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说明
简述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管理要求
简述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管理要求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管理要求是指针对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贮存和使用等规定,它们是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者必须具备的质量保证的有效贮存管理体系。
1、特定室内储藏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储藏在指定室内,必须完成购进、拆封、声明记录、审核、检查等程序,并进行完善的管理等。
指定室内应设有独立的防盗门和钥匙,存放麻醉药品的容器上应有相应的封条,以便识别确认其有效性,定期应进行货位配置。
2、大型仓库药品经营者建立仓库用于存放大量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时,要符合有关建筑物、通风和消防设施的要求。
仓库区域应限定绝对隔离,必须有可靠的文档记录系统来保证安全有效使用。
二、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1、按照规定存放一类精神药品有致幻药、安非他明、兴奋剂等,应按照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识别、储存、保管和管理。
应把大多数药剂存放在一个单独专门室内,并保持进、出药记录,避免意外遗失。
2、严格监控仓库应监控药品的购进、管理、出入、更换、清点等情况,使用者应进行签字确认,将保护药物的安全性控制到最低水平。
每次药品出库应有完整的文件记录和鉴定,便于后续审核核实。
三、库存管理1、进出库审核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者应定期审核存储情况有无变化,每次进出库应有专人进行审核,以防止药品被滥用。
2、库存统计应将药品进行统计,并按规定每月定期审核库存状况,以确保库存总量在正常范围内,提高库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库存盘点定期的库存盘点有助于早发现和防止过剩或不足的出现,盘点应有专人负责,使药品安全合理使用,防止药品流失。
总之,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管理是一门科学。
药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储藏,严格遵守管理要求,并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贮存管理体系,定期盘点库存、审核库存情况,以确保药品安全、合理使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漳浦县赤土卫生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一条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三条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四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由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制度第一条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第二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第三条入库验收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专册登记,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使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一种具有药理作用和成瘾性的特殊药物,必须得到严格的管理和安全储存。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储存措施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具体阐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物理保管措施在药品储藏方面,应采用封闭式储藏,储存温度一般为15℃~25℃,在储存环境上,应做到通风、干燥、遮光、防潮、防火等措施,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必须在不同种类的药品中设置专门储存机柜和保险柜,麻醉药品需要专门设定密码或者是智能化刷卡门禁系统,保证安全性。
并且每一批次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情况都应该建立档案,以便于日后查询和管理。
二、人员管理措施在药品管理方面,必须针对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职业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并且制定出勤管理细则,对所有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人员做出出勤规定,将员工的出勤情况纳入卫生监督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药品出入库和库房管理的人员要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做出准确的人员经历情况总结以及背景调查,严禁有脚踏实地的录用行为。
同时,也要加强保密意识,在进出药品环节是否存在泄漏风险上,进行有关情况的掌握和处理。
三、制度管理在药品的制度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各类文件,包括药品配送单、库房出入库单以及药品调配单等,以便于全面掌握每批次的药品储存、配送、调配情况。
对于过期、失效、变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废,并有专人跟进处理相关事宜,保证过期、失效和变质药品的专门回收和管理。
建立专门的药品会议制度,每一年召开两次会议,由相关的科室管理人员、药剂、采购与库房管理人员以及护理人员参加,通过讨论交流,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践中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总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和管理制度是重要的一环,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药品管理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让安全管理和规范使用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医务工作者的实际工作中。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
情况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是医院管理的重要部分。
为了确保这些药品的安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配备保险柜,确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得到妥善保管。
2.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门、窗应安装防盗设施,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
4.配备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夜间定期有专人进行库房安全检查。
5.落实“五专”规定,即双人双锁制度,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药师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
6.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逐笔记录进出情况,确保帐、物、批号相符。
医院在2011年12月8日发布了这些规定,以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储存的有效实施,医院还需要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
这些培训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和救护知识。
此外,还需要进行技能训练,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和军事技能。
这些培训的目的是确保保安人员能够胜任工作,并且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处理问题。
总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是医院管理的重要部分。
通过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进行培训,可以确保这些药品得到妥善保管,从而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麻醉和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说明为使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能够妥善存储,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师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
二、库房内配备四个消防灭火器,在10米范围内有一组消防栓。
三、库房里安装了四个摄像头,红外自动报警设备,全方位监控,夜间定期专人实施库房安全检查。
库房设置防盗门、窗,并且由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做到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五、认真落实“五专”规定,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六、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七、门诊、住院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不得超过本院规定的数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日常用量。
八、处方调配核对人应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拒绝发药。
九、设置专人制定采购、验收、储存、领发、使用、安全管理、报损销毁、处方管理、专项检查、培训考核、病历管理、等相关制度。
十、制明确各岗位接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根据以上十项规定,我院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我院能够得到安全储存保管,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项安全问题万无一失。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规定守则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规定守则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漳浦县赤土卫生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一条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三条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四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由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制度第一条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第二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第三条入库验收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引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一类具有较高药效和潜在滥用风险的药品,因此对其安全储存和管理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措施及其管理制度,以确保其在医疗机构中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
