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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昌都村镇银行制度培训
及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袁若愚
1
学习内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控职责
第三章 资金营运 内部控制
第四章 存款业务 内部控制
第五章 贷款业务
内目部控录制
第六章 会计结算 业务内部控制
第七章 财务内部 控制
第八章 考核和报告
第九章 附 则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平定县昌都村镇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业务经营的稳健运行,全面提高工 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健全内部监控制约机制,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建设的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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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二十二条 贷款程序控制: (一)责权分离。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责任制度,严禁由单人或单个 部门单独完成贷款全过程。任何人不得超越职权或违反程序发放贷款; (二)操作程序。应针对贷款业务调查(项目贷款)评估、审查、 审批、签约、发放、检查、监测、收回、不良贷款催收、核销等各环节 制定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坚持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 (三)分级审批。应根据信贷政策,贷款种类,借款人的抵(质) 押物,保证人及贷款风险等情况,在授权审批权限内确定是否贷款。
第十六条 支付结算风险控制。行长要对本行支付结算业务负责 ,根据本行的支付结算情况,保证准备金及备付金的比例,确保对外 支付结算工作的畅通。如果资金头寸出现不足时,应及时向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资金,确保对外支付。
10
第四章 存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十七条 政策控制。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不得超范围 吸收存款;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开办 新的存款业务种类必须事先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八条 纪律控制。强化账户管理,严禁滥设及编造存款账户; 严格各类存款核算管理,严禁滥用科目或通过账务及报表手段虚增、 虚减、瞒报存款;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建立健全考核存款制度 ,对考核结果加强检查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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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存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十九条 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控制。各业务发展部门负责人要加 大对业务处理过程的管理控制及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
法律合规部门与业务条线部门负责统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 、检查、监督和评估第一道防线的工作,是内部控制第二道防线。
审计稽核人员负责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式,检查评价全行经 营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是内部 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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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建立内部控制,即各业务发展部门负责人向行长负责, 行长向董事长负责,坚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的办法。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系统内拆借控制 (一)资金的调出调入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进行审批,并及时划 拨资金,登记相应台账; (二)申请办理系统内拆借,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并严格按规定程 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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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金营运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 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政策、 制度及规定,加强现金管理,重点控制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健全现金 管理考核机制。
第六条 配备事后监督员,事后监督员要熟悉制度,有较强的责 任心,精通业务,敢于发现问题,揭露问题。
第七条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全行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超越 制度和权限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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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内控职责
第十二条 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一)主持本部室全面工作,根据本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 (二)组织贯彻执行本行制定的制度、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拟 定本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 (三)对本部门进行合理组织分工,优化劳动组合,规范操作程 序,推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四)认真组织专业内部检查,纠正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行为。 及时堵塞漏洞,加强内控监督制度管理;
第二条 本行风险管理遵循“适中型”的风险偏好,并按照“理性 、稳健、审慎”的原则处理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本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 在满足监管部门、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银行稳健经营要求的前提 下,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行建立内部控制三道防线:全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和每 个员工在承担业务发展任务的同时也承担内部控制的责任,通过自我 评估、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培训,实现自我控制,是内部控制 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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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内控职责
(五)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员工的自我监督意 识;
(六)对本行下达的文件、规定、办法要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学 习、讨论,并认真及时实施;
(七)定期、不定期地对本部门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做全面 、细致检查。
8
第三章 资金营运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计划管理控制。要按照本行的统一部署要求,按月编 制资金营运计划,做好资金头寸预测工作,加强资金头寸管理;严格 执行系统内拆借、现金等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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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二十条 组织控制。信贷审查组负责贷款的审查和审批工作,对 贷款决议事项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二十一条 政策控制: (一)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金融政策和本行总 体发展战略及信贷制度规定; (二)贷款投量要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在授权授信范围以内; (三)必须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银监会“贷款新规”有 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一)对大额转账,以及对内部往来资金、现金存取调拨出入库 、保管等建立严格有效的控制制度;
(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发、使用、销毁等应 制订专门制度,严格责任确认手续;
(三)公司印章的制发、使用、保管、销毁,计算机密钥(操作 员代码)的授权、登记、更换、查询和使用的检查监督等要严格按制 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 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由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 部分组成。
事前监督是由经办员在一线岗位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属于 前台处理业务的监督机制;
事中监督是与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工作 程序为机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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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事后监督是实行事后监督员与专职审计人员密切配合,对各岗位 、相关业务全面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 次的监督监控体系。如:财务会计部对重要业务事项和有关规章制度 执行进行监督;相关负责人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业务发展部门 进行检查和抽查,采取非现场稽核、稽核调查相结合的办法,从而促 进本行提高核算质量的管理工作水平。
及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袁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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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控职责
第三章 资金营运 内部控制
第四章 存款业务 内部控制
第五章 贷款业务
内目部控录制
