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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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透视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人关系

“天人关系”,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主要讨论的是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由此并进一步讨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的关系问题。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天”和“人”是两个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天人关系”问题是历史上我国哲学讨论的最重要的问题。司马迁说他的《史记》是一部“究天人之际”的书;董仲舒答汉武帝策问时,他讲的是“天人相与之际”的学问。宋朝的思想家邵雍说的更彻底:“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常言道:如果做学问不讨论天人关系,那就不能叫做学问。今天我们通过天人关系的学习,可帮助大学生树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大宇宙观念,突破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即面向“人”,关注人的命运和处境,把伦理道德作为哲学思考的重点,并且把道德观与世界观、认识论交织在一起,确立“人道”和“天道”的关系。总体上形成了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即:“天人相分、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思想。

一、天人相分

这个观点的主要代表性人物是荀子。荀子是先秦儒学的发展史上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哲学家,他虽然被认为是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儒,但是,很显然他和孔子、孟子不同,而且在整个儒学的发展史上地位都不是很高,常常被认为是儒家的歧出,也就是说是一个离经叛道者。譬如说,在人性问题上,儒家的主流是主张人性善的,而荀子则认为人性是恶的;同样在天人关系上,主流的儒家是主张天人合一的,但是荀子则主张天人相分的思想。在历史上,荀子的思想曾经在文革时期得到重视,因为从哲学的党性原则,即唯物和唯心的角度来讲,荀子被划分在了唯物主义的阵营,而且一个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今天要讲的关于天人相分的观点。

(一)天人各有其职

荀子认为,自然界(天)和人各有不同的职分:自然界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不能用自然现象来解释社会治乱;人的职分在于建立合理的社会秩序,利用规律来控制自然,获得自由。荀子说到:“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礼论》)表明天地万物的生

产发展,绝不是由上帝或者是某种精神力量创造的,而是由天地、阴阳交接所引起的;“辨物”和“治人”之类的意识活动只有人类才有,自然界是离开人们的意识活动而独立存在的;天并不因为人们厌恶寒冷而取消季节,地也并不因为人们厌恶而缩小面积。“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论》)自然界的运行有其恒常的规律,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荀子特别强调了自然现象的变化不能决定社会的治乱。他说:“日月星辰的运行,春夏秋冬的变化,在大禹治水和夏桀统治时期都是一样的,但是大禹能把社会治理的很好,而夏桀时期则造成大乱,可见治乱并不是由天决定的”(“治乱非天也”《天论》)这就有力的驳斥了把国家兴亡、社会治乱归结为“天命”的思想。

(二)制天命而用之

荀子在“明于天人之分”思想的基础上,还进一步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在荀子看来,虽然自然界(天)的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但是人类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去改变自然,为人类造福。他坚决反对人在自然面前无所作为、消极等待的态度。他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天论》)意思是说把天看的很高大而仰慕它,不如把天当作物来制服它;顺从天而颂扬它,不如掌握它的规律来利用它。在这里,荀子肯定了人类具有掌握规律、改造自然的主观能动性。

二、天人感应

天人感应的思想主要是由汉代哲学家董仲舒提出来的。其基本的观点就是认为人是仿效天的形象而产生的,人是天的副本,而天是人的“曾祖父”。因此,人与天是同类的。而“同类”事物之间会出现相感相动的现象。所以,天与人之间也存在相互感应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天人感应”。

董仲舒认为“天人感应”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从个人的角度看,有些人一遇到阴雨天气就会出现腰酸背疼的现象,特别是身体曾经受过伤的地方,会酸痛的格外厉害,董仲舒说,这是因为上天和人体都有阴阳。在阴雨天气,天的阴气会占上风;人体内的阴气因为与天的阴气同类,就会发生感应。由于感应主要在人体阴气比较集中的腰膝和旧患之处,所以人就会出现相应的症状。

当然,“天人感应”的主要表现在人类社会的治乱与天道运行之间的关系上。具体来说,人类社会的治乱兴衰状况会影响到天道的运行;反过来,天也会通过

灾异或者是祥端来体现它对人间社会治理情况的评判。这集中体现在董仲舒的“谴告”思想上:

“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天地之间除了那些正常的现象之外,有时还会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小的异常称之为“灾”,大的异常称之为“异”。一般的情况是“灾”先出现,“异”随后而来。董仲舒认为,这些“灾”和“异”都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他们是天对人间的警告。上天一直关心着人类社会的治理情况,如果人间国家的统治出现了一些小的过失,天就会降下水、旱之类的灾害来“谴告”之;如果“谴告”了人们还不知道改正,天就会降下日蚀、月蚀之类的怪异现象来“惊骇”之;倘若仍然无济于事,就只能说明人类是咎由自取,天将革掉他的命。所以,在董仲舒的体系里,灾异不再是自然的、无意义的现象,而是天意对人间治乱的关心和干预的象征。但是,董仲舒的本意,是要借助上天对人间帝王起限制、威慑与警示的作用。

推而广之,天不仅会降下灾异现象来谴告人间统治的过失,同样会降下祥瑞之兆来预示有德者的兴起。所谓“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同类相动》),天对人间统治的干预是全方位的。而从源头上讲,“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天实际是根据人类社会治理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反馈。因此,董仲舒的“天人感应”乃是一个人作用于天、天作用于人的循环系统。

三、天人合一

相比较天人相分,和天人的感应的思想来说,天人合一在中国哲学史上是一种占据主流地位的思想,这一思想不仅反映在儒家思想中,也反映在道家思想中。

天人合一的思想首先肯定了人在自然界中的重要地位。儒家的《周易大传》以“天”“地”“人”为“三才”;道家的《道德经》以“道”“天”“地”“人”为“四大”。可以说,不论是“三才”还是“四大”,都是把人看作是与天地万物并存共荣的重要实体。不仅如此,人还是“天地之心”,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所在。《礼记·礼运》说:“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董仲舒也说:“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地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弟,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春秋繁露·立元神》)张载进一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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