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何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有以下职责: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3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4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5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6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推行检察官责任制的核心是“放权”即打破传统办案机制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但责任无人负责、错案责任无人承担的现象,赋予检察官一定的独立办案权,强化检察机关的司法性。实践证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启动和推进有效地推动了检察制度改革的总体进程,其实施有利于落实检察院内部竞争机制,有利于发挥检察官的主观能动性,强化了工作责任,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实践也证明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践工作的迫切需要。但由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仍有大量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需要研究和探讨,实践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导致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没有发挥

其应有的作用。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核心问题——责权的统一。首先追求责权利的统一是实行改革的初衷但结果却暴露出了权责难以对应,风险和利益难以一致的问题。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关键在于“放权”,而赋予检察官多大的权力才能保障其充分地行使职权是实践中难以把握的问题。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应承担多大的责任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各地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研究地也不到位,导致出现实体、程序方面的违法问题仍然没有由检察官承担相应责任的现状存在。再次在享有权力承担责任的前提下要给予检察官相应的待遇无法落实,行政职级、津贴都不能兑现,交通、通讯方面无物质保障,利益机制难以有效运作这些都已经严重地阻碍了检察官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针对目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各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要提高认识,明确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推行对检察改革的重大意义,真正地予以落实与完善。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六项公诉改革中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重要的一项,其推行的重大意义表现在工作效率提高了,以往办案中请示、汇报、讨论的烦琐程序没有了,超审限办案的顽疾解决了,办案人员责任心明显增强。以往是审而不定、定而不审、责任集体担的状态,现在责任明确、具体迫使办案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案件质量,提高了选任优秀的检察官承办案件赋予其一定的职权,要

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良好的政治素质加过硬的业务素质结果一定是办出“铁案”,检察官的风采得以展现。

二、加强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检察人员的基本素质是指检察人员从事检察工作的政治素质、作风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身体素质的总和。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检察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是调整检察人员各种社会关系的道德规范的总和,是用来评价检察人员行为的善与恶、荣与辱、真与假、公与私的道德标准。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守法遵纪,清正廉明;刚正不阿,护法为民。检察人员的基本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在选拔条件和程序上把好关。注意数量的限制,宁缺毋滥、以高标准的原则选拔优秀的检察官。坚持的原则应是成熟一个任命一个。作为检察官除应当具备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一定的公诉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情操。

四、正确地界定检察官的职权真正“还权”于检察官。有些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在行政、业务上仍受科长领导案件,件件请示、汇报、讨论。是否所有的公诉权限一律下放,检察官的权力应如何界定,其与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副检察长的职权如何界定,一直是理论界探讨实践中苦恼的难题。笔者认为应将检察官的职权分为决定权和建议权享有的决定权有起诉权、退补权、适用简易程序建议权、延期审理权、口头纠正违法权建议权有追究漏犯、漏罪的建议权、变更强制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