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理论.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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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 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 保险标的的保险。
2、第三者是谁?
“第三者”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双方(被保险人 与保险人)以外的人(自然人和法人)。
3、什么是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主体对违反合同、侵犯他 人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行为应当承 担的法律责任,即为民事责任。
3-3、侵权责任的分类
特殊侵权行为--又叫间接侵权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的特点是,损害不是由责任人自己造成,而是
由他人行为或是行为以外的事实所造成。但因责任人与该行 为或事实有特殊的法律关系,因而责任人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是建立在无过错的原则上。一 般都由法律直接规定哪些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如: ★ 职务侵权 ★ 环境污染 ★ 产品质量
1-2、公众责任险的种类
电梯责任保险(Elevator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被保险人的电梯在运行期间造成乘客的人身伤亡或财 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它可以专项独立承保,也可以归 入场所责任保险之内附加承保。
个人责任保险(Personal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自然人或其家庭成员因其作为或不作为而对他人的身 体或财物造成损害,并因此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责任保险理论与实务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非水险事业部
内容提要
一、与责任保险有关的几个概念 二、几种主要的责任保险 三、责任保险承保要点 四、责任保险理赔要点和案例分析
一、与责任保险有关的几个概念
1、什么是责任保险? 2、第三者是谁? 3、什么是民事责任?
1、什么是责任保险?
1-3、公众责任险的种类
承包人责任保险(Contractor’s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承包人在进行承包(揽)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其他作业时 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分承包人也可作为共同被 保险人,而且受交义责任条款保障。
承运人责任保险(Carrier’s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承运人在运输乘客、货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害所承担 的赔偿责任。这种责任是合同责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 只有在主观上有过错时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疏忽) 两种。
3-2、侵权责任的分类
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
一般侵权行为--又叫直接侵权行为,是行为人自己故意或因 过失(疏忽)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这样 造成的损害应当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 ★ 侵犯财产所有权 ★ 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 ★ 侵害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 侵犯知识产权
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只对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造成他人财 产、人身损害的行为,是违反民事法律的,那么行为人就有民事责任。 反之,如果行为是合法的,就没有。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损害的发生须是由行为人的 违法行为所引起。违法行为是引起损害事实发生的因,损害事实是违法 行为造成的果。
特征: 一、致害人所损害的对象不是事先约定的某个人; 二、损害行为是对社会大众利益的侵犯。
法律依据--各国的民法,如英美的普通法,德国的民法 典,和单行法规,如英国的旅馆所有人法、美国的侵权行 为法等。在我国,《民法通则》是规范民事关系的基本法。
1-1、公众责任险的种类
场所责任保险(Premises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固定场所(房屋、建筑物及其设备、装置等)因存在 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内进 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 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场所责任保险是公众责任保险的最主要险种,适用于几乎 所有场所。 如:办公楼、商店、商场、宾馆、餐饮场所、 车库、小学校、幼儿园、展览馆、剧院、公园、娱乐场所、 游乐场、动物园、工厂等。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叫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 人因过错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条件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的民事责任又叫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 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权利损害所应当承担 的民事责任。
3-1、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
有损害事实:这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后者包括对人的精神损害及 与人身相联系的财产权利(如专利权)的损害。
★ 高危作业损害(被掉落的高压电线烧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伤)
★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
★ 饲养的动物侵权(被小区内的小狗咬伤) ★ 高空坠物(被小区内落下的花盆砸伤)
二、几种主要的责任保险
1、公众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保险 3、雇主责任保险
1、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由于疏忽或过失 等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依法由致 害人承担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2-2、产品缺陷的种类
设计上的缺陷(热水器)
制造装配上的缺陷 开发上的缺陷 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
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1-4、公众责任险的种类
其他责任保险种类举例:
仓库管理人责任保险 码头责任保险 受托人责任保险 高尔夫球员责任保险 房屋主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核设施责任保险 机场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险
产品责任保险承保因产品缺陷引起的事故,导致消费者、 用户或其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制造者、销售者 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
2-1、产品缺陷
产品有缺陷是确定产品责任的前提条件。产品没有缺陷, 就没有产品责任。所谓缺陷,是指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性 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标准,或违反明示 担保或默示担保而形成的,其结果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的产品瑕疵。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 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 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2、第三者是谁?