第六章 会计结算 业务内部控制
第七章 财务内部 控制
第八章 考核和报告
第九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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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平定县昌都村镇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业务经营的稳健运行,全面提高工 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健全内部监控制约机制,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建设的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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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二十二条 贷款程序控制: (一)责权分离。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责任制度,严禁由单人或单个 部门单独完成贷款全过程。任何人不得超越职权或违反程序发放贷款; (二)操作程序。应针对贷款业务调查(项目贷款)评估、审查、 审批、签约、发放、检查、监测、收回、不良贷款催收、核销等各环节 制定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坚持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 (三)分级审批。应根据信贷政策,贷款种类,借款人的抵(质) 押物,保证人及贷款风险等情况,在授权审批权限内确定是否贷款。
第十六条 支付结算风险控制。行长要对本行支付结算业务负责 ,根据本行的支付结算情况,保证准备金及备付金的比例,确保对外 支付结算工作的畅通。如果资金头寸出现不足时,应及时向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资金,确保对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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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存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十七条 政策控制。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不得超范围 吸收存款;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开办 新的存款业务种类必须事先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八条 纪律控制。强化账户管理,严禁滥设及编造存款账户; 严格各类存款核算管理,严禁滥用科目或通过账务及报表手段虚增、 虚减、瞒报存款;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建立健全考核存款制度 ,对考核结果加强检查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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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存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十九条 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控制。各业务发展部门负责人要加 大对业务处理过程的管理控制及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
法律合规部门与业务条线部门负责统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 、检查、监督和评估第一道防线的工作,是内部控制第二道防线。
审计稽核人员负责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式,检查评价全行经 营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是内部 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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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建立内部控制,即各业务发展部门负责人向行长负责, 行长向董事长负责,坚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的办法。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系统内拆借控制 (一)资金的调出调入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进行审批,并及时划 拨资金,登记相应台账; (二)申请办理系统内拆借,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并严格按规定程 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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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金营运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 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政策、 制度及规定,加强现金管理,重点控制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健全现金 管理考核机制。
第六条 配备事后监督员,事后监督员要熟悉制度,有较强的责 任心,精通业务,敢于发现问题,揭露问题。
第七条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全行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超越 制度和权限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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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内控职责
第十二条 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一)主持本部室全面工作,根据本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 (二)组织贯彻执行本行制定的制度、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拟 定本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 (三)对本部门进行合理组织分工,优化劳动组合,规范操作程 序,推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四)认真组织专业内部检查,纠正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行为。 及时堵塞漏洞,加强内控监督制度管理;
第二条 本行风险管理遵循“适中型”的风险偏好,并按照“理性 、稳健、审慎”的原则处理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本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 在满足监管部门、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银行稳健经营要求的前提 下,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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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行建立内部控制三道防线:全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和每 个员工在承担业务发展任务的同时也承担内部控制的责任,通过自我 评估、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培训,实现自我控制,是内部控制 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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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内控职责
(五)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员工的自我监督意 识;
(六)对本行下达的文件、规定、办法要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学 习、讨论,并认真及时实施;
(七)定期、不定期地对本部门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做全面 、细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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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金营运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计划管理控制。要按照本行的统一部署要求,按月编 制资金营运计划,做好资金头寸预测工作,加强资金头寸管理;严格 执行系统内拆借、现金等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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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二十条 组织控制。信贷审查组负责贷款的审查和审批工作,对 贷款决议事项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二十一条 政策控制: (一)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金融政策和本行总 体发展战略及信贷制度规定; (二)贷款投量要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在授权授信范围以内; (三)必须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银监会“贷款新规”有 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一)对大额转账,以及对内部往来资金、现金存取调拨出入库 、保管等建立严格有效的控制制度;
(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发、使用、销毁等应 制订专门制度,严格责任确认手续;
(三)公司印章的制发、使用、保管、销毁,计算机密钥(操作 员代码)的授权、登记、更换、查询和使用的检查监督等要严格按制 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 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由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 部分组成。
事前监督是由经办员在一线岗位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属于 前台处理业务的监督机制;
事中监督是与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工作 程序为机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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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事后监督是实行事后监督员与专职审计人员密切配合,对各岗位 、相关业务全面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 次的监督监控体系。如:财务会计部对重要业务事项和有关规章制度 执行进行监督;相关负责人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业务发展部门 进行检查和抽查,采取非现场稽核、稽核调查相结合的办法,从而促 进本行提高核算质量的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