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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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职务、职称发生变化者,校内津贴自任命(聘任)下月起按新职务、职称发放;离岗者自离岗当月起停发校内津贴;离任、退休和调出人员按实际在岗的月份计发;解聘、辞聘、拒聘、未聘人员自决定下个月起停发校内津贴;新调入人员,自上岗后下月起计发校内津贴。
(八)校内岗位津贴按12个月计发。
六、附则
(一)实行本办法后,学校原校内津贴发放办法自行停止;以往规定与此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1个自然班分三组:授课1学时×0.55。
(三)实践教学(包括临床见习、校内实习、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教学环节)。
1.医院临床见习(每组规定1人见习带教);
1个自然班分四组,见习1学时×0.6。
2.校内实习、毕业设计;指导学生专业实习,全面负责课题的准备、指导并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的实习指导带教,按10标准学时/生计算;文科类及无课题、无毕业论文答辩的实习带教,按5标准学时/生计算,指导教师带教学生数不能超过学校《济宁医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学生数,超出部分按1/2计算工作量。
三、二级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指导意见
(一)每学期末各学院参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外的其他人员及教学人员兼做党务、行政工作人员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教研室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1/2,其学时数按1学时×0.5计算学时。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量参考系数。
助教:学时数×1.0;
5.管理、工勤岗位津贴;
6.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二)校内津贴发放范围。
学校事业编制计划内的在岗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承包经营单位人员校内津贴自行支付(餐饮、产业中心)。
三、校内津贴分配办法与程序
(一)校内津贴分配办法。
各二级学院(除继续教育学院,含各自教学、实验、管理、工勤等全体人员)教职工津贴分配在学校核拨经费内,参照学校分配指导原则制定各自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批。其他各类人员津补贴,依照本办法由学校统一分配。
济医院字〔2009〕6号
济宁医学院
校内津贴分配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将校内津贴分配与教职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和贡献相结合,使之更好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办学效益。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校内津贴分配原则
(三)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降一级标准发放。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发校内津贴。
(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由于工作失职、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减发、扣发或停发其校内津贴。
(六)事假、病假、产假期间不享受校内津贴。旷工人员:每旷工1天扣发1个月的校内津贴;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扣发半年的校内津贴;连续旷工7天及以上的,扣发全年的校内津贴。停岗、待岗、擅自离岗人员不享受全年校内津贴。
场地教学一个自然班分两组(男生、女生各一组)授课1学时×0.7。
(二)实验教学(包括备课、授课、实验操作、辅导、答疑、批改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环节)。
实验课教学规定每班分两个实验组,每组1名教师带教,若有特殊情况,报请分管院长同意。
1个自然班:授课1学时×0.75;
1个自然班分两组:授课1学时×0.65;
使用英文原版教材讲授的双语教学授课按1学时×2.0计算。
2.研究生课程:
理论授课1学时×1.5;实验课1学时×0.75。
3.留学生课程(全英文授课):
理论授课1学时×5.0;实验课1学时×2.0
4.体育课程:
理论授课工作量计算同本、专科课程;
场地教学一个自然班授课1学时×0.9;
场地教学两个自然班女生合堂,男生分别上课1学时×0.8;
附件2:
科研课时津贴管理发放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逐步完善科研奖励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科研课时津贴是把科研劳动量折算成标准科研课时(每标准科研课时津贴为16元)计发的科研津贴。津贴发放到课题组,由课题组长根据每位成员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科研课时津贴包括科研项目课时津贴、发表、收录论文课时津贴、出版著作课时津贴、科研奖励课时津贴、职务发明专利课时津贴六大类。
(五)实验人员的津贴发放根据工作量、难易程度、劳动强度等因素的差异性区别对待。
(六)教务处负责审核全院教学工作量(含本、专科、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等)。
四、教育科研课时津贴发放参照科研课时津贴管理发放办法执行,精品课程、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课时津贴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校内津贴分配计算程序。
1.根据学校津贴分配总量,测算确定校内教师(不含临床教师,下同)平均津贴数额(X)。校内教师人数*X+其他在岗人员人数*X*85%+科研津贴+生活补贴+临床教师及各附院(含教学医院)的课时津贴=总量。
2.计算每标准课时津贴数额(Y)(Y取整数)。0.8*Y*见习期人员课时总数+Y*助教课时总数+1.3*Y*讲师课时总数+1.6*Y*副教授课时总数+2.0*Y*教授课时总数=X*校内教师数(不含临床教师及各附院、教学医院的课时)。
(三)二级学院以外其他人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在总量内按各职务标准系数分配。
1.管理(含兼职)、工勤岗位各职务相应系数见下表:
职务
正院级
副院级
正处
实职
副处
实职
正科实职
副科实职
科员工勤人员
见习
人员
系数
5.0
4
3
2.5
2
1.5
1
0.6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各职务相应系数见下表:
职 务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助理级
见习人员
地市级
重点
200
指市、地科技局等重点项目。
一般
50
指市、地科技局等面上项目。
3.横向科研项目课时津贴按实际拨付到我院的科研经费计算课时,不包括项目级别课时。
4.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课时津贴为:每1千元折算为5个标准课时。
5.凡属于科研项目课时津贴发放范围的项目在科研经费划拨到学院后,在项目按合同(或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并由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签发《结题报告》或《鉴定(评议、验收)证书》后发放津贴。延期完成者不再发放课时津贴。
讲师:学时数×1.3;
副教授:学时数×1.6;
教授:学时数×2.0。
