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干部在线学习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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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例文(2篇)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例文(2篇)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例文一、背景和目标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关键环节,对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以确保干部能够全面参与教育培训,并能够及时、有效地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激励干部积极参与教育培训,推动市干部队伍建设。

二、考核内容1. 学习情况a) 按要求参加市级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b)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如听课、阅读教材、撰写学习心得等;c) 积极参加自主学习,如在线学习平台、网络课程等。

2. 教学效果a) 在考核期间参与的教育培训活动中获得的成绩;b) 通过考试或评估取得的专业证书或学分。

3. 效果应用a) 在工作中运用教育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b) 在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和效果;c) 履行本岗位职责时是否受益于教育培训。

三、学分获取方式1. 学分获取途径a) 参加市级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b) 通过学习任务的完成;c) 通过在线学习平台、网络课程等自主学习;d) 获得的专业证书或学分。

2. 学分计算方法a) 参加市级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按活动的学时进行计分;b) 完成学习任务,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计分;c) 通过自主学习获得学分,根据学习内容和成果进行计分;d) 获得的专业证书或学分,按照相应的学分进行计算。

四、学分考核和管理1.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 学分统计和登记a) 干部个人应及时填写并报送学分获取申请表,详细记录参与教育培训的情况;b) 组织部门根据学分获取申请表对干部的学分进行统计和登记。

3. 学分审核和复核a) 组织部门对学分获取申请表进行审核,确保干部的学分获取符合要求;b) 干部个人有权利申请对学分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4. 学分激励和奖惩a) 在考核评估中,学分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晋升、奖励、提拔的重要依据;b) 表现优秀的干部将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如获得额外的学习机会、参加高级培训、享受学分加分政策等;c) 学分不达标或不按要求参与教育培训的干部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如限制晋升、降低考核评级、扣减奖金等。

领导干部在线学习

领导干部在线学习
人的用户名,写入信息后点击“发送”,该信息将会发送到收件人的信箱之中。
(3)向管理员发送短消息
学员点击“站内信”,系统将进入站内信管理页面。在该页面中,学员点击“发信”,系统进入发信页面。在该页面的“收件人”人一栏中,学员填入“ykswzzb”,写入信息后点击“发送”,该信息将会发送到管理员的信箱之中。
首先,要将所选的课程取消。学员点击“我的课程”,进入课程管理页面。在该页面中点击所要取消课程的“移除”项,将该课程取消。
其次,学员选择自己所需要的课程。(具体过程,参见第6页“课程选择”)
5
站内短信功能是该系统为管理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交流所设置的一项功能。该功能突出了教学管理的互动特色,实现了管理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四、学员高级操作
1、
点击“修改密码”选项,学员可以根据需要修改自己密码。
2
学员点击“修改个人信息”选项,可以根据需要修改自己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
课程取消
学员在课程选完之后,如果要取消课程,点击“我的课程”,点击所要取消课程的“移除”项,将该课程取消。
4
学员在课程选完之后,如果要重新选取课程:
学员在“课程学习情况”的下拉表中,选择具体的“课程类型”,点击“查询学习记录”选项,系统将会列出该学员的课程学习情况。其中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学习时长、学分以及分数。
(2)考试情况
学员在“考试情况”的下拉表中,选择具体的“考试类型”,点击“查询考试记录”选项,系统将会列出该学员的考试情况。其中包括考试名称、参加时间、考试成绩、是否通过等。
课程学完后,如果是要求考试的课程,系统将进行在线考试。考试合格之后,学员获得相应的学分,课程由系统自动归入“已完成课程”。如果是没有要求考试的课程,学员在课程学完之后将自动获得学分。

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

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

太原市干部在线学习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山西干部在线学院”服务我市先行先试、转型跨越发展和提升全市干部素质能力的作用,掀起全市干部在线学习的新高潮,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作为广大干部学习成长的新平台、开阔视野的新窗口、提升能力的新途径,实现了干部教育培训模式的创新和突破,通过建设高质量大容量的课件资源,为注册学员免费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成为我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分级授权、分层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现对干部在线学习的过程记录、档案管理、结果排序、数据分析。

