没有遗漏和错误。
我们要对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对照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只有确保自己的工作达标,才能在上级领导检查时顺利交代。
我们还要对可能被检查的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梳理和预演,提前做好各种可能遇到的问题的应对预案。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才能在检查时从容应对,不会出现慌张失措的情况。
做好配合准备除了自身工作的准备之外,我们还要做好配合上级领导检查的准备。
我们要主动沟通了解上级领导此次检查的着重重点和要求,并据此调整自己的工作重心,确保能够吻合上级的需求。
我们要主动提供相关的工作材料和数据,并耐心解答上级领导提出的问题。
我们还要做好记录笔记,认真倾听上级领导的指导意见,并主动询问不明之处,以确保能够深入理解和吸收上级的要求。
只有主动配合,才能让上级领导对我们的工作留下良好印象。
做好纪律准备在上级领导检查期间,我们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
我们要严格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以良好的工作纪律向上级展现我们的工作态度。
我们要着装整洁大方,举止文雅大方,以专业的仪表形象给上级留下良好印象。
再者,我们要遵守会议纪律,不随意走动、说话,认真听取上级的讲话和要求。
只有以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才能在上级领导检查时展现出良好的单位形象。
关于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第一篇:关于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支队所属各单位:按照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支队关于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职消防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安排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检准备,望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大、中队主管安全工作副职负责整理本单位安全责任书,做到份数齐全,签字日期准确、本人签字;2、大、中队领导的《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于10月13日前报本单位主管安全工作副职处备案。
3、大、中队领导本人认真按照《个人安全行动计划》项目,提供相应的实施证据。
实施证据要与本人业务工作中的相关记录、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计划、教案内容等相关资料相吻合,严禁生搬硬套,造假应付。
4、大、中队领导要按照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原则对直线下属实施《个人安全行动计划》的辅导(可采取大(中)队长对大(中)队副职、大队长对中队长或按照安全联系由大队领导副职对联系单位领导的形式)。
辅导周期为每半年一次,内容以实施《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为主,按照辅导反馈表格式填写。
安全科2010年10月8日第二篇:关于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近期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行政村、社区党委、镇属各单位党组织:今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根据阶段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抓好落实。
一、迎检工作。
省、市督查组将于7月2日到我县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次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时间为5天,将涉及所有行政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现将主要督查内容告知,请提前做好准备:1、督查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情况。
对各地落实“七个一”举措,推进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主要检查各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帐、分类定级结果和整改措施上墙公开、基层组织建设年宣传、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制定五星管理办法、后备干部培养等情况,特别是要督查对评定出的后进党组织是否落实有效措施进行整顿转化。
公安部关于做好撤除公安交通检查站后续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2]95号
公安部关于做好撤除公安交通检查站后续工作的通知正文:---------------------------------------------------------------------------------------------------------------------------------------------------- 公安部关于做好撤除公安交通检查站后续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2]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公安部关于撤除交通检查站的决定公布后,各地公安机关立即认真进行部署落实,积极组织实施撤站工作。
截至8月1日,河北、辽宁、吉林、安徽、湖北、广东、云南、宁夏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撤除公路沿线的公安交通检查站,从联合检查站中撤出了交通民警,并去掉了联合检查站名称中的“公安”、“公安交通”字样。
山东、江苏、青海省公安厅提出了全部撤站意见,待省政府批准后进行。
撤除公路沿线的公安交通检查站的决定,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称公安机关带了一个好头。
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驾驶人员对此十分欢迎和拥护,感到站卡少了、公路畅通了。
江苏省东海县一位公民听到撤站的消息后,立即致电我部,称赞这一行动“顺民心,得民意,为民办实事”所有这些说明,撤除公安交通检查站的决定,是公安机关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率,促进商品流通,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作用。
撤站工作虽已基本完成,但撤站后的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了。
目前对撤站工作还存在一些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一是一些人主要是驾驶员对撤站的目的、意义有误解,认为“交通警察无权再上路检查车辆,不能处罚了”,有的甚至公开指责上路执勤的交通干警。
个别地方领导也认为交通民警不应上路检查车辆,有些基层交通干警有畏难思想,不敢大胆、严格管理,导致一些地方交通管理放松。
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大检查和进行集中教育整顿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大检查和进行集中教育整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98.03.06•【文号】公通字[1998]11号•【施行日期】1998.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大检查和进行集中教育整顿的通知(公通字[199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六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中政委的要求,按照全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工作会议、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的部署,公安部决定,1998年3月至6月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大检查和进行集中教育整顿。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江泽民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紧紧围绕全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工作会议、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部署的任务,认真查摆、纠正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和警民关系的突出问题,改革和强化队伍管理,逐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教育整顿,使民警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强化,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形象明显好转。
这次执法检查和教育整顿的重点是:(一)严肃查处民警利用职务违法违纪和犯罪问题。
重点是:刑讯逼供和滥用枪支致人伤亡;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利用“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放纵犯罪嫌疑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携带枪支饮酒等问题。
(二)继续抓好以治理“三乱”为重点的纠风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企业负担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歪风。
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有效防止“三乱”的回潮反弹;坚决制止和纠正办理经济案件收办案费、提成或变相提成,以及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错误做法;坚决制止利用公安职权搞创收,民警从事第二职业,利用职权经营或变相经营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行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取消业务部门、基层单位设立的“小金库”和自立的帐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4.04.27•【文号】•【施行日期】2004.04.2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2004年4月2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 (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保障了监管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但是,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有的监狱、看守所在提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中,不按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办理;有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违法为罪犯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一些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监督不力等等。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直接关系刑罚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关系到教育改造质量。
