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7.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7 制度8: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不断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一般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秘书、部门级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

时间衡量的员工;

(二)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工作的员工;

(三)其他因业务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所在公司应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公司对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但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七条加班管理原则

(一)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公司和员工不得擅自

延长工作时间。

(二)如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三)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七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加班审批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填写《加班审批表》,由所在部门领导会同人力资源部门核准。

(二)各部门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处置未能在加班前办理审批手续的,须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加班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未办理加班审批手续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做加班处理。

第十二条加班时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加班结束后,员工

须做好加班登记,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确认员工加班时间。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核对员工加班情况,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或提请部门安排加班员工补休。

第十四条加班费用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员工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加班补休

(一)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安排相等时间补休。

(二)加班时间满4小时的可补休半天,满8小时的可补休1天。补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并应在加班后一月内休完。

(三)凡需补休的员工应办理请假(调休)手续,并经所在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六条考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考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坚

守工作岗位情况。考勤工作的管理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领导,经常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严格考勤、严格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所在公司的考勤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部门出勤情况,协助各部门做好考勤工作。

第十七条以部门为单元建立考勤登记制度。考勤表是各部门出勤情况的主要依据,应如实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不得任意涂改,以保证其真实性、严肃性、准确性。

第十八条各部门应指定考勤员负责考勤,考勤员应由责任心强、办事公道、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同志担任,其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掌握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

(二)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考勤;

(三)妥善保管各种假条、证明等原始凭证;

(四)按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送每月考勤表和有关原始凭证;

(五)定期向本部门员工公布考勤情况。

第十九条考勤方式,可采用电子门卡系统、考勤机等考勤设备,或手工考勤等方式进行考勤。

(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的考勤方式:

在交银金融大厦办公的员工,采用电子门卡系统考勤,员工

上下班时须到指定刷卡地点考勤。不在交银金融大厦内办公的员工,由部门考勤员严格实施每日手工考勤。

(二)分公司的考勤方式,由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采用电子门卡系统考勤的员工因未携带门卡、遗失门卡等原因没有实施门卡考勤的,应主动到本部门考勤员处登记上下班时间,并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考勤种类设置

(一)出勤;

(二)缺勤(包括迟到、早退等);

(三)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年休假、学习考试假、公假、加班补休等);

(四)公务外出;

(五)加班。

第二十二条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考勤或签到。

第二十三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作息制度,按时出勤,并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完成本职工作,不得占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各级机构均应按月或定期考勤。

(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为按月考勤,月度考勤起讫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部门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