第二章参学对象第三条参加在线学习的对象为全市公务员、参公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

第三章学习方式第四条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实行实名制,一名学员一个用户名。

已注册学员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参加学习,新注册的学员由本单位联络员向“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申请开通学习身份。

(本单位联络员调离或需变更的,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变更。

)第五条参学干部可通过本单位联络员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网址:http://www.sxgbxx.g)”,可随时随地根据个人需要安排在线学习,提倡利用业余时间上网自主选课学习。

第六条各县(市、区)、各单位可采取在线组班网上自学(从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专题中选)和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个人在线自学、座谈讨论等方式方法,扩大学习范围。

参学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保证学习时数的基础上,提高学习质量。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七条市委组织部履行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职责,定期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及参学人员在线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在线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对学时学分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骗取学时学分的,按《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本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本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学习制度的建设,推动干部学习的深化和提高,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是对干部学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的具体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

第三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的实施,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考核的客观和公正。

第四条考核主体是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委员会,由党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和公布。

第五条考核对象是各级干部学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学习成果。

第六条考核内容包括学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学习任务的完成、学习方式的灵活多样、学习效果的评估等方面。

第七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两种形式。

第二章考核方法第八条定期考核按年度进行,临时考核根据需要进行。

第九条定期考核主要包括:(一)填写学习计划册情况的审核,包括每个干部提交的学习计划册的审核和评定。

(二)提交学习报告的审核,包括每个干部提交的学习报告的审核和评定。

(三)个人学习成果的评估,包括每个干部学习成果的评定和排名。

(四)开展学习效果的评估,包括通过考试、论文等方式对干部的学习效果进行客观评估。

(五)参加学习活动的情况考核,包括干部参加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条临时考核根据需要进行,主要包括:(一)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干部在特殊时期的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学习工作的创新和成果,包括干部在学习工作中的创新和成果。

(三)学习方法的改进和优化,包括干部改进学习方式并取得成效的情况。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十一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的程序如下:(一)制定考核方案。

考核委员会根据学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

(二)组织考核工作。

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的实施工作,包括收集相关数据、审核材料、开展评定等工作。

(三)评定考核结果。

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并进行公布。

(四)听取意见和申诉。

考核结果公布后,干部有权利提出意见和申诉,考核委员会应及时处理。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
一、背景
为提高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不断
提升,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

二、学分制考核管理的原则
1. 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干部的学习成果。

2. 突出实效,注重培训内容的实际应用和实际效果。

3. 市场化,允许干部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培训课程。

4. 奖罚分明,对考核结果做出明确的奖励和处罚。

5. 统筹安排,形成整体规划和管理。

三、学分制考核的内容
1. 学分制考核范围包括:市级和县区级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
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2. 学分制考核依据涉及领导干部的四项基本原则:必学、必考、必达、必评。

3. 学分制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必学课程:是对于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必须
要求。

包括道德修养、政治理论、经济学、法律法规等基础理论知识、领导力、组织管理等领导干部必备的管理实务课程。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次学习培训,要有专人对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进行考勤登记。

2、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学习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实行请假制度。

副科级干部请假须经乡镇党委书记同意,乡镇一般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请假须经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同意,村其他干部和农村党员请假须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二、考核制度
1、对党员干部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年终考核的主要评价内容之一。

2、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县(区)委对乡镇党委进行考核,乡镇党委对乡镇机关、站(所)和村党支部进行考核。

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

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

十八、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我校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工作,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线学习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

干部参加在线学习并通过考试获得的学时,每年应不少于40学时。

学时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

第三条在线学习的对象是学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四条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干部在线学习的有关具体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校各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工作。

第五条学校向县在线学习中心提交参加学习的干部名单和相关信息,缴纳学习费用。

所需要费用从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六条在线学习以干部自主选学为主,也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选修。

