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静之与湖畔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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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汪静之与湖畔诗社

摘要:汪静之和湖畔诗社历来少有人研究,即便是建国后的各种版本现代文学史都未把汪静之和湖畔诗社提到或只是一笔带过,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梳理汪静之和湖畔诗社的关系及其创作,还原他们真实的历史地位和应有的功绩。

关键词:汪静之;湖畔诗社;比较研究

自从胡适先生的《尝试集》开了中国白话诗的先河后,新诗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新诗从“五四”运动起便进入了它的第一个繁荣期。期间曾出现了一大批优秀诗人,由此也诞生了许多的诗歌社团及流派。汪静之便是其中最早露出头角的青年诗人之一。

汪静之(1902-1996),我国现代著名作家、诗人。他从小勤奋好学,谙熟古典诗歌。青年时在学校受到《新青年》新思潮影响,开始学写白话诗文。20岁认识应修人,相互通信,成为诗友。1922年,汪静之介绍潘漠华、冯雪峰和应修人认识。四人满怀着对文学纯真的爱走到了一起。应修人将他们的61首诗歌合在一起编成了一册合集,诗集提名为《湖畔》。《湖畔》是我国新诗史上继《尝试集》、《女神》、《草儿》、《冬夜》之后的第五本新诗作。同年夏,汪静之的力作《惠的风》出版,一发行便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先后再版6次。

《湖畔》诗集出版后,得到众多大家的赏识。周作人在短文《介绍小诗集》中以文学前辈的身份给他们以鼓励,朱自清在《文学旬

刊》第39期发表《读诗集》一文,既肯定了冯雪峰和他的少年诗友们诗作清新、缠绵的风格特色以及形成这种风格的原因,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他们的诗作的不足。

湖畔诗社于1922年4月在杭州成立,它是五四运动的产儿,其前身是晨光社,受到朱自清等文学前辈的指点,起名于汪静之的诗《晨光》。湖畔诗社没有固定的组织和章程,其成员绝大多数是浙江第一师范学校的学生。除了最初成员汪静之、潘漠华、冯雪峰、应修人外,魏金枝、谢旦如(澹如)、楼建南(适夷)等人后来也加入了“湖畔诗社”,他们经常在一起探讨诗歌,畅谈理想,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此后又追认柔石为社友。湖畔诗社出版了潘漠华、冯雪峰、应修人、汪静之四人的诗歌合集《湖畔》(“湖畔诗集”第一集)。1922年9月出版了汪静之的诗集《蕙的风》。1923年12月,出版了潘漠华、冯雪峰、应修人三人的诗歌合集《春的歌集》(“湖畔诗集”第二集)。1924年冬,魏金枝、谢旦如加入诗社。魏金枝编的《过客》定为“湖畔诗集”第三集,但因故未能出版。1925年,谢旦如的《苜蓿花》作为“湖畔诗集”第四集出版。他们在上海创办文艺刊物《支那二月》,共出版四期。湖畔诗社1925年“五卅”运动后基本停止了活动。1927年汪静之出版了《寂寞的国》,这已经是湖畔诗社的余绪了。他们的作品以抒情短诗为主,表现了新文学运动初期刚刚挣脱封建礼教束缚的天真烂漫的青少年对美好自

然的向往和对幸福爱情的憧憬,独具一种单纯、清新、质朴的美。

朱自清说:“真正专心致志做情诗的,是‘湖畔’的四个年轻人。他们那时候差不多可以说生活在诗里。潘谟华氏最凄苦,不胜掩抑之致;冯雪峰氏明快多了,笑中可也有泪;汪静之氏一味天真的稚气;应修人氏却嫌味儿淡些”(《〈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扼要地道出了各人诗作的特色。

