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及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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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软件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是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不包括单纯汉字化处理),均按17%税率(2018年5月1日起降为16%,2019年4月1日起降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注: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二是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企业所得税

(1)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注:新办企业的股东实际出资中,非货币性资产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5%。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若要申报重点软件企业,需考虑两点:①申报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税收政策的企业名单及备案资料由税务机关提交给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局具体组织与实施核查工作,审核周期较长;②重点软件企业与高新企业减免政策只能选其一,不能重复减免。如果按照高新企业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税率按15%计算;如果要申请重点软件企业,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税率按25%计算,假设当年能够通过发改委的审核(不确定性较大),在年末汇算清缴时,税率再按10%计算,税金多退少补(第②条是向税务机关咨询的答复)。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受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的限制。

(5)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二、小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优惠内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的,需就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减免的增值税额需作为“其他收益”计入利润表,缴纳企业所得税。

(2)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出普通发票(客户不能抵扣进项税),发票税率为3%。

注: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下可以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超过500万将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3)税务筹划:成立子公司,将可以接受不抵扣进项税的客户业务转入该公司;子公司年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增值税全免。同时,业务相关的采购也可以接受税率为3%的普通发票,能够降低采购的含税价格。

2、企业所得税

(1)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率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率10%)。

(2)适用范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注1:小微企业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注2:如果小微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季度销售额30万以内免增值税)

(3)税务筹划:成立子公司,将部分业务和人员转入该公司,确保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即可按5%~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需要决定是按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还是按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季度销售额30万以内免增值税)。

三、技术转让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优惠内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前提条件: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3)注意事项:发票上显示免税,接收发票的客户将不能抵扣进项税。

2、企业所得税

(1)优惠内容: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适用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3)前提条件: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4)注意事项: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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