第七条干部完成所选课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学时。

考试不合格的不记录学时,经补考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时。

第八条干部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后,及时通知干部管理部门通过干部在线学习中心进行变更。

第九条干部参加在线学习情况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的内容。

第十条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根据干部在线学习情况做好督学、促学工作。

对已经注册但未完成规定学时的,给予批评教育;对请他人代学代考的,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建立在线学习干部的学习培训电子档案,实现个人即时查询。

干部在线学习的情况,自动记入档案;其他学习培训的情况,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定期维护。

第十二条参加在线学习的干部退休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可免费继续学习。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线学习考试系统操作说明书1

在线学习考试系统操作说明书1

目录目录 (1)在线学习考试系统使用说明书 (2)1、用户登录 (2)1.1、系统登录 (2)1.2、系统最新提示信息 (3)2、个人信息管理 (3)2.1、个人资料修改 (3)2.2、学习进度查询 (4)2.3、考试历史查询 (4)2.4、系统消息提醒 (5)3、在线交流平台 (6)3.1、信息公告浏览 (6)3.2、在线调查中心 (7)3.3、在线答疑中心 (7)4、在线学习中心 (8)4.1、学习任务中心 (8)4.2、电子教材中心 (9)4.3、电子课件中心 (10)5、在线考试中心 (10)5.1、正规考试中心 (10)5.2、模拟考试中心 (11)在线学习考试系统使用说明书1、用户登录1.1、系统登录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本系统所在的服务器地址,确定后将出现系统登录界面。

1、输入“帐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的主界面:点击“登陆”按钮即可进入系统主界面,界面如下图所示:最新考试试卷最新学习任务最新电子书籍最新电子课件公告信息中心在线调查中心功能菜单说明:左侧为系统的功能菜单栏,右侧是功能菜单具体的操作区域。

1.2、系统最新提示信息进入后考生应首先关注系统消息提示,点击界面上方系统信息提示栏,获取相应的考试消息和学习任务安排,如下图所示:2、个人信息管理2.1、个人资料修改点击左边的个人信息管理栏目下的“个人资料修改”,在其右侧显示了个人资料修改相应的操作,其操作界面如下:2.2、学习进度查询点击左边的个人信息管理栏目下的“学习进度查询”,在其右侧显示了学习任务进度表,可查看相应的学习进度情况,其操作界面如下:2.3、考试历史查询点击左边的个人信息管理栏目下的“考试历史查询”,在其右侧显示了考试历史查询相应的操作,其操作界面如下:考生可以通过此栏目查询自己的历史考试情况,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考试得分和考试状态。

点击考试名称可以查看具体考卷,如点击“2009年4月考试”可查看此试卷,如下图所示:2.4、系统消息提醒点击左边的个人信息管理栏目下的“系统消息提醒”,在其右侧显示了系统消息提醒相应的操作,其操作界面如下:1、查询系统提醒信息:系统提醒信息可根据“信息标题”或“信息来源”进行关键字的模糊查询,点击“查询”按钮,在下面的“系统信息提醒列表”里将会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提醒信息。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5篇)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5篇)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为适应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提____部的理论水平、政治水平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机关党委将定期对干部学习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评比:一、制定学习计划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年初,每位党员干部要确定个人年度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各支部要结合支部党员具体情况及机关党委的布置,制定本支部学习计划。

个人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统一交由机关常委存入个人学习档案、支部学习档案。

党员干部每人每月确保自学时间不少于____小时。

二、____学习考勤党员干部要在自学的同时,积极参加集中学习。

参加党支部学习情况,由支部书记进行考勤,每月报机关党委备案;参加全室学习情况,由机关党委考勤,并学习内容存入____学习档案及个人学习档案。

三、落实学习情况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在抓好支部学习计划的同时,把机关党委每个月布置的学习计划作为主要内容,落实好学习。

