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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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产品品质管理,规范生产制造过程中品质异常处理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规范本公司所有从生产、检验、包装、发货及在可靠度测试与客户服务等过程中,所发现任何品质或环境的异常情形时的处理。
2.2在进货检验时发现的异常, 依据进货检验指导书规定处理。
3.职责和权限
3.1质保部负责品质异常的确认及验证工作。
3.2生产保障部机电修队负责设备异常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3.3生产保障部现场模修队负责工装、模具的异常确认及维修工作。
4.定义
4.1 品质异常项目
4.1.1线上原材料异常:生产线任何制程, 经确认某一原材料(或外协件), 有品质不符合进货检验规定。
4.1.2作业人员异常:影响产量或未按标准化文件执行。
4.1.3设备异常:生产设备不正常运作或经调校所发现的问题,可能或已导致半
成品(成品)品质异常。
4.1.4作业方法异常:制程或作业方法不适合所造成的异常。
4.1.5客户诉怨异常:经客户抱怨或退货, 且被分析确认为本公司责任的异常。
4.2确认:由检查与提出客观证据, 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之特别要求已被达成。
4.3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4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5.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5.1流程图:
长春一汽四环变速箱汽车零件有限责任公司世鑫分公司
异常处理管理办法文件版本:A 修订次数:0 文件编号:SX/SP09/ZB-I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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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流程图说明
6.设备/工装异常处理流程
6.1操作者每日生产前进行班前设备/工装点检,如无异常可以直接生产,如设备/工装出现异常情况,操作者立即向班/组长汇报,由班/组长通知设备/工装负责人,由设备/工装负责人到现场进行确认。
6.2设备/工装负责人经确认后如维修时间在半小时以内,可维修后继续生产,设备/工装维修人员填写设备/工装维修记录;如半小时内无法修复,班/组长需通知生产保障部调整生产。
7.相关文件
7.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2进货检验指导书
8.相关记录
8.1品质异常通知单8.2设备维修记录
8.3模具维修记录
8.4设备停台工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