(三)教师兼职补助教学工作量。鉴于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秘书负责教学资料的编制、教学任务的分配及其他各项教学事务,故给予一定的补助。
1.教研室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实验室主任每年每人补助600元;
2.教研室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实验室副主任每年每人补助500;
3.教研室秘书每年每人补助400元;
4.对身兼数职务教师,以最高一项计算。
(四)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要体现课堂教学质量。教师津贴发放体现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评议优秀率在95%(含95%)以上者,按1学时×1.5计算;课堂教学评议优秀率在40%(含40%)以下者,按1学时×0.5计算(2009年起教学评议优秀率低于50%者不计发课时津贴)。
(三)学校核拨。
对各二级学院校内津贴总量核拨由以下四部分组成:①教学津贴按标准课时数、职称系数、标准津贴计拨;②实验津贴按人数、职称系数计拨;③其他岗位津贴按人数、职务系数计拨;④其他津贴。
四、校内津贴核算标准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标准课时计算,其计算方法见附件1。
(二)教师外各类人员岗位津贴,以校内教师平均津贴的85%计算。
(一)按劳分配,讲求效率,体现公平;
(二)向教学岗位和科研成果倾斜;
(三)体现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差异性;
(四)津贴分配与岗位职责一致性;
(五)实行二级分配;
(六)津贴总量与学校财力相协调。
二、校内津贴类别与发放范围
(一)校内津贴类别。
1.教学岗位津贴;
2.实验技术岗位津贴;
3.科研津贴;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教学、实验以外人员);
二、发表、收录论文课时津贴
1.凡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且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2千字以上的学术论文给予课时津贴。每篇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30标准课时、每篇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10标准课时、在其它论文上(有CN或ISSN刊号的)发表的论文按3标准课时核发津贴。如该论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有影响因子,则该论文的科研课时计算办法为:标准课时+(影响因子×100标准课时)。
(二)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8年度校内津贴分配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科研课时津贴管理发放办法
济宁医学院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
每学期由教务处下达教学计划内的本科、专科、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的理论、实验、见习、毕业环节等教学环节计算课时。
2.凡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且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下列国外权威检索收录机构收录者,一类按每篇500标准课时、二类按每篇10标准课时核发科研课时津贴。
一类权威检索收录机构: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工程索引》(EI)、美国《科技会议录索引》 (ISTP)。
3.计算实验人员津贴。①人均数=X*85%;②总量=X*85%*全校实验人员数。
4.计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工勤人员津贴。①人均数=X*85%;②总量=X*85%*全校此类人员数。
5.计算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①离休人员X*85%*70%;②退休人员X*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5%*50%。
6.核算科研津贴,其计算方法见附件2。
级别
分类
标准课时数
备 注
国家级
重点
1400
指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重点项目。
一般
1200
指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面上项目。
省部级
重点
800
指国家各部委、省科技厅等部门重点项目。
一般
600
指国家各部委、省科技厅等部门面上项目。
厅级
重点
400
指省属各厅局重点项目。
一般
300
指省属各厅局面上项目。
学术著作、教材类别
标准课时
学术著作(著)、国家级规划教材
800
学术著作(编著)、省部级规划教材
500
其它学术著作、教材、配套辅助教材、工具书、翻译作品、电子出版物等
100
一、科研项目课时津贴
1.科研项目是指我院承担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或其科研主管部门下达的纵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软科学、教学科研项目。我院协作的、划拨有专项科研经费的横向科研项目亦属此范围。
2.纵向科研项目课时津贴计算方法为:项目级别课时津贴+经费课时津贴
上级科研项目根据计划下达部门的不同分为国家级、部级、省级、厅局级、地市级五个级别,各级别对应的课时标准见下表:
系数
2.5
2
1.5
1
0.6
(四)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离休人员:按照教学以外人员平均津贴的70%计发。
退休人员:按照教学以外人员平均津贴的50%计发。
五、有关规定
(一)管理(含兼职)岗位按照实际任职的管理岗位对应,不与专业技术职务挂钩;政治辅导员与专业技术职务挂钩。
(二)教师教学课时津贴分配与个人教学质量挂钩,办法见附件1。
二类权威检索收录机构: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英国《科学文献》(SA)、美国《医学索引》(IM)、美国化学文摘(CA)、俄罗斯《文摘杂志》(PЖ)、日本《科学技术文献速报》、荷兰《医学文摘》(EM)、美国《生物学文摘》(BA)。
三、出版学术著作课时津贴
凡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主编、且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教材、配套辅助教材、工具书、翻译作品、电子出版物、科普读物等折算的标准课时如下表,以10万字为计算基数,每增加10万字上浮20标准课时。
二、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计算办法
(一)理论教学(包括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阅卷等教学环节)。
1.本科、专科一般性课程:
一个自然班1学时×0.9(无重复课1学时×1.1);
二个自然班1学时×1.0(无重复课1学时×1.2);
三个自然班1学时×1.2(无重复课1学时×1.4);
四个自然班1学时×1.4(无重复课1学时×1.6);
3.研究生导师课时津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指导学生课题课时津贴按所指导学生的年级不同核发不同的课时津贴。课时津贴核发到导师组,一年级按每年50标准课时/生;二年级按每年140标准课时/生、三年级160标准课时/生计算(其课时不再乘以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量系数)。
(四)教学计划外开放性实验项目课时津贴一个实验项目按30标准学时计算(不包括不计算工作量的开放性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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