全室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发言提纲、有学习体会文章。

每次学习要有完整的记录,党员干部每年写心得体会或撰写文章不少于两篇。

四、学习的实效性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要向____做两次思想汇报。

通过考核学习的实效性,了解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提高情况。

五、考核评分办法以上四个方面每项各____分,年终总评分数在____分以下的党员干部,要对年度内学习内容进行补课学习。

对干部学习情况考核评比结果,在全室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学习积极分子,形成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参考条件。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第1,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干部学习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范文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范文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范文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提升干部素质成为了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目标之一。

为了更好地评估干部个人学习成效和能力提升情况,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应运而生。

该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学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干部教育培训的有效开展,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满足党和人民的需要。

二、学分制度设计1. 学分获取渠道(1)参加培训班学习: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按照培训班学习的时间长度和学习内容的难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学分。

(2)参加学习交流会议:干部参与学习交流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参与程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学分。

(3)参加专题调研:干部参与组织或参与专题调研,根据调研的难度和深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学分。

(4)完成学习任务:干部按照学习计划或任务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根据任务的难度和完成质量等因素确定相应学分。

2. 学分计算规则(1)每学时学分:根据培训班、学习交流会议、专题调研等活动的要求,按照每学时(50分钟)授课时间计算学分。

(2)不足一学时学分:低于一学时的学习活动,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学分。

(3)学分累计规则:干部个人参加学习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并以学分形式提供参考。

(4)学分有效期:学分的有效期为两年,过期无效。

三、考核机制设计1. 考核周期每个考核周期为一年,从当年一月开始,至次年一月结束。

2. 考核内容(1)考核项目:培训班学习、学习交流会议、专题调研、学习任务完成等为考核项目。

(2)考核要求:干部需按照培训班、学习交流会议、专题调研和学习计划或任务书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活动并获得相应学分。

3. 考核方式(1)平时学分考核:根据干部个人学分的累计情况,按照学分要求和学分计算规则,对干部进行每月、每季度或半年度的学分考核。

(2)年度学分考核:按照考核周期的要求,对干部全年的学分进行考核评定。

(3)考核成绩评定:将干部学分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待提高三个等级,根据学分累计和学分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2024年基层干部在线学习措施与体会

2024年基层干部在线学习措施与体会

2024年基层干部在线学习措施与体会引言: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智能技术的普及,网络学习已成为一种新的学习方式。

在2023年,基层干部在线学习已成为一项常态化、普遍化的学习方式,为基层干部提供了更加灵活、便捷的学习途径和学习资源。

本文将从在线学习措施和在线学习的体会两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未来基层干部在线学习提供一些建议。

一、在线学习措施1.优化学习平台:2023年,学习平台将进一步智能化。

基层干部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需求,通过智能推荐系统得到个性化的学习资源和学习计划,提高学习效果。

同时,学习平台也会提供多样化的学习形式,如直播课程、微课程、在线互动等,满足基层干部的不同学习喜好和学习方式。

此外,学习平台还将增加社交化学习功能,提供讨论区、学习圈子等互动交流平台,增强学习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2.丰富学习资源:网络的发展使得学习资源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拓展。

2023年,基层干部在线学习的学习资源将进一步增加和完善。

各级政府和组织将加大对在线学习资源的建设和投入,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学习内容。

学习资源将包括各类学习教材、学习视频、学习案例等,基层干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和学习。

同时,学习资源还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训、实地考察等方式提供实践学习的机会,加强基层干部的实操能力。

3.定制化学习计划:在2023年,基层干部在线学习将更加注重个性化和定制化。

根据基层干部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学习需求,学习平台将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路径。

基层干部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节奏和学习能力进行学习,自主选择学习的内容和学习的时间。

此外,学习平台还将根据基层干部的学习反馈和学习成果进行智能化评估,向基层干部提供反馈和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调整学习策略和提升学习效果。

二、在线学习的体会1.灵活性:在线学习为基层干部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学习方式。