“第三者”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双方(被保险人 与保险人)以外的人(自然人和法人)。
3、什么是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主体对违反合同、侵犯他 人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行为应当承 担的法律责任,即为民事责任。
3-3、侵权责任的分类
特殊侵权行为--又叫间接侵权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的特点是,损害不是由责任人自己造成,而是
由他人行为或是行为以外的事实所造成。但因责任人与该行 为或事实有特殊的法律关系,因而责任人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是建立在无过错的原则上。一 般都由法律直接规定哪些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如: ★ 职务侵权 ★ 环境污染 ★ 产品质量
1-2、公众责任险的种类
电梯责任保险(Elevator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被保险人的电梯在运行期间造成乘客的人身伤亡或财 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它可以专项独立承保,也可以归 入场所责任保险之内附加承保。
个人责任保险(Personal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自然人或其家庭成员因其作为或不作为而对他人的身 体或财物造成损害,并因此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责任保险理论与实务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非水险事业部
内容提要
一、与责任保险有关的几个概念 二、几种主要的责任保险 三、责任保险承保要点 四、责任保险理赔要点和案例分析
一、与责任保险有关的几个概念
1、什么是责任保险? 2、第三者是谁? 3、什么是民事责任?
1、什么是责任保险?
1-3、公众责任险的种类
承包人责任保险(Contractor’s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承包人在进行承包(揽)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其他作业时 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分承包人也可作为共同被 保险人,而且受交义责任条款保障。
承运人责任保险(Carrier’s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承运人在运输乘客、货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害所承担 的赔偿责任。这种责任是合同责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 只有在主观上有过错时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疏忽) 两种。
3-2、侵权责任的分类
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
一般侵权行为--又叫直接侵权行为,是行为人自己故意或因 过失(疏忽)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这样 造成的损害应当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 ★ 侵犯财产所有权 ★ 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 ★ 侵害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 侵犯知识产权
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只对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造成他人财 产、人身损害的行为,是违反民事法律的,那么行为人就有民事责任。 反之,如果行为是合法的,就没有。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损害的发生须是由行为人的 违法行为所引起。违法行为是引起损害事实发生的因,损害事实是违法 行为造成的果。
特征: 一、致害人所损害的对象不是事先约定的某个人; 二、损害行为是对社会大众利益的侵犯。
法律依据--各国的民法,如英美的普通法,德国的民法 典,和单行法规,如英国的旅馆所有人法、美国的侵权行 为法等。在我国,《民法通则》是规范民事关系的基本法。
1-1、公众责任险的种类
场所责任保险(Premises Liability Insurance) 承保固定场所(房屋、建筑物及其设备、装置等)因存在 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内进 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 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场所责任保险是公众责任保险的最主要险种,适用于几乎 所有场所。 如:办公楼、商店、商场、宾馆、餐饮场所、 车库、小学校、幼儿园、展览馆、剧院、公园、娱乐场所、 游乐场、动物园、工厂等。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叫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 人因过错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条件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的民事责任又叫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 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权利损害所应当承担 的民事责任。
3-1、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
有损害事实:这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后者包括对人的精神损害及 与人身相联系的财产权利(如专利权)的损害。
★ 高危作业损害(被掉落的高压电线烧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伤)
★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
★ 饲养的动物侵权(被小区内的小狗咬伤) ★ 高空坠物(被小区内落下的花盆砸伤)
二、几种主要的责任保险
1、公众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保险 3、雇主责任保险
1、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由于疏忽或过失 等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依法由致 害人承担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2-2、产品缺陷的种类
设计上的缺陷(热水器)
制造装配上的缺陷 开发上的缺陷 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
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1-4、公众责任险的种类
其他责任保险种类举例:
仓库管理人责任保险 码头责任保险 受托人责任保险 高尔夫球员责任保险 房屋主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核设施责任保险 机场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险
产品责任保险承保因产品缺陷引起的事故,导致消费者、 用户或其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制造者、销售者 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
2-1、产品缺陷
产品有缺陷是确定产品责任的前提条件。产品没有缺陷, 就没有产品责任。所谓缺陷,是指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性 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标准,或违反明示 担保或默示担保而形成的,其结果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的产品瑕疵。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 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 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