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大药房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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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强化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有效地
控制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购、存、销行为。
2、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新版《GSP》
3、范围:适用于公司购进的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
4、职责:综合业务(采购、配送)部、储运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实施。
5、内容:
5.1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概念:此类药品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
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以下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其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
5.2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对人员要求
5.2.1企业负责人应有较强的法制观念,掌握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5.2.2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出(入)库验收、签订买卖合同等。经营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责任人应具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5.3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购进管理
5.3.1购进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
5.3.2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采购工作,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
5.3.3采购部专人负责审核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审查,符合要求的给予购进。按GSP的要求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实记录等;
5.4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质量验收管理
5.4.1对购进的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的《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货到后立即验收。
5.4.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短少、破损,应报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5.4.3查验货物无误后由验收员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随货同行单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及时返回供货方。
5.5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养护管理:
5.5.1养护工作执行本企业的《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5.5.2药品养护人员每月对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进行养护一次。
5.6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配送管理: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只能向本公司各连锁门店配送。并跟踪核实药品到门店情况,核实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备查。
5.7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出库复核管理: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出库时,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认真核对实物与配送出库单是否相符,并确保药品送达连锁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