基层干部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不再受限于传统的课堂学习。

这样一来,基层干部可以更好地兼顾工作和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学习工作,提高干部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党的干部培养选拔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标和内容第一节考核目标干部学习考核的目标是评价干部学习的绩效,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以及促使干部自觉、自律、高质量地学习。

第二节考核内容干部学习考核包括以下内容:1. 学习时间:考核干部平均每年的学习时间;2. 学习课程:考核干部参与的学习课程和培训项目;3. 学习积累:考核干部学习的材料、笔记、总结等积累成果;4. 学习成果:考核干部根据学习内容的掌握情况、能力水平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程度。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评价标准第一节考核方法1. 考核材料:干部学习考核采用书面考核材料。

2. 考核形式:干部学习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每年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对干部进行随机考核。

3. 考核程序:干部学习考核由上级组织部门将考核材料发放给干部,干部根据要求填写、提供相关材料,上交给组织部门进行评聘。

4. 考核评定:考核评定根据干部学习的时间、内容、积累和成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节评价标准1. 学习时间:优秀:平均每年学习时间达到500小时以上;良好:平均每年学习时间达到200小时以上;合格:平均每年学习时间达到100小时以上;不合格:平均每年学习时间不达标。

2. 学习课程:优秀:参与了国家级培训项目,并完成学习任务;良好:参与了省级及以上培训项目,并完成学习任务;合格:参与了市级及以上培训项目,并完成学习任务;不合格:未参与培训项目或未完成学习任务。

3. 学习积累:优秀:材料、笔记、总结等成果完整、清晰;良好:材料、笔记、总结等成果基本完好;合格:材料、笔记、总结等成果较为完整;不合格:材料、笔记、总结等成果不符合要求。

4. 学习成果:优秀:学习内容全面掌握,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应用;良好:学习内容基本掌握,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合格:学习内容有一定掌握,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不合格:学习内容未能掌握,并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网上办事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网上办事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网上办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23•【字号】市政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网上办事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79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晋中市网上办事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3日晋中市网上办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效能,推行“零零一一”服务,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晋中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晋中市“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10360平台)作为晋中市统一政务服务公开和办理平台,提供政务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等五个栏目以及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手机版、微信版等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公开、网上申请、受理、审批、查询、咨询等全过程的在线申办、实时全流程全内容的效能电子监察,提高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度和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市民和企业的办事体验。

10360平台网址为/icity/public/index。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10360平台各实施单位。

关于开展“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的通知

关于开展“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的通知

关于开展“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的通知各科室、大队:为贯彻落实袁纯清书记提出的“以学习热潮带动掀起发展热潮”的要求,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我所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所在职民警中开展“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人员在职全体民警。

二、学习内容学习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党性修养、知识教育、能力培养、人文素养、专题报告、山西省情7大类近40个栏目。

三、学习形式通过“山西干部在线学院”进行网上学习, 网址为:。

登陆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自主选学(用户名、密码和干部在线学院使用说明附后)。

四、学习管理(一)实行学时学分制管理。

根据省委要求,结合我所民警培训实际,所长、政委参加在线学习每人每月不少于5个学时;副处级领导参加在线学习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学时;中层干部参加在线学习每人每月不少于3个学时;普通民警参加在线学习每人每月不少于2个学时。

每45分钟为1个学时,每1个学时计算1个学分,系统自动实时跟踪记录。

(二)建立电子档案。

民警参加在线学习情况、测试或考核结果将由系统自动存入民警个人在线学习电子档案。

(三)建立通报制度。

政治处将建立在线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对全部民警参加在线学习学时情况每季度在所务会议上通报一次。

五、学习要求全体民警都要对在线学习高度重视,尤其科级以上领导要带头学习,民警在线学习情况将纳入季度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在线学时学分不够者,按《大辛庄劳教所民警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处理。

附件1:“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使用说明附件2:用户名和密码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

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市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更好地推动干部培养和选拔工作,提高干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方案应运而生。

该方案旨在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确保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核制度设计1. 学分制度:将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划分为不同的学分课程,干部参加培训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分制度有助于对干部的培训参与度进行量化评估。

