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兴手法之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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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兴是中国诗歌艺术的两种传统的创作手法,它伴随着诗歌的产生而产生,也伴随着诗歌的
发展而发展。先秦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高峰期,在这时期,比兴大致经历了一个由萌芽到成熟以至繁荣的发展过程,它完成了诗歌艺术由巫术的、功利的转化为抒情的、审美的这样一个伟大的质的飞跃,对其后文学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比较而言,《诗经》以兴的大量出现、比的抒情因素增长、用法纯熟巧妙标志着比兴的成熟,而以《离骚》为代表的《楚辞》则以比的泛化延伸、比兴构成象征体系并具有形象美和意境美标志着比兴的繁荣.
《离骚》继承了《诗经》开创的“比兴”传统,广泛运用了象征手法。对此,王逸在《离骚经序》中曾论道:“《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虬龙鸾凰,以托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在这里,王逸认识到《诗经》比兴手法对屈原的影响,也感觉到屈原对比兴手法的发展,但对发展王逸只看到屈原运用了新的比兴材料,扩大了比兴的范围,却忽略了艺术本质的方面。其实,《离骚》中的比兴早已超越了《诗经》比兴个别事物的简单类比,而把比兴手法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完成了从比兴到象征即从现实的艺术联想到超现实的艺术想象的转变和飞跃。
具体来说,《诗经》中的比往往比较简单,即“以彼物比此物”,即使复杂如博喻,也不过是几个比喻的简单连缀;《诗经》中的兴往往在诗的开篇,“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对全诗起着标示主题、烘托气氛的作用。但无论比或兴,《诗经》都取材于自然形态的物类事象,取喻于它们的自然属性,而不是经过作者运用想象和虚构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屈原则把《诗经》中的比与兴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了比的手法,发挥了兴的作用,使之具有了象征的功能。在《离骚》中诗人已经不再去单纯地考虑事物的自然属性,不再去追求自然事物与思想感受之间的简单对应关系,而是把本体和喻体混成一体,融在统一的艺术形象中,并且通过想象和虚构,创造出一个饱含感情的艺术境界,构成一个五彩纷呈、出神入化的象征体系。兰、蕙、菊、桂、杜衡等香草芳木象征美好崇高,菉、艾等恶草臭木则象征奸邪污秽。于是餐英饮露、披香戴芳,象征诗人不断地进行着自身修养与完善;植兰树蕙、莳香冀芳象征诗人辛勤地培养人才并寄予厚望,香草“荃”更成为君王的化身,香花恶草的对立也反映着楚国朝廷现实的政治斗争。在这里,物我而一,融为一体,“物”不仅是人(或神)存在的环境,为人(或神)创造气氛,而且就是人(或神)本身,这便与《诗经》中用作比兴的事物有了本质不同。不仅如此,屈原还以现实为基础,进行了超现实的奇幻想象,编织出一幅神话与
人间交相辉映的绚丽画面。“三求美女”、“灵氛占卜”、“巫咸降神”、“飘然远逝”等等一幕幕融情于境的具有象征意义的艺术境界,构成了一个完美的象征体系。
把握以下三点:
1.突破了个别事物的简单类比,本体与喻体之间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联系。
2.众多的喻体,分别比喻同一个本体,并由此生发开去,构成一系列象征体系。如“香花香草”意象。
3.相同的喻体比喻不同的事物,并由此扩展开去,构成一系列象征体系。如“美人”意象。