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刑罚的正确执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治安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这次专项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11.20•【文号】司发通[2008]165号•【施行日期】2008.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2008年11月20日司发通[2008]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精神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遴选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政法[2008]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体制,现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机构、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行所属部门直接管理和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登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管理本系统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履行对本系统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格审查、年度审验、资格延续与变更注销、颁发鉴定资格证书、系统内部名册编制、技术考核、业务指导管理、队伍建设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对经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审查合格的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备案登记,编制和更新国家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名册并公告。
国家安全机关所属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备案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工作,按照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家安全机关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安发[2008]20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的通知 副本
关于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的通知副本尊敬的各位同事:大家好!近期,我们公司将迎来一次重要的检查工作。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检查结果的整体合格率,我特发此通知,请各部门和同事们认真对待,全力配合,共同做好迎检工作。
一、任务安排1.检查时间:2019年10月20日-10月30日。
2.检查内容:包括公司各个部门的管理工作、生产流程、产品质量等方面。
3.检查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各项规定的落实。
二、细致安排为确保迎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需要完成以下任务:1.质量管理部门–评估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备性,并根据检查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对公司产品质量进行内部检验,确保产品达到标准要求。
–每日召开质量例会,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2.生产部门–根据检查任务,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交货期的双保障。
–做好生产记录和数据统计工作,按时上报。
3.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资格证书进行归档和整理,确保员工证书的齐全性。
–更新员工档案信息,包括年度考核、培训记录等。
–定期进行员工价值观培训,提升员工整体素质。
4.销售部门–对销售过程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确保售后服务的质量和时效性。
–确认销售合同的准确性,保证合同执行的顺利进行。
–收集并整理销售数据,提供给检查人员。
三、注意事项1.各部门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各项工作,做好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各部门要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将重要信息上报给相关人员。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工作,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工作的高效进行。
4.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员工的安全。
5.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既要总结好的经验,也要找出不足并改进。
此次检查是我们公司整体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严格考验。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紧密合作,克服各种困难,以良好的状态迎接检查。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同事在这次迎检工作中的辛勤付出!让我们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迅速整改问题,完善工作,达到优秀的检查成绩。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23.12.07•【字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公安局,厅属各部门:《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已经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或有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省厅。
浙江省公安厅2023年12月7日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为规范公安行政检查工作,全面推进公安行政监管现代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行政检查应当坚持“权责一致、综合集成、高效协同、整体智治”原则,积极开展综合集成协同检查。
(二)行政检查应当坚持严格、规范、高效原则,按照行政检查的实施程序,严格规范并优化检查工作环节,提升工作效率。
坚持刚柔结合,做到张弛有度、宽严相济、情理法相统一。
(三)行政检查方式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检查、日常巡查、触发式检查、专项检查等。
(四)省厅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安行政监管平台,推进行政检查工作数字化。
二、职责分工(五)各级公安机关业务警种的行政检查职能应当进行整合,由一个主管部门统一实施非专业检查事项,并统筹实施专业检查事项;职能整合完成前,应当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统筹行政检查工作。
(六)省、市公安机关业务警种负责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施清单和检查方案等,做好条线行政检查指导工作。
各级政工部门要优化行政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推进行政监管队伍正规化建设。
各级法制、警务督察部门应当对履行行政检查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协同推进行政检查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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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交叉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初中、高职中、局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接公安部通知,近期,公安部将对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是专职保安的设置、门卫管理、学校安全管理等,望各单位接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查找问题,并认真整改,贯彻执行,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一、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情况
(1)、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
(2)、是否配备专职门卫、聘用专业保安人员;
(3)、有无专兼职宿舍管理教师。
二、校园技防物防设施建设情况
(1)、有无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及监控值班记录;
(2)、监控和报警设施是否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
(3)、保卫人员是否配备基本的防护装备;
(4)、校园是否实现封闭化管理。
三、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1)、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是否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安全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等制度;
(3)、是否制定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情况。
要求:
一、各乡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本校园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检查”的内容,查找不足,整改隐患,做好迎检的各乡准备工作。
二、全国检查结束后,省教育厅、公安厅也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
联系电话:6367110
辉县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