2. 学分积累:干部每参加一门培训课程,即可获得该课程对应的学分。

学分将累积到干部的个人学分账户中。

3. 学分要求: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设置了一定的学分要求,每个考核周期(如一年)内,干部需要达到一定的学分才能通过考核。

学分要求将根据干部的岗位和职级进行不同设置。

4. 学分考核:考核周期结束后,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对干部的学分进行综合评估。

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干部将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需要进行补考或参加额外培训,直至达到学分要求为止。

三、考核流程及操作1. 学分录入:每门培训课程完成后,培训机构将根据干部的参训记录将学分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通知干部。

2. 学分查询:干部可通过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情况,包括已获得的学分和还需获得的学分。

3. 学分审定:考核周期结束后,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对干部的学分进行审定。

确保干部的学分记录准确无误。

4. 考核结果通知:考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干部,包括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的评定,并告知考核不合格的干部需参加补考或额外培训的具体安排。

四、考核奖惩措施1. 考核优秀奖励:对达到学分要求并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

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学术资助等形式。

2. 考核不合格处罚:未达到学分要求的干部,将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需要进行补考或额外培训。

未达到学分要求且多次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职级等。

五、考核效果评估1. 考核效果评估目标: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度的实施需要对其效果进行评估,以保证其顺利实施并不断优化。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三篇)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三篇)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干部学习工作,提高干部学习水平,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是对各级干部学习情况的组织检查和评估,是选拔和培养优秀干部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以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和职业操守为重点,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为目标。

第四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要注重科学性和公正性,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干部学习情况和成效。

第五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要注重实效,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锻炼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应及时纠正和调整。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的内容包括理论学习成果、业务学习成果、自主学习情况、学习能力素质、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等方面。

第七条理论学习成果是指干部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的掌握情况。

考核主要以知识掌握和理论运用情况为基础,通过考试、论文等形式进行评估。

第八条业务学习成果是指干部对本职岗位和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

考核主要以工作实践和业绩贡献为基础,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

第九条自主学习情况是指干部主动参与学习的程度和效果。

考核主要以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基础,通过听课记录、学习笔记等方式进行评估。

第十条学习能力素质是指干部学习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以及学习应用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考核主要以思维灵活性、学习适应力和创新思维为基础,通过面试、演讲等方式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学习态度是指干部对学习的态度和行为。

考核主要以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坚持性为基础,通过问卷调查、个人陈述等方式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学习效果是指干部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和贡献的情况。

考核主要以工作表现和能力提升为基础,通过业绩评估、同事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估。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十三条干部学习制度考核采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考试、论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听课记录、学习笔记、面试、演讲、问卷调查、个人陈述、业绩评估和同事评价等形式。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收集干部在线学习个人信息的通知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收集干部在线学习个人信息的通知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收集干部在线学习个人信息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1.10
•【字号】
•【施行日期】2010.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收集干部在线学习个人信息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袁纯清书记在晋城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以加强干部学习为重点,实现干部素质提升的新跨越,我市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方式、新途径。

经过紧张筹备,现已建立晋城市干部在线学习网
(),并将于近期正式开通,目前首批开放对象主要为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组工干部、乡镇党政正职。

在正式开通之前,为做好学习对象电子档案的建立,以及学习帐号发放工作,请各单位尽快将范围内的人员信息填写到《导入模板》,并于11月16日之前以EXCEL格式文件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2198876。

附:《信息导入模板》。

特此通知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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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干部在线学习考核管理
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战略任务,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有效发挥网络培训在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强干部在线学习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在线学习的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和《晋中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晋中市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干部的考核管理。

第二章培训范围
第三条晋中市干部的在线学习,主要依托“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与“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分别实施。

除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干部外,涵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企业及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干部等基层干部,以在线培训为重要方式,实现基层干部培训全覆盖目标。

第四条全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的在线学习;全市事业干部、企业及新社会组织
党组织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在线学习。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五条“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实行干部在线学习的分层管理和分级授权。

