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技术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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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认可类立卷内容:
1.认可申请书 2.机构工商登记许可证书复印件 3.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文件清单 4.机构管理人员和检测、检修人员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5.检测、检修相应的技术资料和国际、国家标准目录 6.人员保护设备、设施相关资料 7.维修、检测工具、设备、仪器清单 8.认可的其它文件资料、来往函电等 9.认可报告和认可证书副本及其底稿 10.检验委托书(如有时) 11.检验机构认为需要归档的其它资料
船舶检验类档案立卷内容:
(一)船舶图纸审查,包括: 1.审图申请书 2.审图意见书 3.图纸审查备忘录(含图纸审查备忘录的答复及 其底稿等相关文件) 4.送审图纸 5.吨位计算书
船舶检验类档案立卷内容:
(二)船舶建造检验资料,包括: 1.建造检验申请书 2.船检登记号申请及批复 3.建造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4.各项程序阶段检验项目单 5.各种质量反馈表 6.遗留项目备忘录 7.船舶建造检验报告、检验记录及其底稿 8.船舶检验证书副本及其底稿 9.吨位计算书 10.船舶出厂质量文件及有关技术问题函电文件 11.主要原材料、机电设备检验(认可)证书复印件 12.船厂、船东、船检机构有关船舶检验问题的来往文件资料 13.审图意见书 14.批准图纸 15.完工图纸
船舶检验技术档案管理
胡卓 广东海事局
定义
船舶检验技术档案(以下简称“船检档案”) 是指船舶检验机构及验船人员在船舶、海上设 施和船用产品(含船运货物集装箱,以下同) 法定检验活动及其相关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应当 归档保存的技术文件材料。本条所指的相关活 动是指受中国海事局委托、由船舶检验机构实 施的对焊工考试机构认可和对各类检测、检修 机构的认可(以下简称“机构认可”)等活动。
船用产品检验类立卷内容:
(一)船用产品型式认可,包括:
1.检验申请书 2.设计图纸 3.产品工艺技术文件 4.引用的技术标准的目录 5.型式认可的证书副本及其底稿 6.产品形式认可的其它各种技术文件资料、来往函电等
(二)单项产品检验,包括:
最常用的类目
5.检验类 5.1船舶检验 5.1.1法定检验 5.1.1.1船舶建造和营运检验 5.1.1.2审批船舶图纸
档案号的构成
档案号由分类号、项目顺序号和案卷顺 序号构成 。 如CJ5· 1· 2001E5100070—08。 1· 1·
分类号
分类号是由大类号(CJ)、属类号(5)、 小类号、四级类目和五级类目(下级类) 号构成的 如CJ5.1.1.2代表法定检验中审批船舶图 纸类档案 。
船舶和图纸的项目顺序号
船舶检验项目的项目顺序号为船检登记 号。 审查批准的船舶图纸的项目顺序号为图 纸批准号。
案卷目录的排序
船舶检验项目的案卷目录顺序依据检验 编号。 审查批准的船舶图纸的案卷目录顺序依 据图纸审查意见书。
建造检验的船检档案立卷
建造检验的船检档案包括:图纸和检验 资料,其中图纸和检验资料应分别立卷, 图纸不需装订。 1次立卷的内容不应多盒分装,如图纸多, 可分船、机、电立2至3卷。 因此,新船的档案第1次归档可能组成1 个或多个案卷。
档案立卷