从新诗发展的历程来考察,湖畔诗社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主要是爱情诗。如朱自清所说:“中国缺少情诗,有的只是‘忆内’、‘寄内’或曲喻隐指之作,坦率的告白恋爱者绝少,为爱情而歌咏爱情的没有。这时期的新诗做到‘告白’的第一步,《尝试集》的《应该》最有影响,可是一半的趣味怕在文字的缴绕上。康白情氏《窗外》却好。但真正专心致志做情诗的,是‘湖畔’的四个年轻人。”胡适的《应该》、鲁迅的《爱之神》、郭沫若的《venus》、刘半农的《教我如何不想她》、俞平伯的《怨你》、康白情的《窗外》等都是较早用白话形式写成的爱情诗。但这时的爱情诗数量少,影响不大。湖畔诗社四个年轻人正是在五四新思潮的影响下,挣脱了封建束缚,放声歌唱爱情,突破了前辈诗人的范围。就此来说,胡适、郭沫若、康白情等人也不能和他们相比,这缘于彼此的心境不同,年龄不同。湖畔诗人毕竟在青春之际,他们的心灵更活泼开放些。所以冯文柄说,湖畔诗人“那时真是可爱,字里行间没有染一点习气,这是最难得的。他们的幼稚便是纯洁。”他们的诗是“没有沾染旧文章习气老老实实的少年白话新诗”可以说,正是湖畔诗派的崛起,

中国诗坛才有了真正现代意义的情诗。他们的爱情诗在诗坛具有不可多得的意义,我们评价湖畔诗社的爱情诗,一是要充分看到它在中国爱情诗发展中的地位,及其在艺术上的独创性;二是要看到它所表现的追求恋爱自由、个性解放的思想感情在客观上所具有的反封建的历史意义。但是,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是不会悄然消失的。湖畔诗人的爱情诗一露面,在受到进步人士欢迎的同时,受到了封建卫道者的攻击和责难。胡梦华首先发难,发表《读了〈蕙的风〉以后》一文,指责湖畔诗派的爱情诗“做的有多么轻薄,多么堕落!是有意挑拨人们的肉欲呀?还是自己兽性的冲动之表现呀?”,又说“不可以一定说是他替淫业作的广告,但却有故意公布自己兽性冲动和挑拨人们不道德行为之嫌疑”。还有人把他们的诗称为“诗坛上的一颗炸弹”,极力否定《蕙的风》和其他湖畔诗人的作品。为此,鲁迅、周作人、章洪熙等著文肯定湖畔派诗人的创作。鲁迅在1922年发表了《反对“含泪”的批评家》,揭露胡梦华那种罗织罪名的锻炼周纳手段,及其文章的自相矛盾,逻辑混乱,无识乱言等;同时还指出,“批评文艺,万不能以眼泪的多少来定是非”。周作人的文章,阐明了什么是不道德的文学,其他文章也从不同角度批评了胡梦华。周作人还专门做了《情诗》一文,指出汪静之《蕙的风》倘若由传统的权威看去,不但有不道德的嫌疑,而且确实是不道德的了,但是这旧道德上的不道德,正是情诗的精神,“所以见了《蕙的风》里‘放情的唱’,我们应该认为这是诗坛解放的一

种呼声。”同时,胡适、朱自清、刘延陵还为《蕙的风》作序,周作人向诗坛介绍《湖畔》,应修人向周作人请教诗艺,汪静之于1921年寄诗给鲁迅,鲁迅回信鼓励他写恋爱诗等等,都说明湖畔诗派的爱情诗创作是新诗坛的一个新鲜事物,得到了新文学阵营的首肯与支持。但是,新文学内部也给湖畔诗派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文研会致力于“文学与革命”关系的探讨,提倡“血与泪”的文学,而爱情诗就与此格格不入了。应修人曾致信周作人说:“给《小说月报》《文学旬刊》乱闹血与泪的文学,闹得我们胆子小了许多”(《修人书简》)。朱自清则为他们辩解鼓气,指出血与泪的文学虽是“当务之急”,“却非‘只此一家’”,“因为人生要求血与泪,也要求美与爱,要求呼吁与诅咒,也要求赞叹与咏歌,二者原不能偏废”(朱自清《蕙的风?序》)。湖畔诗派没有为“血与泪”的文学主张所约束、左右,表现出题材选材的自由性和诗歌创作的自主性。湖畔诗派不仅突破了诗歌传统与传统诗教的束缚,而且突破了早期新诗的题材范围,另辟蹊径,别创新格,为中国新诗领域的拓展作出了其他诗派不可替代的贡献。

如前所述,湖畔诗歌以颂扬爱情,歌咏大自然为主,在当时不仅引起了一场“文艺与道德”的论争,也触及了“文艺与人生”的问题,而后者显得比前者更为复杂,对湖畔诗社的潜在影响也更大。这就注定了湖畔诗人不可能长久的沉醉在“美与爱”的歌咏中。他们毕竟都是热血男儿,都期望在时代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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