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直接领导下,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本地、本部门所属干部(或指定协管的干部)进行在线学习的管理。

第六条按照“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管理规定,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学员在线学习的统筹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市管干部在线学习的促学、考核、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所属干部在线学习资料的审核录入、登记注册、管理服务和督学考核工作。

第七条建立干部在线学习联络员制度。

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分别设立在线学习联络员,具体负责干部在线学习的上下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学习要求
第八条网络学院学习采取实名制,每名学员一个账户(学员账户为个人身份证号),学员账户是干部参加在线学习及各类培训、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和进行学习考核管理的统一账号,在市网络学院系统后台备案管理。

第九条参加培训的学员除培训账户外,需申请注册在线学习用户名和密码,开通学习身份后,分别登陆“山西干部在线学
院”(网址:)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网址:http// )进行在线学习。

第十条用户名及密码一般由各地、各单位联络员按照“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和“晋中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规定格式统一拟定后分派。

注册开通用户名时,各地、各单位联络员要及时报市网络学院系统管理员,将所属学员用户名与系统备案的学员账户建立连接。

干部跨地域或跨单位调动后,要及时通过所属地方、单位联络员申请变更用户名并与学员个人账户连接,干部原有培训资料及档案可以延续管理。

第十一条在线学习以干部自主选学为主,学员可根据自身学习需求和计划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妥善安排学习时间。

一个年度学习周期开始后,学员要在两周内登录系统,作为学习注册的依据。

第十二条干部在线学习学分根据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数折算,每45分钟为1个学时,必修课1个学时记1个学分,选修课1个学时记0.5学分。

县处级干部每年在线学习不得少于60学分,每月不得少于5个学分;其他干部每年在线学习一般不得少于50学分,每月不得少于4个学分。

第五章学习内容
第十三条网络学院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首要任务,根据培训对象不同特点和需求,结合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和“四化”率先发展的实际,结合干部岗位“知责、履责、问责”“三责”教育的需要,结合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等现实要求,搞好课程设置,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选学培训,努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网络特色、符合学员实际需求的课程体系。

第十四条网络学院学习采取分类选课制,按照必修课、选
修课进行课程分类,必修课为必须完成学分的课程,选修课为学员可自主选择完成学分的课程。

两类课程规划和设定按年度作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在一个年度学习周期内,学员要按照岗位培训需求,选择网络培训平台中相应岗位类型的“必修课”进行学习,也可结合工作需要和自身兴趣,在网络培训平台“选修课”中自行选择其它课程进行学习。

每年度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要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必修课”学习比例要占到所选课程的40%以上。

第十六条学员在学习结束后,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名参加网络学习的干部每年至少要在线提交一篇学习心得。

市网络学院适时进行编印、存档。

第六章学习考核
第十七条干部在线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考核。

学员按时完成年度规定学时任务,可获得相应学分,重复学习一门课程的,只计一次学分。

完成年度规定学时数的情况下,每在线提交一篇学习心得加5个学分,多提交学习心得可累加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第十八条在线学习培训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县处级以上党政干部年度在线学习学分达到60学分为合格,达到120学分为优秀,低于60学分为不合格;县处级以下干部达到50学分为合格,达到100学分为优秀,低于50学分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建立干部学习培训电子档案,干部在线学习情况,自动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实现组织部门、所在单位和个人即时查询。

学员在线学习培训情况及等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
部门定期考核、通报。

第七章考核运用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培训管理部门做好学员的督学、促学工作。

严格学习纪律,每年对优秀学员进行通报表彰;对学习不合格,或请他人代学代考等弄虚作假违纪学员,取消其代学代考所获得的学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市委组织部按学年管理学员学籍,通过后台系统查阅、了解学员学习动态信息,定期进行统计,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适时将相关考核资料存入干部档案。

第二十二条各级干部参加在线学习的学分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其结果将作为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截止当年年底学习周期结束,未能完成规定在线学时任务的,原则上不能考核为优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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