船检档案立卷应符合《交通部文件材料 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按照项目的类 别或特征分别立卷,构成一个项目保管 单位。在一个项目保管单位内,可以依 据文件的数量按时间阶段或检验项目组 成一个或若干个案卷。档案管理人员填 写《案卷目录》。
分工
船检技术文件材料的立卷,由承办项 目的检验人员负责,并填写《卷内目 录》 。 档案管理人员填写《案卷目录》,并 将立卷的档案放入项目保管单位中。 注:上述检验人员是船检部门的人员, 但不一定是现场检验人员。
焊工考试的立卷内容:
1.焊工考试登记表; 2.焊工考试汇总表; 3.焊工考试现场记录表。
临时船舶吨位证书的立卷内容
(1)“临时船舶吨位证书”核发审批单; (2)船舶吨位复核发证提请表; (3)“临时船舶吨位证书”副本; (4)船舶吨位计算书; (5)复核提请的批准图纸及相应审图意见; (6)船舶吨位现场复核记录Ⅰ、船舶吨位现场复核记录Ⅱ、船 舶吨位计算复核记录; (7)原“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8)复核信息反馈表 (9)船舶完工与发证确认函; (10)变更船名船籍港的临时检验报告; (11)吨位证书遗失的有关证明或作废公告; (12)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船检技术档案分类编号办法
《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办法》 规定了大类、属类、小类三级分类编号 方法,将船检作为大类用汉语拼音字母 CJ表示,将检验类作为属类用阿拉伯数 字5表示 。
分类的基本类目
《分类编号办法》将船舶检验技术档案 分为船舶检验、海上设施检验、船用产 品类检验和机构认可检验等4个小类,每 个小类又按检验性质设法定检验、入级 检验、公证检验等3个四级类目,每个四 级类目又根据检验活动的分工或特征分 若干个五级类目。
档案分类:船舶
船舶、海上设施检验按船舶、海上设施 立卷,即一船(海上设施)为一个项目 保管单位,其中可按图纸、建造检验、 营运检验项目随时间顺序分别组卷。
档案分类:图纸
船舶图纸档案分为审批图纸档案和船舶 检验使用图纸档案两种,审批图纸档案 须单独立卷存档。 船舶检验使用的图纸档案立卷方式为船 舶图纸和检验项目组合立卷,即一船为 一个项目保管单位,其中可按图纸、建 造检验、营运检验项目随时间顺序分别 组卷。
转港转籍船舶的档案转移程序
(一)转出船舶检验机构根据船东转港要求,并依据 接收机构的《船舶检验技术档案调档函》将全部船检 档案封好,填写详细记载转移档案内容的《船舶检验 技术档案移交表》一式三份。 (二)转出的船舶检验机构将一份经过签字盖章的船 舶检验技术档案移交表存档。另两份在签字盖章后连 同船检档案一并寄、送(或其它可靠方式)交给接收 的船舶检验机构。 (三)接收的船舶检验机构根据移交表内容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在两份移交表上签字盖章,7个工作日 内将其中一份寄给转出的船舶检验机构。
转出档案的记录
转出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将档案内重要资 料复印保存5年。重要资料包括: (一)各立卷目录; (二)最近一次签发的证书; (三)其它认为重要的资料。
转出档案的立卷
转出的重要资料,单船立卷,1年为1个 项目保管单位。项目顺序号的为: 4位年份+ZJ+4位机构代码, 如:2006ZJ5101,该档案5年后销毁。 船检档案交接凭证,1年立1卷,所有凭 证为1个项目保管单位。保存期限为永久, 项目顺序号为ZJ+4位机构代码。
船检档案的编目
1. 2. 3.
一卷档案:
封面 卷内目录 备考表
1. 2.
一个项目保管单位:
案卷目录 脊背(档案盒)
1.
