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数学《有理数》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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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数
一、正数与负数:
1.正数:像+1.8,+420、+30、+10%等带有理数“+”号的数叫做正数。为了强调正数,前面加上“+”号,也可以省略不写。
2.负数:像-3、-4754、-50、-0.6、-15%等带有“-”号的数叫做负数。而负数前面的“-”号不能省略。
3.零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它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点。
注意:对于正数与负数,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带“+”号的数是正数,带“-”号的数是负数。例如-a 不一定是负数,因为字母a 代表任何一个有理数,当a 是0时,-a 是0,当a 是负数时,-a 是正数;能用正数与负数表示相反意义的量,习惯上把增加、盈利等规定为正,它们相反意义的量规定为负,正、负是相对而言有理数。
二、有理数及其分类: 有理数:整数与分数统称为有理数。整数包括三类:正整数、零、负整数。分数包括两类:正分数和负分数。
注意:小学学过的零表示没有,而引入负数后,就不能把“零”完全当作没有了,如0℃就是一个特定的温度;现在我们学过的数,除π和与π有关的数外,其他的数都是有理数;引入负数后,数的范围扩大为有理数,奇数和偶数的外延也由自然数扩大到整数。
按整数、分数的关系分类: 按正数、负数、零的关系分类: ⎧⎧⎪⎪
⎨⎪⎪⎪⎨⎩⎪⎧⎪⎨⎪⎩⎩正整数整数零负整数有理数正分数分数负分数 ⎧⎧⎨⎪⎩⎪⎪⎨⎪⎧⎪⎨⎪⎩⎩
正整数
正有理数正分数有理数零负整数负有理数负分数
三、数轴:
1.数轴的概念: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①数轴是一条直线,可以向两端无限延伸;②数轴有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三者缺一不可;③原点的位置、正方向的取向、单位长度的大小的选定,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而定的。
2.数轴的画法:①画一条水平的直线;②在直线的适当位置选取一点作为原点,并用0表示这点;③确定向右为正方向,用箭头表示出来;④选取适当的长度作为单位长度,从原点向右,每隔一个单位长度取一点,依次为1,2,3,…;从原点向左,每隔一个单位长度取一点,依次为-1,-2,-3,…。如图1所示。
四、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规定零的相反数是零。
从数轴上看,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分别位于原点的两侧,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如图1,3与-3互为相反数。
注意: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不能单独存在,如+2与-2互为相反数,说明+2的相反数是-2,-2的相反数是+2,单独一个数不能说相反数;“只有”的含义说明像+5与-3这样的两个数不是互为相反数。
五、绝对值:
绝对值的几何定义:在数轴上,表示一个数a 的点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这个数a 的绝对值,记作|a |。
绝对值的代数定义: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注意:①绝对值的求法:先判断这个数是正数、负数、还是零,再根据绝对值的代数定义去掉绝对符号;②绝对值的非负性:无论是绝对值的几何定义,还是绝对值的代数定义都揭示了绝对值的重要性质—非负性。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有理数
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即|a ≥|0, (0)
|0 (0) (0)a a a a a a >⎧⎪
==⎨⎪-<⎩
|。
六、非负数
若数a≧0,则称a为非负数。
非负数的性质:任何非负数的和仍为非负数;如果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这几个非负数均为0。
七、倒数
乘积为1的两个有理数互为倒数。
倒数的求法:求一个数的倒数,直接可写成这个数分之一;求一个分数的倒数,只要将分子、分母颠倒即可;求一个带分数的倒数,应先将带分数化成假分数,再将分子、分母颠倒;求一个小数的倒数,应先将小数化成分数,然后再求倒数。
只有零没有倒数,其他任何有理数都有倒数。正数的倒数为正数,负数的倒数为负数。
八、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1.利用数轴比较大小: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于是: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一切负数。
2任意有理数大小的比较法则:正数都大于零,负数都小于零,正数大于一切负数,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比较两个负数大小的步骤是:首先分别求出两个负数的绝对值;再比较两个绝对值的大小;最后根据“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作出正确判断。
九、基本运算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其绝对值相加;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零;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的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3、有理数的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其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零相乘,都得零;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偶数个时,积为正。
4、有理数的除法法则: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其绝对值相除;零除以任何一个不为零的数,都得零;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零不能作除数)。
十、乘方
乘方的定义:求几个相同因数积的运算。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 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读作a的n次方,看作是a的n次方的结果时,也可读作a的n次幂。
根据乘方的意义转化为乘方,再根据乘法法则进行计算;根据乘方的性质,先判断幂的符号,再计算幂的绝对值。
十一、有理数运算律
①加法的交换律a+b=b+a;
②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③存在数0,使0+a=a+0=a;
④对任意有理数a,存在一个加法逆元,记作-a,使a+(-a)=(-a)+a=0;
⑤乘法的交换律ab=ba;
⑥乘法的结合律a(bc)=(ab)c;
⑦分配律a(b+c)=ab+ac;
⑧存在乘法的单位元1≠0,使得对任意有理数a,1a=a;
⑨对于不为0的有理数a,存在乘法逆元1/a,使a(1/a)=(1/a)a=1。
⑩0a=0 文字解释:一个数乘0还于0。
十二、有理数的运算顺序
先乘方、开方,后乘除,最后加减;有括号时,先算括号里面的;同级运算按从左至右的顺序进行,同时注意运算律的灵活应用。
说明:加减是一级运算,乘除是二级运算,乘方、开方是三级运算。
十三、近似数、有效数字与科学计数法
近似数:一个与实际数比较接近的数,称为近似数。
有效数字:对于一个近似数,从左边第一个不是0的数字开始,草最末一个数字止,都是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
科学计数法:把一个数记作a×10n形式(其中1≤ a ≤10,n为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