安全储存措施储存环境为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应在以下储存环境中进行储存: - 温度:储存温度应在2℃至8℃之间,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
- 湿度:储存湿度应控制在相对湿度不超过60%的条件下,以防止湿度对药品造成损害。
- 光照:药品应储存在避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以减少光照对药品的影响。
储存容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容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密闭性:容器应具备良好的密闭性,以防止外界湿气、灰尘等物质进入容器内部。
- 不透光性:容器应为不透光材质,避免光线的直接照射,以减少光照对药品质量的影响。
- 耐药品性:容器应选用能与麻醉药品不发生反应的材质,避免容器对药品产生污染或损害。
标签标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容器应进行明确的标签标识,以便识别和管理。
标签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 - 药品名称和剂型:标明具体的药品名称和剂型,以确保正确使用和管理。
- 批号和有效期:记录药品的批次信息和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药品,防止使用失效药品。
- 储存日期:标明药品的储存日期,便于进行药品轮换。
- 储存位置:准确标明药品的储存位置,方便查找和管理。
管理制度负责人员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 -监督和实施安全储存措施:负责人员应监督并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储存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 药品验收和入库管理:负责人员应对麻醉药品进行验收,并进行入库管理,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药品出库和使用管理:负责人员应控制麻醉药品的出库和使用,确保合法使用和防止滥用行为。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说明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
况说明
一、药房设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监控、防火、防盗设施。
二、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登记册。
对药品的验收入库和发放出库进行双人验收并严格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箱,领用部门凭空安瓿领用同等数量的药品,并作严格的登记。
空安瓿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设立过期。
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箱,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进行销毁时,需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宿州三十三医院。
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配置储存规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配置储存规定
处方资格及处方管理
1、执业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2、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借用和配置规定
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置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
1、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病药品。
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
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专人专账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双人验收复核。
4、不合格品处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
专用账册
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入库、出库,必须核查数量,做到准确无误。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为严格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
二、麻醉药品、一级精神药品管理纳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四、麻醉药品、一级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配备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专业制药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六、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七、根据医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药品费用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在到货入库验收时进行检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九、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院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然后询问供应商、处理。
十、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C41-0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细则
1.目的: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的管理。
2.范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过程。
3.内容:3.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储存在专库或专柜,并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及监控设施设备,保证药品的安全,库区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
3.2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待发药品区为绿色;待处理库区、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3.3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高度应适宜,避免损坏药品外包装,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药品不得有倒置及外观不符合规定现象,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整件药品放到托盘上,零散药品放到零货架上,遇到可疑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门沟通采取解决方法。
3.4商品码放原则:3.4.1按照相应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码放药品,做到码放整齐、不倒置,不混批。
3.4.2药品边缘不能超出托盘边缘,高度不超过1.38米(含盘高度),药品码放要压茬,以防药品倒塌,不同货垛应留有间隙。
3.4.3怕压药品应控制堆垛高度,输液、糖浆类药品堆垛不应超过4层;片剂、胶囊类药品堆垛不应超过6层;药品堆垛总高度不应超过1.38米。
3.4.6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堆,拼箱药品单独放置,不得与其他批号药品混垛。
3.4.7除放到零货架上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其它的整箱开箱后都应封箱,若为零头不等封箱并在箱上注明。
3.5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并有明显标志。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严格按公司《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品处理细则》的规定办理。
3.6储存药品的货架、底垫等设施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杂物。
3.7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尘、防霉、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等工作。
3.8每次出入库后,保管员及时在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帐册上登记,并计算结存数量,出入库后保管员应核对剩余数量与账册上的结存数量,每月对库存进行盘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展,麻醉药品在临床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在医疗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但其药性较为不安全,因此储存和管理是至关紧要的。
麻醉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安全、稳定和有效性。
下面就是对麻醉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的实在描述。
1.储存条件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严格规定的条件,包括:(1)储存环境:药品的存放环境应当符合严格规定的要求。
麻醉药品储存的环境应当是安全、凉快、干燥、通风、光线充分的场所。
(2)储存容器:储存容器应当是密闭、不透光、耐酸碱和抗氧化的。
(3)温度:麻醉药品储存的温度必需符合严格指定的要求,通常是在5-25℃之间存放。
(4)湿度:麻醉药品储存时除了要求存放环境干燥以外,还需要避开药品受到潮湿、霉变等影响,储存时应保持药品干燥。
2.配给与发放(1)配给:在药品配给过程中,必需用严密的监管掌控,确保药品调配正确、合法、有效。
麻醉药品的配给必需依照严格的程序实行。
(2)发放:麻醉药品的发放必需进行记录,包括发放药品的名称、编号、数量、用途、发放单位、受领单位、受领人等相关记录。
3.保管(1)责任人员:麻醉药品的保管是由药库管理员负责,同时要建立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的职责。
(2)记录:对于麻醉药品保管过程中的操作、出入记录、库存及使用情况等内容必需进行详实的记录,建立完善的档案。
(3)存储方法:麻醉药品必需进行专门的存放,保证药品的质量,应依照药品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存储。
4.检查和评价为了掌控药品的使用和保管,需要对药品进行检查和评价。
麻醉药品存放的周期必需受到把控,通过药品的摆放和保管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评估,以掌控麻醉药品的使用安全。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类精神药品也是不安全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同样至关紧要。
在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中,应遵从以下几点:1.储存(1)储存设施: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设备必需符合药品的储存标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报告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