一个机构:
全宗目录(案卷目录索引)
立卷的封面
档号:本次立卷的档案号。 档案馆号:档案馆给,不填 案卷题名:船名、检验时间、检验类型 (“XX船舶XX年XX检验”) 立卷单位:本单位名称 起止日期:档案内容涉及到的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详见规定,船舶为长期 密级:没有,不填
卷内目录表——船舶
右上角:档案号,CJ5· 1· 2001E5100070—08 1· 1· 船名:广州一号 船检登记号:2001E5100070 检验编号:200651010001 序号:1、2、3 文件编号:如批文文号,没有可不填 文件材料题名:如检验申请书、适航证书 页数:共几页,1张纸是2页 备注:机动,没有可不填。
1.原材料质量证书 2.外购件质量证书 3.部件检验报告、整机性能、效能试验报告 4.产品制造检验或出厂检验报告 5.产品质量反馈表 6.船用产品证书副本及其底稿 7.工厂认可或型式认可证书副本 8.船用产品检验有关技术问题来往函电 对于船厂自行制造、由驻厂验船师进行随船检验的产品,也可纳入船舶建造检验档案。
委托检验的档案保管期
委托检验的档案保管期,参照转籍船舶 处理,保管期限为5年。 委托检验的立卷方式,应1船为1卷,1年 为1个项目保管单位。
档案转移
国内航行船舶跨省变更船舶检验机构时,档案转移执 行部海事局《国内航行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吨位丈量复核档案,由证书签发单位归档,不转移。 船舶检验机构对在当地建造的非本籍船舶进行建造检 验或受委托对非本籍船舶进行营运检验后,应在检验 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船检技术文件资料用可靠 方式移交给船籍港船舶检验登记机构。 船舶因买卖或其它正常原因需要转港的,转出的检验 机构应把在本机构形成的船检档案全部移交给接收的 船舶检验机构,并办理移交手续。
船舶检验类档案立卷内容:
(三)船舶营运检验资料,包括: 1.检验申请书 2.检验报告及其底稿 3.检验证书副本及其底稿(包括签注的证书) 4.更换设备、产品的证书复印件 5.船舶出厂质量文件(如有时) 6.遗留项目备忘录 7.检验记录 对于(一)、(二)、(三)项中如有检验机构之间 的检验委托书和检验机构认为需要归档的其它资料也 应分别纳入相应项目中归档。
项目顺序号
项目顺序号通常可采用三位数字流水编 号,或者采用项目代号、工作控制号、 船检登记号、图纸批准号等作为项目顺 序号 。
案卷顺序号
案卷顺序号可采用两位数字流水编号 。
档案号的书写形式
档案号的书写形式为:“分类号.项目顺序号— 案卷顺序号”。分类号中大类号(CJ)与属类 号(5)依次连写;属类号和小类号、四级类 目、五级类目号数字之间用实心小圆点分隔。 分类号与项目顺序号之间用实心小圆点分隔, 项目顺序号与案卷顺序号之间用“—”连接。填 写时也可分两行,其中分类号在上一行,项目 顺序号和案卷顺序号在下一行 。 例CJ5· 1· 2001E5100070—08 1· 1·
档案分类:工厂认可
工厂认可和型式认可可按工厂立卷,即 一个工厂为一个项目保管单位,单项产 品检验可按产品类别或时间特征立卷。
档案分类:机构认可
检修、检测机构认可可按不同的机构分 别立卷,即一个机构为一个项目保管单 位。
档案分类:焊工考试
焊工考试以一个焊工考试机构(即考试 委员会)构成一个项目保管单位,其中 可按焊工考试机构认可和每批次焊工考 试形成的档案分别组卷。
卷内目录表——图纸
船舶吨位证书 的立卷内容
(1)“船舶吨位证书”核发审批单; (2)“船舶吨位证书”副本; (3)船舶吨位现场复核记录Ⅰ; (4)船舶吨位现场复核记录Ⅱ; (5)船舶吨位计算复核记录; (6)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船舶技术档案存放排列方式:
a)船舶审批图纸和检验项目卷应分别 存放。 b)在本机构检验登记的船舶档案和非 本机构检验登记的分别存放。 c)法定检验的船舶档案和非法定检验的 分别存放。 d)船舶按船检登记号排序,先按年份 排序,再按后面七位数字由小到大排, 本机构审批的船舶图纸以批准日期顺序。
船检档案保管期
船检档案分别按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期限保 管。 (一)船舶、海上设施检验产生的技术文件材料档案,保管期限为长期 (50年)。 (二)船舶、海上设施的图纸审批产生的技术文件材料以及批准的图纸 等,保管期限为长期(50年)。 (三)船用产品工厂认可、型式认可和单项产品检验所产生的技术文件 材料档案,保管期限为短期(15年)。 (四)船用产品图纸审批产生的技术文件材料以及批准的图纸等,保管 期限为长期(25年)。 (五)船舶检验机构对焊工考试机构认可和对各类检测、检修机构认可 检验所产生的技术文件材料,保管期限为短期(15年)。 (六)焊工考试产生的技术文件材料档案,保管期限为短期(15年)。 (七)船检档案交接凭证,保存期限为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