况报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报告》,在对全国各地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后发现,目前医疗机构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药品的安全性,也给患者的用药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在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时,发现有些医院的储存设施并不符合相关规定。
一些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设施不具备防潮、通风、防火等基本条件,容易导致药品受潮发霉、易燃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药品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对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并不够规范。
有些医院存在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混用、误用等现象,给患者的治疗带来了风险。
因此,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对于这些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我们呼吁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的管理。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药品的存放标准和要求。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存放安全。
另外,医疗机构要开展相关药品使用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合理性,降低用药风险。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对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
情况的报告显示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的重视。
只有加强对药品储存设施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安全意识,才
能有效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希
望各医疗机构能够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患者的用
药安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安全操作流程,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被盗,确保其安全,特制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在药品仓库里设置全封闭的、用于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库。
专库安装专用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视频监控系统和同 110联网的自动报警系统。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做到专人保管,专帐收付,帐物相符。
3、医院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保管、验收、复核、销售等经营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和直接业务人员应定期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业务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
更换人员时应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严格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指定专人对库区报警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管理。
5、基础设施牢固,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时刻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防卫工作。
6、对报警设施、消防设备实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每月月初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作正常。
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在两个工作日内检修完毕。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警系统安全管理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的报警系统和公安 110 报警系统联网,人员进入麻精药品库自动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指示,显示报警,值班人员要先处理报警现场,然后消除报警声,并积极协助出警人员做好排除故障或相关工作。
2.要注意保护防盗报警设备完好,防止碰撞等人为损坏事故发生。
3. 在探头作用范围内堆放物品时,要注意限制高度、体积,避免造成探测死角影响有效报警。
4.要注意保密,对防盗报警设备安及使用等有关情况,不要让无关人员知道。
5.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仓库管理人员应每天上班入库前关闭110 报警系统,每天下班出库后,开启 110 报警系统,并填写《特殊药品库110报警系统开关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开启时间、关闭时间、系统运行情况、操作人等。
XX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
XX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及相关管
理制度
1、麻醉药品应存放在有安全防盗功能的铁皮箱或保险箱内。
药库应每月盘点一次。
调剂室应每日进行统计。
麻醉药品应按需领用,不得大批领用。
麻醉药品发货时应严格执行双人核对签名制度,并当面点清数量,检查质量,领药人清点验收无误后,方可出库。
2、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教科考核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3、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尿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4、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计量后补办手续。
6、必须备麻醉药品的病区,应专人加锁,每日按处方、空安瓶到病区药房补充被用量,病区药房定期对各有关病区、手术室进行检查。
7、建立麻醉药品的报损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每年报损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医疗科室和药剂科各班组剩余麻醉药品,应办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残留麻醉药品及麻醉药品的空安瓶要及时处理,并进行登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一、引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医疗活动中非常重要的药品类别,它们对于治疗某些疾病、缓解患者痛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其具有成瘾性、毒副作用大、滥用和非法交易等问题,因此,对其安全储存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探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
二、安全储存措施1. 专库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单独储存于专用药品仓库,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专用药品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盗、防火等设施,确保药品安全。
2. 药品分类存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存放,避免相互污染和影响。
同时,应根据药品的稳定性、储存期限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确保药品质量。
3. 严格出入库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出入库应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三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发放、双人核对。
同时,应建立详细的出入库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可追溯。
4. 定期检查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储存条件、有效期、包装完好性等,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5. 防盗措施加强仓库的防盗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设置报警系统、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等,防止药品被盗、被非法交易等事件的发生。
6. 培训和教育对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使用、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药品安全储存的认识和能力,确保药品安全。
三、管理制度1. 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药品安全。
2. 药品追溯制度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
3. 药品安全责任制实行药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确保药品安全。
对违反药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安全储存设施情况说明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安全储存设施情况说明
1、药库和药房设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监控、防火、防盗设施。
2、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登记册。
对药品的验收入库和发放出库进行双人验收并严格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保管人和主任签字、领用部门、验收/领用人签字等。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医院保卫科特别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防范,组织安排人员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区域的巡查,设立巡查点。
4、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箱,领用部门凭空安瓿领用同等数量的药品,并作严格的登记。
空安瓿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5、设立过期、损坏麻精药品回收箱,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进行销毁时,需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院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